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冒险家 番外:我是商伯年

    番外——我是商伯年

    建筑设计师的桌面,是个奇怪的存在。

    通常一台电脑,连接两到三个显示屏。

    而我在家的办公桌,比别人更夸张。左中右一字排开的3个放置桌面的显示屏之外,我还有悬空在上方的第四个屏。

    工作的时候,我习惯把第四个屏幕也打开,虽然上面的画面千年一律,是静态的桌椅。当然,偶然也有老太婆和胖大婶的身影挪过。

    有一天,为了一个小数点后3位的数据,我爬上书架梯的最顶端。找资料。一口气翻出三四本书。你知道,专业书都跟实心砖头似的。我骑站在两脚梯上,两手托着合计七八斤重的书,扭转身体正准备将书一本本抛到桌面。

    就在我转身的刹那,第四个屏幕突然映过来一张年轻姑娘的面孔。

    说面孔其实不严谨,准确点儿,是两只眼睛。

    像麋鹿一样,湿漉漉、毛茸茸、黑黝黝的大眼睛。

    明明她是那个被摄像头偷窥的人,明明知道再美的眼睛也无法透过线路看到这一端,我却像被偷窥到一样,许久不起波澜的心里,好一阵慌乱。

    猝不及防的那一刻,像是宁静的湖面投下了石子,我的心被搅动了。

    一套老旧腐朽的屋子,突然出现一个新鲜魅力的姑娘,强烈的对比,任谁都会被勾起的兴致吧。

    理智告诉我,那应该是护工胖大婶的女儿。但我迟迟不去印证。

    证实了,就没有乐趣了。

    而乐趣对我,弥足珍贵!

    渐渐的,我明白过来。她不是田螺姑娘,不是我的幻觉,也不是胖大婶的女儿。她是社区义工。

    而且是个极其敷衍的义工。

    每天露面不过一二十分钟,小气巴拉带那么一个半个水果,匆匆来,匆匆走。很多时候,她来回路过摄像区,快得我都不能看清她的表情。

    我一边腹诽给予最低评价,一边仍旧尽可能地早归,在屏幕前吃饭,在屏幕前换衣,在屏幕前跟各类甲方打着话不由衷的电话。

    你看,我是多么的寂寞啊。

    虽然我年龄正好,容貌不差,学历也还行,可什么都阻挡不了我在孤单寂寞的泥潭里深陷。早晚有一天,孤寂将没过我的鼻孔,夺走我的生命氧气,而我,也终将解脱。

    我常分不清,我是害怕那一天的到来,还是期盼那一天的到来。

    有几天,天阴得厉害,又缝上地产行业被政策打压,作为地产下游行业,设计公司跟着不景气,我的心情一荡谷底。

    每天纠缠在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里面,唯一的一道光,就是江森不顾一切去争取的国家展馆项目。江森,永远自以为是的家伙。天知道,他为我破旧残败的生命注入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力。

    我熟练地披上商所长的迷人微笑,去总部找梁总要人。

    新来的平面设计闯下的祸比扑灭的火还多。说什么我也得把老平面设计师换回来!

    我果然把行政的那些小姑娘逗得哈哈笑。

    这实在太没有新意了。

    我一边笑,一边心里腻烦,想着自己实在不该早到这几分钟,平白给自己找不痛快。

    就在这时,我不经意一回头,看到了她。

    她。

    原来并不大,但不妨碍我仍旧一眼认出了那双眼睛。

    像麋鹿一样,湿漉漉、毛茸茸、黑黝黝的一双眼睛。

    正常视角下,她充其量算是清秀可人,绝对算不上大美女。我本应该了无痕迹转过头的,可我却失态地对着她一看再看。

    许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我一遍遍回味初见的那一刻。

    也许一切都是冥冥中自有安排吧。

    不然,一贯惜时的我为什么要早几分钟到总部?

    不然,一贯善于逢场作戏的我为什么会迷失在那般恬静的淡笑中?

    李莎引荐。于是我知道她的名字,叫成辛。

    辛?什么样的父母会给自家女儿取名叫“辛”?带着这样的嘲弄,“成辛”二字,清晰地落在我的记忆中。

    神使鬼差,面对梁总,换回平面设计师的要求,变成了索要成辛。

    如愿以偿的那一刻,感觉就像十岁的孩子得了一套价值上千块的超级乐高拼装积木!

    梁总问我,要文案干什么?

    呵,我哪里是要一个文案,我是要一个乐趣。

    贫乏的心灵尤其需要乐趣,不是吗?

    像我这样谨慎的人,做事情一向很稳。成辛来到所里,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许诺她升职、加薪……生怕不足以拴住她,我还不惜重本,力排众议,送给她一个入沪名额。

    小羔羊满脸惊喜。

    而我,磨刀霍霍。

    变态的行事逻辑就是:没有逻辑,只有情绪。

    我有满腔的浓重情绪,无处发泄。但那很快将成为历史,如今,我有了可供迁怒的人。

    谁能想到,她之所以成为我的目标,是因为她偶尔做做义工的缘故?

