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刘歆摇了摇头,她看起来很慌。
也难怪,她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被扯进能力者之间的纠纷是一点反抗能力也没有的,尤其是那种不怕法律制裁的能力者,哪怕时候会被制裁,但是被他们害死的普通人不可能活过来。
她现在只能抱住肖景语和白昆这两条大腿,不然单凭她一个人真的很难保证不出事。
“这就奇怪了,我们找遍了整条麒麟弄,怎么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肖景语是一头雾水。
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只好把希冀的目光投向白昆,却发现白昆竟然蹲在地上逗狗。只要是活物都是幻影,那狗怎么可能理他,结果看上去就好像白昆一个人在那里傻乎乎地“喔噜喔噜”个不停。
“这家伙不要紧吧?”虽然白昆实力是比他强,但是现在肖景语深深地怀疑白昆的智商是不是有硬伤。
“等一下!”肖景语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要维持这样一个小世界,能力者不可能离开太远,最有可能的就是藏身于麒麟弄的某处,但是整条弄堂都被我们找遍了都没有找到,那么最后剩下的死角就只有……”
他瞥了一眼身边的刘歆,又看了一眼白昆,最终将目光定在了白昆身上:“这家伙有古怪!”
刚才黑雾里出现危险的时候白昆就没有动手,而是一副袖手旁观的样子,之后搜查也是马马虎虎地应付了事,肖景语最初还当他是新入行所以没经验,但是现在细思极恐,眼前之人真的是白昆吗?!
一团火焰悄悄地在他手心凝聚,这是他的杀招之一,大量火焰凝聚之后能达到远超平常水准的温度,理论上这个温度是没有上限的,但是就和杠杆撬地球一样,就算可能但花费的时间却是十分冗长。
肖景语现在短时间内能够凝聚出的火焰威力大约相当于一座高温熔炉,能够瞬间将一米厚的钢板熔成铁水,一般同级别的能力者如果防备不慎,很可能就被他一击秒杀了。
“哥哥,虽然你不许我用你教我的这招,但是对不起了,如果他真是他的话,能躲开的吧。”一粒粒汗珠悄然出现在肖景语的额头上,显然他现在内心相当地不平静。
仅仅只是一个推断而已,但如果是真的,那他和刘歆的处境就太危险了,必须尝试一次。
刘歆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惊恐地看着肖景语,稍稍后撤了一步。
“3、2、1……”就在肖景语打算动手的时候,白昆忽然开口了。
他还是对着那条狗,用好像和老朋友聊天的语气道:“呐,好久不见,额,对我来说可能也没多久啦,但是你的话,是有十年没见面了吧,腿好了?”
这突然的开口下了肖景语一跳,本来打算扔出去的火球也紧紧地攥在了手心,他现在已经有点看不懂白昆到底是真是假了。他刚才那段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对谁说的?难不成还真是那条土狗?
白昆的话还不仅仅至此,只听他继续道:“难不成你不认得我了?唔,也对,其实我也没记清楚你的样子,我看你们长得都差不多嘛,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这样?”
