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证拿出来看看 128 遇上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就嫁了吧

    初拥这个词对夏娜来说当然不算陌生,可这个词儿跟朗牧扯上关系的话,她就真的想不明白了。

    根据现在世界通行的《人类与非人类生物和睦相处八项准则》,非人类生物严禁在人类神志不清的时候强行发展后裔,否则,惩罚是无比严重的。可如果是这样的话,夏娜又无法想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会促使老狼自愿接受血族的初拥。

    “你……被什么人威胁了吗?”夏娜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眼前方的司机,很明显那司机只是个普通人类。

    知道夏娜一定会这么想,朗牧笑了,伸出大手将夏娜一头短发揉乱,摇着头说:“放心放心,没有任何人威胁我,我完全是自愿的。”

    自愿被血族初拥?夏娜不信的瞅着朗牧,这小子可是号称天上地下绝不低头的,现在会心甘情愿的向血族低头?她完全想象不出他俯首帖耳称呼某个人为“主人”的画面啊。

    “你看,这就是我的主人。”朗牧将手机屏幕递到夏娜面前。

    那是一名身材妖娆娇媚的女子,棕色的长发蜿蜒着诱人的波浪,一双幽蓝眼眸更是摄魂夺魄,而最让人无法克制自己视线的是那极度动人的身材曲线,每一个弯曲都达到了身为女人的极致。

    “极品御姐啊……”夏娜啧啧赞同,如果不是想起自己似乎是个女人,她的口水简直都要流下来了。

    朗牧得意的一挑眉:“每天对着这样的女人喊‘主人’,多少遍也不腻烦啊。”

    夏娜一个白眼翻过去:“最好是她手里还拎着小皮鞭吧?”

    “……娜娜,这才半年不见,没想到你的口味更重了。”朗牧不敢苟同的看着夏娜,顺便向一边挪了挪,用来表现自己要和她划清界限。

    再不划清界限,他感觉那边那个红衣小哥会很想和他切磋切磋——能一眼看出他被初拥过的人,绝对不只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少年而已,恐怕是某个家族的天才式传人吧。

    嘴上仍旧不留情的吐槽着朗牧,但夏娜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无论如何,朗牧是自愿接受初拥的,她只需要知道这一点就好。至于变成红毛乌鸦的事情,想来,那应该是他接受初拥后所得到的能力吧。

    车子在黑夜里穿梭,沿着空无一人的公路穿越连片的农场,不知过了多久才驶入一座庄园。

    “这里是什么地方?”夏娜忍不住左右张望。

    这座庄园占地面积极大,能在这样的地方拥有这样一座庄园,并能不受外界的搅扰,想来庄园的主人应该相当有实力。

    “我的主人,妮可·安非小姐的庄园。”朗牧冲夏娜挑了挑眉,“我现在是妮可小姐的贴身管家。”

    管家?还贴身的?夏娜嘴里啧啧了几声,却是没再出言讽刺这家伙。她明白,虽然这家伙说的简单,但如果不是对那位妮可小姐动了真情,他是绝对不会接受初拥的。

    所以,那位妮可小姐呢,她对老狼是什么态度?

    据夏娜所知,根据三十年前重新修订的世界通行非人类行为准则规定,即使是血族这种拥有特殊能力和生存要求的非人类生物,也绝不允许随意发展后裔,每个血族将会根据他们对人类世界的贡献度来分配后裔名额,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等价交换了。

    车子终于在一座灯火通明的建筑前停下了。

    “走吧,妮可在等你们。”

    这是一间华丽的大厅,每一盏灯都是货真价实的水晶雕刻,饶是夏娜自幼在夏家看惯了浮华做派,也不得不承认这里简直华丽到了极致,一切都与它的主人,那位妖娆性感到了极致的妮可小姐相配。

    “欢迎你们,朗的朋友。”

    站在大厅中央的妮可,向夏娜几人张开了她宽广的胸怀——胸怀真的很宽广啊。

    夏娜低头看了看自己,正好可以从胸前望到自己的脚尖,不由得叹了口气。

    “妮可,这是我的好朋友夏娜。”朗牧已经走到了妮可身边,长臂揽住了妮可的腰肢,跟她啵了一个以后,才继续说,“她是特地为我而来的。”

