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重甲步兵与魏军重甲陷阵营在战场上相遇,双方士兵都身穿厚重的铁甲,仿佛是两座移动的铁壁。
当这两股强大的力量接触时,刹那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金属撞击声。
铛铛铛~
长矛、利剑和盾牌在空中交错,火花四溅。
“直娘贼的,杀啊!”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
“啊啊啊啊啊~”
每一次撞击都伴随着士兵的怒吼和呻吟,每一次挥剑都可能带走一条生命。
战场上,血雾弥漫,断肢残骸在空中飞舞,形成一幅惊心动魄的血肉横飞画面。
汉军重甲步兵以坚定的步伐和严密的阵型向前推进,他们的铁甲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光,仿佛不可阻挡。
而魏军重甲陷阵营则以强大的冲击力撕裂着汉军的防线。
战局,在朝着魏军有利的方向倾斜。
在汉军军阵之后,魏延的眉头紧皱。
“恐怕当年吕布的陷阵营,也不过如此吧?”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那些魏军,当真是各个悍不畏死。
冲击前来的魏军,死伤无数,但他们还在冲。
“将军,谨防军阵被突破,魏军从两翼袭来。”
陷阵营这类兵种的作用,是在步兵军阵交战时,以重甲步兵为矛,攻入敌人的队列,突入敌人内部,攻破敌阵,使得敌军自乱阵脚,让敌主帅却不能及时有效地指挥。
在这种优势之下,剩余军队再从侧翼辅之,攻打敌军两翼。
在战国时,这种攻破敌阵的方式便被称为“陷阵”,其战功堪比冲城的“先登”士兵,所以一般古人专门将这种军队称作“陷阵营”。
因而,作为陷阵的军团,往往堪比敢死队的存在,他们若能成功陷阵,必定能让敌军一触即溃。
但相反,一旦这支集军中精锐为一体的军团作战失利,则必将动摇全军士气,所以历朝历代对陷阵营的选拔要求极为严苛。
甚至在隋朝,名将杨素为了首战功成,下令但凡未能陷阵成功者,全部处斩。
因此,当时用于陷阵的士兵,就需要古代特种兵级别的士兵来充当。
张辽所部陷阵营,这军士肯定是精锐中得见精锐,身上的甲胄,同样如此。
汉末的步兵盔甲众多,但是防御能力与面积最为出色的,无疑是盆领铁盔或者筒袖铠甲。
筒袖铠,指铠甲的两袖呈桶形包围上臂,对上臂保护较好,可避免襦铠那种片状护膊举手时,下腋,上臂不幸中箭。
盆领铁铠,顾名思义就是铁铠的衣领配有铁盆保护脖子,这种铠甲配备的头盔的顿项比较短小。
这两种铠能是这个时代防御能力强的甲胄,数百个人穿戴齐整,直接化身汉末超人。
陷阵营破阵,在这种优势之下,剩余军队再从侧翼辅之,攻打敌军两翼,莫说是不精锐的军队,就算是精锐大军,也可能被冲散。
当然,正所谓“好马配好鞍“,这种铠甲的重量极大,一般士兵也难以负重,必须是久经战阵、且体魄壮硕的士兵操持,否则无法灵活使用。
因此,便是穷张辽之力,这陷阵营也只有几百人而已。
同时,陷阵营还搭配长矛,以能够更好的冲破敌阵。
“这我如何不知?”魏军逞凶,魏延此刻却还是非常平静。
汉军军阵虽然快被陷阵营捅穿了,但还有第二道防线。
两翼具有骑兵游弋,不怕突袭。
况且
此战他并非是求胜。
而是要拖住张辽,给赵云争取时间。
“陷阵营虽强,但人力有时穷,他们撑不了多久了。”
而在另外一边的战车上,张辽很明显也看到了前面的情况。
“陷阵营乏力了,汉军军阵未被冲散。”
张辽眉头微皱。
实际上,陷阵营冲入敌阵两百多步,已经是极深的了,但奈何汉国的军阵比这个更深,而且被重甲步兵冲阵,也并没有大规模的慌乱,这是精兵啊!
