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名字再告诉你 第八章

    五把枪指着那抢匪,他已经是没了牙齿的老虎,不能再造成什么伤害了。

    那抢匪半躺在地上,看着包围着他的警察,脸上却没有半点害怕,喃喃自语道:“这就是命运啊。”

    钱队看着他,却说不出话来,曾经是多么亲近的兄弟呀!

    “既然都来了,那么,大家就一起走吧。”抢匪说着,悄悄的想按下手中的遥控器。

    可惜他最后的反扑却也没能成功,王健一的一枪打碎了遥控器,也打破了他最后的挣扎。

    看着手中破碎的遥控器,他才无计可施,抬头望着众人,说道:“污染了的世界终要清洗,人类向自然索取多少,自然终将取回多少,一切都是公平的,维拉神醒来时,便是你们接受审判的时刻,你们……这些……罪……人,伊……姆……拉……沙。”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近不可闻,眼睛也慢慢地闭上了,钱队脸色一变,冲过去扒开他的嘴巴,再看了看眼睛,良久,摇摇头。

    他服毒自杀了。

    此一役,抢匪全灭,刑警队一个不伤,保住了金库,可谓大获全胜。

    不过可惜的是,抢匪一个都没活着,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尤其是抢匪头目最后的那些话,让人心里感到寒寒的。

    随着武警的到来,这里自然没有他们的事了,钱队一言不发,走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不动了。异常的气氛包围着刑警队,可是大家不知怎么安慰钱队,于是只能在这里陪着,偶欠帮着武警做事。

    虽然刑警队哀风愁雨,但也有喜极而泣的,就是那两个获救的人质,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才感觉人世间的可爱,保安和西装男两人抱痛哭,以此庆贺获得新生。

    在金库里,武警们搜出了十几枚炸弹,看到这些炸弹,大家都心有余悸,如若不是王健一的一枪,那么大家可真的要跟着抢匪去了。要真的说来,在这次行动中王健一已经救了大家两次了,所以已经都把他当兄弟看待了,而不是一名新手。

    这么大的事件,钱队的直属上司,郑局自然也来了,看到钱队这么没精神的坐在那里,本想责备,但经章静说明情况后,叹口气,理解的点点头,让刑警队先陪着钱队回去了,免得他在这里触景生情。

    回到警局后,钱队一连请了三天的假,三天后才顶着黑眼圈过来上班,一连十几天,刑警队的办公室都处在低气压之下,大家都小心翼翼的避免惹火钱队。

    而在此期间犯罪的罪犯们就倒了霉,那些被抓到刑警队的罪犯们,无论犯罪大小,钱队都无一例外的对他们进行了特别照顾,刑警队的房子里不时发出惨叫声,令人望而却步。一段时期内,刑警队被视为警察局里最恐怖的地方,生人勿入。

    十几天后,钱队终于恢复了正常,此时已经接近年关,大家的任务也重了起来,脸色都学生了许多,开玩笑的时间也少了,唯一让人高兴的就是上面给刑警队记了一次集体三等功,不过钱队看到那张奖状时,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哼一声出去了。

    还有令人高兴的,王健一一个人偷着乐,他人体会不到,就是他的逍遥神功冲破了第二层,并且直接冲上第三层。期间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只不过是在警匪枪战后,晚上把自己弄成球状睡了一觉,然后早上起来就发觉自己运气特别顺畅,而且内力强大了不少,书上一查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达到了第三层。

    其实逍遥神功共分二十层,在十层以前都是比较普通的层次,就算学会了也只不过是比普通人厉害二倍五倍,还不算跨入高手的行列,只要到达十层之后,那么内力将会倍增,自然难度也会倍增。到达十五级时,不要说天下无敌,但是想要找出一个能作对手的,也是少之又少的。可惜这几百年来,能练成十四层的也是少之又少,并不是说逍遥神功有多以难练,主要是因为没有灵力。没有灵力,那么练功就会事倍功半,就算你是天下第一聪明人,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幸而王健一没有这种忧虑,因为他吃了一颗五十年大补丸,灵力可以说是源源不绝啊。事实上他只要通过第一层之后,那么余下的九层凭借他浓厚的灵力在半个月内就可以练成了。

    王健一却没有当高手的自觉性,他只是庆幸自爆危机解决之后,心头的一块大石终于放了下来,人也为之轻松许多,虽然公务繁重,但还是抽时间到除益兰那儿逛几圈,和她说几句话,喝杯茶什么的。