    闻言,妮可一怔,随即飞快的上前几步,握住夏娜的双手,那双比世界上所有宝石都更璀璨的眼睛骤然蒙上了一层水雾,明明比夏娜高了快一个头,可此刻看上去,她反而显得弱小而无助。

    “亲爱的夏娜小姐,请不要拆散我们,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妮可握住夏娜的手,晶莹剔透的泪珠就那么颤巍巍的从她脸庞滑落了,“我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纯净……我想,哪怕是你,也不忍心拆开我们对不对?因为你看上去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伟大……”

    虽然是感人肺腑的表白,可这种让人仿佛吃了隔夜黄油般的恶心感是怎么回事?夏娜僵着脖子看向朗牧,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解释。

    朗牧干笑,上前搭住妮可的肩膀,干咳一声道:“妮可,你弄错了,她不是来找我回去的,也不是来拆散我们的——都说了你不要看那些几百年前的狗血言情小说了。”

    “所以,她只是来找你玩?”

    “准确的说,她是来确认我的安危——她以为我受了什么伤害。”

    朗牧话才说完,妮可的脸上早已没了泪痕,两眼仍旧闪闪发亮,比水晶灯还要夺目,红唇绽出灿烂的笑容,拉起夏娜的手,边走边说:“原来是这样,那就好了,夏娜小姐想在这里玩几天,想去哪里玩,只要你能说出来,我都可以满足你。”


    夏娜终于反应了过来,敢情这女人刚才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都是在做戏?她就说么,那种爹不疼娘不爱的小白菜不适合这女人啊。还有,朗牧所说的那个“几百年前的狗血言情小说”,应该是五百多年前那个著名小三老太太写的吧,她在夏家的藏书楼看到过,满篇都是各种废话的排比句,什么那么美好那么伟大那么慈祥啊之类的,简直让人牙疼。

    转眼间,夏娜几人已经被妮可带到了旁边的小厅里,中央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美味佳肴。

    路元痛苦的捂住了眼睛,她不该吃晚饭的,哪怕晚饭是旅馆免费提供的,她也不该吃那么多啊。

    “听朗说过,你们华夏人的友情都是在餐桌上建立起来的,来吧来吧,让我们把酒言欢——对了,你们要喝那个白酒吗,因为我实在喝不来,朋友送我的那箱叫什么台的酒还在仓库里放着。”不等夏娜几人回答,妮可就自作主张的说,“还是把酒拿来吧,朗说过,你们华夏人很有趣的,越是想要什么东西,就越是爱推辞。”

    夏娜怒视朗牧,你丫的究竟是怎么教这妹子的?

    朗牧冲夏娜一摊手,他已经很尽力了啊,没见妮可对华夏的很多习俗都了然于胸吗?哦,他忘了告诉她,华夏人不喜欢被别人说中自己的心事的。

    从夏娜等人下车,到坐在餐桌前吃这顿已经半夜十二点的夜宵,总共间隔时间不到五分钟。

    “妮可小姐,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夏娜终于从一连串的刺激中找回了自己,放下手中的筷子,开口道,“我叫夏娜,是朗牧的好朋友,前段日子我通过某些渠道发现他的状况很不对劲,又联系不到他,所以才从国内赶来寻找他。他们两位是我的朋友,莫染和路元,是陪我一起来找朗牧的。”

    妮可不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点头。

    “我也没想到才刚到这里就遇上了朗牧,更没想到他会成为您的……嗯,后裔。”夏娜有些纠结的看了眼朗牧,这混蛋泡妞泡的连自己那点儿血都送上了,有的男人为了妞*******,这混蛋最后可别给她搞个血尽人亡。

    “这是天意,是命运让我们在一起。”妮可双手紧握放在胸前,脸上浮现出了诡异的幸福微笑,“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

    朗牧不动声色的提醒道:“妮可,那些狗血小说和电视剧,娜娜比你看得更多,我想不到华夏究竟还有什么书是她没看过的。”

    闻言,妮可顿时恢复了正常,耸耸肩道:“好吧,那我就不在木工师傅面前摆弄斧头了。”

    这成语用的溜啊,不用问也知道是跟谁学的。不过,让夏娜好奇的是妮可和老狼究竟是怎么发展出这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的,老狼才来阿穷汉半个月吧,难道半个月的时间就足够他们山可崩地可裂肩并着肩手牵着手了吗?

