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镯 第二十四章再战

    第二十四章再战

    扎西还躺在床上,两眼呆呆的望着天花板。由于他的大脑神经与躯干网络已被隔断,随着身体的恢复,颅内淤血已逐渐被吸收,医生对文芬说:“通过x线透视和ct片分析,他恢复得较好,如果继续保持下去,再过十来天他就可以恢复知觉了。这段时间内,一定不要让他的大脑受到刺激,以免病情发生变化。”

    但他并不知道,他的好友阿龙与林志云此时已坐在了甘孜州人民法院的法*,并且就他的案件正准备进行一场紧张的辩论。如果他们成功,他的冤屈就会得以昭雪,如果失败,当他恢复正常后,他就会被送到新都桥劳改农场,渡过他漫长的四年铁窗生涯。

    审判长还是首先宣布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名单及法庭纪律,接着宣布开庭。与前两次审理一样,鲜正华同样没有到庭,只派了他的代理人张一航前来。审判长宣读道:“xx年9月26日,上诉人扎西拉了四车木料到大塘销售……后经九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根据有关法律进行了判决,上诉人当场晕倒,后根据医院证明,系精神分裂而导致颅内未愈血管再次破裂,现已失去知觉能力。其妻文芬认为,上诉人在当日接受审判时已有精神分裂的嫌疑,所以委托代理人阿龙于十二月九日到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律程序向一审法院提取了有关记录,证据及判案依据,根据本院大量的调查及有关方面的证明,认为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审判的当日,上诉人的确有精神分裂的嫌疑,于是决定对此案重新进行审理,现请上诉人辩护人林志云同志发表意见。”

    林志云点了点头:“这个案件,我本人是上诉人一审辩护人,曾在本案第一轮开庭审理时为上诉人辩护。当时因有一重要证人没有到庭,所以法庭宣布休庭。后因意外原因,我没有继续担任被告辩护人,而当我再次回到九龙时,法庭已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后来,上诉人代理认为本案一审当天上诉人有精神分裂的嫌疑,再次委托我为上诉辩护人,我根据上诉人代理的陈述,并经过大量分析调查,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不能作为法庭的量刑依据,所以请二审法庭重新审理。”

    审判长问:“不知刚才辩护人所讲的证据不足是指哪样证据?怎样不足?不能作为法庭的哪条量刑依据?”

    林志云说:“一审原告之所以告一审被告对他进行了诬陷,是根据一审被告在10月7日在大塘派出所报案的供词说的。然而,一审原告有没有一审被告报案时陈述的那些犯罪事实都尚未调查清楚,怎么能单方面就认为上诉人是诬陷了被上诉人呢?第二,既然当时案件都尚未水落石出,那么那张借据也就同样有可能是一审原告诈骗一审被告的,那么诈骗罪又从何说起?第三,一审原告说上诉人在社会上大量散布捏造事实,损害了他的尊严与人格,那么刚才大家也听说了,既然这个案件谁是谁非都没有结果,谁能证明一审原告又没有那些事实呢?所以,诽谤罪也不成立,根据这三点原因,我认为这个案件应该继续调查,仓促定刑不符合打击坏人,保护好人的基本原则,我的发言完了”。

    审判长说:“一审法院之所以对上诉人进行判决,并非像辩护人所说的那样在上诉人所报之案还没有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恰恰相反的是,一审法院具有邛崃市公安局关于上诉人在大塘派出所所报案件的调查意见,是根据那个调查意见审判的,对这点请辩护人发言。”

    林志云说:“邛崃市公安局所开具的只是调查意见并不是最后结果,就好像协议与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协议并不是合同。如果大塘派出所真的查明上诉人的确是诬陷原告,也该由邛崃市公安局立案后移交九龙法院。现在邛崃市公安局并没证实这是一起诬陷案件,一审原告又凭什么告发我的当事人诬陷他呢?”

    审判长点了点头,扭头交换了一下意见才说:“对于任何案件,只要法院受理了,而且证据确凿,可以不通过其它司法机关而依法律单独进行量刑判刑。”

    林志云说:“不错,刚才审判长说的的确不假,但这必须在审判长说的那个前提条件下,也就是证据确凿的话,的确可以直接判刑,但恰恰此案量刑定刑的证据并不确凿。”

    “辩护人是否能说的得更明白些?”审判长说。

    “可以,本人认为,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时,对证人的审问中有一定的缺陷,所以我请求法庭同意我有几个问题当面询问证人。”

    审判长又与审判席上的人交换了一下意见才说:“可以,传第一证人罗秋霞出庭。”

    不一会儿,罗秋霞已到证人席上。审判长说:“辩护人,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了。”

    林志云点了点头才问:“罗秋霞,xx年9月26日,上诉人扎西与上诉人代理阿龙曾拉了四车木料到大塘,后在你店食宿,此事是否属实?”

