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枭后风流 第76章伤哪儿了,严重吗?

    宋翎眉头微蹙,尉迟狂歌,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半分印象,难不成,是过去挑战他的人之一?挑战他的人这么多,他没有印象也是正常。

    却听得对面的青年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宋翎十分干脆,“宋翎!”

    反正接下来进王府,也要知道的。

    青年盯着他上看下看,有些讶异道:“姓宋啊,我以为你姓孤呢!”

    宋翎眼眸一冷,几乎在这一刻动了杀意。

    却听得青年嘿嘿一笑,状似无意道:“你长得跟我知道的一个人很像,不过,那人已经失踪一年有余,想来也不会突然出现在此处,在下唐突,望阁下海涵。”

    他说的客气,语气中不乏可惜,想来不是怀疑他的身份,而是真的以为遇到了相似之人,宋翎握紧长剑的手微微一松。

    青年话锋一转,又道:“想当年,那人横扫漠北,从无败绩,被漠北称之为剑神,更有天下第一快剑之称。我慕其良久,一直期望能与之切磋,可惜身在中原,一直无缘得见,等我能找他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不在了。都说他已经死了,连他的家人也这么说,甚至还给他办了丧失,只是我一直不相信那样的人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怎么就死了呢!”

    字里行间皆是对那人的向往可惜,不过,对于决心埋葬过去的宋翎,只觉得反感。

    他以为到了中原,耳根子会清净一些呢!

    是以他的面色如覆冰霜,寒冷得紧,“你说够了没有。”

    被驳了面子,那人也不不生气,依旧笑嘻嘻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王府的敌人还是朋友呢!若是朋友,我可以带你进去,免得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双方都不好看。若是敌人的话,只怕我不会这么让你离开,因为我是王府的朋友。”

    说到最后,他虽还是笑着的,眼中却划过一道寒芒。

    宋翎本懒得再跟他废话,想直接动手解决,他若是决定做一件事,向来都是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但是青年的话,让他犹豫了。

    宋汐若真在王府,造成伤亡,无论是哪一边,她都会感到为难的吧!

    宋翎遂道:“既非朋友,也非敌人,我是来找人的。”

    他来找宋汐,整个王府,他也只认宋汐一个,并非是风宸阵营,自然算不得是王府的朋友。

    青年似乎很高兴,“如此,我就可以带你进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和你动手。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让我一见如故。”

    宋翎默许了他的提议。

    青年又建议道:“时间还早,只怕你要找的人还在休息,不若我们先找个地方喝两杯?”

    宋翎对喝酒没半点兴趣,但是考虑到宋汐可能在休息,遂动身跃至对面的屋檐之上,简洁道:“走!”

    青年道一声爽快,便在前带路。

    大雨方歇,街道上湿漉漉的,清清冷冷,酒馆里透出的灯光便尤其显得温暖,暖黄色的灯芯,活像被压扁的鸡蛋黄。

    两人在棚子下的木桌上桌下,宋翎方看清了此人。

    这人不过十*岁,气质却很沉稳。生的一双龙眼,单眼皮,宽额,粗眉,高鼻,唇色红润,上唇稍饱满,皮肤是常年磨砺所沉淀出来的健康白,包裹在棕绿色衣袍的身体,一看就很结实,手上布满了老茧,不是惯用刀就是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个阳光爽朗俊俏少年郎,且他笑的又是这样亲切。

    最让宋翎侧目的是他的佩剑,别的人大多用质地轻薄的长剑,便于别在腰间,这人却背了一把规模甚是壮观的重剑,被剑袋牢牢罩住,也不知是和模样。

    尉迟狂歌熟练地点了两碟下酒菜,温一壶水酒。

    尉迟狂歌主动为两人斟了酒,一边抬眸笑道:“你来王府里找的难道不是风宸?”

    “不是!”宋翎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温酒一下肚腹,身上都跟着暖起来。

    “那是找谁啊?”尉迟狂歌八卦地开口,笑容亲切,让人很难拒绝。

    宋翎警告地瞥他一眼,“不关你的事!”

    青年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或许我认识那个人呢,我可以帮你。”

    宋翎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你不认识,也不必!”

