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霸天下 卷四漫漫长路第三十章史上最胖叛徒

    等到尼可逊手忙脚乱的站起身来,大家却惊讶的发现,达伽马依然扑倒在地上,动也不动。而他的背心处,插上了一柄雪亮的匕首,一滩血迹正在他的背心迅速扩大。

    在这么短短的一瞬间,达伽马居然遇害了?是谁出的手?可惜的是,达伽马身上虽然有我的四道“五雷轰顶符”,却根本来不及使用。

    估计,他根本就没想到,真正致命的袭击,并不一定是外敌,而是来自他的身边吧?

    扶着达伽马的那两名随从,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后迅速的翻牙站起,但他们看到达伽马倒在血泊中时,立刻就傻了眼,呆呆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眼中满是惊骇的神色,显然他们没想到达伽马就这样死在他们的眼前。

    至于尼可逊,则是如同杀猪般的尖叫起来,像是受到十分大的惊吓,但我却清晰的看到,在他那对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里,有一丝得意的精光闪过。

    毫无疑间,向达伽马下手的,就是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胖胖管家尼可逊。达伽马死的不算冤,任何人如果是被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出卖,除了怪自己瞎了眼外,怨不得别人。

    做为达伽马的管家,尼可逊无疑是深获信任的,甚至可以说他是达伽马身边权利最大的人,在很多场合下都可以代表达伽马的身份。但即使是这样,尼可逊依然用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他背叛了达伽马!

    难怪麦克雷瑟能掌握到我和塞勒地行踪。估计是尼可逊向他通风报信吧。虽然我和塞勒都有假身份,但符咒的神奇,再加上一人一熊的奇怪组合,只要麦克雷瑟知道了这样的信息,也就不难猜出所谓的汉斯伯爵和他地熊族护卫。就是塞勒和我。

    至于尼可逊为什么要背叛达伽马,也不难猜测。在达伽马的身边,就算尼可逊表面再风光,但他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仆人身份。达伽马财雄势大。但麦克雷瑟却更是重量级的大人物,真要选一个主子投靠。当然就要选一个最强硬地。

    甚至麦克雷瑟可以给尼可逊许诺,扳倒达伽马后,他可以支持尼可逊继任成为莫尼卡城的城主。

    摇身一变,从仆人身份变成一城之主,这样巨大地诱感恐怕谁都无法拒绝吧?

    我几乎可以想像,当麦克雷瑟抛出这个诱饵时。尼可逊立刻就会葡伏在他的脚下,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我一直在猜想我们这群人中是谁泄露了行踪,本来还有些坏疑那名少年精灵,但实际上战局一开始,那名少年精灵就坚定的站在了我们这一边,一直守护在玛法的身边。而且。这名少年精灵非常有天份,他的武器虽然是一张普普通通的长弓。但他射出去地羽箭全部带有爆炸效果,给对方的精灵射手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很显然。这名少年精灵是一名元素弓箭手,这可是一种天赋异能职业,可以预见他未来的成长空间十分值得期待。

    在场的人没有谁是傻子,虽然尼可逊装出一副慌张的模样,但大家他目光还是全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特别是达伽马身边地四名随从,可说是达伽马贴身的死士,在主人被杀后,只经过短暂地迷茫后立刻会过神来,把仇恨的怒火投向了尼可逊,将他团团围在中间。

    尼可逊擦了擦他那胖胖额头上的汗水,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傻笑道:“你们围着我干什么?还不快看看城主大人有没有事?”

    四名随从毫不所动,继续向前踏上一步,眼见着再向前一步他们就会立刻出手攻击尼可逊。但就在这里,奇变再次横生。

    尼可逊胖胖的手向外一抖,四张黄色的纸将被抛了出来,同时他的口中连珠炮般的连喊四声:“疾!疾!疾!疾!”

    就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四道连坏紫色雷电从天而降,轰在了那四名随从的头顶上,这一招正是降魔神通中的五雷轰顶!

