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明白你的苦衷。我并没?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我们想留都留不住。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
“哎!这可不是我能帮你的了。你只有董国平和比尔两个孩子,可我呢?你为我想过没有?我可是有整整五个孩子啊!还有几十岁的老婆、八十岁的老母、九十岁的岳父、九十五岁的。”
“得!得!得!你少来。”黑袍人不耐烦地打断了酒馆老板的诉苦,正色道:“说正经的,坎森,你以前是一名战士。我可不想你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给董国平。”
“什么?我的东西乱七八糟?你竟敢看不起我?告诉你斯科普,说到底你不过就是一个贼而已,有什么了不起?”酒馆老板火气上来了。
“错!我不是贼。而是一名窃者!”黑袍人纠正着朋友的语误。
“窃个屁,明明就是贼!”
“我和你说了多少遍?那是粗人的说法,窃者不是贼。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黑袍人愤愤不平地反驳。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一个字——贼!”
“窃者!”
“贼!”
“尼玛……”
两人的争执持续了许久,半天后黑袍人才满面通红地坐下来,郁闷地喝着自己杯子里所剩不多的酒。而酒馆老板则像一只发情的斗鸡一般,红着眼睛气乎乎地盯着黑袍人看起来似乎是很惬意的举动。
“我们之间的争执从来就没有任何结果,”端坐许久后,黑袍人淡淡地说道:“从年轻的时候就这样,咱们几个人谁也不服气谁。还是让董国平自己来评价吧!从明天开始,我会作为他的第一任老师,教会他我所有的东西和技能。而你,破山剑坎森,将在一个星期后继续你对他的教育。我们就这样一周一轮换,你看怎么样?”
赌气中的酒馆老板仔细思量了许久,直到觉得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后,这才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
性别转换,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恐怕很多人都无法自由选择,只能听凭命运的安排。
与欣研一样,姜婉琦发现自己也变成了男人。
这里是地球,米国。
走在热闹繁华的大街上,姜婉琦只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疑惑。
劳伦斯今晚的表现,实在太古怪了。
到波士顿已经四年了。按照惯例,只要没有什么太过重要的事情,每逢周末,姜婉琦总会应这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白人邀请:给他那可爱的小女儿洁西卡上一堂字正腔圆的汉语课。当然,顺便也品尝一下这个漂亮小女孩的母亲,热情好客邦妮做菜的手艺。
当劳伦斯从餐桌上拿起装果酱的玻璃瓶,把淡红色的透明酱汁倾倒在面前餐盘里的时候。姜婉琦只觉得下意识地怔在了那里。甚至,就连捏握餐刀的手臂,也如僵化般牢牢定格在了原处。
劳伦斯是美洲联邦宇航局下属的一名军官。他不喜欢吃甜食。甚至就连冰激凌和爆米花这类美洲人喜爱的零食甜点,也从不沾口。他一向认为:军人必须保持良好的体格。甜食和巧克力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只是在战争和训练中保持体能的必要手段。要想不发胖,最好少吃或者不吃糖。
这令姜婉琦感到很奇怪。如果不是对方手腕上还挂着那串自己送给他的檀香佛珠,他肯定会觉得:眼前这个身材高大,脸上挂着和善微笑的中年白人,肯定不是自己熟识的劳伦斯。而是另外一个与之模仿得惟妙惟肖的替身。
在哈佛,姜婉琦主修的课程是人类心理与遗传基因。他很清楚:习惯,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表象。也是所有人类生理活动当中,最难以逆转的一种。
一个从不吃糖,甚至就连餐后甜点也完全拒绝,严格恪守作息制度的军人。竟然会在一夕之间,如同贪馋的孩童般大嚼果酱……前后判若两人的巨大差异,使得姜婉琦不由得隐隐皱起了眉头。
他发现,同在一起用餐的邦妮和洁西卡脸上,并没有显太过惊讶的神情。在她们看来,这个同时兼具父亲和丈夫双重职责男人的举动,似乎再平常不过。
见状,本想开口询问一番的姜婉琦,也只能把原本呼之欲出的疑问,重新压回了心底。
他觉得:劳伦斯可能是病了。
被寄生虫初期感染的患者,从外表来看与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异。可是,他们却根据各自生理所需,不自觉地改变固有的习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大量摄取食物以养活寄生在身体内部的外来者。
街边商铺店面的霓虹灯,闪烁出五光十色的诡密图案。也许是为了躲避这令人眼花缭乱的炫目光彩吧!姜婉琦快步走到一根电线杆下,从衣服内袋里摸出一盒包装精致的“红塔山”香烟。随着在夜风中摇曳微晃的火苗灼灼燃起,街道对面的墙壁上,也投映出他那如同刀砍斧凿般简略,如同鬼魅般削瘦欣长的立像倒影。
劳伦斯,是方杰在美洲联邦这块陌生大陆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那个时候,从亚洲联邦赴美留学的他刚下飞机。便遭到两名在机场附近徘徊的街头混混哄抢。自己刚把其中一个拧翻在地。就看见身穿美军校官制服,满面怒色且身材魁梧的劳伦斯,像抓鸡一样高高拎起逃走混混的脖子。从机场出口慢慢走了过来。
从那以后,两个血统、肤色、语言完全迥异的人,彻底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明天找机会给这家伙打个电话。约他出来检查一下身体。有病,就得及早治疗。只是不知道,这个脾气倔强的家伙,会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呢?”