    “我也对你找的那人感兴趣,到时候你替我引见引见。”尉迟狂歌却不肯死心。

    这人气质凛冽,干净利落,他要找得人,也非同一般。

    宋翎对这个人的自来熟很是无语,没有回答,只顾低头喝酒。

    尉迟狂歌却还在滔滔不绝,“有人说,能这么一起喝酒,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吧!”

    宋翎抿唇,另一半敌人的可能就这么被你自动忽略了吗?

    似看穿了他的想法,尉迟狂歌笑着解释道:“我们这么和谐,怎么可能是敌人呢!”

    宋翎都懒得搭理他。

    尉迟狂歌从碟子里捏起一粒花生米,指腹一摩挲,薄薄的花生膜就被揉碎了,他也不吃,只是捏在手里把玩,眼中神色莫测,“我对你一见如故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你长的很像那个人,我无缘再见他,却希望他能够活着……”

    故而才对你另眼相待,他尉迟狂歌可不是对每一个陌生人都这么热情好心吶!

    想当初,在胶州王府,对那个可怜的少年,他也没有伸出援手,当然了,他当时有事在身,也不宜节外生枝。不过,如今想想,若那人换成宋翎,他会拦下这个麻烦也说不定。谁会忍心一个和你的偶像长的如此相似的人流落到那种境界,当然了,真正的孤承碧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吧!高手的尊严,不容践踏。

    “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年长得阳光正直,充满正能量,便笑着问风宸道:“这是谁啊?”

    她言语亲切自然,风宸也笑的如沐春风,可见两人关系紧密,让尉迟狂歌啧啧称奇。

    自风青岚与风宸离心之后,风宸除却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已经许久不曾看见风宸这么亲近人了。而且,此次见风宸,明显感觉出他的不一样,身上的忧郁不再,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让他很不解,风青岚,才去世没多久不是吗?这人,应当对风青岚感情很深才是。如今这样,又是为那般?不过,这些都属于私事,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

    风宸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尉迟狂歌,我在青州时认识的好朋友,也是青州刺史尉迟龚的次子。”

    尉迟狂歌出现在宋汐不曾插足的青州三年,宋汐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叹惋,她人生中唯一错过风宸的空白段啊!在这期间,他又交了多少她不认识的朋友,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风宸继续给尉迟狂歌作介绍,“狂歌,这是我的,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宋汐!”

    说到中间,他顿了一下,似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亲人,可是风宸的身世如此高贵敏感,有什么亲人是众人不知道的。想说情人,爱人,又怕宋汐生气。她一直对两人发展成那种的关系有些抵触,尽管极力隐藏,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来?

    尉迟狂歌直觉这里面有猫腻,朋友就朋友,怎么还加个“很重要”,这到底是有多重要啊,作的介绍竟与自己不同。

    看这面生的,以往也没听风宸提过,像是不久前才认识的。风宸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这欲言又止的,带着一种隐晦的压抑。宋翎和风宸都如此在意的人,他真是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

    两人相视而笑,算是就此认识了。……

    与风宸打过招呼之后,宋汐便和宋翎出了大厅,走在花园里,也有个空间叙旧。

    宋翎不喜欢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跟自己在一起,他还会说几句话,若是旁人在场,他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两人走进一座亭子,在石桌旁坐了下来,四周清净无人,倒也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宋汐问道:“宋翎,你怎这时候才来?”

    从两人分开到现在,也将近两个月了。以宋翎的本事,赶路半个月足够了。何况,青州宸王府再好找不过。

    “受了点伤,养了一段日子。”宋翎低下头,淡淡地说道。

    那日,黄沙道旁,他一人斩杀了几十名杀手。

    这都是些身手不凡的人,而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血战完毕,拼着最后的力气,离了现场,是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落入善后的敌人手中。不想让孤承碧还活着的事实,为人知晓。

    如今,活在这世上的,唯有宋翎,生也好,死也好,只为了那一个给与他新生的女子。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他苟延残喘,只为了赎却罪孽,等死而已。

    偏偏她却买回了他,她的日子这样平静休闲,让他做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情,偏生他就得了趣。

    她在家务上如此依赖他,好似,没了他就不行一样,让他觉得,自己很被需要。心里有一种满足,比当初被父亲夸赞,成为家族的骄傲,成为整个漠北仰望的存在,还要来的真实踏实。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新的意义。