    那四名随从的实力不俗,但尼可逊抛出的“五雷轰顶符”却出乎他们的意料,一时不察下被轰个正着。

    这“五雷轰顶符”是我跨入圣级之后所制,威力绝不算弱,那四名随从挡不住紫色雷电的轰击,相继被劈倒在地。

    看不出尼可逊那胖胖的外表下,居然还隐藏着如斯狡猾,他先是把达伽马的“五雷轰顶符”给偷了过去,然后出其不意的干掉达伽马,再顺便用符咒将四名随从撂倒,这一切显然是事先都有所预谋。

    达伽马和尼可逊他们一行本来是冲在最前面,现在闹出这么一起惊变,立刻影响了我们整支队伍的突围。

    拉尔森受雇于达伽马,但他没想到自己的雇主会被管家给干掉,心急之下也顾不得组织佣兵突围,带了十余名身手好的手下,向尼可逊近了过去。

    雇主被杀,这对于佣兵来说已经算是任务失败,如果再让凶手在眼皮底下跑掉,那么这些佣兵以后也不用混了。所以,对于尼可逊,拉尔森可说是充满了很意,根不得立刻将他抓住乱刀分尸。

    尼可逊在搞定四名随从后,也没闲着,迈起他的两条肥腿,快步的向外围跑了过去。别看他身体肥胖,但真要逃起命来,还算的上灵活。

    这个时候,本来被打开的包围缺口,也被精灵给堵上了,冲在最前面的精灵,已经和尼可逊碰了头。


    尼可逊挥着他的肥手,大声叫道:“我和你们是一伙的,快帮帮我!”

    精灵们也没多话。侧身让尼可逊通过,然后和近过来地拉尔森他们执刀相对。

    精灵们终于借这个机会,再度形成一个包围圈,将我们一行给围在了中间。巴斯图尔克也不再同塞勒相斗,绕过了他布下的超小型隔绝空间。飞身堵在了我们前近的方向上。

    眼见着只要再向前数十米,我们就可以冲过驻扎的那片四地,进入到密林当中,现在却不得不功亏一篑。

    麦克雷瑟此时也将“龙卷暴风阵”给彻底的清除掉。飞到了巴斯图尔克身边,而尼可逊则是像个跟在虫般地站在麦克雷瑟身后。显然是极快的就认定了他的这位斯主子。

    只听麦克雷瑟哈哈笑道:“塞勒老师,铁熊小朋发,我们还没分出个胜负,怎么这么快就想走?亏巴斯图尔克老弟还一门心思想请你们做客。好在尼可逊能够体会我们的好意,不然地话,我可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请到几位的大架。”

    尼可逊一脸堆笑地道:“以麦克雷瑟大人的威名。能够追随在你的身边,实在是我等小民的荣幸。达伽马虽然曾是我的雇主,但他却不识时务站在麦克雷瑟大人的敌对方,我只好出手结果他,以表达对麦克雷瑟犬人地忠心。”

    麦克雷瑟笑着点头道:“做为我的朋发,我当然不会亏待。尼可逊先生请放心,你帮助了我。我自然也会有所回报。”说到这里,麦克雷瑟转过头来对着我们一笑道:“两位。难道你们不觉得,如果我们能够做朋友,远比做敌人更好吗?”

