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迷情 断桥事件

    2004年3月15日,国土资源部向新闻界公布了该部公开调查的五起土地违法大案包括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案、山东省齐河县政府非法批地案、南昌市政府及青山湖区政府非法批地案、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非法占地案和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地案,“他们的社会危害性在于,不仅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兵贵神速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据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显示,在2002年到2003年里,周至县政府在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情况下,先后组织开工建设了工业路、神龙大道,另外还与开发商签订了高尔夫球场建设用地协议,约定出让土地6000亩。在此过程中,周至县政府动用警力,非法羁押部分反对征地的群众。

    动用民警导致群体情绪更加激化

    2003年5月31日,在征地协议尚未达成的情况下,周至县出动警察300多人,对规划中的“神龙大道所经区域进行强行清理,最终和村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现在,一看到那件磨破的上衣,我就会想起那个可怕的夜晚。”七十一岁的张号贤老汉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被人抓住双脚倒拖了很长一段路,上衣被磨成一缕缕布条,背上的皮也被磨掉一大块。

    因有部分警察受伤,“5·31”冲突最终被认定为“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袭警事件”。2003年7月1日深夜,县政府再次动员百余名警察,17位村民在睡梦中被抓走,其中包括2名从学校返家的女学生。此外,有多位村民在抓捕中被殴致伤。

    “我现在一看到警车就害怕。”张志功老人说。

    在违法征地被查处后,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7月14日对张团兵等5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我们没有在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决定书认为我们有砸警车打民警的行为,只是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公安部门的违法行为只字不提。”张团兵说,“另外,对其他被拘押以及被打伤的人怎么办,政府没有一个说法。”

    周至县委副书记任景斌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周至县的占地定为违法之后,周至县的公、检、法等部门对“5·31”案件中的赔偿问题进行了研究,给9名被拘押的当事人拨付了四万多元的国家赔偿费用,“但当事人不愿意领。”

    “群众真的伤心了。”任景斌补充说。

    “公安民警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怎么能借自己的权力来欺侮老百姓呢?把我们抓了,赔点钱就能了事了吗?”张团兵有些激动地说,“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干部工作方式简单是一个重要原因

    村民对阻挠征地,被认为是群众代表的朱群阳有自己的看法:“我们都希望全县的经济都能发展起来,但不能牺牲我们农民的利益呀。开发商每亩地给了县上一点八五万元,为什么到我们农民手里就不到一半了?”

    “政府把我们企业和农民就没有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来对待,他觉得他是管我们的,我们应该听他的,他要怎么着你就得怎么着(服从)。”周至县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朱俊彪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因为不同意政府无偿征用物资总公司的地盘,朱俊彪被强行免去总经理的职务。

    “是不是政府办了征地手续,这次征地就合法了?征地就能顺利进行了?显然不是这样的。”朱俊彪说。

    对此,任景斌感触颇多,“以前,我们有公益性用地都没有办过手续,补偿标准也没有现在高,为什么当时就没有出现群众上访闹事的事情?”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次事情之所以没做好,不仅仅是没有办征地手续,更重要的是群众工作没有做好。”任景斌说,“群众思想工作不做好,就容易滋长和干部之间的对立情绪。”

    任景斌承认,现在的群众思想工作比以前难做了,除了群众的监督意味增强了之外,干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以前搞计划生育、征收各种税费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干部往往喜欢动粗,打人、罚款、拆房,使干群关系受到很大的影响。”

    “因公”也不能违法

    2003年11月17日,新华社对周至县“神龙大道”违法征地一事进行了披露。三天后,国土资源部赴周至对此事进行调查。


    “如果调查第一次来调查时,周至县能停止强行征地,同时积极申报征地手续,并按程序给群众赔偿,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么多事了。”周至县哑柏镇原党委书记张旭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神龙大道”是途经哑柏镇,连接陕西杨凌农业示范区和周至县的一条重要通道。

    2004年3月2日,周至县政府发文授予县国土局“2003年度目标责任制二等奖”。

    3月9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调查组再次赴周至调查土地案。

    3月15日,国土资源部向新闻界公布了周至县违法占地案等五起违法大案。

    4月1日,周至县政府下发第十三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继续修建“神龙大道”。

    直至4月24日,在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的明确指示下,周至县政府才发文宣布“神龙大道停止修建,被拆毁房子的村民可以在原址盖房,退还群众耕地。“

    6月4日,新华社披露国土资源部对周至县违法征地案的查处结果,多位县领导受到行政降级、撤职等处分。

    6月10日,周至县委召开会议,授予县土地局局长刘某“2003年度人民满意好公仆”。

    “从始至终,县领导始终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周至县的经济发展,即使违法了又何妨?”张旭说,“所以他们根本不认真对待上级的调查,只是想着办法应付、瞒骗,甚至对着干。”

    “近年周至县多次发生圈地事件,说明我们这里的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确实需要转变。”周至县一位退休干部表示,“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一个高效的政府,首先是一个守法的政府。”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向新闻界通报五起土地案的查处情况时说,中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其部门违法规定了从行政到刑事的严格的法律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也早有明确的标准。但在执法实践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所谓“因公违法”问题处理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在违法责任人的处理上批评了事、避重就轻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既破坏执法执纪的严肃性,也没有使违法者受到教育和警醒。

    其实农民是非常通情达理的

    被叫停的“神龙大道”又称杨凌渭河大道引线工程。周至县和杨凌示范区隔渭河相望,杨凌区是国家级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神龙大道’是连接周至和杨凌示范区的一个大通道,是为了接受杨凌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县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周至县委副书记任景斌称,周至县是陕西省的一个农业大县。

    因为“神龙大道”被叫停,已经修了一多半的杨凌渭河大桥在周至县境内被悬在半空中,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断桥。

    “谁都知道这个桥应该修,但现在哪个领导也不敢轻易提这个事。”周至县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修桥就要涉及征地问题,而非法圈地事件在周至县官员心中伤痛太深。这是一个棘手的事情,没有人敢碰。”

    多次到农民中了解情况的上访者朱俊彪称,对于修路征地一事,农民还是拥护的,“神龙大道”之所以受到群众阻挠,是因为县政府随意将原来只有16米的路宽改为100米,占用了农民在大量耕地,而且赔偿标准极低,“其实农民是非常通情达理的。”

    有的村民则称:因非法圈地问题,曾伤了群众的心,但“断桥”问题不解决,伤心的还是当地群众。

    而且好多群众称:“违法征地虽然被制止了,但没有人告诉我们这地还能不能种,将来还会不会被征用,群众现在不敢在往地里投资,只好种些玉米之类的作物。”

    重建村民对政府的信任,对目前处于困境的周至县来说,显得异常重要。

    在周至县政府的大院里,一座石碑上的古训,在春日的阳光下显得非常醒目: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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