望着夜幕下那片近乎凝滞的幽暗浮云,靠在电杆上的姜婉琦,苦笑着从口中喷出一股淡淡的白色烟雾。自言自语地轻点了点头。
“叮铃————”
忽然,斜插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猛地爆发出急促无比的刺耳铃音。旋开电话翻盖,赫然映入眼帘的,正是排在电话簿前列,劳伦斯家那熟悉无比的号码。
“姜……你在哪儿?快,快来帮帮我。劳伦斯他……呜呜……”
尚不及把电话凑近耳边,就已经能够听见邦妮那间杂着颤抖,语不成句的哭喊。脸上微微变色的姜婉琦,连忙把手中刚刚点燃的烟头一扔。以最快的速度转身朝着来路飞快跑去。口里朝着电话大声喝道:“别着急,慢慢说。劳伦斯他怎么了?”
“我,我不知道。他,他一下子就晕倒了……啊!不,救命,救命————”
凄厉而绝望的声音,随着传输信号的中断嘎然而止。回荡在耳边的,只有手机里传出极有节奏的电子盲音。还有那已经消失,却仍在他鼓膜内隐隐留有回响的女性惨叫。
脸上微微有些变色的姜婉琦紧抿着嘴唇,将身体略微朝前倾斜。如同一头疯狂的猎豹,以极其迅猛的速度从街道边缘疾奔而过。只留下一个个望着他远去身影惊讶不止的路人,还有身后那一连串瞬而即逝的无形气旋。
劳伦斯家的大门虚掩着。明亮的灯光,从镶嵌在门壁上的磨砂玻璃中投射出来,显出一片诡异无比的朦胧。
面色惨白的邦妮绻缩在客厅的角落里。她的身体以一种极不正常的节奏拼命颤抖着。原本紧扎在脑后的头发从额前零乱地披散开来。在汗液的浸润下,与皮肤紧密地粘合在一起。两片剧烈抖动的嘴唇上,更显出毫无血色的死灰。六岁大的洁西卡被她死死搂在怀里。两只不知所措的大眼睛,正随着母亲手臂晃动下,闪烁出恐惧惊骇的目光。
身材高大的劳伦斯覆面扑倒在地面上。表面看来,与十几分钟前刚刚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那块被他压在身下的橙色绒毯,已经被浸出一片粘黏湿滑的暗红血色。
见状,姜婉琦顾不得多说什么,连忙抢跃上前。按住劳伦斯那宽厚的肩膀,小心翼翼地把他侧翻过来。然而,就在身体刚刚离开地面,与灯光接触到的一刹那。方杰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巨手死死揪住,再也喘不过气来。
劳伦斯胸前的淡绿色军制衬衫上,已经被淤色的血浆染成一片紫黑。从流淌的方向来看,血液应该是从他的口中溢出,喷溅蔓延到全身。而他那双如同宝石般幽蓝的眼睛里,早已翻起一片令人悚惧的厚厚白睑。
姜婉琦只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身为医学博士的他当然知道:像这种双眼翻白肿胀,且浮泛出一股浅淡黄色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死亡数小时后的尸体身上。可是,从自己吃过晚餐离开这间屋子算起,绝对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在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邦妮,邦妮————”姜婉琦飞快地捏握着劳伦斯的脉搏,测试着对方的鼻息。一面头也不回地朝身后的母女俩大声喊道:“他怎么了?快告诉我————”
“我,我也不知道。”
邦妮充满啜泣的语音里,明显带有因为恐惧导致牙齿相互碰撞发出的“得得”声:“……洁,洁西卡要吃冰激凌。我,我刚打开冰箱。就看见,看见他摔倒在地。然后,然后就……呜呜……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摇了摇头,姜婉琦把注意力重新回转过来。他将双掌交叠,对准劳伦斯的胸口用力挤压。可是,急救动作并没有收到预料中的效果。相反,随着手掌的按压,一团团搀杂在鲜血中的酱色碎肉,也从他那微张的双唇中大口喷涌出来。
几分钟后,当接到电话闻讯而至的警察走进客厅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偌大的房间里,只有缩在屋角瑟瑟发抖的母女俩。以及一个面容冷俊,正蹲着地上望着死者尸体默默发呆的年轻人。
……
坐在波士顿南区警察局冰冷的铝合金椅子上,姜婉琦只觉得,脑子里仿佛被塞进了无数纷乱的麻线。它们相互缠绕在一起,根本无法从中寻出任何头绪。
可以确定,自己赶到的时候。劳伦斯已经死了。
但是,他却从未见过死状如此奇怪的尸体。
劳伦斯身体表面找不到任何一处伤痕。甚至,就连最为细小的划口也没有。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是因为外伤导致死亡。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按压状态下,从其口中喷出的碎肉,又该怎么解释?