    一日,除益兰跑到王健一家里,抱怨说最近都没有好玩的东西了,每天在店里逛来逛去也逛烦了。王健一顺口提议说去郊游吧(其时正当12月底),除益兰眼睛一亮忙说好啊好啊。

    又问什么时候去。王健一想到这个星期天自己正好没事,于是就约定这个星期天去郊游。

    星期天很快就到来了,这一天,老天爷很帮忙,连下了一星期的雨也停了,太阳也难得的露出了脸,是个好天气。

    王健一还在吃早饭呢,除益兰就跑过来了,穿着红色的运动衫,显得青春活力,不过就是穿得少了点。虽然今天有太阳,但是在冬天穿得这么少,还是会感冒的。除益兰说不怕,因为他包里还有一件外衣,天气真的转冷了还可以穿上,再说今天有十几度,不会感冒的。

    在除益兰的催促下,王健一匆匆吃完饭,带着早就租来放在屋里的炊具食物和渔杆出发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位置处于王健一家西南方向,在一个山脚下,那里有人开了十几个鱼塘,养了些淡水鱼什么的。那里空气清幽,树木也多,环境特别好,所以时常有人去钓鱼,而且路途又不远,也算作是w市的一个旅游胜地了。

    除益兰不顾王健一的劝阻,硬要坐王健一的座骑――老牛车。就这样,王健一骑着老牛车,前面挂了一大堆东西,后面还坐了一个除益兰。王健一就像一只老牛一样呼哧呼哧的喘着。不过幸好经过这些天的锻炼,逍遥神功已经突破了八层,些许小事还难不倒王健一,这喘气声也是做给除益兰看的,说明他有多么辛苦。

    除益兰才不管这些呢,她早就知道他的底细了,还在后面大喊大叫“驾驾”的,把王健一作牛作马了。

    到了目的地,有一段石子路,俩人下车步行,一路行来,虽然还在冬天,但南方的草儿却还不知道似的,路边齐刷刷的一滚绿色,就连那树木也显出一丝嫩绿。

    路边的树生得高大,阳光透过树荫照射下来,在身上显出斑斑点点,除益兰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向王健一展示着阳光和树林共同造成的美丽,一路上蹦蹦跳跳的向鱼塘走去。

    拐过一个弯,鱼塘就到了,冬天里,塘里的鱼少了许多,但在塘边走过,也能偶尔看见一两条草鱼游过,惹得除益兰大惊小怪:“鱼哎,活的鱼哎!”

    虽然他们俩已经来得够早了,但仍有人比他们早,鱼塘一边的角落,已经有人支起了鱼杆,坐在小板登上悠闲的钓鱼。

    王健一找了一个晒得到阳光的角落,支起鱼杆,在鱼钩上放上饵料,来一个漂亮的甩杆,接下来就等着鱼儿上钩了。

    鱼塘有一个斜坡,上面种着一些用作饲料的青草,二十多厘米长,非常柔软,王健一舒身躺下,享受这难得的假期。

    除益兰则向鱼塘主借了一个红色的塑料桶,去捉本地人称之为蟛蜞的小蟹类,这种蟹生长快速,性喜打洞,多居住在江边,山上也有分布,是w城比较常见的东西,不过因为其味不美,一般也就捉来给小孩子玩玩,本地人喜欢吃的并不多。

    然除益兰久居香港,小时候又住城里,故没见过蟛蜞,所以感到异常喜欢,借了鱼塘主的塑料桶,和一把小锹,准备捉几只过来玩。

    除益兰提着个小桶这里跑跑,那里跑跑,虽然蟛蜞没挖到几只,却笑得很开心。不一会儿,好就跑远了,王健一远远的看着她的身影在风中跳动,慢慢闭上眼睛,阳光照在身上,今天可真的要好好享受人生了。

    冬日的阳光容易催人入睡,在王健一半睡未睡之时,忽然听到除益兰发出一声尖叫,他眼开眼,发现除益兰被五六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衣服穿成疯狗一样的小混混围住了。

    王健一叹口气,看来作者真的是江郎才尽了,连英雄救美的桥段都出来了。

    王健一跑过去,把除益兰抓出去,护在身后。

    “你们想干什么?”

