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座凄凉的荒山上,一个有些破旧的草屋,屋里正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一个邋遢的老头,老头半躺在床上,身上空中都透着一股浓浓的酒味,头发乱蓬蓬的,此时手中拿着一壶酒在得意的喝着,那少年倒是收拾的十分整洁,虽然穿着一身缝缝补补过的布衣,却把边边角角都捋的很平整,此刻正一脸无奈的表情,手边放着一个小小的包袱。
“爷爷,我们离开这个地方吧,你看我把东西都收拾好了。”
老头抿一口酒,斜斜的瞥了少年一眼:“离开,干嘛要离开,这儿挺好的,我不走。”
“爷爷,你真的不走?”
老头舒服的翻了个身,“不走,说不走就不走。”
“那爷爷,你让我走吧,我天天呆在这个鬼地方很烦的呀,我可是要成为一个强大的猎杀者!”
“不行,我还指着什么时候嗝屁了等你给我送终呢,我辛苦把你捡来养大,你要是走了,谁给我送终。”
“那要不爷爷,我找个人来替我,你看怎么样?”
“不行,谁知道你找的人靠谱不靠谱,我老头一把年纪了,禁不起折腾!”
“不会不会,我上次去镇上给你买酒的时候,那卖酒的老板的女儿盯着我一个劲的看,我只看了她一眼,她脸都羞红了,说不定是爱上了我,我觉得我要是……”
话没说完,老头就打断了他笑道:“唐风啊,你别跟我来这一套,我告诉你,除非是我死了,不然你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能走,嘿嘿!”
唐风听到这里,长叹一声道:“那爷爷啊,你这么多年都这个样子了,你到底什么时候死啊!你就算不死,做人要上进啊,我们这个老荒山窝了这么多年,是不是该出去看看啊,世界那么大,你就不想去走走吗?”
老头没有回应,低着头像是睡着了。
唐风见他这样只好回过头去,准备上山打点柴,带到镇上去卖,运气好要再能抓点野兔子、野山鸡更好。
像今天这样的对话,已经持续了两年了。只是老头不知犯了什么糊涂,几年前来到这座荒山就不肯走了。唐风今年十三岁,出身一个平凡农家,只是四岁时父母都得病而亡,被路过的老头收养,老头是个撇脚的吟游诗人,没什么本事又爱喝酒,从来到这座荒山之后每日便守在这里,也不出去游历了,好在唐风渐渐长大,出身农家的他很实在,居然勉勉强强把日子过下来了。
拿起砍柴刀,唐风边向外走边嘟哝着:“要不是在老爹面前发过誓,“做人要实诚”怎么还会待在这地方,唉!”
走到门口,回头看看老头,还是没什么反应,正准备继续走时,忽然觉出一丝不对劲,爷爷平时睡觉时要打呼的啊。
今天怎么……
莫非……
他赶紧两步走回到老头身边,测测鼻息,听听心跳。然而……。
爷爷死了,居然就这么死了,真是符合老头一贯的无厘头风范啊,连死都死的这么不声不响。唐风瘫坐在地上,半晌后,他才缓缓站起来。
老头毕竟将他养大,他要将老头埋了。他心里寻思着:爷爷生前既然这么喜欢这草房,便将他埋在这边上吧。想到就干,唐风抓起一把铁楸就到草屋的后面玩墓坑,自小干活的他体力很好,不过两个时辰一个长宽高都差不多是三米的坑就挖好了。他走进房间,从一口水缸中舀了些水到木盆里,开始给老头脱衣服,准备给老头净净身在下葬。拖到一半,忽然一个信封从老头的身上的衣服上掉下来,唐风好奇的将信封捡起来,小时候到处游历时,老头交过他识字,只见信封上居然写着“遗书”两个字。
唐风很惊讶,爷爷居然之前写过遗书,他赶紧将信封拆开,看起里面的内容。“唐风啊,这些年委屈你了,跟我这老头一起守在这破荒山里,你是个实诚孩子,我知道,爷爷看在眼里,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我们来到这荒山就不走了。现在想来我不在了,你也不用再守下去了,我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我曾是炎阳国一个大家族的子弟,只是我是个不得志的能士,也是个没什么本事的能士,资质不够,永远只是一级的能士,因为我的能力是能量探测,一级的实力,又是这种没什么用处的能力,我在家族中只会让家族蒙羞,我被家族驱逐到了一个偏远的地区做管家,我并不甘心,于是我脱离了家族,成了一个吟游诗人,游历世界,希望能够像故事中说的那样找到我的希望。
距现在已经是六七十年了,我游历了世界各地,见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许多,但最终我没找到我的希望,在我70岁那年,我看到了你,我没有子嗣,我已经老了,我需要用另一种方式延续我的生命,多年的游历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生命从来不曾完结,它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于这个世间,有生就有死,然而有死才有生,这是我对生命的理解,所以我带上了你。
