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本书中已三次讲到地洞世界,我称之为‘’。是我幻想的一个世界——地洞世界,却与盗墓小说里面的墓道不同。
我只想用自己不理想的想象力来幻想出属于自己喜欢的世界。为什么我要写三次地洞呢?事不过三,还有写多了,你们看了也烦。我写多了,要每一次换一种感觉是不可能,只会雷同,成为看似抄袭的抄袭,一点意义也没有。所以以后不会太多地洞世界的描写,要用到的,比如关于恶魔法师在地洞的事,不是逼不得已,是故事的主要,所以还是用,也是我才花那么多笔墨写地洞的一个原因。
以后,我主要写学校的一些事和一些活动。在主角欢明之中下笔墨。
我的这些其实也算不是什么文化,只不过是幻想的地洞世界。我是不理解地洞到底是怎么样?所以只能幻想,成为我幻想中自成体系的文化。
很多东西,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自古妖魔鬼怪不存在,却大有笔墨写,因为精彩,是一种文化,可以迷恋无数读者,如《西游记》。
我看过《鬼吹灯》和《盗墓笔记》,对地洞世界才有了幻想,又要新颖,才写这些。也是我想写这本书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一本书,其实就是一种文化。作者说什么,故事就是要成为读者的菜,做到这一步绝对不容易。我没有做到,但我会努力。绝对不是因为这一种文化不吸引人。
对地洞世界,看过我这本书的读者中是怎样的感觉,但至少我还是满意的。
我也希望看过这本书的读者支起一下,投一下票。我会努力写下去,一定越写越精彩,写到完本为此。还说一下,我每写一章都会修改多次,直到满意为此,所以很多时候再看其实不是第一次看的感觉了。力求好看精彩,所以我改。修改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