    平静,安定,简单,低调的生活,远离刀光剑影,尘世浮华。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人也不简单呢!她看似散漫无为,实则是活的太通透,那是一种,千帆过尽,洗尽铅华的大彻大悟。

    她穿的最普通的衣裳,过着最粗糙的生活,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平庸,反而有一种有经历堆积出来的超脱无畏。

    让靠近她的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不一定会发酵成爱情,但就是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不管她平凡也好,富贵也罢,只是单纯地想跟在这人身边。

    他说得简单,宋汐却听得直皱眉,盯着他上看下看,颇有些紧张急切道:“伤哪儿了,严重吗?”

    当初扔下那么一个烂摊子,想必宋翎吃了不少苦头,更甚者,面对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宋汐现在真的很庆幸,宋翎能四肢健全地站在她面前。

    见她一脸关切,宋翎轻轻勾起嘴角,摇了摇头道:“无事,已经好了!”

    宋汐却不肯善罢甘休,“身上可有险些致命的伤口?”

    宋翎犹豫片刻,还是点了一下头,却没有说是哪里。

    伤也好,痛也好,他总是习惯独自承受,即便是要命的伤痛,只要不是心里的伤,对他来说都没什么。

    接受过万次挑战的人,再重的伤他都受过,只是往往这个时候,对手都已经死了,故而,他总觉得没什么。所谓的不败神话,从来不乏血泪。

    唯有一次,他放弃了赢的机会,甘心输掉了所有,梦想,坚持,生存的意义和勇气。

    这是来自心里的伤,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

    光天化日的,宋汐也不好让他脱衣服看伤,只是退而求其次道:“我认识一个医术高明的朋友,回头带你去给他看看,不管新伤旧伤都一起给你治好。”

    她这话说的霸道,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宋翎其实很没所谓,不过,看着她坚定而倔强的眼神,心中一暖,遂点了一下头。

    他所能表现的最温柔的一面,就是附议她所有的决定。

    宋汐见不惯他这样沉默,虽然他就是这样的性子,但她还是想让他多开口,她似乎,对于打破常规,有一种特别的兴趣。

    她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盯住他的眼睛,颇有些调皮道:“宋翎,你对我的脸不好奇吗?”

    宋翎看着她,点了一下头。

    其实他真的不好奇,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只要是她就可以了。

    但她好像很希望他好奇,只是一个态度,便能让她开心,何乐不为。

    宋汐真的有些挫败,为什么好奇还是这样面瘫的表情,“宋翎,能说句话吗?”

    宋翎一顿,还是缓缓开启了薄唇,“好看。”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真挚,他真的很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甚至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移动。

    宋汐抬头,去看他的眼睛,宋翎在她面前,目光一向是淡淡的,不锐利,这就使得他很没有存在感,她却不知道,他专注起来,眸光也可以这样深邃,一点余光都不散,好像将所有的注意力付之一眼。

    让被注视的人,有一种很被重视的幸福感。

    宋汐想,这个人,过去一定很惯常集中注意力,且一心一意,一旦倾注于某物,别物就难以再入眼的专注。

    但她随即又想,这个人可真词贫。他过去一定很少夸人,乃至于注意到别人的长相。好看这两个字从别人嘴说出来,可能是如白开水一样地寡淡。因着他的认真专注,却胜过人间无数。

    这可能是他所能表达的最优美的词汇,你被他夸一句好看,比别人天花乱坠地赞扬,还要来的有效,这是个不会撒谎的,或者说,不屑撒谎的男人。

    宋汐便也满意了,却还是问道:“你都不吃惊吗?见到我的时候,你一点都没怀疑。”

    他望住她,“我认得你的脚步,你的身形,你的眼睛,你的声音,够了!”

    每一样都足以让我认出你。

    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专注力,当他注意某一样事物,那事物便难逃他的法眼。

    宋汐便笑,心里涌起一股难言的感动。

    这时,宋翎却开口道:“淳儿呢?”

    早在客厅里的时候,他就有此疑问,那人总是与她寸步不离,又不是什么非得分开的事情,如今怎舍得这么久不见。

    果然,宋汐的神色暗淡下来,“淳儿失踪了!”

    宋翎惊,“怎么回事?”

