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伏旭随队伍归乡,阵亡的兵户,让氓村陷入了悲伤,礼正姜浤,主持丧葬仪式,传达封主的旨意,大丧三日,封赏勇士,三日后出征,收取百里封地,屠城筑台,血洗沛水。
众人皆是愤恨,磨枪擦剑,筹备出征报仇。
得知伏旭觉醒了铜胄血统,还有比武的战绩,村里都来祝贺,送些好吃好喝,伏旭把那套力士铠甲换了一千刀币,给村里卖了酒肉算是回礼,剩余的钱,伏旭都送给了阵亡的兵户家,帮他们办理丧葬。
贺喜,仇恨,悲伤,三种情绪交织,这是每次出征的旋律。
不过姜冰彦坦白爱慕的事,在村里传开,让气氛变得有几分古怪。
原本伏旭只是平民,贵胄向平民坦白,还被拒绝了,这本就是一件奇闻,但伏旭现在是铜胄,按照礼法,姜冰彦最多做一个小妾,但伏旭连小妾都不要,这让姜冰彦成了一个笑话。
姜冰彦一回来,就闭门不出。
姜浤知道了女儿的事,满腔怒火,原本他就想除掉伏旭,却被女儿阻拦,现在到好,这么快就出事了,女儿的名节,彻底毁了。
夜!
寒风萧瑟,血月凄凉,瘴气迷茫,沼泽深处传来一阵阵兽吼。
伏旭一人静坐,收拾行装,准备明天回城里,拿了封地文书,直接去兽城。
他的行装很简单,以骨胄为衣,坐卧起行,甲不离身,连衣服都省去了,只在骨甲外穿了一件粗布衣,另外就是武器匣,还有一袋粮食,这就是他所有的行装。
在氓村落户的短暂时日,没想到这快就要离开,伏旭心里颇有感慨。
夜深了,伏旭起身,去了姜氏住宅。
翻墙而入,便听到一个家仆的声音,“小姐还是不愿意吃食,回来就一个人在后院练剑,一直练到现在。”
“你下去吧。”
姜浤一脸的阴沉,知道女儿的性格刚烈,从小骄傲,却遇上伏旭这畜牲,实在无可奈何,只得心里暗恨。
亲自端着菜肉,去了后院。
“冰彦。”姜浤喊道,“练武也得吃东西,别累着了。”
“我不饿。”
姜冰彦淡淡语气,整个人都失魂落魄,拼命的练剑,剑法一团混乱,心不在焉。
“哎,冰彦啊,你何苦这样……”
姜浤心疼的叹气,血统的差距,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伏旭已是铜胄血统,又一战成名,得夏商王赏识,看不上他们这乡下小贵胄。
这时,伏旭走了进来,姜浤以为是家仆,心情不好,一声冷喝,“不是叫你下去么,进来做什么,没规没矩。”
“姜浤大人,是我!”伏旭拱手一礼。
“嗯?”姜浤回头看来,只见一人化身青铜骨胄,突然出现,没认出是谁。
姜冰彦却了心里一怔,一眼就认出了是伏旭,赶紧冷着脸,不咸不淡道,“伏旭,你来做什么?”
姜浤反应过来,当即就“呛”的一声拔出利剑,喝道,“伏旭,你私闯我家,骚.扰我女儿,别以为你现在是铜胄了,到处耀武扬威,我就怕你,给我滚出去。”
“呃……”伏旭苦笑,他什么时候骚.扰姜冰彦了,无奈道,“姜浤大人,你误会了。”
“误会?你这畜牲。”姜浤大怒呵斥,恨不得和伏旭拼命,道,“别以为我不知道,前些时日,你一介贱民,我女儿对你另眼相看,每晚都去找你私会,你现在有本事了,就始乱终弃,禽兽畜牲。”
闻言,姜冰彦俏脸一红,她夜里去找伏旭,是伏旭教她练武。
“咳咳……”伏旭也一脸的尴尬,这里的民风开放,孤男寡女夜晚私会,确实有点说不清楚,伏旭也懒得解释,道,“姜浤大人,我可没有始乱终弃。”
姜浤一愣,这伏旭什么意思?