    得了老太婆的欢心,就等于得了我的仇恨。

    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狗屁不通的逻辑背后,全是情绪。

    一番冠冕堂皇的说辞之后,我哄骗她去外地参加一个投标说明会。这本应该是实施计划的第一步,可惜,被我另外一个死党完美阻止了。

    一个被我赞誉为带着镣铐跳舞的天才。

    他看破了我的不良居心,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煽情地让我直视他的双眼,对我说,他在意我的清白,胜过小羔羊的安危。

    他阻止我,是怕我犯下无可挽回的错误。

    我的眼神已经癫狂了吗?我还以为我很沉得住气呢。

    镣铐天才不惜违反自己不食人间烟火的个性,一反常态跟小羔羊亲近起来。我不得不为他的诚意感动。

    我的执念被镣铐天才刹了一把车。接着,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在我生命中出场戏份不多,却很重要的人物出现了。

    他代表了我心中的美好。

    少年对他姐姐纯粹的爱,时至今日,依然是我心中的美好。一颗因为伤痕累累而变得黑暗丑陋的心,也因此格外珍视内心那领土从不曾自由扩张的美好。

    为了他,为了那少得可怜的美好,我愿意克制一下我自己。

    如果你多少了解我的过去,一定知道我说的是小白,白则人。

    总得来说,小羔羊简直福星附体。

    只是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不屑于她的福星小白!

    江森看不下去了。

    就像我之前说的,江森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他可不像镣铐天才,眼中有是非观,心中有对错取舍。他有的只是他的随心所欲。他是另一个疯子。

    “你看我,我对可欣欲念涌动,然后,我果断拿下她。你呢?你白白拖了半年。下不了手?兄弟我帮你一把……”

    这个疯子,工作之外,眼里只有性了。

    然而性,根本不在我的考量范围内。

    这世间还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跟我亲近到解开我的衬衣纽扣。

    不,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我渴望向她敞开心扉。可惜年少时爱得浓烈,却不会把握,总被细枝末节带偏。

    早在不懂如何去爱的时候,我已经永失我爱。

    那么,是不是花花公子,是不是混世魔王,谁在乎?!

    说好了不在乎,公司晚会的候场间里,我却阻止了江森。

    小半年的相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一本正经扮值得尊敬与信赖的好所长,逆势而为,团结员工,表态坚决不裁员……而她,尽心尽力,做好本职。我跟她,甚至没有说过什么工作之外的话。

    这跟我把她弄到身边的初衷完全不一样。

    要说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也不对。老太婆死了。

    曾经,我疯狂地祈求、许愿,甚至愿意奉上一半的寿命,希望老太婆能完蛋,可惜,她一年比一年颓不假,却始终赖活于世。

    等我终于强大,终于慢下性子,终于知道冷暴力胜过暴力的时候,她竟然拍拍屁股走人了。我仿佛看到她在阴间朝我狞笑,用口型告诉我:死心吧,你永远只能活在我的阴影之下!

    一气之下,我捐了这套房。


    数百万之于我,充满吸引力。但只要跟那个老太婆有关,我只会毫不犹豫地舍弃。

    我万分明确自己对她的仇恨,说不出为什么,葬礼那天,我还是出现了。我躲在外面的走廊,戴顶帽子不算,还打了把黑伞。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无数次我问自己!

    我对自己很失望!

    别人伤害我,难道伤害过了就算完,难道一个坏人变老就自动获得谅解?

    我的伤痕呢?谁来负责?

    我的情绪荡入了谷底,似乎无望再起来。

    人间不值得……

    我何必苦苦支撑……

    就在我放任自我随波逐流,任由一个甲方女强人拉拢时,在一个商场,不期然面对面与她撞上了。

    在她那麋鹿一般的注视下,我倏忽体会到久违的羞耻。

    哼,这是她惹出来的事端,自然,解决的时候有必要拉上她。

    我当然知道偷拍偷工减料的建筑现场被抓,会面临什么下场。但是,我还是怀着恶作剧的隐秘快感,哄她一起去。

    一副好皮囊的好处在于,你都不需要太费力,就能轻易将戏演绎到位。

    站在施工中的58米无挡风玻璃的楼顶,我一边跟女强人的看家狗周旋,一边摇摆在两种可能中。一种是硬撑到被捉,一种是跳下去,从此解脱。

    当我……既然是剖析自我,不妨坦诚得彻底些……当我伸手将她揽在怀里,她的惊恐,她的颤栗,立刻传导到我的身上。

    她瑟瑟发抖地附在我的身体一侧,我的大脑,按照日常习惯,正有条不紊得出她处在害怕、恐惧的状态,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精神力,突然觉醒了。

    心跳十分有力,头脑变得异常冷静,身体,也史无前例地充满力量。

    这种恍若新生的感觉,着实让我惊喜!

