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乡女匪事 第711章 丫鬟

    张明珠刚嫁过来的时候,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她本来就是个特别腼腆的小姑娘,长得杨柳细腰的,说的一口吴侬软语。

    还幸亏张守城这人打小跟着他爹走南闯北,各地方言都略懂那么一点,不然,俩人都得靠打手势,来猜测对方到底说的是啥。

    尤其张明珠还腼腆,不爱说话,俩人虽然新婚燕尔,但感情也就那样。

    说白了,也就是没啥感情。

    对于商人来讲,商人重利轻别离,即便结婚,在家也待不了几天。

    更没有啥先婚后爱的机会。

    余守城就得出去做生意去了。

    这时候,他娘佟氏,做主送给他个丫鬟,叫小红,让他带在身边,好伺候他。

    至于他新娶的媳妇,当然要留在家里,伺候婆母。

    当时余守城就皱了一下眉头。

    他并不是很想带,身边跟个女人,出外行走,麻烦。

    张明珠当然也不乐意,谁愿意刚结婚没几天,丈夫出门带个丫鬟,而且还指明,将来丫鬟生出孩子来,就抬成二房。

    但她一个小媳妇,也不好说出反对的话来。毕竟,商户人家,规矩没那么严,在外头娶二房的有得是。

    但一般人,没有说从家里带个丫鬟做二房的,基本都是为了做买卖方便,从当地娶个女子,置办个小家,为的是能融入当地,免得当地人排外,做生意不好做。

    张明珠本来就胆小且敏感,说白了,没有啥安全感。

    就求助地望向自己的丈夫张守城,希望他能推辞一下。

    可过去一般讲究的都是长者赐不可辞,尤其余守城可太知道他娘的脾气秉性了。

    如果他不带这丫鬟出门,今天绝走不出家门去。

    他娘的主意一旦定下来,绝无可能反抗。虽然平时没主见,耳根子软,但她倔。

    一般人架不住她一哭二闹三上吊。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张守城捏着鼻子,不顾自己妻子哀求地眼神,带着丫鬟小红出发了。

    要说这小红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本来在一户官家,给官老爷家的七姨太做小丫鬟。

    这七姨太的出身不大好,但是特别知道怎样侍奉男人,而且识文断字,又弹得一手好琵琶。

    深得官老爷的喜爱。

    小红这丫头,因为家里孩子多,六岁就被卖了,到这里给七姨太当小丫鬟。

    她是个从小就比较有心计的孩子,虽然家里有爹娘和兄弟姐妹,但吃不饱穿不暖,哪里有这地方舒坦。

    别人是宁做穷人妻,不做富家妾。

    但她可不那么想,当个穷人的妻子又有什么好的,吃不好,穿不好,稍有不如意,还得挨丈夫的打骂,生一串孩子,养活不起,不是溺死就是给卖出去。

    哪像做妾的,吃香的喝辣的,幸运的生出儿子来,更有可能继承家业。

    所以,她小小年纪,就特别能钻营。

    她觉得,七姨太能得宠,是因为识文断字,能书会画,跟老爷有共同语言。

    不然其他几个姨太太长得比七姨太还好看,为啥没七姨太得宠呢。

    所以,找到机会,她就讨好卖乖地跟别人学认字。

    尤其是少爷书房里伺候笔墨的那些丫鬟,她更是殷勤得很,仗着年纪小,嘴甜,还跟人家学些迎来送往的礼仪规矩。

    尤其七姨太伺候官老爷的时候,她更是虚心学习,没准将来长大了,她也可以当个姨太太呢。

    但学习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七姨太查出有孕在身的时候,大太太趁官老爷不在家,给七姨太灌了一碗堕胎药,提脚就把她们整个院子里的人,都给发卖了。


    小红机灵,有人来牙行,她就表现得特别听话懂事,又被一个米铺老板娘给买去当了粗使小丫头。

    到了米铺,她就悄悄跟着学徒们,学习怎么记账,怎么买卖东西。

    虽然米铺老板长得五大三粗的,小红想着,给他做妾,可也不是不行,至少做粮食买卖的,家里人每天都能吃上饱饭。

    没想到刚学了一点,米铺生意不好,又把她给卖了。

    小红这时候都已经十二岁了,她想着再这么被人卖来卖去的,整不好,容易卖到烟花之地去。

    别怪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打算未来,实在是过去那小孩子,没有啥单纯的,尤其她生活的环境,特别复杂,一步算计不到,可能就死了。

    所以这次,小红下了血本,她从前伺候七姨太的时候,有幸得官老爷赏赐了一粒金瓜子。

    一直就缝在她衣服里,她狠狠心,把这一粒金瓜子给了牙行的牙子,跟人家讲,不求别的,只希望卖到一个大户人家。

    照理她这么小的孩子,过去那一粒金瓜子都可以买三四个她这样的小丫头了。

    也足够她自赎的。

    可她即便把自己赎出去,又能去哪里,回家说不定再让爹娘卖一次;不回家,她自己这么小,又没有谋生手段,出去也活不成,说不定让人给骗了,拐去哪里。

    还不如找个大户人家,混进去,没准能寻到个机会,做个妾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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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怪小红没志气,光想着给人做妾,主要是她这身份,哪个有钱人也不可能娶她为妻呀。

    所以,她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牙子倒也还行,没说拿了好处不办事。

    有这么一天,就暗示小红,说有个大主顾来了,让她收拾齐整点,用点心。

    到时候他会重点推荐小红,但是小红,自己也得机灵点。

    像这种大户人家选婢女,都是要挑的,人家想买谁,可不是牙子说了算的。

    小红打扮整齐,见来了一个挺富态的老太太,这老太太就是余守城他娘,佟氏身边的老妈子,魏妈妈。

    佟氏这人软软绵绵的,平时也没啥爱好,但是她这人特别爱美,爱漂亮。

    尤其是她这头发,得每天换个新发型。

    原来都是魏妈妈干这活,可魏妈妈年纪大了以后,眼睛有点花,几次梳头,都把佟氏的头发给拽下来好几根,扯得生疼不说,还梳得不好看。

    佟氏就不大高兴。

    但魏妈妈是她从娘家带来的仆妇,平时有啥事儿犹豫不决的,都是魏妈妈给她出谋划策,还离不了这人。

    只能派魏妈妈来牙行,买个会梳头,最好还会化妆的小丫鬟。

    魏妈妈一进来,就相中了小红。

    一瞅这小丫头长得精神,浓眉大眼的,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

    衣服穿的也比别个整洁,身板子好,一笑还俩酒窝,好看。

    魏妈妈虽然是替佟氏来这儿买小丫鬟的,但其实,她也还有私心,她有个儿子,但是个病秧子,常年吃药,吃的药还都不便宜。

    她就想找个好生养的小姑娘,给佟氏做丫鬟。

    自己尽点心,好生教出来。

    等到了年纪,求一求佟氏,好赏给他儿子做媳妇。

    将来即便她老了,儿媳妇还能照样在余家当差,不至于让儿子断了药钱。

    她想得是挺美,也一眼相中了小红。

    兴冲冲领着小红回去的路上,魏妈妈可想不到,这是领回去了怎样的一个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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