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你被捕了。”我被四个人压在地上,大气不得一喘,双手被反扣在后背,一条铁链拷,从头到手再到脚连锁扣上。
随后,我被押着站起来。眼前是老熟人,汪局。他冷冷的看着我被戴上头套,强硬的塞进警车之中。至此,三辆警车,一辆武装,缓缓的驶出我呆了三年的地方,岭南大学。
我的名子叫杨凡,福陵省岭南市人,是岭南大学的图书管理员,其实本身也是岭南大学毕业出来的。这回回到母校,是为了渡日而来。
这么说吧,我一直在等待着被抓的这一天。外界说的是逃亡,其实并不是,反而是主动送上门。但是,警方却一直苦于没有证据,直到今日才让找到线索,破了案。
在此之前,我要先介绍一下,我的家人。我的老家在岭南的一个小海村,我父亲叫杨国忠,是个果农。我的母亲叫胡琴,我还有一个哥哥叫杨志,一个妹妹叫杨欣欣。之所以说他们,那是因为他们全死了。而我是杀人凶手。
那是一个很变态的夜晚,天上有星星有月亮,六月的天本是炎热的,但是天却下着冰冷刺骨的毛雨。当我走在回家路上,被雨淋着的时候,我是这么感觉的。
然而更变态的是,我一回到家中,就发现家里的气氛十分的诡异。我的原本慈爱的母亲,竟然用仇视的眼神看着我。而我最敬重的父亲,竟然咒骂我,记住是咒骂,而不是骂。
我的大哥更是离谱,直接对我拳脚相加,先是两个直拳先是把我打懵了,随后一个连环踢,我直接跃撞在桌角边,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我最爱的妹妹,最是可怕,一把剪刀,刺向我心口。
可是,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还手,因为我连机会都没有。就在我快无知觉的时候,四个枪声响起,随后四个人倒地。他们的打骂跟着枪声骤然而止,而我的手上被塞上了一把手枪。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是离开了岭南,在东山的一个小岛上。就在那里,我渡过了整整三个月,之后暗中回到了岭南大学,当了图书管理员。
头套被拉掉,强光灯射入眼睛,我难受的眯着双眼。待我稍微清醒之后,只见正前方坐着三个人,正是汪局,还有两个助手。
“杨凡,认罪吗。”汪局目光冰冷说道。
我眯着双眼点头道:“认了就认了。”
汪局脸面稍和,看了一眼助手。助手接过话筒,凝视着我说道:“只要你认真配合,我们还是会尽量从宽处理。”
“呵。”我轻笑一声,算是答应。
另一助手开口问道:“杨凡,你对于你持枪杀害你全家的事实,你可认罪。”
我抬眼问道:“既然查明了,那动机是什么。”
“在案发之前,你因吸毒过度,致使神智不清。当你在案发之时回到家中,你的家人气愤不过,你大哥杨志更是对你大打出手,不慎一脚将你踢向桌角,致使你清醒过来。而后,你杀机四起,便从床头翻出藏匿的手枪,先是朝你大哥开枪。你妹妹惊吓之后,将手头正在裁衣的剪刀甩出,无意间甩击向你,你便朝她又开了一枪。随后,你父母冲将上来,想要拦住你,却被你一一射杀。之后,你先是洗去手间弹药味,又打乱了现场,装成是受害者,致使整个案件拖了三年之久。”
助手读着惊心动魄的文稿,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现场一片寂静,汪局紧闭的双眼,脸面出现不忍的神色。
“你们是怎么查到我吸毒的。”许久之后,我开口问道。
“何兰人,你可认识。”汪局睁开眼开口道。
我点头,汪局口中的这个何兰人,是一个人的名子。他是我的一个哥们,从就读岭南大学之时,我便认识他。在我还未犯事之前,他只是一个酒吧的酒保。这个人,底子很干净,家庭教育也好,虽然是酒保,但却从未沾过酒。当然,或许他是骗我的。
“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毒贩子,你每次去找他的时候,他都会偷偷的在你的酒里下药,但是量很低,慢慢的就你就会上瘾。这也就是你为什么,一喝酒就会想到他,并且酒量越来越大,且只喝他的酒。”汪局接着说道。
“喝酒,倒真是那么一回事。”汪局的话并不假,我确实一有酒瘾就会想到他。本来只是觉得他弄的酒好喝,却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回事。
“你的枪,一直就藏在你的床头下的一个暗格子里,而你母亲每次给你铺床时,你都会选择自己铺,这就是你心虚的表现。”汪局再次说道。
我再次点头道:“没错,我的床头下确实有暗格,他们从不知道。不过,我想知道,你们又是怎么知道我的枪从哪里来的。”
这个问题一问出来,汪局却站起身来,拿过一张照片,转向我问道:“知道这个人吧。”
我抬眼眼前,灯光也打了过去,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是的,他是我的铁哥们,刘子强。是我们同学中,与我关系最好的一个。不过,这个人是混社会的,走的是黑道。”我如实的说道。
“没错,就是他提供枪给你的。”汪局说着放下照片,盯着我说道:“不过,你可知道那枪的来历。”
我摇头,沉默不语。
汪局说:“那是把失散多年的警枪,虽然编号被磨掉了,但是还一直记录在案的。这把枪的主人,在几年前就不知多踪了。”
“所以,我是罪上加罪是吧。”听完,我明白了汪局的话,反问道。
汪局坐身回去说:“现在才知道晚了。”
我无奈一笑的说:“人要是有早知,就不会后悔,悔不终生啊。”
这时助手问道:“杨凡,你可还有话说。”
我举起头问道:“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那天有没有下雨,还有你们这三年为什么没有找到岭南大学去。”
听完我这一连问,汪局眉头一锁,面色不悦。身旁的助手回道:“2012年6月15日,案发之时18:45分,天气阴,无雨。”
而汪局却道:“明知故问,杨凡,你可是犯罪百科啊。”
他们的话让我惊心一笑,笑得他们三人全都怔住了。但我只是笑了一会就停下来,一个助手拿着材料走了过来,对我说:“签字吧,免不了你的罪行。”
我提起笔,刚点上纸,又停了下来,朝汪局看去。随后放下笔,道:“几时开庭。”
眼前的助手回道:“从起诉到审理,最少要三天时间,我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让法院受理的。”
“那就好,还有时间。”闻言,我抬笔划上自己的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