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欢 第九十五章:不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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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骜望了阿梦一眼,想要再开口说些什么,却听得达公公在一旁提醒道:“皇上,到了上朝的时辰了。”

    阿梦心里暗自祈祷皇上快点去上朝,杨凌垂着脑袋,心里倒是觉得无所谓。

    皇上走与不走,在杨凌眼中都视若无物,多跪一会又不伤身子,当年习武一个马步就要蹲上大半天,还会害怕多跪这一会儿?

    “罢了,走吧。杨公公,伺候好皇后,她若有差池,朕唯你是问!”刘骜这临上朝前的最后一个命令是扔给杨凌的。

    其实与其说是命令,在他心里却更像是个嘱托。

    “病温”看似常见,可一烧起来也真是要人命,一旦烧退不下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想到这儿,一出立政殿的殿门,刘骜连忙对达公公道:“你就别随朕上朝了,朝堂上有杜松一个人就够了。你且就在这儿守着,过会功夫若是皇后睡实了,你就去太医署找人来诊脉。若是立政殿的宫侍敢阻止你,你就说是朕的意思,谁敢阻拦,先斩后奏。听到了没有?”

    这是刘骜一早便打定了主意的事情,绝对不能让余香的身体出问题。

    性命当前,刘骜才不会管余香病好之后生不生自己的气。

    待她病好之后,她若是愿意,大可以来跟自己赌气,自己也好有理由多往这立政殿跑几回。

    不过在她病没痊愈之前,她怕是想生气都没那个力气,所以还敢胡闹任性,真是不听话。

    达公公嘴上应着,心里也是不大乐意。

    杜松,又是杜松。

    好像有了杜松在,他就从宣室殿的大公公变成了小小的伺候奴才。在宫里活了大半辈子,还抵不上刚入宫的时候来得舒坦。

    就在这一瞬间,达公公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

    那就是我活了这么大年岁,伺候了你这么久,你既然眼里从来没有我的位置,我又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吩咐与差遣?

    你既然那么愿意下令,你去给杜松下令就好了,指使我做什么?

    达公公这一辈子教过无数进宫的小内臣,告诉他们身为奴才最关键的一点,便是服从。

    无论主子说什么,你都不需要质疑,就算明知道是错的,你也要去做。

    这就是主仆之间的关系,身为奴才,便该领悟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可是教了这么多年,这一刻,他自己却突然糊涂了。

    他真的知道“奴才”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吗?

    有些事情也许皇上早就不记得了,可是他却记得一清二楚。

    当年先皇在世,现在的皇上还尚未被封为太子,不过是庶长皇子。

    那时候,达公公就是他与二皇子刘康的随身宫侍,一直照顾着他们的日常起居。

    年纪尚小,大皇子一次去皇后宫内玩耍,失手便打碎了一只皇帝赏赐皇后的七彩玲珑瓶。

    若非皇帝赏赐,那也就是个普通的瓷花瓶。可当时皇帝与皇后的感情并不好,那花瓶许是皇后对皇上的一个念想,所以等她回到宫殿发现花瓶被打碎时,便勃然大怒,质问满殿宫侍,询问是谁打碎的。并且扬言道,今日若是打碎花瓶的人不主动站出来,满殿的人都要受罚。

    一听这话,殿内宫侍的眼神便纷纷瞥向了大皇子。


    大皇子当时才几岁啊,哪里熬得住这个,直接伸手指向达公公道:“母后,是他失手打碎了花瓶,还恕儿臣管教无方,没有教育好奴才。”

    这番话从他稚嫩的口中说出来,就像是真事儿一样。

    显而易见,皇后信了。

    皮鞭子沾凉水抽在达公公的背上,抽出了一道又一道血痕。

    疼得几度昏厥,可大皇子就那么站在一旁,笑着望向他,那眼神好像写着:确该如此。

    就因为他是奴才,所以背黑锅是应该的。

    就因为他是奴才,所以受鞭刑也是应该的。

    就在那时,站在一旁始终默默无闻的二皇子突然冲出来对皇后道:“母后,不是达公公打碎的,是大哥。”

    尽管无人相信二皇子的话,但起码当时达公公的心理舒服多了,觉得这孩子没白带,往昔没白疼。

    可是就因为他,二皇子被罚跪了一个下午,理由是当皇子的,怎能帮着奴才说话?

    从那一刻起,在达公公心里头,二皇子跟大皇子便不一样。

    他欠二皇子一个恩情,只得用忠诚来报。

    虽然伴随着大皇子渐渐长大,成为太子,比起当年懂事了许多。

    可是只有他知道,在人人眼中儒雅善良的太子心中,有一个无比黑暗而血腥的角落,它属于皇族,属于权力,属于残忍而无人道的地位。

    也许现在的皇上把那个角落很好的隐藏了起来,但他却始终没有抛弃,终有一日,他还是会露出本性,如同当年那个指着他的胸口,诬陷是他砸碎了七彩玲珑瓶一样,做出许多无人可理解的事情来。

    或许了解定陶王的人,会觉得定陶王心狠。

    但是看惯了这宫中起起伏伏的达公公却认为,这是皇族血脉一贯的传承。

    先帝有多狠,定陶王便有多狠。

    而身为定陶王兄长的皇上,其心狠程度又怎会在其之下?

    送走了皇上,达公公转身就去了小赌坊。

    他才不在乎皇后的死活,他才不愿意再去听从刘骜的吩咐。

    忍了这么多年,还不够么?

    这普天之下真正应该继承正统的人,一早便该是刘康,而非他刘骜。

    只可惜,他的心愿,早已不是身居皇上身边做一个掌事大公公。

    他也想要告老还乡,安度晚年,远离这宫中的尔虞我诈,是非阴谋。

    哪怕回不了家乡,去一个什么穷乡僻壤,都比在这皇城里面活的自在。

    多收几笔银子,稍后在皇上下朝之前,他直接赶去太医署抓几副治疗“病温”的药物即可,足能应付差事。

    他当年也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怀着一颗忠心来的。

    只可惜,那颗忠心无人在意,倒是他现在的样子,也没让皇上觉得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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