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华认识明珠时,明珠还是在读书的年纪,那么柔弱的一个女孩子,已是在异国他乡漂泊了好些年了。
初识时,他是在巴黎的街头遇见她的。一个长发披肩的美丽女孩,只随意的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一条亚麻的白色长裙,十分的有艺术气质。她坐在风景优美的公园里,替过往的行人画画。
其实,她很美丽,只是为了掩饰,她戴了一副很大的黑框眼镜,将她的美掩饰了起来。容华停下,看她的画,里面的人各式各样,有热恋的情侣,有孤独的老人,有哀愁的男青年,有美丽的女子,各种肤色面孔的都有。
见他看画,她抬起头来,笑着问他,“先生,想画画吗?”
容华饶有兴趣,便坐了下来。她让他放松,随意一些就好。他便看着远处的一只鸽子出神。其实,他这趟来,半为公事。他是环球影业的大股东,此次手上有一个剧本,需要在巴黎地区挑选出一个华裔女孩出演女主角。是一部中法合拍的爱情文艺片。可要求十分严谨,且需要女演员有大幅度的脱戏,起码整个背部都是要全luo的。而女主角的年龄在十七八岁之间,并未真正成年,与当年拍杜拉斯的《情人》时的难度有得一比。
当年,影帝梁家辉也说了,那个女主角只有十五岁,手脚还那么纤细,要和她演对床戏,自己都不忍心。所以,在这部《蓝舞裙》的女主选角上,一直悬而未决。念及此,他的眉头深锁。而那女孩,轻轻地“哎”了一声,他看向她,答:“我叫容华。”
他乡遇故知,且都是华人,自然容易熟络的。女孩也大方,报上了自己名字,“白明珠。阿华,你有心事吗?多笑笑好,我画的是漫画肖像,你笑了,我画得才好看。”
他一笑,叫道:“珠珠?”
她没料到,他会以此揶揄,有些泄气,“好吧,是我学艺未精。我没有绘画天赋,来欧洲三年了,绘画很难再上一个高度了,连我的老师也叫我放弃。所以我只想画些能令大家都开心的画。可我不是笨猪哦!”
真是一个有趣的活泼女孩子。后来,连容华也没有想到,俩人会在了一起,无人处,他会亲昵地叫她,珠珠。
容华少年成名,且出生于巨富之家,年纪轻轻的他,已是一个集团的执行总裁。许多产业,他都有股份在里面。他认识她时,他已年过三十,可明珠却二十未到,他早已是千帆过尽的年龄,再美的女人都难以令他心动了。所以,明珠虽美,于他,也只是寻常。他们画画,聊天,倒像朋友。
忽然,就听见了前方的枪声,叫喊声,容华尚未反应过来,明珠拉了他的手就跑,被许多人捲挟而过,彼此很狼狈,可他从未想过,一个女孩会有那么大的劲,硬是拉着他,不让他被人流所冲散。他们穿街过巷,甚至感觉得到枪弹在自己耳边擦过,风声烈烈。竟是比电影还要精彩。容华一生,何曾有此大起大落。后来,明珠终于停了下来,俩人已靠在了一条不知名的巷头里喘着气。
忽然,容华就哈哈大笑起来。她撅起了嘴,不满道:“差点就没命了,真的很好笑?”他低头看她,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有些生气,竟黑润得不可思议。她的眼镜跑掉了,那么大的美丽眼眸,衬着一张标致的瓜子脸孔,可爱的小鼻尖微微翘起,模样既甜美又可爱,与初见时的清冷,又有了不同。她的唇,像粉色的花瓣,他忍不住,想去亲一亲,脸已俯了下来,他的鼻尖已擦到了她的鼻尖,她的脸一红,忽然拉开了彼此的距离。“这画给你吧!”她有些拘谨,把画递给他。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有些闪躲,倒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容华是花丛老手,自然知道,这女孩连一次恋爱也没谈过。他笑了笑,取过了画。
方才,那样兵荒马乱的,她连绘画工具也没有拿,却独独拿了他的画像。自己该弥补她的损失的,不是?他取出支票。她一怔,连忙摇手,“不用了,我送你。”然后飞也似地逃了。
独留了他一人,站在异国他乡的孤单街道。
---题外话---这里先插入女二的小故事哈!简单说一下她和容华的那一场风花雪月的情事。然后会再回到正文的,又或者看完楔子,直接看正文也行,随各位看官哈。大家可以先看了正文,对珠珠和容大少有兴趣了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插曲也行。不影响行文的哈,也就两章。男主是绝对的文洛伊,而女主是绝对的汪晨露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