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章
两名守卫过来,搀起了叶欢,过程中并没有任何粗鲁的行为,对这个孱弱的男人,他们保持了足够尊重。
毕竟,大家都尊重强者,不管这种强大是身体上的,还是灵魂上的。在白雪惨绝人寰的蹂躏下,叶欢不仅没有屈服,反而保持着笑容,这足够证明他的强大。
感受到这一点的,不仅仅是两名守卫,白雪也是同样。她抱肩站在那里,看守卫将浑身瘫软,已无一丝力气的叶欢固定在电椅上。
她轻轻开口道:“你还有最后的机会,我只希望你不再反抗,哪怕是口头上的,毕竟,接下来再生什么,并不是你愿意见到的。”
叶欢笑着,他的身体的确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但至少脸上的肌肉还可以控制。宛若恶鬼一般的微笑,递给白雪,他艰难道:“既然已经走了这一步,我还是试试。”
叶欢明白,逞强证明不了什么,他也比其他人更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但叶欢之所以还在逞强,原因是,他的内心已经有些动摇。
毕竟也是血肉组成的身躯,并非钢筋铁骨,在严刑拷打下,他的心中也产生了惧意。但越是恐惧,便越是要逞强,即便口头的服输都没有。
白雪走过来,手轻轻托起叶欢的脸颊,似乎想要搞明白,在这颗头颅里,是怎样的大脑。她缓缓道:“电流会顺着你的肌肉进入,直接作用在你的神经上,你会颤栗,抖,兴奋……丑态百出,何必如此呢,给自己留些体面不好嘛?”
“体面这种东西,是穿的好,吃得饱时要的。”叶欢摇摇头,惨笑着:“现在,我没有体面。”
白雪神色一历,眼神更加冰冷,挥手道:“动手。”
电椅的开关在那一刹那被打开,吱吱作响的电流顺着连接线进入,透过肌肉,作用于大脑,再由脑神经传遍全身,所有的细胞都苏醒了,出恐惧的哀嚎,宛若在屠刀下待宰的羔羊,想要快结束这一切。
是烧灼一般的痛,五脏六腑,四肢百骸都存在这疼痛之中,大脑的潜意识已经要保护性的昏迷,可是恰到好处的电流却让你足够痛苦,但却不至于昏迷。
全身上下所有的器官都起了反应,眼睛变成紫色,牙龈已经出血,胃恨不得将所有东西都呕吐出来。
这正应了白雪开始的那句话:丑态百出。
良久,白雪命人停了电流,身子站在叶欢面前,微微弯腰,黑色制服包裹的丰满直欲突出。
她看着叶欢眼睛,缓缓道:“现在,只要你点点头,我便结束这一切?”
叶欢睁开了眼睛,脸上的肤色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他嘴角咧着,流着血水,微微抽动着,却不知在说什么。
白雪整个人一激灵,他这是在笑,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在笑。
天帝折磨诸鬼蜮,阿修罗却偏要笑,那笑容如同妖邪。
这一刹那,白雪却是比叶欢还要恐怖,她恍然现,自己折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恶鬼。
人会软弱,人会屈服,但恶鬼不会,他只会一笔一划记录一切,等有朝一日,再重新还回来。
“动刑!”
