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第三千四百一十一章 哈洛加斯,大雪的日子里,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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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哪些是能刷的,首先是崔凡克的议会大厅里的那三个小boss级议会成员,外加一干普通议会成员,劳模童鞋的附属品啊,怎么能落下它们。

    其次,因为有内侧回廊传送点,大教堂里的小boss也能刷一刷。

    再然后,毕须博须其实都可以考虑,从冰冷之原传送站出发,快的话用不了两天就能找到,若是没找到,直接一张回城就是了,不然你以为无限刷的回城卷轴要用来做什么,擦屁股?

    哦,好像的确是个好主意。

    然后,我得庆幸,自己的等级还不高,在罗格营地刷装备还不至于出现爆率减益,否则再加上自身的非酋脸黑属性,可就悲剧了。

    普通的冒险者,普遍要到二十级出头才能通关罗格区域,刚好和现在的我差不多,要是变成老酒鬼那样,将整个罗格草原刷爆都落不了几个金币,那就只能放弃,含泪硬扛神罚之城的雷劈了。

    不过话说回来,真到了老酒鬼那个等级,就算不依靠装备属性,单凭自身等级和体力所产生的基础抗性,也能在第一世界的神罚之城玩果奔了吧?

    约莫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是完成目标,看看我的战利品。

    +9%抗闪电的手套。

    +6%抗闪电的戒指。

    +12%抗闪电的皮甲。

    +8%抗闪电的帽子。

    以及……一面带一个凹槽的白板盾牌。

    这是我第一次爆落带凹槽的装备,当时老感动了。

    凹槽盾牌有什么用呢?

    比如说,我有一面盾牌,我有一枚裂开级的黄宝石。

    ahhh,黄宝石~盾牌!

    咳咳,一枚裂开级的黄宝石,可以为盾牌提供16%的抗闪电属性,很强。

    问题是,这是一面小盾牌。

    有机金属含量高达30%以上,只有水晶和小幽灵能啃得动。

    最重要的是,装备它,挨雷劈的概率怕是也会+16%。

    到底是要抗闪电+16%,还是减少雷劈概率16%,这道数学题值得我这个数学帝一战。

    呃……额……嗯嗯!

    当然是选择前者了,我又不傻,我只是准悲剧帝而已,抗闪电系数小,加16%后的收益很大,而因为准悲剧帝的关系,挨雷劈的系数超大,再加16%也就无所谓了。

    妥,没毛病,只是为什么我的眼角常含泪水?

    多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回去刷装备,让我有些不爽,没怎么休息,立刻就踏上了群魔堡垒的速通之旅。

    第一站,郊外大草原,没有传送站点,无视之,面对汹涌而来的怪物,慢点的凝肥兽,血肉复生者,直接当没看到,阴魂不散的厄运施术者,厄运骑士,以及巴罗格,经验不错,可以收割一波。

    第二站,绝望平原,依然没有传送站点,怪物还是那些,只不过是体型大了点,实力变强了点,依然不足以造成威胁,让我比较烦恼的是每每休息时候,无止境飘荡在绝望平原的若有若无的绝望哀嚎声。

    试想一下你要睡觉的时候,隔壁在看鬼片是什么感受,再进一步,万一隔壁在闹鬼呢?

    另外,那条上帝用过的内裤,虽然绝对不会去找,但总是有点在意艾芙丽娜的恶趣味。

    第三站,来到神罚之城边缘,地势陡然拔高,神罚之城就仿佛是一座被削平的大山,虽然被砍了一截但依然很高很高,俗话说的好,树大招风,这山高招雷好像也说得通的样子。

    正因为常年被闪电笼罩,好像是天神在惩罚和净化这片污秽之地,罪恶之城一样,才有神罚之城之称,问题是我没做错什么呀,凭什么为什么?!

