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里斯山脉的山脚下,是一个本地居民只有三百多户,人口不超过两千的小镇。这个小镇就叫阿里斯镇。小镇的镇长,叫布鲁斯,也是本地唯一的一个贵族,只不过是最小的贵族——男爵。
只要是贵族,不管爵位有多低,得到的好处还是有的。
首先,他的税赋就很少,对一些法规具有豁免权。有些行业只能贵族能干,平民却不能干,比如奴隶买卖。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贵族和平民,即使在财富上没有区别,在地位上还是有着天差地别。
二百多年前,云氏家族成立天澜大国的时候,取消了奴隶制,吸引了很多的人才。但即使取消了奴隶制,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别是不可能取消的。
不过,自从十五年前,云氏家族族长,也是天澜国国王云岐山被幽禁以后,才仅仅十五年,很多法规都发生了变化。
在以前,这个国家是禁止奴隶的,也禁止人口买卖,但一切都慢慢的变化着,禁止奴隶买卖、禁止人口买卖的法令已经实存名亡。
很多眼光朝前,意识敏锐的人都慢慢的感觉到了这个变化,有高兴的,自然也有忧心的。高兴的是那些无利不起早的商人,忧心的是那些关心国家前程的人。
幸好,阿里斯镇是一个边缘的小镇,很多变化还没有影响到这里,但最终还是会影响到这里的。
布鲁斯是这个小镇的本地人,原本是一个平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八九岁的时候,就随一群佣兵出去游历了。
别看他年纪小,因为体内含有蛮人的血脉,天生神力,五六个壮汉都不是他的对手。
随后,每年都会回来住上一段时间,跟伙伴们讲上一段佣兵经历,惹得一群同龄人心生向往。但是没有布鲁斯的本领,也只能想想了。
在布鲁斯二十岁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小镇,成了一个贵族。据说,他救了一个伯爵,伯爵为了感谢他,就封他为男爵,而且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布鲁斯夫人很漂亮,是阿里斯小镇最漂亮的女人。她不仅漂亮,而且很有教养。小镇上的人很快都喜欢上了这个夫人。
布鲁斯夫人带来了一大批嫁妆,于是在小镇上开了一家酒楼。这是小镇上最大的酒楼,也是最好的酒楼。可惜,这里的小镇并不大,人口也并不多,酒楼也不止这一家,所以生意也算不上好。
布鲁斯依旧跟随着佣兵团出去了。布鲁斯夫人就守着这个酒楼。每年,布鲁斯依然会回到小镇,待上一段时间。
又过了五六年,布鲁斯带了一个小男婴回来了。
一开始,周围的邻居还在猜测是不是布鲁斯在外面的私生子,后来发现这个男婴黑眼睛,黑头发,是一个纯正的东方人,知道不是布鲁斯的私生子了。
这个男婴长的很漂亮,有着精灵般的容貌。男爵把这个小男孩取名为凌云。
有人问为什么要叫凌云,男爵解释说,他是东方人,就取一个完全东方的名字。在东方词语中,有一个词叫壮志凌云,所以就把他取名为凌云。
其实这些人,多数是文盲,别说东方的语言,就说西方的文化也是不懂,但觉得凌云这个名字还算好听。
同时,布鲁斯夫人结婚五年后,终于生下了双胞胎兄妹。
家里的负担一下子就重了起来。布鲁斯决定不再出去了,就留在小镇照顾三个孩子。很快,布鲁斯夫人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伯爵帮助布鲁斯成了这个小镇的镇长。
这也很正常,布鲁斯是阿里斯镇上唯一的贵族,阿里斯镇也是他岳父的一块领地。对于阿里斯镇镇民来说,布鲁斯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很容易相处。
或许,布鲁斯在外多年的游历,见多识广,很快的带领着镇民渐渐的富裕起来,连带着他的酒楼生意也好了很多。
时间一天天过去,三个孩子也一天天的长大。
在这个凌云三岁的时候,有一天酒楼里来了一个穿着白衣服,腰间挂着一柄长剑,看似一身潦倒的男人。
这个男人叫李太白,最喜欢喝酒,每次喝醉酒就自称为剑神。很多人都笑话他,“剑神”,看他手无缚鸡之力,还能号称“剑神”?
旁人取笑他,他也不在意。喝醉了酒,又买了很多的酒,接着步履阑珊的回到山上。这个男人是阿里斯山脉山顶那里的人。
有一次,这个男人一看到凌云,眼睛一亮,硬生生的把小家伙拖在自己的跟前,仔细的看了看,并且摸了摸他的筋脉。
小凌云也不害怕,只是睁大着眼睛,一脸呆萌的看着这个男人。
“纯正的东方人!”
剑神李太白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离开回到了古堡,又似乎跟什么人商量了一些什么,立刻又返回到酒楼,直接和布鲁斯男爵见了面。
李太白的眼睛发着亮光,他很直接的说,要把凌云带到山顶上去修行。他已经知道,这个小孩并不是布鲁斯的亲生骨肉,只是在外面的路上捡到的。
这种情况很正常。这些年来,很多地方还不时的发生些战争。很多小孩都成了孤儿。或许,凌云也是其中的一个,只是幸运的被男爵救走了。
布鲁斯一向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很愿意这个小家伙能学到些本事,但还是征求了一下小家伙的意见。
三岁的凌云还是会说很多话了。他想了想,问:“去了山上是不是不能下来了?”
李太白说:“基本上是。”
“那我就不去了。”
李太白奇怪的问:“为什么不去?”