白雪历喝一声,声音有些颤,她这是因为恐惧。这一刻,她已恍然明白,在这场对决中,倒在电刑椅上的人是叶欢,而真正败下阵来的,其实是自己。
叶欢坐在电椅上,身体急剧颤抖,口水鼻涕,都流了出来,没有半分体面。他牙齿叩击,恍惚是在念着什么。但的确是太痛苦了,这声音,是要靠的很近,才能听见。
‘唯在几身可现之光明,不容任何障碍,除尔途中一切孽障……遇佛杀佛,逢祖灭祖,遇圣剿圣,唯此一途,可以得救。’
那一日,叶欢身处黑暗之底,口念光明之音,整个人如鬼魅,如妖邪,如烂丐,亦如佛陀。
……
叶欢是在三天后,被放回牢房的,他的确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如果当时便回到牢房,说不得,立刻便有性命之忧。于是,他又在病房待了三天,与之对应的,他的脚上戴上了电子镣铐,永远不可取下。
在两名守卫的押解下,叶欢回到了牢房,当那个身影一出现在大家眼底时,牢房内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大家的目光都投在叶欢身上,见他耸拉着脑袋,腰背弯着,两条腿像是折了一般,根本支撑不起身体。
“果然是被抓回来了。”
“我早就说过,从来没人可以在黑牢逃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一个恍若‘先知’的犯人道。
“嘿,自寻死路啊。”一个‘智者’道。
“被折磨得半死,捡回了一条命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多少人想要从黑牢出去都做不到,难道他比所有人都厉害,狂妄,无知。”
“希望,这一次他可以老实些吧,这样,还能在黑牢内多活一段时间。”
一步步,叶欢耳边听到的都是这样的声音,他忽然想起一个寓言,一群螃蟹被丢在箩筐里,当有螃蟹试图往外爬时,所有的螃蟹都会抓住它的脚,将它往下扯。
这向下的力量是巨大的,不允许任何飞升。
现在的叶欢,完全就是一个败兵之将,单枪匹马,挑战百万大军。他的失败,是完全预料之中的,被人嘲笑愚蠢,也是可以想象得到。
最后,叶欢被抛进了牢房,整个人靠在床上,不一声言语。
爱德森望着他,难得的从上铺下来,接了一杯冰水,递到叶欢面前。
“喝口水休息休息吧。”爱德森语重心长道:“好好休息几天,度过这段时间便就好了,人总是要适应的。”
叶欢没有抬头,更没有去喝水,只是保持着沉默。
爱德森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其实每个进来的人,都和你一样,痛苦,折腾,相尽一切办法,都要离开这里,但最后,在不断碰壁的过程中,慢慢也就明白了这座黑牢是多么坚固,想要逃出去的意愿就渐渐淡了。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太多和自己一样的人了。”
哎……
说着,又叹了口气,似乎恍然想起什么,开口道:“其实我当初,何尝不是一样呢,可现在呢……”
似乎被今天的叶欢勾起心思,爱德森望着叶欢道:“我曾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但你可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叶欢没有回答,但爱德森脸上的表情却凝重起来,他开口,双唇之间吐出一个名字:“爱德森*乔治*斯科特。”
说罢之后,他双目如电一般看着叶欢,轻声道:“孩子,斯科特这个姓氏,能否令你想起什么。”
叶欢没有吭声。
爱德森有些尴尬了,一张老脸微微泛红,最后他摆摆手,道:“罢了,罢了,时间太久了,连我自己都快把自己忘了,更何况你。”
说着,爱德森重新怕爬上床,身体平躺在哪里,开始自己一天之中,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呆。
在呆中,时间是过得极慢的,但也可以说,时间是过得极快的。
不知不觉,夜已经深沉,一直呆的爱德森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角有泪水滚落。
“喂,你睡了吗?”下铺传来叶欢的声音,这是他进入牢房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还没有,怎么了?”
“能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嘛,关于斯科特。”叶欢缓缓言道。
斯科特这个姓氏,叶欢并不知不了解,之所以白日不吭声,只是因为心中不愿意搭理爱德森罢了。
众所周知,美洲是一个移民国家,最早一批定居者,其实是日不落帝国流放的强盗,小偷,异教徒。
而斯科特家族,则就是最早一批踏足新大6的人。他们依靠新大6的矿产日渐壮大,参与了后来的独立战争,以及更后来的独立战争。可以说,这个家族是伴随着美洲这个国家一起诞生的,更恐怖的说法是,他们参与了创建这个国家。
亢长的历史,令斯科特家族的势力遍布美洲,甚至可以左右大选局势。直白来说就是,斯科特家族,很有钱,特别有钱。
叶欢没有料到,自己这个狱友,竟然有如此雄厚的背景。
躺在上铺的爱德森,听到叶欢的话后,擦了擦眼角,道:“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有什么好说的,罢了,罢了,不用再提了。”
叶欢很有耐心,一句话没吭,因为他明白,当一个老人如此说的时候,那就证明接下来将是一个亢长,乏味,毫无趣味的故事。
“我出生在斯科特家族,年纪轻轻,便展现了凡的商业天才,家族给我做过测试,证明我在商业,博弈,人脉心理上都有极高的天赋,而且,我是一个智商高16o的天才,很小的年纪……”
叶欢无可奈何撇撇嘴,心中虽然没有打断爱德森的话,但心中还是很不屑的。
只听爱德森缓缓言道:“很小的年纪,大概三十岁左右吧,我就继承了斯科特家族。”
叶欢心里咯噔一下,眼睛立刻瞪圆:他,他……他该不会说,自己是斯科特的族长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