    “我很好奇,妮可小姐你……唔,恕我直言,我想问问妮可小姐究竟看上了朗牧哪一点。说实话,您艳光四射,身家万贯——就是说,您很漂亮,而且很有钱,似乎有很多男人可供您挑选。”夏娜真是很不放心啊,万一妮可这会儿跟老狼如胶似漆,但过段时间又腻了呢?如果妮可真是打算玩弄老狼的感情,她就算是拼着惹一屁股麻烦,也要给老狼出这个气。

    反正……莫染说了,这女人不是他的对手。

    妮可啜了一口酒,优雅的仿佛一只天鹅,沉吟了片刻,她才绽开笑容道:“我明白,你是在担心我对朗的感情是否真诚。”

    “所以呢?”夏娜歪着头看着妮可。酒可真香啊,混蛋,为毛她只能大口吃肉不能大口喝酒!

    “所以,这个问题是不需要回答的。”妮可笑吟吟的说,“有很多男人可供我选择,但那些供我选择的男人当中,可以毫不犹豫为我付出生命的并不多。而在这些肯为我付出生命的男人中,讨我喜欢的更不多,这些讨我喜欢的能为我付出生命的男人中,真正用行动践行他们诺言的只有朗。”

    所以说,老狼这家伙之前是真的遇上危险了?..

    夏娜怒视朗牧:“你丫一路上都没说过你什么时候为妮可小姐付出过生命。”

    朗牧避开夏娜的视线干笑,见妮可也眼带笑意的看向自己,他只能老实的回答:“凑巧,凑巧……”

    在各种翻脸的威胁下,夏娜终于逼问出了想要的答案。

    早在朗牧刚到阿穷汉的时候,恰遇上正在逛街的妮可,一队反动武装分子突然袭击了街区,而陪在妮可身边的男人竟然就那么跑了。他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当时就冲上前去,用身体掩护妮可逃向安全区域。为此,他付出了五颗子弹的代价。

    “不要以为我是用美色迷惑他从而给了他初拥,当时的情况已经没有时间考虑那些了,他需要考虑的是要么死,要么接受初拥获得生命力。”妮可看着朗牧,幽蓝色的眼眸里盛满了与外表不符的柔情。

    “所以,是他当时的勇敢和坚强令你倾心?”夏娜简直不敢相信,原来英雄救美这种狗血故事,在哪里都不会过时啊。怪不得老狼不好意思说呢,这事儿不禁狗血,而且还蠢——妮可可是伯爵级的血族,区区一队武装分子对于她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

    谁知妮可摇头,笑眯眯的说:“想要征服一个血族的心,首先,要征服她的胃。”

    所以,你最终爱上他的原因,是因为他做了一手好菜?夏娜吞了口口水,勉强将那句“你应该嫁个厨子”的吐槽给咽了下去。

    朗牧嘿嘿一笑:“妮可她体质特殊,对生血过敏。”

    “额?”血族对血过敏,那还吃个毛线啊。

    “你也尝过吧,我炒的羊血豆腐,干煸鸭血都不错。”朗牧相当得意的一挑眉。

    看他那样儿,夏娜简直想把自己面前这盘烤乳猪掀他一脸。

    妮可夹了一筷子鸭血吃下去,然后对夏娜一摊手道:“遇上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那就嫁了吧。”

    夏娜看看自己面前的烤乳猪,再看看妮可面前的鸭血,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路元左右看看,深吸了口气,戳戳身边的莫染,压低声音问:“你会做饭吗?”

    做饭?莫染看看自己的手,煮方便面算吗?



128 遇上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就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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