    罗秋霞点头道:“属实。”

    “那么当天晚上扎西到哪里去了?”

    “他说他跟鲜老板的那个小姐是熟人,他们要到鲜老板的醉月楼单独聊聊。”

    “那么当夜他回来没有?”

    “没有。”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第二天早上七点过,他在我馆子里吃早饭。”

    “然后呢?”


    “过了一会儿,鲜老板就来了,他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然后是鲜老板叫扎西到他那里去的,还是扎西自愿到鲜老板那里去的?”

    “我记不得了。”

    “你仔细想想?是不是鲜老板叫扎西去的?”

    刚问到这里,张一航忽起身说:“审判长,我抗议上诉人律师对证人进行诱供。”

    审判长说:“抗议无效,第一证人,请你回答刚才辩护人的提问。”

    罗秋霞想了想才说:“我想起来了,那天鲜老板说有什么东西要送给扎西,所以扎西就跟他去了。”

    林志云点头说:“不错,第一证人的证言与9月26日那天上诉人来大塘报案时一模一样。然而,事后鲜正华却说是扎西要到他这里去借钱的,这当中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想自己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

    审判长点头问:“被上诉人代理,你对辩护人刚才的话怎样解释?”

    张一航冷冷的说:“辩护人作为一个国家执法人员,为了私人感情而昧着良心替罪犯开脱,这种人人格有问题,我不愿跟他辩论。”

    审判长说:“辩护人与上诉人非亲非故,更没有其他更进一步的关系,所以被上诉人律师不予回答理由不充分,现在,请被上诉人律师回答刚才法庭提出的问题。”

    张一航想了想才说:“人的大脑信息容量是有限的,因此记忆力也是有限的,没有谁能将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每一件事准确无误的复述,特别像被上诉人与第一证人这种处身于商场上的人,每天面临的信息是很多的很多的,对于他们来说,忘掉一件事比常人更容易,所以我认为刚才第一证人的证词是否属实,还是个疑问。”

    罗秋霞忙说:“我的证词是准确的,那天的情况就是那样,是鲜老板把扎西叫走的。”

    张一航冷笑道:“况且第一证人有没有受辩护人预先的威胁与收买,谁又能说清楚?”

    罗秋霞大声说:“他没有威胁与收买我。”

    张一航说:“谁犯了罪会自己承认?就算有人收买了我,我也不会承认的。”

    审判长忽严厉的说:“请被上诉人律师回答实质性的问题,不要作无边迹的纠缠和搪塞。”

    张一航说:“就算象第一证人所说的那样,是鲜老板叫扎西走的,但事过几天,他或许已忘了,所以刚才辩护人的论据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审判长说:“请辩护人发言。”

    林志云说:“刚才这件事,并非像上诉人律师所说的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反而说明了很大的问题。刚才第一证人说了,被上诉人叫上诉人到他那里去,他有样东西要送给上诉人,这件东西是什么呢?上诉人报案时曾说了,被上诉人要送给他的是一盘磁带,这盘录像带的内容就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卡拉ok厅里那个小姐阿芝嫫鬼混的镜头。”

    张一航说:“首先,我要替我的委托人,也就是此案中的被上诉人申明一下,那就是被上诉人并不知道他卡拉ok厅里的招待员有*的这件事。其次,刚才上诉人辩护人所讲的一切不过是上诉人的一面之词,如果真象辩护人所说的那样,那是一个事实的话,我想问辩护人,那盘录像带又在哪里呢?”

    林志云说:“我没见过那盘录像带,但并不证明那盘录像带不存在,通过刚才的推理,应该有那么一盘录像带存在。”

    张一航冷冷的说:“辩护人不但是学法的,而且还是一个执法人员,应该明白法律有许多时候不但需要推理,而且更注重的是证据,所以我想提醒辩护人,在没有确定有那么一盘录像带之前,用不着在上面花太多的心思,因为那是徒劳的,法庭也不会将推理作为量刑证据的。”

    林志云点头说:“可以,现在我想请法庭允许我向第二证人黎雪询问几个问题。”

    ;



第二十四章再战  
相关:    红色莫斯科  我在异界有座城  挂了99次之后  末日崛起  天降鬼才  
(快捷键←)上一章 ↓返回最新章节↓ 下一章 (快捷键→)
 
版权声明: 飞速中文网魔镯第二十四章再战所有小说、电子书均由会员发表或从网络转载,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立即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作相关处理,联系邮箱请见首页底部。
最新小说地图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28s 2.3333MB

搜"魔镯"
360搜"魔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