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一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白色的环境里。不用想也知道自己在医院里
使劲摇了几下头,想起昨晚的事来,真是个恶梦呀。
真是太乱搞了,如果每个小偷都像昨晚那么强的话,那要警察什么用,都回家吃自己的得了。不过想来这样的高手应该没几个吧,要不自己以后还怎么混得下去呀。
算了,不去想昨晚的事了,反正已经过去了,虽然自己的任务失败了,但是别人不也是失败了吗,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错。管他呢,休息一会再说。
旁边正在倒水的王健一的母亲看到他醒过来了,赶忙过来,关切问道:“阿一啊,你可醒过来了,阿妈陪了你一晚,人都担心死了。你可算是醒过来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叫我和你爸可怎么活呀。”说着,他母亲就要擦眼泪。
“阿妈,放心吧,我没事,你看,全身一点伤都没有,强壮得很。不要担心了。”王健一安慰他母亲。
他母亲还不放心:“我说阿一啊,做警察的工作这么危险,干脆我们不做得了,才第一天上班就这样,以后可怎么办。”
“阿妈,今天只不过是意外罢了,其实做警察也不危险的,坏人看见我们就怕了,哪会跟我们斗呀。再说,哪有做了一天就辞职的,就样的话会被别人看不起的。”王健一编着话对母亲说。
“这样啊,那你以后也要小心点,不要乱出头,平时跟同事在一起,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我一定会小心的。”
……
用了好多话,才打消了他母亲心里的疑虑。王健一本身并不是能说会道的人物,所以这些话费了他好大的劲,说得都口干舌燥。
王健一老妈见他醒来了,加之医生又说王健一没有事,身体一切都好,于是放心的回去了,毕竟自己不是个有闲的人,家里还有一大堆的事还等着她去做呢。走的时候还碎碎叨的叫王健一多注意。
等他母亲走了后,王健一躺在床上发呆,想着昨晚上的事,那女窃贼的功夫还真高啊,就像,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功夫高手一样,一出手就可以把人打飞,而且又能飞来飞去。如果自己能有这么厉害那就好了。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就昨晚的事情,已经超过了平常人所能够了解的程度。想想这种事跟人说人家也不会信。多半会回他一句“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冬天的太阳是最让人喜欢的,早上九点多,正是太阳正好,没有风。王健一无事,拖了一张登子,坐到台上晒太阳。
在温暖的阳光中,王健一全身都懒洋洋了,慢慢闭上眼,睡着了。
十点多时,王健一被过来看望他的章静叫醒。
通过章静,王健一清楚了昨晚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
昨晚,展览馆被保护得严严秘秘,金盒被放在展览馆大厅的中央,四周暗处起码围了不下十几个警察,光明的警察就是四个,就这么贴身保护在金盒。而钱队长和章静则在监察室里观察四周的动静
南爱松和张兵在展览馆大门前的一辆车内。
而且,那个存放金盒的玻璃箱子是特等防弹玻璃做的,一般的枪都打不破,就是用穿甲弹来,也只不过是在上面留下一道裂痕而已。
有了这么周密的布署,钱队长和大家相信就算盗贼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可能轻易的把金盒偷走。
11点整,也就是窃贼约定好来偷的时间,大家都打起精神等着窃贼的到来。
果不其实,只听“哗”的一声,展览大厅上方的玻璃被破了一个大洞,一道黑影迅速掉了下来。下面四个防卫金盒的同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晕了。那被称为连穿甲弹也打不破的防弹玻璃还经不住人家的一击,就破成一碎片。