在些细小的肉块,绝对不是什么食物残渣之类的废弃物。而是完全粉碎之后,在血液冲刷下,顺流溢出体外的内脏器官。
每每想到这里,姜婉琦就忍不住一阵发抖。
给劳伦斯做呼吸急救的时候,他就已经摸到对方胸肋前完整的骨头。可是,整个胸腔内的脏器全部粉碎,而保护胸廓的肋骨却完好无损。这,这简直就不可思议。
身为一名医生,姜婉琦很清楚:人体脏器想要碎裂到这种程度,所遭受的破坏力度,相当于被全速驶过的列车猛烈撞击。然而,劳伦斯的胸、背部分,甚至连一块最普通的淤伤也没有。
还有,那些从其口中喷涌出来的淤血……数量实在太多了。就算把一个人的主动脉活活切开,从中流淌出来的血液,恐怕也不会比他更多。
姜婉琦的十指深深地插进茂密的发丛中,死死紧抓住自己的头皮。脸上却显露出无可奈何的阵阵苦笑。这一连串的问题,早已颠覆了自己在医学领域的所有认知。
半小时后,当代理律师带着所有证明文件,把留下笔录的他,从监侯室中带出来的时候。一个身穿浅灰色西服?身材中等略胖的中年白人,也从警局过道的尽头快步走来。径直拦在了方杰面前。
“晚上好,姜博士。”来者微笑着欠了欠身,从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递过:“我叫克劳德,fbi探员。很高兴认识你。”
瞥了一眼手上的名片,姜婉琦把目光重又聚集到面前的来者身上。下意识地皱起了眉:“有什么事吗?”
“对于劳伦斯中校的死亡,我也感到很难过。作为中校最好的朋友之一,相信您和我一样,都在盼望着能够早日把凶手抓捕归案。不是吗?”
望着眼前笑容可掬,脸上诚恳得看不出一丝掩饰的克劳德。姜婉琦轻轻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如果能够得到您的帮助,相信这起案件的侦破,应该花不了太久的时间。”fbi探员兴奋地搓了搓手,认真地说道:“如果发现有关案件的任何线索,请在第一时间立刻通知我。谢谢合作。”
从警察局出来,姜婉琦没有回到自己的公寓。而是直接来到自己的专属实验室————哈佛医学院七十四号大楼。
尽管已经是深夜,可是负责大楼安全的保安人员,并没有对他的举动提出任何异议。一来,姜婉琦的确拥有进入大楼的合法证明。二来,在这个鬼地方,像他一样半夜匆匆而来,甚至呆在大楼里连续几周都不出来的科学怪人,实在算不上什么新鲜事。
拿出身份磁卡,划过电子门上的刷槽。进入房间后,关上两道坚硬的合金门钥。再次设定新的出入密码。作完这一切后,姜婉琦这才长长地喘了口气。缓缓走到被炽光照得一片亮白的工作台前。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团形状莫名的物事,轻轻地放在光洁锃亮的玻璃皿器中。
那是一只巴掌大小的长方形医用塑料膜袋。隔着那层在灯光下不甚朦胧的透明,可以清楚地看到:袋中所盛装的,是一块被暗红色液体浸透,边角还带有少许凝固紫黑的棉质手帕。
劳伦斯的死状实在太古怪了。按捺不住好奇心的姜婉琦,趁着邦妮母女俩不注意,在警察到来之前,用自己的手帕沾染了部分地毯上的血迹。将其巧妙地带回了研究室。
戴上乳白色的薄质无菌手套,用精巧的钢镊慢慢拨开半湿的手帕。从裹揉在一起的布团中央拈起一点尚未凝固的血滴,小心翼翼地落放在旁边早已准备好的玻璃载片上。再点上一滴经过稀释后的菌群培养剂。顿时,玻片上芝麻大小的淤黑血点,很快溶解成为一团如同宝石般透彻的淡红晶液。
姜婉琦连一秒钟也没有耽误。他把刚刚做好的血样标本放到电子显微镜下,迫不及待地凑到镜头前面的时候。那双笼含在深邃目光里的黑色瞳孔,也仿佛受到剧烈的刺激,骤然缩聚得如同针尖一般细小,几乎无法察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这,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