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的天气,江省的某美术大学里,一个足有四五个篮球场大的食堂内,一名身穿休闲服,脸上长着五个痣,其中一个在鼻子上,棕色的眼睛,长着眉清目秀,可他微胖的身材,使的整个人看起来不太协调,反而有种怪异的感觉,正拿着一个送货单,在对着一个四十多岁面带不满,穿着如同医生一样的厨师,点头哈腰的道歉。
食堂里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对这个有点怪异的青年男子,都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了,现然每天都见青年男子过来送货。穿着医生般衣服的厨师不满道:“小伙子,你以后再这样,我就不要你的货了。”
一旁身穿休闲服青年道:“叔,你放心。我下次一定早点。”
穿着如同医生般厨师听到这句话,便黑着脸。
“你以经不只不一次说过了。”
穿医生般衣服的厨师边说边从青年手中接过货单,在旁边的餐桌上,签上名字。,一旁的青年看到名字写上后,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走餐桌上的货单。
“谢谢叔,我先走了。”
身穿医生般衣服的厨师道:“好,走吧!”
听到这句话,穿休闲服青年如临大赦。快步的走向食堂大门。他的速度,如同有一只恶狼在身后追赶。
当身青年跨出食堂大门的那一刻,深深吐出一口气,脸上漏出无夸。
“我也想早啊!但时间不够啊!唉!!”
说话时身穿休闲服的青年用复杂的眼神,看向大学街道上来往的学生自语。
“还是大学生好啊!只要有文凭去哪?都不用愁没工作。”
说完又继续自语道:“不过,美术学院就是美女多。虽然,听表姐说读美术的大部分都是有钱人。虽然不是我的菜,但看着养眼。”
说话时,身穿休闲服青年也慢慢走到大学街道路旁的一辆面包车旁,打开后驾驶座的车门,坐了上去。刚坐在驾驶座上,穿休闲服青年便郁闷的看向车后的货物,深深的叹了口气道:“救命啊!又剩这么多!!”
看到这些货,穿休闲服青年,仿佛想看到了一群催命的瘟神。在驾驶座上的休闲服青年,有种想把它们丟了的冲动,但眼里有过一丝无奈。慢慢的,身穿休闲服青年熟练的,点火起动面包车缓缓的向大学后门开去。
车上的青年,开车时拿起手机上的耳机听起了广播上的音乐,戴上耳机后感觉这世上的事都与他个人无关。
车子开出了大学校门,驾驶座上的休闲服看着车窗外的来往车辆,想到:“一样是人,但不一样的是生活的环境啊!”
车子左转右拐的出了市里,到了郊外的一个小村里。村里的水泥路旁有几排松散的房屋,而屋子的大门就在路边上。如果,有车子刚好碰到,从门里出来的老人就惨了。
车子经过一条几百米的水泥路后,又转入一条只能容下一辆车的小路。路的左侧是一片菜地,右侧是一片鱼塘,鱼塘里还有几条小鱼在游来游去。
驾驭坐上的休闲服青年,看了一眼鱼塘自语道:“这鱼吃了后,估计就成仙了。”
鱼塘不是很大,但是鱼塘的水以经可以和臭水沟一拼了。此时,面包车缓缓的驶入了一排房屋下,车刚停下来,房屋的一扇门就开了,一个嘴咬着烟头,身戴围裙,年龄与身穿休闲服的青年缓缓走出来道:“小子,送完没?”
那名身穿休闲服青年从驾驶座上,走下来道:“没有!”
那名嘴咬烟头的青年人听到后满眼期待又道:“那哥的烟呢?”
身穿休闲服的青年白了他一眼道:“这才是你的主题吧!骚年!”