凌云很理直气壮的说:“我都不能回来看义父义母,还有艾伦和艾妮,我去干吗?”
艾伦和艾妮就是布鲁斯的双胞胎儿女。三个小孩子的感情是很好的。
李太白连忙解释了一下,上山是学习本领,但最终还是同意小男孩可以下山,但尽量少下山。
……
在阿里斯山顶部,有一个城堡。这个城堡与整个天澜国的大多数城堡不同,或者更应该说是宫殿,总的来说,很有些东方的韵味。
两千年前,一伙近千人的东方人来到了这里。
他们首先买了一块领地。这块领地从面积上来说很大,把整个阿里斯山都包括进去了。其实,这个地方是很穷的,无比的穷。
这里的居民也很少,山脚下就是普通的西方人,山上的人还多些,除了靠山打猎采药吃饭的野蛮人,还有提取矿物打磨各种制品的高山矮人,骄傲无比又固步自封的漂亮精灵等等。
这群人是把阿里斯山脉真正当成自己的家,永远也不会承认这座山属于人类。
所以,当时杰斐逊候爵把这块地卖给这些东方人的时候,还洋洋自得,自认为沾了很多的便宜。
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两千年后,这个东方人家族带领着一帮手下,建立了一个大国,也就是天澜国,掌握着比阿里斯山领地大无数倍的领土。
话题还是转到这个地方。
因为阿里斯山是东方人家族崛起的起源地,所以他们把这个地方称之为祖地。
是的,祖地。很多时候,祖地也是墓地,这些东方人也不列外。家族中很多重要的人都会葬在这里。活着的人都离开了,去了京城,天澜国各个地方,只有死去的人才会回到这里,回到祖地。
在祖地中充满了很多的传说,这些传说是诱人的,比如有无数的财宝,比如有着各种神奇的功法。
在某些年,有很多的流浪者过去寻宝,当然,他们进去了就从没有出来过。
确实如此,在很多西方人的眼里,东方人充满了神秘。他们运用着各种的阵法、术法,会把他们的祖地保护的很好,而且祖地上面也有着守墓人。
这些守墓人不是家族专门派来的,也没有什么荣耀。相反,据说这些守墓人很多都是家族的罪人,都是些羁傲不逊的人,都是些犯了罪的人。
渐渐,也流传出来了,祖地也是放弃之地,遣送之地,遗忘之地。祖地的生活,很悲苦,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财宝。
或许是不想打扰祖宗的灵魂,这个地方并没有大力的建设。相反,近两千年过去,这个地方的贫穷似乎跟以前一样。只是多了些人,多了些有本事却羁傲不逊的人。
这些人也经常出来,到布鲁斯酒楼吃吃喝喝。不少附近的居民也见到过这些人,发现这些人其实和流言中的人并不一样。
相反,他们很多都有着精灵般的容貌,却没有精灵般的高傲,而是像贵族一样的彬彬有礼。他们永远也不会露出像高山矮人那样的粗鲁,他们也不欺善凌弱,却也不被别人欺负。
这样一来,不管外面的流言是什么,镇里居民对山上的人还是很有好印象的。当然出来最多的就是那个自称剑神的酒鬼李太白。
……
就这样,小家伙就被带到了山上。
出了小镇,李太白就背起了小家伙,随意的走了一条小路。山脉很大,进入山里的路也是很多的,但多数都是崎岖陡峭的小路。
小家伙在李太白的背上,倒是有些兴奋。小小的年纪,并没有走出过小镇,没有看到过小镇以外的风景。
李太白走到了半山腰,对小家伙说:“抱紧了。”
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还是紧紧的勾住他的脖子。李太白双脚一点,整个身体腾空而起。
小家伙兴奋的大叫起来,“飞起来了,飞起来了。”
李太白的速度很快,转眼就到了山顶。这个山顶也不能叫山顶,只是一个山谷,是一块很大的平地。
或许,原本并不是平地,只是被东方人家族改造成了一块平地,然后建造出巨大的宫殿。
不错,就是宫殿,在小家伙眼前的就是宫殿,宫殿的门匾上还写着三个东方的文字,“云之宫”。
李太白把小家伙放了下来,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以后就叫云凌。”
凌云,不,现在叫云凌,不明白为什么要改名,但小家伙对名字也不会太重视,而是感叹:“好漂亮的宫殿。”
进入宫殿,云凌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很大,但人很少。李太白牵着他的手,不时的穿过一个房间,一个庭院。
走了很长时间,云凌有些累了,问:“叔叔,这里怎么这么大呀,看起来比整个小镇都大。”
李太白道:“当初建这些宫殿的时候,有着几千人,所以建了很大。”
云凌并不知道,这个“当初”是两千年之前的事,“那么这些人呢?”
“他们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所以都走了。”
云凌点点头,问:“叔叔,你带我去哪里呀?”
李太白微笑说:“去给你找老师呀。”
终于到了一个巨大的房间面前,李太白推开了门,拉着云凌走了进去。
房间的空间很大很大,云凌的第一眼就是看到很多书,很多很多书。
李太白恭敬的喊道:“长老,人,我已经带来了。”
从书馆的深处走出了一个看不出年纪的白胡子老爷爷。他笑眯眯的看了云凌一眼,云凌顿时觉得像脱光衣服,什么都被看的清清楚楚。
“很好,是纯正的东方人。好了,小家伙,以后你就是云之宫的主人了。”
……
(前几章,看似平淡,其实是故事背景,和一些伏笔,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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