“他在干什么?疯了吗?”刘歆忍不住问道。
白昆的行为实在是太诡异了,旁人看来简直跟疯子无异。在这种无依无靠的地方如果仅有的两个同伴中还出了一个疯子,那可是很伤的。
“我从来就没看懂过这人。”肖景语似抱怨又似苦笑地回道。他这才发现,自己和白昆的相处一直都是对方占据主动,自己的老底都被白昆摸了个通透,但是对于白昆,他知道得太少了。
他有什么能力,他是什么性格,他的过去……这一切都是谜团,以至于现在他都无法确定眼前的究竟是不是真的白昆。
对于背后两人的对话白昆却视若无睹,依旧对着一条狗在自言自语:“我还有东西在你这儿呢,他说要还我的,结果后来就找不着你们了,真是日了狗了,哦,不要误会,我不是说日你哦,但是,吃了我的东西十年了,是该还回来了,虽然不值钱,但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呀。”
他说着,手已经朝着那条狗探去,但是落点却有那么一点错开了,大约在狗身体的右边十厘米处。
紧接着,后方的肖景语和刘歆就看到了让他们震惊的一幕。原本应该无视他们的那条狗竟然抬起了头来,一对乌黑的狗眼紧盯着白昆,露出了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表情,似乎在询问他为什么会发现自己的秘密。
“都说狗聪明,但是像你这么夸张的还是头一次见。”白昆伸出的手因为狗的后撤而落空了,虽然他本就伸向空处,但狗还是后撤了,好像不后撤就会被白昆摸到一样。
“喂,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干什么跟一只狗说话!而且这只狗怎么好像能看到我们一样?”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肖景语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从刚才开始白昆的表现就太奇怪了,他觉得有必要视白昆接下来的回答决定要不要把手中的火球丢出去了。
之前他还摸过那条狗,和其他人一样是虚影,但是现在看来真相远没有那么简单。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刘歆也是问道。
白昆站起身来,没有回头,但是回道:“是啊,都知道了。”
他叹了一口气,他也没有想到十年前的一段因果竟然在今天再度牵扯上他。
十年前,准备自杀的白昆列出了自己死之前最想做一次的事情列表,其中第7条是: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是宅男,最讨厌的东西就是交通工具,太阳是天敌,最喜欢的就是窝在被窝里度过一生。但这样的态度显然与周遭格格不入,很多性格开朗的同学总是在q空间、围脖、朋友圈发布自己到各处景点的照片。
在他看来,那就是现充,说不羡慕那都是骗自己的。虽然不喜欢出远门,但如果死之前都没有去尝试旅游一次他肯定会觉得不甘心。
而且要来就来大的,国内的旅游景点已经无法满足他了,那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直接选择了去邻国的首都,那个世界最大的城市。
而选择那里为目的地,也是有着一箭三雕的做法,因为第2条就是去一次岛国,第3条是参加自己最喜欢的明星的握手会,那个明星正好也是岛国的。
怀着这样想法的他却是连飞机都没坐过,整个买票、候机、安检、登机的过程他窘迫得就像是一只交配失败的狒狒,唯一可以让他安心的是,这样的狒狒并不止他一个。
在他报的那个旅行团中,还有一个比他更糟糕的家伙,因为毫无准备就想带狗一起出国结果被导游警告了一番。
大概是同病相怜,白昆意外地和那个家伙聊得来,对方尽管长得一副出众的外表,但在聊天后白昆发现那家伙本质上和自己一样是个死宅男,什么海贼王、死神、火影的,共同话题一堆一堆的。
结果聊天太过投入,回过神来时白昆竟然发现他的那条狗竟然钻到了自己的背包里撕咬起里面的一本书来。那本书因为被他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溅上了一些肉汤,等到他回过神来,书的正面封面已经被狗吃掉了。
白昆死之前想做一次的事情中第9条:出版一本自己写的小说。
虽然是写官能小说的,但白昆对自己的作品还是非常珍爱的,只可惜他的成绩一直不上不下,根本不可能出版,他平时最羡慕的就是那些从网络走向实体出版乃至于影视、游戏各种周边蓬勃发展的大神了。
他是成不了大神了,但至少也想有一本自己的实体书。于是他挑选了一本自己最用心写的小说,大约80万字,对于小黄文来说这已经是大长篇了。然后用了最笨的办法,去打印店一页一页地打印出来。
封面也是自己选图做的,特别奢侈地印了彩图。最后用胶水把一边粘住,做成了一本粗陋的实体书,他将之视若珍宝,还亲自签上了自己的笔名。那天沾上肉汤就让他心疼了半天,谁晓得还没心疼够竟然就被狗吃了。
狗主人非常诚恳地向白昆道歉,但是又不能当场把狗给开膛剖腹了。于是他向白昆保证,如果封面没有被消化最后被拉出来了,他肯定将之还给白昆,并且愿意赔钱。
白昆见事情至此,只好作罢,毕竟只是一页纸,他再怎么重视也已经没了,赔钱又能赔多少,一张封面顶多十块、二十块,顶个鸟用?
之后出国旅游,狗被留在了国内,等到他回国时,在机场发生了一些变故,导致他自那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一人一狗了。封面的事情也就被无限延后,直到十年后的今天。
不,应该说是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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