    这几个正在调戏良家妇女的混混见有人坏了他们的事,不禁都脸色一变,看见对方只有一个人时更是嚣张起来,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头的人叫道:“兄弟,我们w城五龙做事,你少管闲事。”


    听到这句话,躲在王健一身后的除益兰卟哧笑出声来,还w城五龙,连w城五虫都不配呢。

    “他是我的朋友,你说关不关我的事。”

    “朋友,那好,你朋友把我衣服弄脏了怎么办?”说着混混把衣服展给他看,胸口处果真有一块泥点。

    王健一也算是个讲道理的人,虽说不怕他们,但怎么说是自己这方不对,于是说道:“既然是我们这方不对,那赔钱给你们就是了。反正你那衣服还可以穿。”

    除益兰在后面做鬼脸:“就是不赔给你们,看你们怎么样。”

    王健一真的被除益兰打败了,她怎么也不看看状况。

    那几个混混也不想这么了了,看着他邪笑着说:“哼,赔钱?你知道我这什么衣服吗,好几千呢,是我朋友从美国带过来的。再说,你朋友的行为给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需要赔偿。这样吧,你给我万儿八千的就算了。”

    “要不然,就让你身后的小妞陪哥几个玩几下。”另一个混混接下他的话说。

    “你做梦,你们这一条赖皮虫!”除益兰有着王健一这个靠山,一点也不怕,躲在他身后骂。

    “八千块,你以为你这衣服是什么?你还不如去抢?”

    王健一原本不打算生事的,但既然事情来了,他也不会躲的。嘿嘿,看来这几个小子要倒霉了。

    那几个混混哈哈大笑:“错,是好过去抢!”

    领头的的说道:“臭小子,识相的把钱交出来,要没有钱,嘿嘿,那小妞也不错。”

    王健一先叫除益兰走开一些,免得伤到她。

    王健一叹口气问道:“作者给了你们多少钱当群众演员。”

    “你说什么?”混混们不明白。

    可惜未等他明白,一个拳头已经打在他的肚子上。那混混头头痛苦的弯下腰,竟然连白沫都出来了。喂喂,打架而已,不会出人命吧。

    不过小子晕过去前还不忘叫一声:“给我打”足见非常有混江湖的潜质。

    剩余的几个混混冲上去,四个人八只掌,准备人多欺负人少。

    这事要放在半个月前,或许就会实现,可惜现在他们跟王健一的实力不是一星两星的差别,不是用数目可以弥补的,所以对王健一构不成丝毫的威胁。

    王健一一低头,躲过挥来的拳头,然后一拳打在那人的肚子上,顺势又一脚踢在另一人的膝盖上,让他来了个狗吃屎。剩下的空余时间还可以踢飞在后面使阴招的混混。

    只一照眼,五个混混就剩下一个了。

    最后一个见势不妙,在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又冲了过来。

    “哎哎哎,用武器可是违规了呦。”

    那混混露出狰狞的笑容:“怕了吧,怕了就站在那里乖乖的让我打。”

    他已经精神错乱了,王健一心里想。

    “是吗,我站在这里了,你过来打呀。”

    那混混想过去,但又有些怕,在那里叫:“你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看来王健一也有搞笑的天份,竟然跟他较起劲来。

    “我就站在这里,你来打呀。”

    “等着,我立马就来。”

    “我站好了呀,你过来。”

    “等着……”

    话说到一半,除益兰的一棍让他歇了菜,打晕后还不放过他,用脚狂踩,一边踩还一边叫:“叫你欺负我,叫你欺负我!”

    王健一不忍再看,这群混混遇到他们也算是倒了大霉,希望以后运气会好些。

    那群混混很快就醒来了,看见他们不敢再狂,一个个低着头跑了,除益兰在他们后面叫:“有本事别走呀,哼,敢惹我,下次不要让我再碰到你们!”

    王健一每天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混混,所以他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只过了一会就把他们全忘光了,他现在愁的是午饭的事。

    除益兰也在愁。

    之前,两个人根本没问过谁会做饭,也没商量过中午谁做饭。王健一倒以为除益兰会做饭,因为她是女孩子嘛。而除益兰则毫无理由的认为王健一会做饭。所以当两个人面对着材料发呆时,才发现这么一个大问题。

    “不如,我们去买些东西吃得了。”王健一试着提了一个建议。

    “不行,既然是野炊,怎么可能不自己做饭呢。”除益兰坚决否定。

    最后两人决定,由除益兰烧,王健一当下手。

    半个小时后,王健一面对着几盘奇形怪状的菜,不敢下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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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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