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里对拓拔野恨得不行,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他,但脸面上,还是要不能改色,强颜欢笑装作出一副幸福的模样,“像是那种贱婢,直接乱棍打死,都便宜她了!就把她卖去红楼,她不是喜欢勾搭男人吗?就遂了她的心意,那里男人又多,就让她一辈子都勾搭男人,勾搭个够!我们也算是做了一个大好事呢!”
“妹妹,说的真是太好了!说得太对了!就应该像是妹妹那样的想法,卖去红楼,打死都是便宜了!”
想到自己家里的那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再想想王诺兰说的,那个被她夫君“卖去了红楼”的贱婢,一种不安,本能的就涌上了心头,她家的那个死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平日里,都是她拿着钱,但……那死鬼会不会,也对家里的丫鬟们下手?
这个李嫂,当年也是十里八乡的一只花,可是,架不住岁月的残害,自打她从生完了孩子,变胖,变丑了之后,她家那死鬼就不怎么爱跟她亲近了,那死鬼……会不会背着自己,和那些贱婢们勾搭?
不,这不行,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在自己身上发生!不,不行。
心里不安的想了想,趁着自己还没有被赶出府去,得早作打算!她得找个机会,偷偷的观察一下那些丫鬟们,看她们有没有跟她家死鬼打情骂俏,动手动脚,若是让她发现……一准儿,也都给她们卖到了红楼去,让她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要脸的贱婢们,看还有没有敢勾搭她家的那死鬼!
尽管心里有事,但李嫂毕竟也是过来人,所以,压着着自己,两人一路闲聊着,就到了人市,花几文钱贴了两个告示,很快,就有一群人围了上来,看过王诺兰开出的优厚待遇之后,立刻就开始跟管人市的人牙子讨起了王诺兰的住处来,准备尽早儿的去应招,看能不能称了主人家的心意,拿下这份好差事。
索性跟人牙子说好了,要到辰时末家里才会有人,王诺兰便跟那个李嫂一起,慢悠悠的往早市的方向走去,刚才,她只吃了几只鸡蛋顶饿,这会儿,已是觉得肚子里空落落了起来。
有早市的地方,一准儿就有各式花样儿的早点卖,王诺兰自是明白这个道理,她打算,就打着这逛早市的幌子,在外边儿吃些早点,顺带着,去买个提篮,捎带点儿自己想吃的蔬菜回去……不用等到中午,就能有厨娘去应招了,等她选好了称心的,就直接让她把自己想吃的菜给做了
在早市上请张嫂一起吃了一碗小馄饨,几张烙得焦黄的鸡蛋饼,柳轻心顿时便觉得,自己从刚才就饿得倒悬的心,落到了实处。
见王诺兰吃东西吃得狼吞虎咽的,就好像是好几天都没吃过了一般,那李嫂不禁失笑,使手臂捅了捅她,压低了声音跟她问道,妹妹是不是最近都没有休息好,吃饭吃成这个样子,那边的汉子都看的惊呆了。
王诺兰看了一眼四周,擦了一下嘴,心知李嫂是故意逗自己的,王诺兰也不跟她恼,只装模作样的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笑着回了她一句,“李嫂,你是不知,作为女人,什么都能亏待自己,就是不能亏待了嘴,吃的好,才能更漂亮!这样男人才爱!”
说起男人,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了拓拔野,想起拓拔野,王诺兰莫名的这恨意,本能的就涌了上来,恨不能下一刻,就把他那个负心人撕个稀巴烂,再使脚狠狠的踩上几脚去,方才解恨。
说实话,她真是为这原来的王诺兰,这身子的原主不值,这般貌美如花的一个女子,死心塌地的嫁给那么一个相貌实在称不得帅气的,还心甘情愿的帮他养活自己族群的人,为他担惊受怕,给他生孩子,到头来……那拓拔野居然做出这等罪恶滔天的事情,简直就是个畜生都不如的混账玩意儿!
王诺兰恶狠狠的想着,要不是她刚过来,没本事,一准儿得叫他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也算替原主报仇了!
