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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副官,跟着统帅:诺斯,一起走进石牢中。
这还没准备好,该怎么举起‘大棒’立威呢,自己倒是先被这眼前的情形给深深的‘震精’了。
本该坚实平整的地方,此刻,犹如土龙翻身,坑洼密集的裂缝,交织成一张不规则的龟甲纹状。尤其,石牢中那个塌陷了一大片的浅坑上面,竟然还留有着一对空洞漆黑的脚印。
整个石室,看上去,就跟被野猪给拱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这---这尼玛,是人你能‘拱’出来的?是不是也太夸张了,剧本里压根没有这一情节的说。’
竖眉悬针,瞳孔紧的一缩,嘴唇轻启,牙关紧闭,嘴中嘶~的一声,齐刷刷的倒吸一口凉气。石牢中的氧气猛之一空,被他们吸得是一丝不留。
‘嗯?头儿在里面这是咋的了?不会是犯病了吧?’门口站岗的士兵们,一脸好奇宝宝似得伸着头往里面。
这结果嘛,就是‘和尚摸得,道士如何摸得?’
一起震精,一起颤抖,这才是好基友嘛。
咳---咳~诺斯呛声清咳两声,手下的一帮‘小弟’立即从震精中清醒过来,一脸敬慕的看着他:‘头儿,就是不一样。这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人,岂会被这点种小儿科给吓唬了?’
诺斯忽然感受到了什么,下意识的回身,看着手下将士们,一脸倾慕的看着自己。心中有些莫名:‘刚太震精了,被口水呛得清了两下嗓子,怎么就被万众瞩目了呢?’
然,不管到底是怎么回事,能受到将士们敬慕,总归是好事,脸上泛起一抹亲和的笑容,示意道:大伙看也看完了,是不是该尽心职守了呢?
当他再次回身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已然换成了一副打量的神情,放眼看去。
光头他们早已一字站开,半围在秦小川身后左右,呈众星拱月的之势。潜意识就代表着:我们之中他最厉害,他是我们的老大。
秦小川脑后又没长眼,当然不知道光头他们的动作喽。所以,他一脸淡然的站在那,算是变相的承认了这个事实。眼中目光,毫不避讳扫视着对方,一颗心却是早已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而,老爷子则是神情悠然的依靠在床边,就怎么静静的看着,不说话,也不吭声,完全一副不把来人当回事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秦小川心中那叫一个汗啊!急忙给老爷子使脸色,希望他能收敛点。
然,秦小川的眼皮都快眨抽搐了。不只是老爷子没注意到,还是怎么的,任就那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孰不知,在这片大路上。能受人敬仰、尊敬的,就只有三种人。第一种是,高高在上,权柄滔天的君王;第二种是,已然作古的英雄烈士;而最后一种则是,朽木将以,年过花甲的老人,人越老预示着特权越多。
当然,这特权是要加引号的(奴隶除外),比如年过百岁,见君王可不跪,犯罪可免刑,政策福利优先……所以,在这里,人活得越久越滋润。
至于,老爷子嘛,虽然没有百岁高龄,但也有个六十七八的样子。在这片大陆,平均只有五六十岁寿命的人来讲,已然算是高寿,称一句‘人瑞’亦不为过。
更何况,老爷子顶着贵族身份,怕那是被一撸到,底清个干干净净。但过期的贵族也是贵族啊,这底气,这高冷,该给的面子也得给,不是?
然,除了两个副官发觉异常外。此刻,诺斯的那对虎眼,早已被光头那铁塔般高大威猛的身材,所吸引住了。
咳咳……千万别想歪了。对于诺斯来讲,扩充势力,拥有一支铁血军队,好让他职位更上一层楼,比什么众星,什么拱月,什么人瑞,都来得强的不止一百倍。
而,光头的出现,犹如黎明的曙光,给人无限憧憬与希望。
‘这-这---这不是,血虎营中号称‘三虎’之一的巴雷特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诺斯瞪大着眼,极其侵略目光中带着一丝疑惑。作为一个统帅,可能在人才济济的军旅之中,并不怎么起眼,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血虎营的深刻了解。
说起血虎营,那就不得不说起,佩恩城的军旅史了。
也就是,十几年前,黑石部落走出茫茫沙漠,发现了绿洲上璀璨的明珠佩恩城。(ps:具体内容,请回看第九章:风雨欲来(二))
黑石部落,说白了就像是匈奴、鲜卑等等一样,都是些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其风格几乎就像是一个摸子里刻出来的,占有欲极强,贪婪成性,且拥有强大骑兵,破坏力极强。
但,你若问,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这别说,还真有(除了现实跟小说),匈奴,鲜卑是呆在广袤的草原上,黑石部落则是驰骋在漫漫黄沙之中,仅此而已。
纵观古今,骑在马背上的民族,就没有一个是富得流油的,都是些一穷二白,就差当裤子的干活。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补一刀:穷山恶水出刁民
说白了就是被逼的呗,这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与其等着被人家砍脑袋挂旗,还不日顺势造反,指不定还能有条活路。
然后,来了句‘天下苦秦久矣’,陈胜、吴广立马就揭竿起义。然,再尼玛厉害,其实也就是一群应时而生的泥腿子。
让他们杀烧抢掠,携大胜之势干群架,这个他们在行;但正要论行兵布阵,安邦定国,那他们也就只能呵呵~了。
于是,称王没多久,内部就行政奔溃,接着就被大秦帝国给吊得不要不要的。(当然,很大一部分因素,还要归功于秦爸爸不施民政……)
言归正传。
这穷咋办,脑子一热那就去抢呗。
这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千一样。
接着,就是一路走一路抢;然后,就抢出了一个庞大的游牧帝国;最后,终于跨出国界,而‘抢’就成了惯性思维,看到好的没有的就像占有。
在佩恩城的军旅,七营六部十三卫(伍,队,营,卫,部,军,顺序)。除了三军有自己的战旗和番号外,就该属血虎营了。
在军旅中,它是为数不多,拥有自己番号和战旗的军队。
每逢作战,无论战况是惨烈也好,还是大捷也罢。他们总是不畏生死的冲在最前列,接受最惨烈的洗礼,直至战到最后一人。不管是为友军铺垫胜利的道路,还是筑起最后的人墙。
这战旗,就是用无数先辈们,用自己的命拼来的;而这番号,则是用敌人的头颅与鲜血铸就的。
所以,只要上了战场,血虎营的战旗注定染血,哪怕再残破、再不堪,只要还有一人在,那就它就绝不会倾倒,除非全营阵亡。
军人眼中惜军人,能进入这样一直铁血军队的人,又有哪个不是,个顶个好汉子?
(ps:万人部队可成一军,赐旌旗番号,不是海陆空这三军,详情请回看第二十一章:城主大人的鹰眼,里面比较详细的军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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