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不到0.03秒的时候,我大脑一片空白,因为……
眼前这栋建筑的的确确是我的高中,但是,却又不是,这不是2006年的旦中中学,更不可能是2010年的。因为,荒凉的空地,几栋两层小平房,豆腐块那么大的操场。我靠!就算2006年的旦中被炸弹轰炸过,也没现在眼前这光景惨。
这都什么玩意儿啊!我在心里暗自骂了一句。
“嘀嘀嘀嘀——”之前黑衣人送的手环此刻闪烁起幽幽蓝光。紧接着,黑衣人的立体影像透过手环,显现在了我的眼前。
“看来你已经平安到达了1982的地球了。”
“我靠!1982年!不应该是2010年吗?怎么变成了1982年!”
黑衣人先是一阵沉默,随即又是那句:“我说了,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数字,只不过……在计算的时候,出现了0.0000001的偏差。”
“我靠!你们计算偏差,就让我回到20几年前!你知道吗!1982年,莫尊都还没出世!”
“这也是我们不想的,毕竟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系列的数字。”黑衣人一再解释道。然而除了那句时间只是一串数字外,他并没有说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那现在怎么办?”我看着黑衣人冷眼问道,对于这些不靠谱的高智商,高文明人群,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这也印证了一个事实,并非越发达的文明,办事效率越高,做事越靠谱。
“你只要找到我们设置在1982年的地球上的时空隧道的洞口,就可以回来了。”黑衣人很镇定的回答道。
“哦,那么这个洞口在什么位置?至少得给个坐标吧。”我稍松了口气19,心想这群人还不是特别不靠谱。
然而我觉得是我太过乐观了,黑衣人下一句话差点没把我气吐血。
黑衣人轻轻一咳,淡定的说:“不远,按照你们当时的地域划分,应该还在你现在的那个国家境内。”
我靠,废话,你要是设置在一个鸟不拉屎,人烟罕至的地方,我一个高中生,哪有本事去。
“大概在天山山脉的内脉。”
“哦。天山。”我吐出一口气,但立刻反应过来,“我靠!天山!还内脉!”
要想知道,天山,东西横跨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四国,全长2500公里,南北平均宽250-350公里,最宽处达800公里以上。中国境内长达1700千米,占地57万多平方公里。等我找到洞口,估计也就过了2010年了。
“能不能再给个具体详细的消息?”我看着黑衣人,无奈的问道。
“放心,别忘了,你现在的大脑已经被开发了70%。 找个洞口应该不用超过0.785的时间。”
“0.785?那是个啥?”
黑衣人眉头一皱,说:“用你们的落后的计算时间的方法,应该是3年吧。”
“我靠你个大靠。”我破口大骂道,“3年!你逗我呢!”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你说,作为宇宙管理者,拥有大智慧,发达文明。怎么做事如此马虎不靠谱。
黑衣人又一次意味深长的说:“时间对我来说,其实就是数字。”说罢,影像消失,手环的光也黯淡下去。
我靠,这黑衣人说闪就闪了!我在心中将这群不靠谱的人从头骂到脚,问遍了他们亲戚后,无奈地看了一眼我面前那熟悉又陌生的旦中高中。
哎,真是惨不忍睹。
1982年的祖国,对我这个出生90年代,成长于新世纪的90后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我走在dy市的一条路上,那时候的dy市是位于j省的一座小城市,总面积1047.31平方公里,而且还是在1987年才被设为市,现在,顶多是一个小县城。
但是随即,我又发现一个问题。我tm是光着的,而且是一丝不挂。
我尴尬的环视四周,幸好现在是深夜,而且那时候的dy市,并没有所谓的夜市,更别提什么夜生活了,空荡荡的大街,只有几根土的掉渣的路灯。
我双手捂着重要部位,疾步走进一个漆黑的巷子里。边走还边想,现在有被开发70%的大脑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赤溜溜的,有那么好的脑子,能凭空给我变出个衣服吗!这个道理就跟打网络游戏一个道理,把天赋加满,没有牛逼的装备,依旧还是得被人虐。
不过幸好的是,那时候的dy市,还很落后,没有特别多的路灯,因此我的身体不至于暴露在夜色中。而且那时候人们晾衣服也很简单,拿个绳子,往两棵树之间一系,把洗好的衣服往上面一搭。这也为我暂借几件衣服,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可是,我又发现,我那发达的大脑,想多了。
因为大晚上,谁还晾着衣服啊,而且按照老一辈的说法,大晚上晾衣服,不吉利。
就在我近乎绝望的那一刻,忽然听见路边小树林里有声音,我急忙一个健步跳进草丛,躲了起来。两个人影鬼鬼祟祟的朝我这儿走来,听声音,是一男一女。