大家也迅速反应过来,立刻都从暗处跑出来想抓窃贼,但是当大家跑到窃贼身边时,她却借着身上绑着的不知名的绳子升了上去。
窃贼的速度很快,在她的东奔西跑之下,警察很快就闹成了一团。最后连根毛也没抓住,反而被她关在了展览馆里面。
接下来就是王健一亲身参与的那部份了。
然后章静就问他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这种糗事王健一也没多说,只是把事情简略的说了一遍。当然,被女窃贼玩的那部份也就一笔带过。
令人惊奇的是,警察追到的时间,不仅发现了王健一昏倒在地上,而且还发现了被窃的金盒就放在王健一的身边。窃贼为什么丢下金盒呢?大家都不明白,王健一自然也不明白。
最后在局长写给上面看的报告中,把这归因为警察死命追赶,窃贼害怕,所以弃盒逃跑。虽然这是个烂到不行的理由。
临到未了,章静说王健一在这次行动中作了非常大的贡献,为了表彰他,所里决定给他记三等功一次,放他三天假,让他好好修养。
说这个事情的时候,章静口气里有点妒嫉,哪有人运气这么好的,上班第一天就得了个三等功。
进刑警队里天上掉的第一声金砖,而这一次,就是天上掉的第二块金砖了。王健一彻底被这两块金砖砸晕了,这都怎么了,从小到大,王健一就知道自己是个比较倒霉的人,从来没有这么好运的事情碰到他,而今意外的碰上了两个,该不会是这两次把一辈子的好运都用光了吧。下次出门可要小心点,怕搞不好会被车子撞死。
王健一发呆中……
坐了一会儿,章静看也没什么意思,走了。
走之前,她交待王健一写一份有关这件事的报告。
王健一继续发呆中……
王健一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如果是一般人遇到这样的事的话,是会高兴的要死的吧,有可能还会摆上两桌酒席,请上家里亲戚,热闹上一番。从小的生活使然,在王健一的眼里看来,这两个好事感觉离他好远好远,就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所以他现在心里提不起不丝高兴来,反而有点担忧。
从小的性格,王健一都是很厚道的一个人,而且看上去有点懦弱,就是当了警察,也没对什么人凶过。真的说起来,他不是一块当警察的料。不过为什么他会当了警察呢?
因为去警察学校念书不用钱,而且还有补贴可拿,……这就是穷苦人家的难处啊。
性格问题,当王健一遇到问题的时候,他就会胡思乱想,比如他现在想的:如果我得了三等功同事们会怎么看我呀,他们会不会不理我呀,说我踩了狗屎运。我出门会不会被车撞啊,运气全部被支光了。倒不如随阿妈说的,干脆回家得了,做警察太危险了。昨天碰上的女窃贼的身材可真好呀,我未来的女朋友要是有她这么好的身材就好了。
哈,王健一的性格就是这种超郁闷的性格了。
想着想着,王健一又睡着了……猪啊!!!
过了半日,王健一就出院了,虽然医院里环境清幽,而且住院费又是局里出的,不用王健一担心。但是,他还是很快就出去了。因为,用王健一的话来说,在这种白色的环境里住久了的话,人是会发疯的。
回到家,就感觉到了很大的不同,王健一把自己重重扔到了床上,还是家好啊,虽说离才开了一天,可是竟然就怀念起来了。
王健一的家是二层的小楼房。总共有四间,二楼二间,一楼二间。王健一住在二楼,另一间房子都堆着家里的杂物。而他父母和厨房间都设在一楼(他父母不喜欢爬楼梯)。对一家三口来说,是正好够用的,但如果要来个客人的话,那只能牺牲王健一到认识的人家住一晚了,或者出钱叫人家住旅馆。
所以王健一最大的心愿就是赚够了钱,买一个够大的房子,一家子一个人两间房子,想住哪间住哪间,住一间另一间堆衣服。
躺了一会,楼下的母亲就叫他下来吃饭了。时间过得还真快呀。不知不觉就已经是晚上了。距离他被女窃贼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天了。
这天是王健一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可是他没有去警察局里报道,而是在公园里看两个老头下棋。
“将军!哈哈,没棋了吧。”其中一个老人叫起来。
“再来一盘,再来一盘!”
