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中罪
孙珑的小道消息的果然不假,几日之后,t市各大报纸杂志纷纷发表了十年前“雨夜屠夫”案的案发地点再度开业,以及要将其改造成“雨夜屠夫”的主题度假村的报道。
之前网上关于案件幸存者的名单被曝出,人肉搜索,让人们记起了当年的案件,现如今地产开发商又整出个主题度假村来,一时间不管是网络上还是报刊杂志上,对这个主题度假村的建立褒贬不一。
有些人认为,当年的凶杀案死了那么多人,本来是件非常悲痛的事,可是却被人加以利用,拿当年的案件为背景,将事件重演,办主题度假村,这种行为,根本不顾那些死者亲属们的意愿与想法,这是赚死人钱,是要遭天谴的。
而另一些人却对这个主题度假村表示支持,因为类似的事情,世界上又不是没发生过。100多年前,e国首都伦敦,白教堂附近,发生了一起十分恶劣的女支女连环杀人案,死者都是在夜晚被人开膛破肚,死状十分惨烈,那件连环凶杀案在伦敦造成了很大的恐慌,案件至今没破,当年e国的警察也给凶手起了个绰号,“开膛手>
时至今日,很多去伦敦旅游的游客,都会在导游的带领下,在白教堂附近重温了一遍“开膛手jack”的行凶路径,讲述了当年的悬案的种种,倒是吸引了不少人。
如今t市的地产开发商,也想用类似的方法来赚钱。开发商说,t市市郊的那片度假村被警察解封条后再没人光顾过,因为发生过命案,想将度假村脱手出去也没人敢买,所以那里已经荒废了10年,度假村也不能总是空着,所以才想着办个主题度假村让度假村兴旺起来。
地产商表示,他们从注册公司,地皮买卖,到房屋建造等等一系列的手续都为合法,建造主题度假村一事,他们势在必得。
主题度假村在网络上讨论得如火如荼,不过这些事情警察也阻止不了,因为地产开发的一切手续均为合法。
马丽已死,围绕她所发生的案件也可以画上一个句号,只是结案的时候,所有接触到马丽案件的人,全都忘记了马丽身上有纹身的事,打从我受伤复员后,不想再去当一个打破沙锅查到底的探员了,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我可不愿自己的脑袋再中一枪,索性也装傻,跟着大家一起记忆扭曲,“忘记>
本来马丽的案子转交到我们手里,凶手都死了,写份报告交差了事就行,可孙珑和金妮却偏偏觉得有疑点,疑点在于马丽的死因是心肌梗塞,马丽那么年轻,又没有家族心脏病之类的遗传史,所以他们俩人非要查,还别说,一查还又查出点事情来。
马丽的尸体发现者季永初是一个喜欢在微博上各种晒照片,留言吐槽的人,比如今天和新女友分手了,说些难过的话,底下一群粉丝安慰,明天在上传几张照片,露露胸肌露露脸,底下又一群粉丝流鼻血,说白了,季永初总是在微博里刷新他的存在感。
由于职业的缘故,季永初几乎天天运动,他每天早上发出的第一条微博,就是晨跑完后所记录下来的路线图。金妮将季永初跑的所有路线做了个对比,她发现马丽尸体所在那条街道从来都没有被季永初当做晨跑路线跑过,怎么突然一换路线,就发现马丽的尸体?这也太凑巧了。
金妮的发现的确值得推敲,可我不觉得马丽的死与季永初有关,俩人互不相识,不在同一个圈子,也没有利益上的冲突,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得再去找一趟季永初。
可是今天,孙珑早退,欧阳墨上网斗地主正欢,金妮只是个文员,看来去拜访季永初的事还得落在我头上。
我查阅了一下季永初做笔录时登记的家庭住址,瞅着这时间点也快下班了,我合计着干脆就现在去,大概问一下他发现尸体那天晨跑路线的事,然后下班回家。
打定好主意,我穿上外套离开办公室。
走廊里没走两步,就见唐锦从法医室里离开,他背着包,穿着休闲服,给人感觉像是个在校的大学生。他笑着向我招招手,“高泽,你这是要早退?”
&查点事。”我含含糊糊的回答道。
唐锦问道:“查什么事?”
唐锦是我的搭档,所以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马丽的案子。”
唐锦皱了皱眉,“怎么还查?那不是都结案了么?”