“这个汉中都督,看来带兵是有些本事的。”张辽有些可惜的叹息一声。
若不是精锐,此刻陷阵营已经是建功了。
不过他也不急。
虽然张辽心中想要一战而胜汉军,但胜了魏延,还有张飞,胜了张飞还有汉太子刘禅。
他这一万多本部精锐,可经不起这样的消耗。
至少得等后续主力魏军到了,才能收复关中。
他现在的兵力,完全不够。
汉军可不是吴军。
刘禅也不是孙权。
以八百破十万,恐怕人生也只能有一次了。
“鸣金!”事不可为,张辽有就不勉强了。
“诺!”令旗手当即挥动令旗。
呜呜呜~
魏军鸣金之声响起,冲入汉军军阵的陷阵营缓缓后退,阵型俨然,也让魏延打消了趁胜追击的意思。
“围城,打造攻城器具,准备攻城!”
赵云现在就在渭水边上行军,不将魏军的注意力吸引到这郑县来,如何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郑县被张辽经营了十日以上,城上城下,都已经被加固过了,壕沟,陷坑,拒马,卫城,堡寨,一系列的防御设施,都被修建起来了。
现在的郑县,就像是一只长满倒刺的刺猬,而汉军还不得不将其吃下去。
当然
也不一定要吃下去。
只要能困住里面的人就好了。
郑县城中,张辽的眼神很是深邃,脸上稍有不虞。
对吴军百战百胜的陷阵营,到了汉军这边就不灵了,张辽心中有些惆怅,也有些沉重。
“对面的底细,可摸清楚了?”
“城外的汉军,有两万多人,还有一部汉军,沿渭水而上,恐怕是要过渭北,打下左冯翊。”
两万多人,这其中恐怕是包括民夫的数量的。
“汉军攻城器具利害,不能坐视其攻城,今夜子时,选三千人马出城偷袭,若是汉军无防备,便烧其营寨,若是有防备,便冲破汉军围困,过渭水去渭北看看情况。”
郑县与重泉莲勺,互为掎角之势,若是渭北没了,那他便不能守着郑县了,而是要退到潼关去。
汉军若是打下蒲板津,便可突袭潼关,截断他的粮路。
郑县粮草不足,不管是潼关丢了,还是后勤断绝了,都是张辽无法接受的事情。
他手下军将虽然精锐,但若是没饭吃了,也要撂挑子。
“将军乃是主帅,不可轻动,此番前去夜袭,便交由末将了。”
说话的正是一个身着甲胄的中年大汉。
他的身高魁梧,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皮肤因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粗糙,仿佛是被岁月磨砺过的坚硬石头。
正是张辽部将朱盖。
“此番出城,颇为凶险”
朱盖拍了拍胸脯,那一双眼睛虽然不大,此刻却炯炯有神,透露出坚定和果敢的光芒。浓密的眉毛像两把刷子般横在眼睛上方,更增添了几分威严。
“马革裹尸,是我等战将的宿命,我朱盖何惧战死沙场?况且出城之后,汉军也未必拦得住我,有何惧哉?”
张辽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当即说道:“夜袭不成,去驰援郑浑。”
郑浑忠心是有的,但是能力有没有,那得打一个问号。
有朱盖前去,也能稳住局势。
“诺!”
“还记得我教你的战法吗?”张辽突然问道。
“末将自然清楚。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踏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很好,那便出兵去吧!”
是夜。
夜黑风高。
郑县城门大开,城中冲出三千步骑,朝着汉军营寨的方向而去。
冲到一半,魏军的踪迹便已经被发现了。
“突袭!”
“魏军偷营!”
“快来人啊!”
“杀啊杀啊!”
周围的喊杀声渐起,再冲下去,怕是回不去了。
但夜袭汉军营寨,只是朱盖试一试的招式而已。
此刻他尽可能的吸引汉军过来,然后突然朝北面折返,忽而又朝西面过去,目的地赫然便是渡口的方向。
然而到了渡口,朱盖的眉头却是皱起来了。
好大一座桥,居然给汉军拆了。
造孽啊!
渡口上更是连一艘船都没有。
该死!
汉军一定是在经略渭北。
身后汉军追击而来,现在回郑县是回不去了,只能先去潼关了。
世间之事,都是非常巧合的。
赵云行军,原本是想要低调穿行,然后到潼关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潼关。
但是偏有人不让他低调。
“将军,魏军一部,朝我们来了。”
赵云眼睛一眯,将手上的一块饼皮塞入口中,嚼了两下,便和着热水灌了下去,这才开口说话。
“既然有人来找死,便先收了这一部魏军再说。”
郑县到潼关,这一路上至少需要两日时间,还是急行军的情况下。
偷偷的来不行,那就明牌打给张辽。
我看你是守着郑县,还是追击过来!