王健一站起身,公里倒是很安静,只有鸟儿们在枝头吱吱喳喳叫个不停。有几个老人在舞剑,有几个老人在跳笛思科,有几个老人在打太极,而且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带头。
王健一看清楚,还真是一个姑娘带着一群老人打太极。
这年头,打太极的人多了,但年轻人打太极的可少之又少了。而且能够带领一群老人打,说明她肯定有两下子。王健一不由的产生了兴趣,看看这个姑娘太极到底打得怎么样。虽然他并不怎么懂太极。
同王健一一样,有不少人一样都在看着那位姑娘打太极。不过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像王健一这么年轻而又有闲的年轻人毕竟是少数的。
年轻姑娘的太极打得非常具有韵味。好像一挥手,一伸脚之间都暗合着某些道理。王健一看着看着,竟然有些看呆了。
太极打完了,一群老人围着年轻姑娘讨教问题。而王健一还是在那里发只(又发呆了),直到发现自己旁边多了一个人。
“这里没人坐吧?”一个甜美的声音。
王健一抬起头,是刚才领着大家打太极的年轻姑娘。
“没人没人……请坐!!”王健一连声道,眼睛却看着对面空空的座位,不明白。
第一次和女孩子坐在一张登子上,感觉很局促,王健一眼睛都不敢乱动,就这样直直地坐着。
不经意的转头,发现那个女孩子在看着他,脸突然就红了。
“这个……姑娘,我们认识吗?”
“阿一哥!”
王健一晕死,他什么时候认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的记忆应该没差到这份上呀,他想确定一下。
“姑娘……,我好像不认识你呀,我们在哪见过面吗?”
那女孩子一脸委曲样:“你不认识我了,我是除益兰啊!”
一道熟悉的身影从王健一的脑海里浮出现。
王健一激动得不行,他指着女孩子的手都发抖了:“你,你,你是小胖妹?!”
“讨厌啦,人家都长大了还叫绰号。”除益兰锤了一下王健一的肩膀。
痛!王健一感觉肩膀好像被什么重物击过似的,她的力量还真大,王健一心想。
“你不是已经跟着爷爷搬到香港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爷爷说了,落叶归根,一个人无论在外面闯荡了多久,到老了还是要回去的。所以就回来了。我也跟着一起回来的。这几天才回来的。”
“那你是准备在这里找住还是玩一会就走啊?”
“爷爷到哪我当然到哪了,我才他一个亲人嘛。所以我准备在这里开了一家店,在这里做生意。”
“开在哪里啊?我也去参观参观。”
“还没决定呢,待弄好了你再去吧。对了,伯父伯母怎么样了,都有十几年见他了,真是有点想念啊。”
“两老身体都健康着呢,现在开了一家早餐店,就是方便邻居们吃早餐,自己也赚几个小钱。”
两个离开后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有千言万语,但却说不出口,只讲着有一句没一句的废话。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我可是一点都没看出你就是小胖妹呀,变化太大了。”王健一最后一个问题。
“因为呀,你跟小时候一样傻。”除益兰嬉笑着回答。
……
看着除益兰如花笑脸,王健一渐渐把心中小时候的小胖脸跟现在的脸重合,两张脸融为了一体。
每个人都有过一段纯真的时光,王健一也一样。
小时候,王健一是个沉默寡言不合群的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坐在自家的台阶上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
一次,他坐在台阶上发呆,看到一个小女生跑过他门前,摔倒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竟然跑过去把她扶了起来,帮她掸身上人灰尘。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除益兰。”
“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好啊!”
那一年,王健一和除益兰认识时,王健一八岁,除益兰六岁。
除益兰就像王健一的一把锁,自从认识了她之后,王健一就开始变得活泼了。
虽然还是不和其他小朋友玩在一起,但是每天他都会到除益兰(那时候他叫她小胖妹)的屋子叫她出来玩
“小胖妹,小胖妹。快点出来啦,我们出去玩啊。”王健一在屋外喊
“来了,来了!!”
