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觉得可笑。
你抗议有个屁用?
爱新觉罗·奕劻却说:“我等不可小觑美国,他们的舰队,尚有15艘战列舰。邦基所关,不胜忧虑。南有乱民渐起,西有强敌环伺,须得小心应对。”
慈禧活动活动了老胳膊老腿,烦闷道:“那要如何办?我们拿赵传薪没办法。”
爱新觉罗·奕劻小心翼翼道:“此贼已成气候矣。不若,与赵传薪示好?许之以利,以官,我听闻其在美国,起初也按商业规则办事,不肯轻易逾矩,想来应该能成。待他回国,且稳住他两年再作计较。”
他已经被赵传薪折腾怕了,现在赵传薪似乎比之从前胆子更大,手段更强。
“此事容后再议!”
慈禧还是不甘心。
凭啥?
夜里,赵传薪又看到了长岛方向上空隐隐透出的雷光。
这种有序的频率,定然不会是自然闪电。
难不成,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人掌握雷神之锤?
不可能啊。
第二日一早,赵传薪吃过早饭,只身出发。
路过戈德伯格宅邸前,被瑞秋·克维斯拦住。
赵传薪打开马车门,打了个哈欠:“上来说话。”
就她一人。
本杰明·戈德伯格回家后,就将赵传薪要带他去东方的消息与父母讲了。
瑞秋·克维斯和塞缪尔·戈德伯格第一反应就是不答应。
这不闹呢么?
还真要把他们儿子拐跑咋地?
那可是亚洲,万里之外,横跨大洋。
很多人远赴他乡,可能此生难见。
但旋即本杰明·戈德伯格说了赵传薪的“买断报价”,塞缪尔·戈德伯格立刻哑火。
两万块,这钱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完全可以让他东山再起。
一个儿子没了,再生一个呗?
但钱没了,儿子还在也得跟着吃苦。
况且赵传薪有钱啊,不会让儿子吃苦的。
但瑞秋·克维斯依旧不同意。
昨夜,塞缪尔·戈德伯格私下里好说歹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算是勉强说服了瑞秋·克维斯。
但是,塞缪尔·戈德伯格自己拉不下脸,便鼓动瑞秋·克维斯出门去拦赵传薪。
赵传薪见她上了马车后,支支吾吾半晌,净说些废话。
“吃早饭了吗?”
赵传薪打哈欠说:“吃完了。”
瑞秋·克维斯疑惑的看着他:“昨晚没睡好?”
“啊?”赵传薪搓了搓脸:“睡得挺好,就是时间短了点。”
“为何?”瑞秋·克维斯狐疑。
“因为我球技高超害,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瑞秋·克维斯已经有点熟悉赵传薪风格,能摸清一点他的话外音。
顿时想起了苗翠花高耸入云的她莫名的有点酸,又觉得酸的莫名其妙。
赵传薪见她愣神,看看手表,直接了当道:“你东扯西扯的,怕不是来要钱的吧?”
他多聪明啊。
且脸皮巨厚,什么事都不觉得尴尬,直接挑明了。
瑞秋·克维斯大囧:“我,我不是的”
看她的样子,赵传薪无语,先点了一根烟,叼在嘴角,拿出了厚厚的一沓钱,大致的数了一下捆数,然后递给了瑞秋·克维斯。
“钱拿好,20元票子,10沓,正好2万美元。”
1沓2000美元。
瑞秋·克维斯觉得羞赧,丢人啊。
赵传薪将钱塞进她胸口,拍拍她后背:“乖,拿好了。”
被他的大手抚过的地方,瑞秋·克维斯觉得好似被电流经过,麻酥酥的。
她紧抿嘴唇:“这钱算我们借的。”
赵传薪眨眨眼:“什么借不借的,咱们俩啥关系啊,伱说是不?”
瑞秋·克维斯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啥关系?”