我从来不曾想到我的能力居然能给我带来如此大的惊喜,当我来到这个草屋时,我的能量探测能力感觉到了我游历世间至今从未感觉到过的庞大火元力,其中没有生命的气息,说明这不是魔兽的卵,那是一件神器,只有真正的神器才能散发如此庞大的火元力。只是我很奇怪,如此庞大的火元力为何只能在草屋中感知到,多年以来,我努力专研,后来我明白了,草屋是封印。破坏草屋,神器现世。
只是我已经老了,神器有灵,像我这样的老家伙即使是执掌神器也守不住,而你还太小,我希望等你长大一点,能够带上神器,完成我多年的夙愿。
只是最近我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上的变化,我快死了,我无法再看护着你,如果哪天,你看到这封遗书了,说明我已经不在了。到那个时候就是你毁掉草屋的时候,神器既出世,四方云动,你要在最快的时间让神器认主。而且无论你能不能让神器认主,都要赶紧离开,接下来此地附近的能士都会闻风而动,争相抢夺。
不离开的话,你性命难保。如果你做到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强大的能士,记得,我的家族在烈阳帝国首都骄阳城,我的家族在外面被称之为“烈火铠甲”。我希望你能将我带回我的家族,与我的小师妹葬在一起,我听闻她也已经过世了,她叫纪念,这就是我最后的托付了。”
信封到这里就结束了,唐风有一种不敢相信的感觉,实在是爷爷信封中语气太庄重,从未有过,很有可能是拿他开涮的,另一个,这里面信息量也太大了,而刚才还一副死鬼样的老头实在是让他无法与信中的爷爷在心中同等化。只是,现在事已至此,信与不信,他都要做下去。将老头清洁完遗体后,他到附近找了几块木板,草草做了一个棺材,将老头装进去埋到后面的坑中埋了。即使老头说的都是真的,他也能够将来有本事去将老头埋到人家家族墓园,他现在也得先给他下葬,总不能以后背着个棺材到处跑。处理完一切,唐风将信封拿出来又细细读了一遍。
想要知道靠不靠谱,现在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毁掉草屋就行了,是真的有什么神器,或者是老头的胡扯自然一清二楚。
准备开始行动,他的方法很简单,直接烧,反正他已经准备离开这里,日后如果要回来找爷爷的墓,他也能通过山下的小镇找到这座荒山,没有必要留下草屋。拿起自己早上准备好的小包袱,里面除了三个银币和一些铜币,就只有一些破烂的衣服,他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才开始烧草屋,毕竟如果老头信封上说的是真的,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擦出一根火柴,点燃整个草屋,火焰慢慢吞噬了自己在此地几年来的点点滴滴。眼看着草屋即将燃烧殆尽,所谓的神器却毛都没见到一根,唐风的脸色也越来越差。
忽然,唐风脚下大地开始颤抖,荒山的上空,缓缓出现一只火红色大鸟的虚影,从草屋燃烧的火焰中飘出一朵红云,上空那火红色大鸟的虚影发出一身清亮凤鸣,围绕着荒山飞舞起来。此时的唐风已经傻了,在他的认知中神器终究是器,出来之后自己上去滴上一滴血,神器就认自己为主了,吟游诗人不都是这么说的嘛。看着那朵红云越飘越高,唐风终于反应了过来。
“喂,你给我回来。”
与此同时,唐风所处的荒山附近,不断有强大的能士气息腾空而起,向荒山方向扫来。有些对当地势力分布清楚的,已经向荒山赶去,他们知道荒山没有什么强者与大人物。唐风此时心中也很焦急,不知是走是留,看着那躲红云四处飘荡,漫无目的的样子,他实在是不甘心就此离开,关键时候,他脑子反而清醒了,他向红云的方向疾跑几步,右手忽然大幅度的划着圈甩了起来,甩了几圈,忽然,从他手中一团肉居然被他甩了出来。
唐风也是一名能士,只是能力比较鸡肋,而且他现在也只有一级,他的能力是肉体分裂。
至今为止,唐风对自己的能力从来也没有太过注重,他现在的能力只能让他分裂出几块肉块,而且还无法控制分裂出的肉块。他的资质不算太差,但平民中的能士就是这样,没有各种物资补充精神力,导致精神力的修炼缓慢,也没有人指导他如何运用自己的能力,如果没有意外,他今生最多也就止步三级。
使用能力需要用到自身的元力,还需要精神力相配合来完成精准的控制,提纯元力会消耗掉他大量的时间,他还处在温饱线上,时间是很宝贵的。
精神力的锻炼更会让他身心疲乏,哪天要是没精力砍柴打猎了,岂不是要饿肚子。所以他从未锻炼过自己的元力和精神力,甚至几乎遗忘自己还是个能士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