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之民国小厨神 代号是什么

    “丑儿,丑儿。你不要丢下娘啊。老天爷呀,俺愿意用自己的命换俺儿子的命呀。阎罗王老爷啊,你叫牛头马面来抓走俺吧,俺不想活啦。让俺儿子活吧,好好活下来吧。”有个女人哭着说话的沙哑声音在不弃耳边一直轰隆隆地响着,好吵。

    不弃缓缓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看到一个人影,感觉自己虚弱无力,正躺在某人的怀抱。不弃的喉咙像吞了火炭似的又干又疼,就连吞咽口水都感觉困难。

    “儿子,你醒啦?谢天谢地,佛祖保佑!”眼前是一个衣衫褴褛、长发披散蓬乱、浑身污泥、哭得双眼红肿的少妇。那衣服又脏又破烂,已经看不出原来的式样了,甚至不能称为衣服而只能称为烂布条了。她的糊满泥巴的丰满的胸脯仅用一串树叶遮挡着,真的可以用“衣不蔽体”来形容她了。因为她脸上的尘土太厚,且被泪水弄模糊了一大片,压根看不清她的本来面目。

    不弃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跟形形式式的人打过交道,听得出来,她说的一口地道的山东高密话。

    她的眼睛倒是挺好看的,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让不弃想起不弃早逝的母亲。不弃有一张她的黑白相片,是她年轻时的模样,梳着两条麻花辫,身材苗条,穿着的确良白裙子,说得上是个六十年代的美女。

    这里是哪里?好像是在一条河边的树荫下,流水潺潺,树木葱郁。这是北京吗?不可能吧?昨天还有雾霾哩。看,那天空这样蓝,云这样白,不弃白活了四十年,都没有看到这样晴朗的天空。

    艳阳高挂,点点阳光从茂密的枝叶间漏下来。旷野无人,近处有座小山,远处仿佛有座古色古香的城池,很像是古装片里的场景。难道,这是某电影城?好像又不像。

    那少妇把不弃轻轻放在草地上,用一块石头枕着不弃的头,接着一撇一拐地走到河边,用一片荷叶盛了点河水,扶起不弃的头,小心翼翼地将水喂进不弃的嘴里。

    不弃实在是太口渴了,咕噜咕噜地一下子把水都喝光了,因为太急,差点呛到了。

    少妇笑了,慈爱地说:“儿子,悠着点,还有很多。娘再去舀点。”

    不弃纳闷了。她怎么口口声声叫不弃儿子呢?她看上去也不过二十七、八岁,比不弃还小呢。而且,不弃妈都去世好多年了。在不弃很小的时候,她就因病去世了,不弃对她的印象,就是那张黑白相片和外公外婆偶尔的讲述。

    她又装了点水过来。河水很清亮。不弃下意识地看那一汪清水中自己的倒影。虽然那张脸也满是泥污,可是,不弃还是一眼就看出来,那不是不弃。不弃像不弃爸,柿子脸、绿豆眼、扁鼻梁、歪牙、秃头,相貌跟英俊沾不上边,那水里的影像是虽然长发脏乱似鸡窝,可是眉清目秀并且看上去非常嫩,最多不过十岁。

    一向冷静的不弃也不淡定了。不弃一边低头喝水,一边强迫自己保持镇定。不弃对自己说:“这么多的风浪都挺过来了,有什么是不我不能搞定的?”

    少妇哽咽着说:“你昏迷了两天了,吓死娘了。娘现在只有你了,你再有个好歹,娘——”

    不弃问:“这里是哪里?”话一出口,把不弃自己都吓一跳。这把声音是他的吗?他是苏州人,说普通话也是带着苏州口音,可是他刚才听到的分明是一把带山东高密口音的男孩子的声音。

    不弃低头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它也是衣不蔽体、泥污满身,是一个未发育成熟的男孩子的瘦小身躯。不弃吃力地将那双仿佛灌了铅似的双手挪到自己面前,看到的是一双黑乎乎的小手。

    不弃的头脑一向转得很快,早两年不弃看过热播电视剧《步步惊心》,也还记得前些年的像《寻秦记》、《穿越时空的爱恋》这些穿越电视剧的情节,难道不弃——穿越了?不会吧,不弃一向都认为穿越这回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不弃试探着把方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这里是哪里?”


    少妇说:“丑儿,俺们到临安了。这里就是苏州城西门外。其他人都进城了,在走半个时辰就到了。我没力了,脚也摔伤了,背不动你,又没人肯帮忙。这帮见死不救而且还要踩一脚的畜生!儿子啊,刚才俺就想,如果你真去了,娘就背着你,跳下那山崖。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她的汩汩不断的泪水汇成小溪,在满是泥污的脸上冲出两条棕色的小径。

    不弃的小心脏华丽丽地颤抖着。他的历史和地理常识还可以,记忆力也好,何况,不弃本身就是杭州人。临安,不就是杭州的古称吗?