    过着每天都要看雷蛇乱舞,每天都要被刺瞎铝合金狗眼,每天都要被劈成刺猬头的日子,我纳闷不已。

    等找到神罚之城的传送点时,我已经变成了大光头,天天挨雷劈,头发焦了,只能割以永治。

    秃是秃了,然而实力并没有变强。

    记得进入火焰之河的入口,离传送站点并不远,等踏入火焰之河,脚下的重靴踩在隐约冒着暗红光芒的熔浆岩上边,仿佛煎鸡蛋一样滋滋作响,我开始考虑是不是还要刷一套抗火装备。

    算了,只要不掉到熔浆之海里,大概没问题吧,大概。

    一路小心翼翼的路过火焰之河,光是战斗就花了不少时间,没办法,有些通道狭隘,偏偏还有一群五大三粗的洞穴之王,遗忘骑士,血肉复生者,以及深渊恶魔将一条路填满。

    莫非群魔堡垒区域的怪物个个高大壮硕,就是为了达到这种效果?

    我还能怎么办,我不可能跳熔浆里,绕着游过去吧,讲道理又讲不听,只能动粗了,手握刷抗闪电装备时顺便刷到的蓝色级阔剑,一抹深红渐渐缠绕覆盖宽扁的剑身,宛如法师的火焰武器强化。

    面对的敌人越来越强大,也是时候拿出一点更高规格的技巧了。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再次领悟痛的领悟,我花了点时间找到火焰之河的传送站点,大菠萝一向也挺慷慨的,身边还有三大小boss级护法,混沌大臣,灵魂传播者,以及异世界从零开始锻造的西希之王,送钱送经验送装备的阵容,不比劳模差多少,每天惨死在玩家手上的大菠萝可以绕地球三圈,必须予以重视。

    好吧,其实也没怎么花时间就是了,传送站点就在前往混沌避难所的正确道路上的一处隐蔽地方,如果你找到了,那么恭喜,你已经能隐约看到混沌避难所的轮廓了,不算战斗花掉的时间,最多也就一两天路程,就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你没找到,还认为自己已经错过了,大菠萝近在眼前,已经没必要回头特地去登记传送点了,那么也恭喜,你迷路了,活在梦里。

    我找到了,所以没有迷路,整顿后从传送站点出发,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就找到了混沌避难所,好像又创了一项新纪录,强,无敌。

    ……


    哈洛加斯城门,我蹙着眉头,目露深思,提在手中的匕首久久未能下笔。

    最后,龙蛇飞舞的在城门墙柱上奋力疾挥。

    【天气冷了,多穿点衣服。】

    右下角落款,【一年又七个月。】

    附笔:【每天一笑,健康到老。】

    拍拍冻僵的脸颊,扯出一个生硬笑容,嗯,每日任务完成了。

    群魔堡垒花了比想象中多一点时间,本以为地方小一些,差不多两个月就可以通关,结果光是刷装备就花了将近一个月,又在火焰之河里……嗯咳,总之,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但总体而言,可以接受。

    乘着这股气势,目标是,在两年时间内到达第二世界!

    不过,要在半年时间内通关哈洛加斯,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并不是巴尔有多难对付,而是哈洛加斯区域,虽然只是一座山,但是它真的很大很大,一层层爬上去,到达亚瑞特之巅,所要经过的区域,走过的路,绝对不会比前面四大区域少。

    此时正值夏季,哈洛加斯的风雪相对温和,偶尔还能阳光普照,是个历练的好时间,当然,再怎么温和的哈洛加斯,也比罗格营地要严酷许多,论环境恶劣,大概只有西部王国的沙漠深处能与之匹敌。

    坐落在哈洛加斯山脚下的哈洛加斯城,野蛮人的故乡,从这里抬头,就能看到高耸云端的雄伟哈洛加斯山,它是野蛮人一族的圣山,更有人说它是世界之巅,大陆的心脏。

    是不是大陆的心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有一块哈洛加斯的心脏,现在正耸立在教廷山,充当世界传送的媒介。

    不好不好,一想起教廷山,又想到了女孩们,得想些开心的事情……对了,比如说大菠萝的爆落。

    作为二号劳模,大菠萝也没令我失望,好吧,其实还是有点失望的,该说人心贪得无厌,总是想要更好的。

    没有爆落暗金绿装,但是大菠萝给了一件不错的武器,终于让我告别了杀敌全靠技巧的时代。

    一把金色的长戟。

    看看双手握着的这玩意,都快有一人那么高了,伤害也是惊人,白板攻击力就达到了12-45,加上属性伤害加成,伤害高达21-74。

    另外,因为是属于长柄类武器,和战斗镰刀类似,对德鲁伊职业还有隐藏加成,在德鲁伊手中攻击速度可以更快些。

    鬼知道为什么德鲁伊会擅长长柄类武器呀,不应该是狼牙棒更合适吗?!