    比起风宸,宋翎对淳儿还是要亲厚一些,或许,淳儿是和她一起将他带进这个家里,或许,淳儿是她的人。

    宋汐遂将黑云寨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

    宋翎听得频频皱眉,他其实有些不能理解,宋汐竟能为了风宸舍弃淳儿。

    那样的情况,选择一个,必然意味着着要抛弃另一个,但她还是那样做了。

    在宋汐的心里,风宸竟比淳儿还要重要么?

    自风宸出现起,宋汐就对他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切与关心,这一直是个谜。

    宋翎问,“没有找吗?”

    一提起淳儿,宋汐的情绪很低落,语气甚至是焦躁,“找了,没有找到,我一直怀疑,是有人将他藏起来了,不然,以他那样的容貌,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也只能安慰,“别急,总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只是时间问题。”

    “但愿如此!”宋汐有气无力。

    ……

    午后的树下,花花太阳不热,也不刺眼,小草正在念书给淳儿听。

    两个少年依偎在一起,清脆的,柔和的嗓音静静流淌在小院子里,这画面,竟出奇地和谐。

    小环从后厨过来,将手中的点心茶水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托盘垂放在裙摆间,扬眉对小草道:“小草儿,你还会这个啊!”

    小草有些不好意思,“幼时爹爹教过,只识得几个字罢了,吟诗作对做文章却是不行的。”

    小环笑,颇有些羡慕,“能识字就够了,我们做下人的,也不需要做文章。对了,你念的是什么书儿,我听着有趣儿呢!”

    小草举了举手中的书,“三国志新编,昨个儿王爷过来,我跟他说小公子整日干坐着,定然觉得闷,能不能念书给他听。我听一个老大夫说,痴傻的人,整日不说话,不思想,也不好的。若是念些有趣的东西给他听,能活络一下头脑,对病情有帮助的。王爷便同意我去书房挑书,我拿了这本三国志新编。”

    小环听得新奇,“那有效不?”

    小草抓了抓后脑勺,“我也不好说,但我总觉得,我在念书的时候,小公子是在听的。”

    小环失笑,“那你就念着吧,这院子里也着实太安静了,也好让我听听,你小环姐我,可不识字,看不了书。”

    “好啊!”小草兴致勃勃地开口。

    “这讲到哪儿了?”

    “讲到昭然国君溺爱幼子,一反常态,打破立长不立幼,立嫡不立次的传统。其次子厉淳一出生即被封为太子,其嫡长子厉宵被封为宵王。”

    小环听得新鲜,干脆搬来一张凳子坐了,“我只知我风陵的事情,不知别国,这昭然皇帝为何这么喜爱他的次子?”

    小草笑了,他记忆力不错,不久前才看过的故事,如今却能侃侃而谈,“这跟我们风陵先皇因深爱叶妃宠爱宸王是一样的,爱屋及乌。二十多年前,当世有两位颇负盛名的绝世美人,其一是叶妃,其二便是昭然国的萧妃。据说那位萧妃长的艳若桃李,美冠全国,只是行事低调,加之出身江湖,这才不如叶妃盛名。原本也是别人的妻子,后丧夫才改嫁给昭帝的。”

    小环惊呼,“这不是跟叶妃娘娘一样的么!叶妃当初也是先嫁给丞相家的公子,公子死后,母女俩孤苦无依,又感动于先帝的痴情,这才改嫁先帝。”

    “只可惜红颜薄命,在生产这位小太子当晚便难产离世了!那位昭帝也是个痴情的,这才对她留下的孩子宠爱至极,连太子之位都传给了那个孩子。”

    小环忽然有些感慨,“说起来,那位小太子与宸王的身世倒是如出一撤,母亲皆是美名远播的大美人,都因母亲深受隆恩,可怜早早失去了母亲,幸得父亲疼爱。不同的是,我们的宸王殿下终究失去了皇位,哪一位却仍旧是太子。”

    时至今日,风宸在民间的名望还是大于风曜。

    小草不置可否,在他看来,那些人物可望而不可即,遥远的很难在现实中产生什么联系。

    两人都没发现,淳儿微微眨了一下眼睛,眼中有一闪而逝的幽光。

    ------题外话------

    有没有宋翎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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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伤哪儿了,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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