我也想结案啊,可金妮那小妮子又整出了新疑点,不查不行啊,“还有个疑点没弄清楚,我今天去查查。”
&我跟你一起吧。”唐锦闻言,立刻自告奋勇。
&我怀疑我的耳朵听错了,唐锦可是秉承了0组的懒散好闲的优良传统,居然现在要跟我一起去查案?
唐锦倒是理所当然,还不停的催促我道:“快点吧,据说今天傍晚会有雨,到时候路不好走了。”
我没推脱,有人帮着一起查案是好事。我俩也不多耽搁,走出小红楼,上了配车,朝我记下的季永初的家庭住址的方向驶去。
开车还不到5分钟,车窗就开始有毛毛细雨落下,等我开车抵达到季永初的公寓楼下时,雨点早就变得跟黄豆那么大,哗哗的往下掉。
季永初住的公寓名为“蓝天公寓”,坐落于市中心,有12层高,入住的大部分人都是在t市打拼,小有成就的白领。
我将车子停在公寓旁,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要么打伞要么穿雨衣的,而我跟唐锦这两样装备都没有,只得打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往公寓里冲,免得被淋成落汤鸡。
&天公寓”的一楼是大厅,我们告诉前台警卫是来找人的,并且掏出了警员证,警卫也很合作,直接放我们进去了。
季永初住在6楼,604室,我与唐锦出了电梯后,就直奔604室而去。
来到门口,门是虚掩着的,唐锦刚想按门铃,却被我一手拉下。唐锦不解的看着我,我向他摇摇头,我之所以拉住唐锦,是因为我在门外闻到一股腥甜的味道,血腥味。
我轻轻的推开门,本想着蹑手蹑脚的走进去,可屋里的景象已经容不得我再慢慢悠悠了。
客厅内一片狼藉,明显的打斗过的痕迹,家具上,尤其是桌子的桌面上有好几道砍痕,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砍的,但肯定不是菜刀,因为那砍痕的形状要比菜刀的刃口宽得多。
打斗痕迹还是其次,最醒目的却是白色地板砖上的两道血色拖痕,就像是有人拿着大型拖把在装满鲜血的桶里打湿后,在瓷砖上拖出来的痕迹,那两道拖痕一直延伸到房屋的最里侧的房间,两道血痕同时拐了进去。
救人要紧,现在也管不了凶手是否还藏匿在这间公寓里了,我顺着追随到了里面的房间,看到的却是一幕惨绝人寰的分.尸现场。
这个房间是应该是健身室,里面放置着跑步机,单车,哑铃等很多运动器材,在房间的中央,杂乱不堪的堆积着几个尸块,而且是不完整的尸块。
唐锦见着这情况,那还了得,立刻拿出手机打算报警。就在此刻,我俩听见轻微的求救声,“救……救救我……”
侧身一看,居然半个人靠在墙边,真的只是半个人!因为他腰部以下已经被人砍掉了。这半个人就是我要拜访的季永初!
我知道古时候有一种酷刑叫腰斩,据说被腰斩的人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没了下半身根本活不下去,却还得慢慢的耗着,忍受着疼痛与心灵上的煎熬,这简直就是*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此时的季永初就是忍受着这种折磨,他面色灰白,气若游丝,连手指都动不了,只能艰难的向我求救,“救救我……”
怎么救?!一个被腰斩,只有上半身的人必死无疑!虽然我与季永初是陌生人,但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我面前,而我却无法救他,这种感觉真的很让人讨厌!
我与唐锦走到他身边,蹲了下来,我向季永初道:“我是警察,告诉我,是谁做的?我一定会逮捕他归案!”
&是……屠……屠……”季永初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想要告诉我们究竟是谁下的毒手。
可季永初的话说到一一半,他的瞳孔顿时放大,紧接着我只感到脑门后有一阵风吹过,我条件反射的将唐锦朝外推了过去,而我自己也朝另一侧后推,我只感觉有什么锋利的东西划过我的发梢。
当我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季永初的脑袋被砍了下来,像皮球一般的,滚到了我的手边,他睁大眼睛直溜溜的看着我,渗人极了。
&躲得倒是挺快……”
我抬头看去,一个穿着红色雨衣的人站在我面前,他戴着雨帽,我看不清他的相貌,只是他的声音异常的难听,比唐锦养得那只小黑的叫声还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