咬烟头的青年仿佛没有听见依旧道:“烟呢?”穿休闲服青年面无表情道:“没有。”
咬烟头青年听到后,不满的说了句:“靠。”
又走进了房屋,穿休闲服青年熟练性的把车上的,货物一件一件卸下,放到开启的门内。门内是个高约三米多、横约三米、宽约五米长的房间,房间内还有互通的几个房间,休闲服青年把剩下的货物摆放在墙壁边上,随后便锁起铁门和车门离开了。
离开的一瞬间,穿休闲服青年感觉晴朗的天空仿佛有着一股阴森的气息,让他有点后背发凉心里不安。但随后就没放在心上了。穿休闲服的青年沿着房屋走了一段路程,便左转右拐的走到了一排房屋的小房间前,从腰上拿出一把钥匙打开锁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进屋内,房间的东西便一览无余,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行李箱还有墙边的塑料瓶。穿休闲服青年走到屋内墙角边的床前,“咚”的一声躺了上去,还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翻开,凝视道:“又老了一岁”。
钱包的内部有一个身份证名字是“叶志旭”,而照片正是穿休闲服的青年。躺在床上的休闲服青年道:“叶志旭?虽然,总觉的自己的名字不太顺口,但也没办法。谁让名字是父母定的。”
躺在床上的青年叫“叶志旭”,出生于福省,z市,和县的一个小山村里。上小学时因为父亲抽烟得病,要钱做手术。便从市里回到了老家上初中,初一时他在中学的成绩每次都是班里的倒数,成绩的不理想使的他每天都在学校混日子。过着,过一天是一天的思想。初二时,因为学校老师没事乱找麻烦,辍学不读了。
那年,他便和母亲去城市里的亲戚那打工。当他在亲戚那刚做了三四个月,便有人把他那亲戚的厂给举报了,于是工资都没有就回去了。辍学的第二年,他同村里面的一个亲戚,一起去市里面的一个食品厂里打工。不过,他做了半年就不干了。原因是厂里的组长什么事都叫他做,总针对他。
辞职的第二天,他便和他的几个哥们儿决定,一起回去玩几天。回去前他特意买了水果,准备拿回家给爷爷奶奶吃。回去的前一刻,叶志旭本来想吃碗炒面的,但他看几个哥们想回去的心情和脸色就算了。当天,他们骑着摩托以40公里的速度向村里行驶,离村子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
突然,从路边的草丛中跑出一只棕色毛发的野狗。下秒无名小路上便发出了,水泥路和钢铁碰擦的声音。
“碰,滋滋”,在车子倒下的那一瞬间,叶志旭的脑子里就回荡着几个字“这下惨了”。
在他们出事的时候,路边一个路过的老太婆一脸责怪道:“开那么快,不小心把狗撞了,怎么办。撞到的话,一不小心撞死了。谁赔啊?”
不停的念叨。仿佛,狗才是人。让在场的几个人火大,叶志旭看着路边致前给家里买的水果,可是以经都烂了。这让他很火大加上致前的事故让他直接吼道:“死了我赔!”那老太听到后便一句话不说的走了。
倒霉的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出事故后他和他的哥们儿集体去了村里最会处理,外伤的医生那,但听隔壁的邻居说,他们出去外面玩了。听到后,众人的心便有几万只草泥马跑过去。
村里有两个医生,一男一女,村里有外伤的几乎都找男的,而女的不大会处理外伤。男的不在只好去找女的了,可那女的只给他们简单的洒了点云南白药就让他们走了,这让他们很无语。第二天,叶志旭便想到了一个问题。
那天,他要是吃了炒面可能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了。几天后,男的回来了,当时他和几个哥们发现伤口一直没结疤,就一起去男医生那了。男的看后直接道:“伤口里有沙子,要把结疤的地方撕开再清洗一下伤口”,在场的几人听到后呆了,伤口虽然还没结疤,但有些地方以经差不多了。现在让他们把结疤的地方撕开,几个人心中仿佛,有几万只草泥马跑过。
十几天后,叶志旭的脚终于好了。他又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就出去了。对于回村的日子,他只想说“我就是回来养伤的。”
出来后,他随便找了个电子厂打工。他在那做了一年半才走,原因,是待遇差。差到食堂的菜里掺杂着路边的野草。他离开的那年,刚满十八周岁。满十八岁的第二年,他去了江省n市考驾照,跟他姑丈学做生意。入社会的这几年他深深的明白,现在的社会就是一个:看脸、拼爹、拼票子、拼势力的世界。对于他一个没长相、没钱、没势力、没父亲的人,想发展太难了。他不甘心,他想出人头地,不想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但现实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让他只能生生止步。
74章后才算进入主要情节,对不起各位了。这前面有些是必须要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