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雷香芹的话,彭晨就沉默了。
雷香芹觉得儿子一定会答应的,既然他想娶朱悠悠自然希望朱悠悠和她相处融洽的,她先表达了自己的反对,现在再给一个机会,儿子应该知道要抓住。
见楼下的战斗告一段落,彭爷爷和彭晶晶才出现在客厅。雷香芹立刻贤惠的给老的小的们去张罗早饭。
雷香芹一走,彭晨就给殷飞扬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他去朱悠悠那请个假。
“小晨,你妈的这个要求不算难吧?怎么我听你刚才说话的样子是没打算答应?”彭将军现在没有大事已经不需要出现去打卡了,只是每周去军政大楼里开几个会,早上他时间很充裕,对于大孙子的事情他也很关心。
“对呀,哥哥,你叫悠悠来住家里嘛,我会好好照顾她的。”彭晶晶为了将功补过,赶紧说。
“呵。”彭晨只能苦笑,“我跟悠悠相处不过几天,但是对她的性格也是有所了解的。她涉世未深,脾气古怪,不善与人相处,我早知道咱妈肯定、肯定不会喜欢她。我原本想着,看在我和爸的面子上,妈或者会对她多多包容、照顾一些。”
这时雷香芹已经从厨房走了出来,“什么话,当人家媳妇的,不都是要服侍家里长辈,努力让夫家接受,难道还想一嫁进来就当我们的主,反而要我们忍让她?儿子,你就是准备这样孝顺我和你爷爷的?”
“妈,人家只是对我有一点好感,不是非我不嫁,人家干吗要来受这个委屈?”
“委屈?”雷香芹怒了,“你妈到底是怪兽还是母老虎,怎么和你妈相处就委屈了呢?”
“妈,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不是每个女人都要像你这样的。”
“你这是看不上你妈这个家庭主妇了是嘛?你那个朱悠悠就能干,会赚钱是吧!所以要是结婚了,以后家里家务还是你妈要做,你妈我不但要继续伺候好你们,还要多一个主人伺候是不是?”雷香芹的情绪很激动,以前听说娶了媳妇忘了娘什么的,她从没想过会发生在她身上,彭晨从小懂事早熟,是个贴心的儿子。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彭晨也是说也说不清,“悠悠她,没事肯定要睡到中午才起床,要是上午没睡够,下午一定要午睡;吃的虽然很随意,但是我们家这种清淡的饭菜她肯定吃不惯;她开始研究她的石头的时候几天几夜不出现,也是常有的事;你要找她说话,她心情好才会理你,话题不感兴趣她会直接走人。”
“她这样,你一定看不习惯吧,但是她肯定不会为了任何人说什么去改变习惯,她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悠悠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她认为人人平等。她昨天刚买了别墅,加上她师兄要跟着她一起住,她不会答应来彭家寄住的。你答不答应我和她的事,她都不会有任何表示,她只在意我的答案。”
“可是妈,你觉得她这里那里不好,但我觉得她很好很好。她不是菟丝花,她也不是木棉树,她是傲立在山顶的奇石,我愿意做她脚底下的山,让她飞得更高,而不是拉她回家里做默默无闻的地基。如今是你儿子的一颗心掉在了她身上,她还只是觉得我可能是个合适的对象,我们才刚刚摸索着开始交往,你这一棒子下去不止是要拆散我们,你是要敲碎你儿子的心。”
“认识悠悠之后,你还指望我能爱上谁?妈,我正绞尽脑汁、步步为营的希望得到悠悠的心,你真的不能为了我试着去接受她嘛?”彭晨的真情流露吓到了彭家的人。不是吧,是打开方式不对吗?他们的孙子(儿子)(大哥),居然在爱情里这么卑微。
雷香芹面对眼眶红了的儿子哪里还硬的下心肠,一把抱住彭晨嚎啕大哭,一边捶打的彭晨肩膀,“你这个要闹怎么样呀!你怎么能这样呢?我如珠如宝的把你养这么大,你怎么呢这样呀!?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怎么能?”
这么一场闹下来,彭家人全部都精疲力尽,彭晨也不去公司上班了,干脆趁着这个机会,一家人好好聚聚,一起去超市买菜,一起下厨,再开开心心的吃完这顿包含着天伦之乐的中饭。
彭晨又是哀伤策略,又是温情攻势,雷香芹还有不投降的?
“那这样,你每周五、六都要回来吃晚饭,还有你有空要回来看爷爷,还有……”最后在雷香芹滔滔不绝的要求中,彭晨得到搬到朱悠悠别墅去的资格。
气氛终于回归和谐。雨后天晴。警卫却来说,朱悠悠带着她师兄和殷飞扬一道来访。
随即见到苦着脸的殷飞扬,和一脸无所谓的修簇拥的朱悠悠出现。
朱悠悠穿着一件银色连衣裙,不是她长穿的那种没有剪裁可言的,长袍样子的裙子。显然今天朱悠悠时精心打扮的,一字领的无袖短裙,到大腿根部做了个鱼摆的设计,把一米六零的朱悠悠衬托的身体纤长,水晶鞋般的透明高跟鞋是来的路上为了配这条裙子专门去买的,还是花苞头。朱悠悠自己梳的嘛,她只会马尾和花苞两种。
从鞋店到店员一路到门口的警卫,全部被朱悠悠惊艳的一愣一愣的,大马路也被她成了红地毯。没办法,高跟鞋第一次穿,只能一步一步慢慢走。摇曳曼妙的高挑身影,加上绝色的脸蛋,让人来不及注意其他,当时朱悠悠看中这条裙子,就是因为那个模特穿着也是平胸平的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关系。
殷飞扬和修,本来两个也算高大的帅哥,急急忙忙的也没时间收拾,这么下来硬是被朱悠悠比成了两个保镖,就差副墨镜了。
本来温馨的彭家大宅里,瞬间仿佛被无数闪光灯照来,就见朱悠悠一步一步的慢慢走近。
没见过朱悠悠的彭爷爷和雷香芹忍不住转头望向俨然又傻了的他们的孙子(儿子),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是个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