赵传薪只是随口一说,被她问的愣住。
“我们,我们”赵传薪我们不出来了,干脆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就像本杰明他爹一样,那你看这关系”
瑞秋·克维斯急忙下车:“回头见。”
赵传薪手掌向后捋头发:“莫名其妙。”
他昨晚上,和亚伯拉罕·科恩确认过了今天要拜访的地址。
南方阵线经历上次赵传薪的屠戮,如今已经只剩下散兵游勇,溃不成军。
亚伯拉罕·科恩和史密斯兄弟尽最大努力,也只找到了极个别人的住址。
要说以前亚伯拉罕·科恩和史密斯兄弟支持赵传薪,有利益,也有武力值的原因。
现在,这层关系多了些不明的意味。
因为犹太血统也算是被歧视的族群,更别提黑人。
而赵传薪专杀歧视狗,干了他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小猫小狗三两只,赵传薪懒得去寻。
他要去的是长岛区域的阿斯托利亚街区。
今天是11月10号周日。
锡安圣公会教堂。
每过一段时间,这里就有为数众多的着黑衣服的汉子聚集,礼拜之后,他们会进行聚餐。
礼拜完成,教堂内三三两两结队而出。
一群黑衣服的汉子,来到附近,摆好架子,拿出准备好的羊肉和鱼烤制,还有希腊沙拉可吃。
但天气苦寒,大家手冻得彤红,没人愿意动沙拉,只奔着烤的热烘烘的烤鱼和羊肉去,自然也少不了酒。
“看报纸了吗?昨天,赵传薪又杀人了,因为他受到了歧视。”
“该死的中国佬,若非我们的人现在需要蛰伏,必定要策划杀了他。”
“丹尼尔森,要不然我们现在就干吧,只要能杀了赵传薪,我们就能声名鹊起,KuKloo就能乘势崛起。”
丹尼尔森是个高而健硕的男人,看起来很瘦,棱角硬朗,脑袋上裹着一块黑布,目光阴鸷。
他拿小刀割着羊肉,头也不抬的说:“我们北欧秩序骑士团的人太少了,杀赵传薪,至少要等军团组建起来。”
“其实赵传薪或许很厉害,但有心算无心,还是有胜算的。听过一句话吗?如果死心塌地谋杀一人,成功几率超过九成。”
丹尼尔森阴恻恻的说:“如果赵传薪有一个经常出没的场所,有狎妓或者饮酒的习惯,有酩酊大醉的时候,的确会成功。但是,我们对他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他比我们疯狂十倍,暴戾百倍”
众人就不说话了。
一个粗壮的汉子,将手里的铁签子摔在桌子上:“他妈的,从来都是我们找他们这些亚洲佬和黑人、犹太人的麻烦,现在怎么反过来了?”
丹尼尔森抬头打量周围,见只有不远处的公园长椅上,坐着个面色苍白形销骨立的老头。
他说:“别急,狮子也有打盹的时候。”
正在这时候,他看见有个高大的亚裔青年朝他们走了过来。
丹尼尔森眼睛眯了起来。
那青年走近以后,向他们摆手:“嗨,我走的肚子饿了,烤肉带我一个怎么样?”
不知怎地,丹尼尔森感觉眼皮总跳。
可不等他说话,同伴眼睛便支棱起来,破口大骂:“滚开,中国佬,滚回属于你们肮脏的狗窝去”
话还未落,一把斧头便剁在了他的脑门上。
丹尼尔森面色大变。
他摸向了腰间,掏出了柯尔特M1873单动转轮。
但是同伴见队友被杀,一哄而上,挡住了他的射击视野。
丹尼尔森见人群骤然后退,有人还跌倒。
原来是前面的两人忽然倒飞,将人群撞散。
要说北欧秩序骑士团,也不是吃素的。
他们信奉Ku Klux Klan,而Ku Klux Klan信奉白人至上。
去教堂礼拜和聚餐,有带枪的,也有带着刀子的。
他们一身黑衣服,风格类似海盗服。
各个身强体壮。
丹尼尔森见那人挥舞斧头左劈右砍,无一合之敌。
他每次或者侧身,或者伏低,总是能避开别人的袭击。
尤其是一个队友,忽然掏枪朝他射击,那亚裔青年竟然微微偏转身体就轻易躲了过去。
这就离谱了。
他们这边有三十余人,而那青年只有一人。
可他一人,几个呼吸间,便砍翻了他们这边五六人。
只见那青年抬手,从他手上有一道闪电迸射。
滋啦
前面的人被电光串成了糖葫芦。
丹尼尔森看的脸颊的肌肉抖动不已。
队友死亡的同时,也让出了他的视野。
击锤早已扳开,他扣动了扳机。
砰!
那青年双腿弯曲下潜,伏低身子。
没打中。
丹尼尔森:“”
这他妈不科学。
青年甚至都没看他一眼,怎么能躲过他打出的子弹呢?
然后,他见青年抬左手,有两个身体倒飞出去,又撞倒了两人。
这是啥?
魔法?
青年取出了一根鞭子,吹着动听而节奏感十足的口哨,鞭子卷住倒地之人的腿。
青年扯着那人的身体,发力旋转,扫倒了进攻的三人。
好大的力气。
丹尼尔森也以力气著称,他还兼备了灵活性,是使枪和刀的好手。
但和那人一比便相形见绌了。
然后青年疾跑三步,一跃而起。
竟然跳了两米高。
他抬腿,膝盖撞到一人脑袋。
那队友脖子朝后大幅度弯曲,丹尼尔森见队友的脸都被撞瘪下去了。
我焯
终于,他们都被打怕了,轰然后退,朝丹尼尔森这边移动。
因为丹尼尔森才是队伍的主心骨。
丹尼尔森大喝一声:“住手,来者何人?与你无冤无仇,为何杀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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