    我冷笑道:“蛇蝎之辈,谁要是敢做你的朋友,恐怕最后连骨头都要被你啃下去。”

    说到这里,我也不再客气,御剑就向麦克雷瑟斩了过去。现在我不求能和麦克雷瑟分出个胜宜,只要能够引起混战,突破这数十米的距离,将大家护送到密林中,也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看到我说打就打,麦克雷瑟也不生气,只是徽徽一笑,手中的“阿拉斯加之星”向上一挑,将我的飞剑给顶了回去。

    看到我抢先出手,塞勒也没有闲着,口中念出一段急促地咒语,瞬间就划起一股大风,在地面上吹起了滚滚灰尘,将整个战场都笼罩了进去。

    这一记魔法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吹起的灰尘无疑可以扰乱大家地视线,局面越是混乱,自然就更方便我们空围。

    我们四名圣级又混战在一起,强大的气劲在碰撞下不停地发出暴响,四散的气流将那些灰尘吹的满天飞舞。在我们的交手范围内,普通精灵或是佣兵根本没法接近,但在我们的战局之外,精灵和人类却是无比混乱的战成一团。

    离着密林不过是数十米,只要拼了老命的冲过去,就可以逃出生天!所以佣兵们一时之间暴发出了极强的战斗力,将战线逐步的向前推进。

    巴斯图尔克看起来有些着急,因为这样的局面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但四大圣级交手,又容不得巴斯图尔克分心,就算他想掌控局面也力所不及。

    麦克雷瑟倒是一脸轻松的和我们交手,仿佛这眼前的乱局与他无关。我一直在坏疑麦克雷瑟有所保留,如果他出尽全力,恐怕我和塞勒不会是他同巴斯图尔克的对手。

    只要玛法他们真能逃出去,麦克雷瑟立刻就会对我们痛下重手,现在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拖住我和塞勒,等到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再收拾我们。

    麦克雷瑟的厉害,我可是领教多次,这家伙做事往住出人意表,让你根本猜不透他下一步想做什么,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对我们而言就会越危险。

    我和塞勒不想这样缠战下去,在打斗时总想抢占靠近密林那一边的方位,但麦克雷瑟没给我们丝毫的机会。从这一点也可看出,麦克雷瑟还留有余力。

    打着打着我不由心头火起,虽然现在战局不明,但玛法混在一群佣兵中,我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就算最后能够逃出去,和玛法失散之后,我又怎么才能找到世界村之城?

    自从麦克雷瑟出现后,我一直就是处处受制,压抑之下心中的兽族血性难免暴发,忍不住怒吼一声,御剑冲了上去和麦克雷瑟展开近战。

    自从能够使用御剑术后,我就一直习惯远攻,这也是上一世在修真界的习惯。毕竟修真界的功法,都是用法术、法宝对轰,有谁会傻的用拳头砸人?

    这一世投胎到了兽族,在无法修真之前,我唯一能依赖的就是兽族那强横的肉体,所以最开始的修炼之路,就是在老爸的督促下拼命锻炼肉身,这也为我的强壮体魄打下了基础。

    发现万物长生法重新开始的真后,由于只算是踏入门横,便为实在是太低,根本无从发挥那些修真界的法术威力。于是,我只能将一些粗浅的道法,运用到肉搏实战中,居然也能够大幅度提外我的战斗力,为我赢得了兽族素年第一高手的美名。

    在那一段时间内,我的打斗方式还是近战肉搏为主,即使是我唯一能够远攻的掌心雷,也被我改造成了掌中雷,大大提升了我近战时的威力。

    踏入到先天境界后,我终于能够施展出御剑术,而御剑术也是我现阶段能够施展的最强攻击法术。我的乾伸袋中还收藏着几柄可称上价的宝剑,但就算我现在有着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也不足以驱使这些仙兵,更别提区区先天境界了。

    于是我只能将“阿基隆斯之剑”炼成本命剑丸,毕竟这把剑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是一把高级货。“阿基隆斯之剑”威力十足,锋利有余,做为我现在这种实力的剑丸,还算的上是气派。不过,这把剑始终是魔法装备,不是通过道家丹鼎术炼出的法宝,在用真气造纵时总有些阻碍,一些御剑术中的精妙招数使不出来。

    这次我一发火,冲过去和麦克雷瑟近战,反而打出了一些效果。上有一柄巨剑凌空飞砍,下有我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相加,一时之间闹的麦克雷瑟也有些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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