我靠,难不成是一对小情侣,来小树林打野的?我心里寻思着,不应该啊,按照那时候人的思想,不应该这么前卫啊。
只见那个男人一把搂住女人,在女人脸上狠狠嘬了两口,说道:“花儿,想死哥哥我了。”
那个叫花儿的女人娇羞的推开男人,说:“生哥,别这样,我迟早是你的人。”
而那个叫生哥的人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看见一块美味的肉一般,死死抱着女人说什么都不肯撒手。接着,就是男人迫不及待的脱衣解裤子的声音。
也许此刻的我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
因为那男人除去的衣服裤子,随手一丢,就丢到了离我不足一米的地方。
既然是别人送上门的,不收,就实在说不过去了。我伸出手,捡起男人的衣服裤子,慢慢朝后爬去。留下还在那儿哼哼唧唧的男女。
我敢发誓,那身衣服,是我穿过最为土气,最为接地气的衣服。藏青色帆布料的裤子,海蓝色粗麻布衣服。真的是能有多接地气就有多接地气啊。
你说,那男的怎么好人好事不做到底,丢给我一双鞋呢!不过仔细一想,估计他的鞋应该也穿不了,毕竟他的裤子穿在我的腿上,十足是七分裤。以我的个头,在我那个年代不算什么,一米八以上的男生一抓一大把。
但是要放在现在这个年代,应该算得上是比较罕见的了吧。想想也是,我们那个年代,不缺吃喝,从小有钙片,牛奶。我们爹妈那个年代有什么呢?改革初期,普遍吃饭都是问题,甭说什么补钙了。我赤着脚,走在安静的街上,脑中飞速的谋划着下一步的计划。
还别说,被开发过的大脑,工作起来,就是不一样。不到半个小时,就想出了一系列的计划,但是又被我逐一否定了。
我死的时候,不过是一个高中生,重生到现在,无论是人生阅历还是知识积累,依旧还是那时候的我,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唯一不同的是,这个高中生脑子比较好。如果和工藤新一比脑力的话,我一定可以秒杀他,但是如果和他比知识的积累,我一定被他秒杀。这就好比浇灌田的木桶,木桶再大,里面的水不多,依旧不行。我现在缺的,就是丰富的知识积累。
“喂,前面的人停一下。”身后传来一男人的声音,我转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着白色警服,骑着自行车的男人朝我这边过来。
我靠!不会是遇到那时候的巡警了吧!就我这样子,非得给当成可以分子给请到派出所去。我此刻的脑子瞬间闪出一百种方法,其中包括,跑,投降,打晕对方等各种方案以及假想后果。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投降。
那个男人将自行车停在我的身边,下了车,拿起手电筒朝我一照,问:“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外面瞎逛,你哪个学校的?父母是谁?家住哪里?”
我稍加思考,计上心头,说:“警察叔叔救命,我是被人贩子拐过来的,我刚从他们手上逃出来。”
那个男人听我这么一说,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他打量了我一眼,看我装着,的确是那种被人拐卖的孩童,便对我说:“你别急,跟我去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说完,他让我上了他的自行车,载着我朝派出所的方向骑去。
我坐在车座上,双手搂着警察的腰,脑中开始思考一系列说辞。
没有几分钟,那个警察带我回到了派出所。进入派出所大院,我跳下了车,那个警察停好自行车,领着我进了一二层小平房。
借着屋里的灯光,我才看清那个警察的脸,年纪大概20出头,很年轻,长得算不上英俊,但是却很阳光,如果在我们那个年代,应该属于暖系的男人。
“小王,你回来了,这位是?”一个年纪近40岁的中年警察看见我们,问道。
那个姓王的警察看了一眼我,说:“哦,李叔,这是我刚夜巡时,遇到的一个被人贩子拐了的孩子。”
“哦?”老李警察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说道:“这些人贩子真是太可恶了,十几岁的孩子都不肯放过。哪天就应该让国家下令严打,把那些个犯罪分子统统吃枪子。”老李说这话,显然有些激动,但是却不无道理,改革开放初期,如果不严打,稳定的社会治安将不复存在。事实也证明,严打在这个时期,是势在必行的。
王警官看了一眼激动的老李,说:“我一会儿还要出去巡逻,你帮我给这孩子做个笔录吧。”
老李一点头,说:“你放心去吧,这孩子交给我了。”
老李说着让我过去,“这孩子苗子还不错,长得挺高的。”老李站在我身边,抬头看着我,我估摸着这个老李有175,在当时那群人中,算是高的了,而刚刚那个姓王的警察,我目测应该有一米八几,因为和我站一块,竟比我还要略高一筹。
我坐在老李的对面椅子上,中间隔着一张浅黄色办公桌。桌子上盖着一张玻璃,而玻璃下面则是许许多多的照片。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以前爷爷家也有一张类似的书桌,也是用玻璃盖着桌面,玻璃和桌面之间夹着照片。
老李打开一本笔记本,说:“你叫什么名字?”