    当然,坏消息也有,首先,这把金色长戟需求等级是25,力量需求75,敏捷需求40。

    现在,我的等级是24,只要升一级就够了,到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属性,因为等级低,获得的自由点数并不多,又很是投入了一些属性到体力上边,导致就算我把剩余属性点全加到力量和敏捷上,也许,或许,可能,大概还不够。

    不过没关系,属性不够,装备来凑,这是冒险者最基本的常识之一。

    在群魔堡垒时弄的抗闪电装备,早就可以扔到一边去了,在刷这些装备的时候,获得了一些副产品,拼拼凑凑,竟然给我找到了好几件加力量敏捷的装备,满足了需求。

    现在,只要坐等等级再升1级就够了。

    然后第二个坏消息,比较严重一些,我,德鲁伊吴凡,打钱……啊呸,是我不是很擅长……说不是很擅长都是往脸上贴金,应该是我根本不擅长使用长柄类武器,想当年本德鲁伊欧洲小王子,百般武器任由挑选,何曾要屈就于难度较高的长柄武器?

    说白了,我最擅长的武器是……一双熊爪,或许可以再加把鲑鱼剑。

    察觉到这一点,我当时就失意体前屈了。

    如此奇葩的特长,当初为什么就没人提示一下,我该换点比较正常的武器,提升一下自身品味呢?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似乎有充分的时间来练习一下其他类型的武器使用方法,虽然感觉不是很有用,等恢复实力以后,不还是得靠一双熊掌打天下?

    算了,特长不嫌多嘛。

    就这样,在哈洛加斯一个难得的风和日丽的日子里,踏出了城门,踏入了第一站,血腥丘陵。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篝火中,熊熊燃烧的柴火弹出一丝火星,打在脸上,将坐在篝火旁边,托着腮帮处于半梦半醒状态的我,微微惊醒。

    怎么回事,回到……现实世界了吗?

    朦胧视线中,仿佛出现了维拉丝温暖人心的笑容,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抚摸,指尖传来热乎乎的触感,果然是真人吗?

    而后,迷糊的景物逐渐清晰,眼前唯有一团篝火,伸出去的手,探入了火焰里面。

    哦,难怪那么暖和。

    我愣愣地发着呆,忘了把手缩回来,就这样呆住了,手在火里一直烤着,直到烫的不行,才吃惊的缩回来。

    还好是冒险者,换成普通人,现在大概已经熟了,可以拿来下酒了。

    说起酒……

    我揉了揉眼,打着哈欠往物品栏里摸了摸,从阿卡拉那抠来的清神水已经喝光了,并且不会刷新,忒小气的艾芙丽娜。

    酒的话,每个区域大大小小的酒吧林立,从里面都可以找到,到是不用担心喝光,只不过从绿林酒吧里弄到的,碧丝亲牌限量美酒,还是要省着点喝。

    对了,精灵族那边也有不少好酒,尤其是萨克水晶酒,貌似发生过不少剧情……算了,完全想不来了,细节不必在意。

    总之,有时间的话,等等级再提升一些,最好是学会了飞行,到时候跑一趟精灵族看看吧,现在去太慢了,而且库拉斯特森林深处,也潜藏着许多现在的我都没办法应付的危险。

    拎着巴掌大的小酒坛,在篝火上加热片刻,轻轻啜饮一口,嗯,果然还是碧丝亲酿的酒最好喝。

    耳朵微抖了抖,被封住的洞口外面,风雪大作的呼啸声隐约传来。

    运气不好,遇到连续的暴风雪了,已经在这个亲手挖出来的雪洞里躲了两天。

    别以为夏天哈洛加斯山就是完全的温柔,遇不到暴风大雪,只是相对没那么频繁,持续时间不那么长而已,根据我的判断,这场暴风雪明天应该就会停歇了……

    。。。



第三千四百一十一章 哈洛加斯,大雪的日子里,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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