在郊外的田野里,在附近的小山上,在家旁的小树林里,都留下了他们嬉戏的身影。那一段时间,真是无忧无虑的时光,也是王健一最快乐的一段时间。是王健一保存在心里的最纯真的回忆。
但是现在大家都已经长大,能否像过去那样敝开心说话呢。
人家这么漂亮,看看自己又这么平凡,恐怕当人家的朋友都不够格吧。
“哎,回魂了,回魂了。”一只手在王健一发呆的眼睛前挥动。
王健一不好意思的笑笑,又在女生面前出糗了。
“对了,我回来后还没见过伯父伯母呢,现在正好有空,就去你家拜访一下吧。”除益兰突然想起来这件事,拉着王健一的手说,“不过首先,你跟我买些礼物先。”
王健一不同意,但是劝阻不下,只好随她去了。女孩子的购买yu望果然不同凡响,王健一跟在除益兰的身后逛了大半个市场,到后来他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压得他弯下了腰,到最后实在拿不下了,除益兰才放弃购买,跟着王健一到他家去拜访他父母。
到了王健一家,还没等王健一介绍,除益兰已经甜甜的对王健一的父母叫了一声伯父伯母,叫得王健一父母的心叫得像涂了蜜似的,这么靓的女娃子跟着王健一到家里来,莫不是未来的媳妇,赶忙叫除益兰坐下,王健一的母亲拉着除益兰的手坐在她旁边,准备就开始拉家常了。
等王健一介绍了除益兰的身份,他父母就更高兴了,没想到小时候经常到家里玩的女娃子长得这么漂亮了,早知道就先订个娃娃亲了。不过现在也不晚啊,男未婚,女未嫁,而且咱家娃子也不差,正好配,简直是天作之合呀。
想到这些,王健一的父母就更高兴了,因为王健一长这么大了还没往家里领过女孩子,所以他父母乍一看到除益兰还不兴奋莫名。
王健一的父亲张罗着要沏茶,母亲则拉着除益兰的手亲切地拉着家常,就剩下王健一自己尴尬的站在那里,没人理他。
聊着聊着,除益兰把礼物一件一件的拿出来,什么蜂王浆,高丽参,全都是对老年人有益的补品。这让王健一的母亲越发高兴,这孩子不仅懂事,一来就送这么多的礼,而且家里还挺有钱的,要不,这么多的礼也送不起。
在王健一母亲眼里,虽然说儿子结婚并不是一定要找个有钱人家,但是如果有钱而且两个人又相爱的话,那就更好了,毕竟自己家里没多少钱。
除益兰跟王健一的母亲聊得很开心,好象忘了时间似的,直到天有些黑了才啊的叫了一声,说:“原来天都已经黑了。”
王健一的母亲挽留说:“既然天都已经黑了,那么不如就留下来吃晚饭吧,虽然简陋了点,但他爸炒的菜还是不错的。”除益兰顺势留下。
整个过程,从头到尾,好象都没王健一什么事似的,他只好闷声不响的陪在这两个五百只鸭子身边。
不过,有美女光临他家里,毕竟是一件身心愉快的事情,所以他也是希望除益兰能多留一些时间的。
不过高兴的时光总是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中,已经八点钟了,除益兰起身告辞,王健一的父母依依不舍,叫王健一送她回家。
在回去的路上,除益兰一反在王健一家无话不说的状态,默默地在前面走着,好象在想着什么。而王健一更是个闷缸子,如果不是别人找他说话,他就会一言不发。所以这一路上,两个人都默默无言。
除益兰现在所住的地方也是她小时候住的地方,离王健一家也只有八分钟的路程,虽然地方一样,但是以前的老楼房改建成了别墅,记忆里的景色已经不复存在。
到了地头,除益兰却不想进去,对着王健一欲言又止。
王健一看她有话要说,自然也就等着她开口,但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她说话。
王健一:“你……”
除益兰却慌忙往屋里跑:“很晚了,你也别去吧,明天再见。”
王健一愣在那里,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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