“莫尊。”我如实回答。
“哦?”老李先是一阵疑惑,然后又开口问道:“年龄?”
如果按照真实年龄的算法的话,我今年应该负8岁,但是如果我真的这么说的话,估计要被老李认为脑子不正常了。于是我回到道:“16。”
“出生地和家庭住址知道吗?”老李没有怀疑,只是我依稀听到他嘟哝了一句,“怎么16岁小孩长得这么好,比我家二狗子高出半个头。”
“我是山村里的孩子,具体地址不知道,只知道我们那个山叫天山。”
老李做笔录的手明显颤抖了一下,他抬头细细看着我,半晌没说出话来。
“你说的都是真的?”一阵沉默后,老李终于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我坚定的点点头。老李咽了一口唾沫,问道:“那你爸妈叫什么名字。”
我思索片刻,答道:“我爸叫莫言,我妈叫范冰冰。”
“莫言,范冰冰?”老李似有所想,但是还是把这些胡诌的信息写了下来。
“你这事情比较严重,这已经涉及到跨多省犯罪了,这个案件我们得上报,你还记得拐你的那人贩子的长相嘛?”老李一本正经的问道。
我装作仔细的回想的样子,说:“能给我一支笔吗?我可以画出来。”
“你会画画?”老李将信将疑的递给一张纸和一支笔。
开玩笑,哥的脑子已经被开发了70%,就算是达芬奇在世,绘画天赋也没有我好。
我接过老李递来的铅笔,唰唰唰,开始在白纸上画了起来。
不到三分钟,我便将图画好了。老李拿起我画好的画,正眼一看,下巴都快坠到地上了。因为画的实在太好了。
画上的人是惟妙惟肖,就跟照相馆找出来的证件黑白照一般。
“实在是天才!”老李赞叹的说了一句。
我骄傲的瞥了老李一眼,嘴角微微挑起一丝弧度。
老李仔细看着我画的那幅画像,眉头紧锁,说:“你画的这个人一定不是我们dy市人,看样子就不是什么好人。”
能不像好人吗,毕竟那个所谓的人贩子是我按照当年我所喜欢的著名香港影视演员吴镇宇画的,尤其画的还是他在古惑仔里演的靓坤的造型。还刻意多画了几个刀疤。给人一种十恶不赦的感觉。
老李将那幅肖像画夹在笔记本里,拉开抽屉,小心翼翼放好,合上抽屉。对我说:“今天你就暂时睡在我们这儿吧。”说完,老李起身,领着我往派出所二楼临时宿舍走去。
躺在老李临时给我铺的板床上,我双眼看着天花板,脑子开始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但是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魔女。按照黑衣人的说法,我的本体凯撒,将在2010年的时候到地球,杀死我的复制人,也就是现在陪着魔女的那个我。想到这儿,我又开始揣测在我死后,魔女和那个我进展到哪一步了,邪恶的小思想yy着他们之后如何你侬我侬。但是一股醋意又油然而生,虽说,那个人也是我,但是按照黑衣人说的,就算是复制人,也是独立存在的个头,就不能算是我了。也就是说,魔女现在在和另一个个体约会,恋爱,甚至……
我越想,醋意越浓。将被子往头上一蒙,停止了一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