姜冰彦俏脸泛红,冷声道,“伏旭,你胡说什么,我们哪有……”
“冰彦,和我去兽城。”伏旭打断了姜冰彦的话,道,“我问阎战要了莽地兽城,作为封地,我明天就要离开氓村。”
姜浤听了这话,心里一喜,原来伏旭还是在意他女儿,谁不希望自家女儿跟一个好贵胄,但听说是兽城,姜浤却是皱眉。
“兽城地处偏远,位于上古荒山脚下,人烟稀少,山野之地,是被封主流放的吧。”姜浤忍不住嘲讽,伏旭在於泽的尴尬,无人不知,去兽城那种荒凉便宜的封地,显然没前途。
“我是修行之人,一心练武求道,只想远离世俗,无意于杀伐建功。”
伏旭平静的语气,却透着一股沧桑,两世为人,看透了太多太多,红尘繁华,功名利禄,皆是过眼云烟。
“明早,我在村头等你,如果你愿意随我练武修行,便收拾行装,和我一起去兽城。”伏旭拱手一礼,又说道,“姜浤大人,在氓村的这些时日,多谢照顾,麻烦你帮我向尹家道歉,恕伏旭不告而别。”
话完,伏旭转身而起。
看着伏旭的背影,姜冰彦一脸冰冷,心里却是欣喜,伏旭依然还是那个伏旭,并没有因为觉醒了铜胄血统就变得高高在上,姜冰彦也不多言,去收拾行装。
姜浤见到这一幕,却忍不住叹气,他算看出来了,伏旭是个不通世俗的武夫,自家女儿是於泽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再过几年积累资历,必然胜任千夫长之位,却放弃大好前途,去那山野之地,但女儿太过刚烈,不听他劝告,他又能如何。
……
第二天一大早,天色朦胧,伏旭关上门,一个人出了氓村。
村头,姜冰彦已经到了,身穿一袭锦袍,腰胯利剑,带着简单的行装,骑着马,英姿飒爽,绝美冷傲。
见到姜冰彦,伏旭心里一喜,修行之路孤苦寂寞,有人相伴,也算是人生快事。
“哼!”姜冰彦一声冷喝,依然还是那傲慢冰冷的模样,道,“上马!”
“男女有别,同乘一骑,不太好吧。”伏旭心里一笑,知道姜冰彦嘴硬心软,道,“我步行走路,正好做晨练,活动筋骨甲胄。”
强大的上位武士,皆以骨胄为衣,特别是神罗一族,保持着上古传统,贵胄都不穿衣服,时时刻刻保持着骨胄,久而久之,感悟加深,对骨罗之力的运用更加纯熟,甚至可以增加觉醒骨罗真身的机率。
姜冰彦翻身下马,扯去锦袍,也化身骨胄,“我也步行晨练,迟早要击败你。”
“要击败我,你可要加倍修练。”
伏旭淡然一笑,身上的武器匣和行装,负重超过一百多斤,却健步如飞,姜冰彦不甘示弱,紧跟上伏旭。
一个时辰后,两人赶到城里,伏旭脸不红气不喘,舒坦的伸腰,姜冰彦却是累得够呛。
去了阎战的府邸,属下赶紧去通报,阎战等人正在大堂朝会,商议收取百里封地的具体事务,还有屠城筑台,伏旭也不多言,开门见山道,“阎战,我的封地文书?”
阎战今天没有阴沉着脸,反而一脸的微笑,像长辈关心晚辈似的。
“文书已经写好了,你已是贵胄之身,户籍文案也连夜送去了宗人府,还备好了三车钱粮辎重,犒赏你的战功,兽城那边颇为清静,却是山野荒凉之地,如果住不习惯就回於泽,看上哪块好地方,尽管开口。”
众人见到这一幕,皆是愣了愣,封主的态度转变,连他们都有点摸不着头,突然就对伏旭这么好了。
“那就多谢了。”伏旭淡然一笑,阎战给的钱粮辎重,他心安理得的收下,因为这是他拼杀所得。
“封主,我是来辞行的,我已归属伏旭帐下,不能再为封主效力,交还百夫长的职务。”姜冰彦拿出一块令牌,交给了阎战。
“去吧,年轻人,多闯荡锻炼。”阎战丝毫没为难,直接就放人了。
不过朝会的众人却是你看我我看你,没明白封主是什么意思,姜氏人丁过百,是於泽的名门望族,而姜冰彦又是姜氏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才十八岁就胜任百夫长,并且在众多百夫长里排名前三,就这么轻易的放走?
要知道伏旭现在是铜胄,又有了封地,可以名正言顺的招揽铁胄依附,现在拐走了姜冰彦,万一再拐走姜氏,自立为主,那就成了养虎为患啊!
“既然如此,那便告辞了。”
伏旭拿了文书,拱手一礼,带着姜冰彦走了。
外面,已经备好了车马,一个阎氏的年轻子弟奉上清单竹简,书写着钱粮辎重的数目,金锭一百,银锭三百,精铁刀币三千,铠甲战器十套,精钢重剑两把,战盾两面,另外还有甜糖、粮食、肥膏、细盐、香料、布匹、书卷、青铜器具等等,装满三大车。
姜冰彦骑马开路,伏旭坐在马车上,一起出城了。
伏旭心里期待,上古荒山之地,延续了上古洪荒的传承,是南国的边境,也是人类文明的边境,那里的风景光彩,又是何等的壮丽!
闲得无聊,找出马车里的书卷,书卷、肉食、布匹、战器等,这是标准礼法的贵胄封赏,象征了文治、武力、富裕等。
以他现在的识字,已经勉强读书了,而他现在是贵胄,真正踏入了这个社会的阶级门槛,天高任他飞,早就迫不及待的想一观骨罗大陆的人文风情。
这些书卷都是书写礼法,属于贵胄基本的科目,五大诸国,礼法民风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