    天啊,what/are/you/弄啥勒?是耍我吗?

    不弃模模糊糊地记得,昨晚——嗯——可能是前晚——不弃跟交往不久的小女朋友在不弃北京的住所——不弃三年前在二环购买的一间布置得很雅致的高级公寓——庆祝了她二十六岁的生日,酒至微醺时,两人有了相识以来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缠绵至深夜,相拥入眠。

    不弃还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走到一座雪山上,进入了一个形状奇怪、看似一张大嘴的洞口。里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不弃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一直往前走。洞内的道路又长又窄且弯弯曲曲的,就像人体内的肠道,不弃拐来拐去,迷路了,再也找不到来时的洞口,也找不到其他出口。走了很久,忽然,不弃看到前面有少许亮光,就兴奋地向那方向跑过去。在看到洞口的一刹那,不弃高兴得醒过来了。没想到,一觉醒来,却身处在这样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确定,不弃问少妇:“现在是什么朝代?”

    少妇瞪着一双受惊小鹿般的大眼睛摸了摸不弃的额头,带着惊恐说:“该不会是风邪入脑了吧?傻了?大清朝刚刚亡了没多久,不弃听村里人说,现在是民国啊。”

    不弃的心直往下沉。民国时期,局势动荡,不是个好时代呀。

    不弃一点也不怀疑她是骗子,或者是她和其他人合起来戏弄不弃,因为她的眼神包含着发自内心的对子女的疼爱。如果她是假的,那她的演技实在比什么百花影后、奥斯卡影后还好,居然让一贯火眼金睛、带眼识人的不弃都看不出任何表演痕迹来。

    不弃问:“不弃病了吗?怎么一点事都想不起来。不弃们怎么来到这里的?”

    少妇愣住了。半晌,她一把抱住不弃,眼泪像断线珍珠般流过不停。不弃有些感动,眼眶也不知不觉地湿润了。从小就缺乏母爱的不弃居然在另一个时空从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上感受到母爱的温暖。或者,这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她哽咽着说:“是娘不好。娘没有照顾好你,也没能好好保护你。不弃们家乡发大水了。可怜你爹、哥哥、姐姐都没大水冲走了。不弃们刚好在山上采蘑菇,躲过了这一劫。不弃们跟着其他难民一起来到这里,受尽苦头,仅有的一点干粮也被别人抢去了。不弃们打鸟捉鱼,可是食物刚到手,就被别人抢去了。那些男人力气大,不弃们孤女寡母抢不过他们。一路,不弃们只好吃树皮,挖草根,睡在荒山野岭,连盖的布的都没有一块。你本来身体很好的,也熬不住了,发烧了,昏迷了两天两夜。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连娘都不认得了?”她的眼睛里闪动着一丝希冀,如同灰烬中的最后一点可怜巴巴的火星。

    不弃实在不忍心伤她的心。不弃微笑着说:“认得。只是不弃想不起其他事了。”难道不弃告诉,不弃根本不认识她,她的真正的女儿可能已经病死了,只剩一具驱壳,所以不弃才能穿越到她的身体中来?这样说的话会有两种结果:一、她信。那她一定会伤心欲绝;二、她不信。这个可能性比较大,那她肯定会以为不弃疯了!

    她略感安慰地说:“认得娘就好。其他的娘再慢慢告诉你吧。不要紧的,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你饿了吗?娘去抓条鱼给你吃。”

    不弃确实饿了,就点点头。三毛说:名字是人类在世界上的代号,不弃想知道不弃在这个时空的代号,于是不弃又问:“不弃的代号——哦,不,不弃的名字叫什么?”

    不弃在原来的时空的代号叫贾不弃。“这名字是他爸改的,意思是跟不弃的妈妈不离不弃,至死不渝。不过,讽刺的是,不弃的妈妈因车祸去世后,他爸很快就再婚了。他把不弃丢给外公外婆抚养,除了每月按时给抚养费用外,就再没管过不弃。他跟第二个太太又有了两个子女。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弃因为想念爸爸,到他家去找他,看到他们一家乐也融融。不弃感觉到,爸爸看到不弃来,并不欢喜,而是觉得很尴尬,不弃就是个不速之客。不弃已懂得看人面色,呆了没多久就走了。从那以后,不弃再也没有去找过他,也从没有对人提起这事,因为他不想别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

    不过,虽然不弃的名字的原本含义已无意义,可是,不弃给这个名字赋予了另一层含义:不管别人怎样对不弃,无论身处怎样的逆境,不弃都不放弃自己。自强不息,活出精彩。

    少妇一边站起来,一边笑着说:“刘阿丑。”

    不弃心里叽咕着:这代号也太难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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