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太轻看人了,或者说太高看自己了,我以为和他们玩乐是随心随意的,可事实却不是如此,我必须遵从着他们的规则来玩乐才行。而我没能知晓这一点,我以为自己出其不意的惊喜能让大家获得开心,在和x玩乐时我们都喜欢谁也没想到的出其不意,而不是某人所定的规则式游戏。
或许孩童都有一种想要周围一切都按着自己的想法运转的心理,但我和x是通过让自己想出一个更为有趣的玩法来抢夺这个控制权,。而在我所遇到的别的小孩上,我都很少见到他们会“公平竞争”:他们大都试图用蛮横无理的手段来掌控整个控制权。
所以我在和大姨儿子的玩乐过程中,让他没法掌控控制权,他蛮横的对我发脾气。正好这让我姐姐发现了,姐姐她将这事诉之于众,在这种情况下,大人是不会过问事实,他们只看眼前那个孩子的委屈受的多,当然这种委屈也不是看心里,而是看表情;亦即是谁在哭。
一点痛苦表情都没有的我,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我不知如何去辩解。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姐姐寻找机会,将这件事不断转达给每一个认识的人。她每揭露一次,我就感觉像被人在赤裸的身体上鞭挞了一轮。
甚至我连想堵住她的嘴的心都没有,因为她是那么的强大,至少相较于我,她是何其的强大,以至于我连反抗的念头都从没萌生过。
从此以后,我的姐姐就一直充当着撕开我伪装的剥皮人,无论我怎么想法设法的隐藏起自己,她总会适时的揭露我的丑陋。在她面前我愈加感觉无法抬起头,我只敢匍匐在地上,呼吸着地上的尘埃,趁她不注意时偷偷看她一眼,看着她的脸色来选择下一步的行动。
她让我见识到女人是何其可怖的一种生物,她们的攻击是如同透骨的寒冰一样,由内而外的。在表面上是看不出受到了什么伤害,我的皮肤是完好无损的,但在这层薄薄的皮肤之下,掩盖着那股缓慢但冷彻骨髓的刺痛,而我就算努力的去抓挖自己的表皮,也触及不到自己的伤口,绝对的避无可避。
这样的揭穿,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中,我和姐姐搬回到母亲所盖的房子里住;从那一刻起,我才算真的认识到,何为地狱。
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住,只有我和她二人,我们各自拥有一间房间。最开始房子还是需要购置家具的,但家具的挑选权我不具备,第一拥有挑选权的当然是掌管钱财的母亲,但是我的姐姐却能在很大的程度上分配掉母亲的挑选权。这样强势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因为我可以说在我所遇到的大部分人面前,都不具备这种能力,往往我说的话他们可以一句否决,并且顺道主宰了我下一步要怎么做。
在我们的房子里其实还有着旧的家具,那些家具其实清洗干净的话还是能用的,但姐姐坚决要换新的,母亲也赞同了她的意见。二人花了几千块甚至上万块购置了很多新家具,我内心中其实也想要一张新床,但又觉得实在有些浪费,含糊了说了一句我不用换新床,姐姐立马为我大声宣布这个决定。
最后在三个房间中,有两个房间是有着两个窗户,是明亮通风的好房间,其中一个还有着独立厕所的当然是母亲的。但剩余两个,不必我说也能知道,姐姐只用一句话就占据了那个明亮通风的房间,我被迫的接受了最适合我的那个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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