“告诉汉中都督,若是张文远追击而上,他便也追击上来,我等两面夹击,先拿下张文远此部,若其不敢追击,便缠住张辽所部,等我拿下潼关之后,再来攻拔郑县。”
行军打仗,总是会有变数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
变数来了,为将为帅者,便要相机而变,这才能称得上是名将或者是名帅。
一成不变的,那叫庸将。
“诺!”
“其余人,前军行军不变,以最快的速度前去潼关,中军列阵,后军埋伏在道路两侧,骑军准备绕到魏军身后,将其包圆了,不准一个魏军离开此地!”
简单的口袋阵布好了,便等着那一部魏军前来了。
被汉军在后面赶着,朱盖心中略有焦急。
但他大部分还是骑兵,其实是不怕汉军追击的。
若是汉军为了追击他这一部,而乱了阵型,想必以前将军张辽的英明神武,肯定是会出兵的。
他此去潼关,绕道蒲板津,再去重泉、莲勺,路虽然是绕远了一些,但好在是没有什么风险的。
夏夜,虫鸣阵阵,夜风习习。
朱盖行进在官道之上,两侧漆黑无比,视线根本看不出去太远。
越是前行,朱盖越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思索片刻,朱盖才感觉为什么他会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太安静了。
周围的虫鸣之声都消失了。
很不对劲!
而在朱盖感到不对劲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
夜色如墨,官道两侧密林之中,赵云率领的汉军如同猎豹般静静地潜伏着。他们的甲胄与夜色融为一体,只有眼中的寒光在黑暗中闪烁,透露出一股肃杀之气。
远处,尘土飞扬,朱盖率领的三千魏军缓缓进入了埋伏圈。
他们一路行军疲惫,却未曾料到死亡之神已经悄然降临。
赵云目光如炬,紧盯着越来越近的魏军,手中紧握的长枪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战意,微微颤动着。
“准备!”赵云低声命令道,声音虽然不大,但在寂静的夜空中却如同惊雷般在汉军士兵耳边炸响。他们精神一振,手中的武器紧握,身体微微前倾,如同即将扑食的猛兽。
终于,魏军完全进入了埋伏圈。
赵云眼中寒光一闪,猛然挥手下令:“杀!”
随着这一声令下,汉军士兵如同离弦之箭般从两侧密林中冲出,向魏军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冲啊~”
“杀啊~”
“降者不杀!”
刹那间,喊杀声震天响起,刀枪相撞发出刺耳的金属碰撞声。
“果然有埋伏!”
朱盖方才才察觉到异常,但现在已经是晚了。
魏军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阵型瞬间崩溃。
“有埋伏,快逃!”
“救命啊~”
“爹啊!娘啊!”
他们惊恐地呐喊着,魏军阵型直接溃散。
“莫要慌乱,结阵而走!”朱盖大声吼道,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但乱局之中,将领的作用,已经是微乎其微了。
面对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汉军,便是有少部分的魏军进行抵抗,但他们的抵抗显得如此无力。
因为赵云率军,专门朝着那些结阵的魏军冲去。
“儿郎们,随我冲杀!”
赵云身先士卒,挺枪跃马冲入敌阵。
他的长枪如同游龙般在敌阵中穿梭,每一次挥出都带走一条魏军士兵的生命。他的身影在战场上快速移动着,如同一道闪电般令人难以捉摸。
噗呲~
一枪封喉,朱盖甚至连赵云一个回合都没有撑过,便成为战场上的一具尸体了。
“莫要放走一个人!”
此地距离郑县有一段距离了,若是能将所有人杀死或是俘虏,消息便不至于走漏。
当然,走漏了也无关紧要就是了。
战斗进行得异常惨烈,魏军士兵在汉军的猛攻下纷纷倒下。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官道,断肢残骸散落一地。
少数幸存的魏军士兵在恐惧中四处逃窜,但汉军士兵紧追不舍,将他们一一斩杀。
至天明放晴,这一地的尸体,与成串的俘虏,昭示着战争的残酷。
赵云没有耽搁时间,将后面的事情交给魏延部将,他自己则是朝着潼关而去。
时间!
时间!
他也在和时间赛跑!(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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