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七分四十二秒。
陈渭坐在驾驶座上低头看表,另一只手搭住方向盘,长指百无聊赖地摩挲表面的皮革纹理。
他把车停在天通苑附近,这片区域地广人稀,大白天里人都去上班了,更是半天见不着一个行人。
车窗玻璃外贴着隔热的薄膜,陈渭又将冷气开到最大,仍然觉得浑身燥热,就像有成千上万根细针同时扎向他的皮肤,不痛不痒,也不会刺破流血,却骚扰得他一刻不安宁。
他又低头看了一次表,忽然想起了周佳莹,或许因为这块表是周佳莹送他的礼物,表面上说是恭喜他打赢了一场颇具影响力的涉外官司,实际上,他俩都心知肚明,这是一个奖励。
奖励他终于和罗新苗分手,从此专心致志地和她在一起,就像训狗的时候,如果狗表现得让主人满意,主人也会大发慈悲摸摸它的头,往它脖子上套一个镶金嵌玉的昂贵项圈。
所以表当然是好表,百达翡丽的经典款,陈渭戴着上庭被懂行的法官调侃,五十五万,是他浑身上下最拿得出的行头。
陈渭挑起唇角冷冷地笑了笑,抬头照见玻璃窗上自己的脸,黑眼圈深重,下巴冒出一圈胡茬,倒不显得难看,反而硬化了他书生气十足的外型,显得成熟中略透沧桑。
周佳莹更喜欢他这副相貌,陈渭心知肚明,她不喜欢那个更年轻的陈渭,那是她没有参与的他的过去,就恨不得将之一刀两断,光剩下一个只属于她的陈渭,干干净净的,最好连回忆也一丝不剩。
陈渭因此恨上了她。
大抵所有出卖自己换取利益的男人都会有同样的心态,陈渭知道自己未能免俗,只有女人才会相信感恩图报这回事,男人生出野心,要做的第一件便是吞没他们自己的良心,如果良心有一息尚存,他又怎么可能辜负了罗新苗。他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能抛弃,又怎么会怜惜那个逼他做出决定,给他机会变成坏人的诱因?
他不动声色地恨着周佳莹,半夜醒来,骤然惊觉自己躺在一个不是罗新苗的女人身旁,那是他最恨她的时候,夹杂着深重的耻辱感,他坐在床边看着她,看着她,幻想用虎口卡住那纤细的脖子,会是什么样的触感?有时会让她返醒过来,误以为他情深意重,开心地把自己投进他怀里。
而他搂着她柔软的腰肢,凝视床畔冷冷星光,心里告诉自己,要忍。
忍耐,忍痛割爱,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忍字头上那把刀一天天凌迟着他,唯有收到罗新苗的消息,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她的声音,那一刻能让他暂时忘却现实,欺骗自己还是学校里那个志存高远的陈渭,配得起这世上最纯洁无暇的女人。
罗新苗已经十天没有接他的电话了。
陈渭烦躁地扯开领结,脱下西装外套,连领带一起扔到副驾驶座上,他躬腰又起身的瞬间,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疾掠而过。
不是幻觉,因为后车门发出“嗒”一声响,那是被打开以后重新锁住的声音。
倏地坐直了身体,陈渭先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再转过头。
后视镜里空空如也,但他侧转半身,却用肉眼看到后座上多出了一个人。
…………
……
那是个瘦长条的青年,最多不过三十岁,应该还要年轻一点,同为男人,陈渭很清楚二十岁以后的每一年对男性都是开天劈地的变化。
他皮肤蜡黄偏黑,显得有些病态,五官却长得很是俊秀,跟陈渭自己比起来也毫不逊色,而且他有一股憨厚朴实的气质,一笑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
青年穿着上世纪农民工中流行的蓝灰色的确良外套,制服式,所以又称“干部服”,底下是一双解放版绿胶鞋,装扮比长相更透出泥土味道。
“阿良,”陈渭问道,“你跟人打架了?”
叫阿良的青年嘴角带血,右眼多出个拳头状的瘀伤,脖子上还有青黑的掐痕,的确良外套被扯脱了半溜扣子,下摆撕烂了半幅,两边裤腿上抓痕宛然,尤其是右腿,只剩下可怜巴巴的半截裤筒。解放鞋跑丢了一只,光着的那只脚的脚背上横担着了一个清晰的脚印,像是有另一个人光脚狠狠地踩烙上去。
阿良冲他傻乎乎地咧嘴笑,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陈渭不出所料地摇了摇头,他一直怀疑阿良的精神有问题,智商达不到常人的标准,也就是说,他觉得这是个傻子。
这傻子是“北京盛世侦探”的员工,顾名思义,这是一家私人侦探公司,陈渭身为律师,当然知道所谓私人侦探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几乎就是踩着线玩心跳,他也没少和这些人打交道。
“北京盛世侦探”的老板以前欠他一个人情,陈渭适时利用起来,让他们帮他调查朗棣,那老板刚开始还亲自跑了几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紧急出差去了外地,就换成阿良接替他。
陈渭对阿良很警惕,他做这些调查既瞒着景善和罗新苗,也防着警察和朗棣背后的高人,阿良这样的陌生人本来不符合他的选择,他也试过跟阿良取消委托,奈何这傻子说什么都只会笑,一问三不知,固执地非要把任务进行到底。
今天就是他磨着陈渭开车送他到景善的家附近,说他第一次来需要认认路,下回就不用他了。
陈渭上下打量阿良,又问道:“你去景善家了?看到朗棣了吗?有没有什么发现?”
出乎他意料,阿良憨厚地笑了笑,居然没装听不懂,第一次按照他的问题老老实实地回答了他。
“有发现。”他像个孩子那样缺心眼地傻笑着道,“很重大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