“大家一起动手,别发呆!”
“抢马,冲过去!”
望着还剩下两名白人,我站在树林里冷冷一笑,对着众人挥了挥手。
从我们动手到结束,其实我们都没有用几秒的时间。
对面的两个白人有些傻眼,这么短的时间,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一个白人表情惊恐,另一个白人想要逃跑。
可笑的是,他们此时手里有枪,而我们的手里只有刀。
但是,他们想跑……呵呵,他们是完全跑不掉的!
就在我说话的同时,哈达巴克和宾铁,两个人已经出现在了那二人的马侧。
还不等那二人反应,哈达巴克跳起来一刀,直接砍中了一个男人的手臂。
那人的右手,和他手里的枪,一起掉在了地上。
哈达巴克伸手抓住他的衣领,就像丢沙包一样,重重的将他从马背上拽下来,然后“咚”的一声砸在了地上!
“你这个白皮猪,给老子躺着别动!”
咕咚!!!
白人躺进了泥里,断手的疼痛,疼的他撕心裂肺。
可偏偏这样的疼痛,他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因为哈达巴克的大脚,已经踩在了他的脖子上,那半米长的大砍刀用力向下挥砍,距离他的脖子,近在咫尺!
另一边,宾铁就比较鸡贼了。
宾铁和哈达巴克一样,都喜欢大号的砍刀。
他的那把刀,是下山前,向甘比亚人借的。
乌黑的大砍刀,看起来厚重而朴实无华!
我们动手的时候,他提着手里的刀,一个人断了对方的后路。
此时还剩下一个白人骑在马背上,那是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胖子。
他戴着黑色的牛仔帽,脏到看不出颜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和西裤。
他看到自己的同伴眨眼死在刀下,这人面色大惊,当场举起了手里的枪。
“嘿!!”
“垃圾们,你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你们在和莫林伐木场做对,你们真是找死呀!!”
砰——!!!
这人话音落下,竟然对着我们扣动了扳机。
老式的双筒猎枪,冒着浓浓的烟雾,发出沉闷的声音。
我们众人吓了一跳,各凭各的本事躲避着子弹。
还好,距离太近,大家可以躲避的角度很多,那家伙没有打中我们!
就在那人枪声响起的瞬间,宾铁大叫了一声:“Mother fucker!!!”
随后宾铁一把抓住夸特马尾部的鬃毛,踩着马屁股跳上了马背,在那个胖子惊恐的目光中,一刀砍向了他的脸!
“啊!!!Fuck!!!”
噗——!!!
砍刀落下,胖子半张脸鲜血喷溅,从马背上惨叫着翻滚了下来。
我们众人无语的看着宾铁。
老杰克手捂额头,走过去默默补刀。
“噗噗”两声,那地上的胖子不再动了!
看着我们不满的眼神,宾铁很没有自觉性,他骑在马背上,还瞪着眼睛对我们问道:“嘿,What?哦Man,这事可不怪我,是他的枪开早了。”
“Fuck!!!”
“宾铁,去死吧!!”
“Fuck you!!!”
“你个屌毛!!屁用都没有的美丽国大兵!!!”
我们众人对着宾铁大骂,比划着国际手势,纷纷去抢周围那几匹马。
宾铁坐在马背上翻着白眼,嬉皮笑脸的,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可恶。
此时枪声响了,但是我们没有还击,不知道对面会不会感觉到威胁在靠近。
这就是所谓的计划没有变化快呀!
在战场上,这样的事屡见不鲜,所以我们也只是对宾铁埋怨,并没有太过生气。
毕竟生气有什么用呢?
这个美丽国大兵,他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
我从哈林姆的手中接过了一支HK416D突击步枪,拉着我的丽塔,翻身上了一匹高大的夸特马。
其他人也在找马。
哈达巴克抓住一匹,拉动了轻机枪的枪拴。
玛卡阿布丹那个家伙,竟然也想去找马,但被老杰克无奈的拦住了。
玛卡实在太大了,他要去找马,不知道是他骑马,还是马骑他!
老杰克很无语,只能收起了杀猪刀,同样拿出了背包里的HK416D突击步枪。
一边费劲的将他那肥胖的屁股甩到马背上,老杰克一边对着发呆的玛卡阿布丹说道:“玛卡,你太重了,在后面跑着去吧,记住,把咱们的装备都拿着,一样武器都不要落下,知道吗!”
老杰克大声叫着。
我带着丽塔骑着一匹马,哈达巴克骑着一匹马,宾铁一匹马。
老杰克也找了一匹马。
剩下那匹马,竟然被索巴尼抓住了。
玛卡看着我们骑马,郁闷的瞪着眼球,默默的嘀咕了一句:“我小时候也骑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哈林姆,对他叫道:“嘿,哈林姆,把老子的刀拿上!该死的,那把刀是我的小老婆,跟我很久了,如果弄丢了,小心我踢你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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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团长,保证完成任务!”
哈林姆站在泥中对我大叫,这小子越来越有兵样了。
我微微一笑,丽塔一巴掌拍在了马屁股上。
在小野猫兴奋的叫声中,丽塔紧紧的抓住了我的衣服,随后我们两个当先出发,向着前方冲了过去。
“驾!驾!”
“大家别发傻,黑魔鬼,冲锋!!”
我骑在马背上中二的叫着,我们几人策马奔行。
马蹄在树林里带起一道道的泥水,周围的黑人们目光震惊。
哈达巴克举着手里的轻机枪,紧紧跟在我的身后。
白色的披风,在他身上迎风挥舞。
哈达巴克一边策马奔跑,一边对着周围发傻的黑人原住民们大叫:“都躲远点,躲远点!老子是哈达巴克,我是甘比亚人的族长,哈达巴克,都给老子躲开,躲开!!”
“什么?!”
“哈达巴克?!”
“他不在陀玛大山吗,怎么会在这里!!!”
周围的黑人原住民们惊慌失措,纷纷喊叫着给我们让出了一条道路。
就像山里的强盗和马匪一样,大山里的勇士,甘比亚人,那也是自古凶名赫赫的!
毕竟在阿丽克山脉,可没有几个光屁股的野人,敢和叛军们真刀真枪的对抗的!
再说另一边,距离我们半公里远的一片树林中。
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好事,他们竟然在泥泞的树林里挖了一条环形的河道。
肮脏的泥水,被引进了河道,此时看起来足有一两米深。
在这条三米宽的河道上,架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木桥。
木桥的另一边,是一群表情惊恐愤怒的原住民,而木桥的对面,则是一群有说有笑,正在吃着米粥和烤肉的白人。
这些人坐在烂泥里,一个个表情笑嘻嘻的,看起来就像是肮脏的流浪汉。
听到了远处的枪声,其中有几人皱着眉头。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正舔着一嘴的烂牙,蹲在铁皮桶旁边做烤肉。
他笑嘻嘻的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对面那些等着过河的黑皮肤女人。
这人嘴角冷笑,骂骂咧咧的说道:“妈的,欧米尔那些家伙怎么回事,玩开心了吗?妈的,竟然连续开枪,真是浪费子弹呀!”
这个男人说完,笑眯眯的把手中的肉串放进了火堆中烘烤。
如果你此时近距离观看,你会发现,那不是肉串,而是一只手!
那是一只被拔掉了指甲,剥掉了人皮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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