依着史书记载,现在是隆庆年,再过几年,就是万历年,到万历二十年,就该是宁夏之战,拓拔野的家族被万历皇帝一窝端平,满门抄斩的时候。
如果,她不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在这之前找拓拔野报仇,到那个时候,也有万历皇帝来帮她雪恨……说白了,她只要好好儿活着,活得比那个负心汉还要久,就足足能在有生之年,看着他人头落地,暴尸荒野,然后,拿上一把刀子,狠狠的在他的尸体上多刺上几刀,给他碎尸万段了!
“瞧你这吃相,真不像是一个大家闺秀!想当年,我怀我家老大的时候,也就像你现在这样,看见事物都像是没命了一样,一顿饭足足能吃下一头牛,过不一个时辰,就又饿得心急火燎的!”
说起家里的孩子,李嫂的脸上本能的露出了暖暖的笑意,就好像她在说的,是于她而言,无可比拟的珍宝一般,“许是我带着我家老大的时候,吃得太多太好,生得时候,可没少遭罪,你是不知道,从前一天晚上半夜,破了羊水,一直到第二天过了晌午,都愣没下来半根儿头发!当时,给我接生的那稳婆急的啊,就怕我一个挺不住,昏死过去,就该大人孩子都保不住了……你想啊,我是那种自己有福不享,让旁的女人来住我的房,花我的钱,使唤我买的丫鬟的人么?狠狠的一使劲儿,就把娃的头给下来了……你猜猜,我家老大生下来的时候多重?九斤半!这么大个儿!稳婆都说,她接生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见着,有人生下这么大个儿的孩子来的!”
“九斤多的孩子?!李嫂,你这也太牛了点吧!你这是得遭了多少罪,才生下来的啊,太危险了!这孩子,要是长大了以后,敢不孝顺你,真是该天打五雷轰的!”
古代不比现代,孩子太大了,可以剖腹产,虽然,古医书上也有讲破腹取子的,但,那是万不得已之下,才会用的法子……麻醉,可以用麻沸散和银针,但手术中不能输血,手术之后,实现不了无菌环境,无疑就等于,让那产子的孕妇,再过一回鬼门关!
有身子好的,发几天烧,能挺过去,有身子不好的,直接就会死在产床上面!
说白了,在古代,给人做外科手术,就是跟谋害人的性命,没什么两样!
所以一般人很少冒险如此
“我家的那几个孩子,就属我家老大最孝顺,今年过了年,就该十岁了,天天晚上帮我端洗脚水,给我捶背揉肩,啧啧,小小的人儿,可是比我家那死鬼,贴心得多了。”
说起自己家里大儿子的孝顺,那李嫂顿时便笑成了一朵花儿,端起自己面前的粗瓷大碗,又喝一口水润了润嗓子,才继续又跟王诺兰说道,“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有这么个儿子,我啊,是什么都不怕了!”
“李嫂,你可真成功,大哥对你百依百顺,孩子有这么懂事听话,真是好命!现在,我也不多求什么,就希望我家的这个小崽子,也能跟你家儿子似的孝顺,我啊,也不求他给我养老,就只盼着,他能平平安安的长大,长大以后,还能把我这个当娘的放在心上,也就足足够了。”
养儿防老,这样的思想,只属于古代人,像王诺兰这样,从未来过来的人,当然不可能有这种想法,在她想来,瑞儿只要能顺利长大,当个好人,就足够了……当然,若他能对医药感兴趣,愿意跟自己学这门手艺,秉承她的夙愿,悬壶济世,她就是将来死了,九泉之下,也能安心的长眠了!
谈话间,吃过早饭,买了竹篮和一堆瓜果蔬菜肉蛋奶,王诺兰便跟李嫂一起,往家的方向走去。
辰时,会有奶娘和厨娘来应招,她得回去等着,稍稍准备一下,才好跟人谈……尤其是,得好好的想一想,怎么能瞒住她家里没有夫君这事儿!
月银许得高,又多给了人牙子好处,王诺兰这里的选人事宜,自然就被安排的比大户人家还大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