    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余生可以用这种状态活下去,我愿意奉上一半的寿命!如果秘钥是身边的这个女人,我愿意不计代价拿下她!

    安全无虞从工地走出来,女强人自此不是我的问题。

    我感兴趣的是,小羔羊能给予我多少活力。

    就在这段时间,我知道了小羔羊舍弃小白的原因。原来她心有所属!

    这更有趣了。

    多年不见的斗志,重新被点燃。

    我喜欢这种充满活力的日子。我不怕困难,不畏辛苦。我最怕的,是内心荒凉。每天睁开眼,被迫接受灵魂拷问: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活着?

    镣铐天才获得了他的爱情,江森与他的秘书关系稳定,国家展馆的大项目到手了,连去年刚毕业的饭粒儿都有了自己操刀的项目。行业复苏,信心重振,事情朝美好的方向发展。

    我脑中紧绷多年的、连心理医生也无计可施的弦,终于有放松迹象。

    有一天,记得是一个没有出差也没有出图任务的周六,从不懒床的我懒洋洋躺在床上,心血来潮,想出一个录制她的视频合集的主意。

    我扒出当初自动转存下来的监控视频,但凡有她的,哪怕是一闪而过的2秒镜头,也精心剪辑下来。

    我是多么的快乐,像是时间倒流,我重新回到初恋的时光。

    思绪转到“初恋”,我陡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我会对小羔羊情有独钟。原来,她竟然是像我的初恋的。于尘封的记忆中扒出初恋,我且甜蜜且忧伤。

    去日不可追。

    来日犹可珍。

    从早晨穿着睡袍,到中午从外卖小哥手里接过外卖,一整天,我都泡在电脑前,直到,直到一个镜头,突兀地传入我的眼帘。

    监控视频里,粗壮的胖大婶掐着她的脖子,用力地把她撞到了墙上。

    我的血,陡然凝固,热咖啡浇到了我的身上,也没有感觉。

    我眼睁睁地看着胖大婶甩荡着她,看着胖大婶鼓着腮帮子在说着什么,而我什么都听不见,我看到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小嘴却咬得紧紧的……很快,胖大婶蛮横地拖走了她,我的心,也随之空了一片。

    胖大婶是有精神障碍的。

    录用她之前我就一清二楚。

    我就是为了给老太婆找堵,才录用的胖大婶。

    她发作起来不计后果,她的家人是告诉过我并签过免责书的。我万万没想到,老太婆乖觉地躲过了我安置的这个劫难,最终为此受伤的,却是给予我活力、赋予我新生的她……

    活作孽啊!

    等我从悔恨与自责中恢复意识,四周静悄悄,天已经黑透。

    我苟延残喘,一想到她被撞到墙上的模样就心如刀绞。但是,我需要活到周一,就算是以死谢罪,也当是在见到她并说出道歉之后。

    周一,我顶着熊猫眼去公司。打电话,把她叫到我的办公室。

    她站在我面前,像株生机勃勃的小白杨。一如印象,恬静而美好。

    胖大婶有关的噩梦,反倒像是我的臆想。我看着她,企图看出掩盖伤痕的痕迹。我很擅长掩盖,因此,也擅长揭露掩盖。

    我看得很仔细。我甚至能看出小白事过多年仍旧未充分痊愈的伤疤。可是,我看不出她的。

    她从梦魇中痊愈了。

    瞧,她笑得又甜又从容。

    我仓促地拿不相关的事情搪塞过我找她的原因。道歉的话,必然是说不出口了。因为,在温润沉静的她的面前,迟来的道歉的话,显得多么没来由。

    我陷入了谜团。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快从噩梦中恢复。倒推来算,我发现胖大婶的造次与胖大婶的造次之间,不过是隔了一个半月。

    这一个半月里,发生了什么事?

    马上,我在内街口看到了答案。

    是一个每当目光扫向她就眼睛骤然发亮的年轻男子。

    我的注意力全然被他看她的目光吸引,完全移不开。直到今日,我仍旧忆不出他的长相,只是万分清晰地记住他的目光。

    一个人,该有多爱另一个人,才能做到每每捕捉她的身影,就不由目光发亮?!

    我想起我的初恋,想起那些紧张到呼吸受阻、话不成句的青涩日子。

    可惜,我已经用最烂的滥情的方式,永远遗失了我的初恋。

    而如今,我也必然得不到她。

    我拿什么跟爱她的男子竞争呢?我所谓的爱上她,不过是想借着她,救赎我自己而已。

    日子再一次失去了色彩。

    再度失去色彩的日子,比以前更难熬。

    她说她想离职。

    升职、加薪,哪怕是上海户口,都不能挽留她。可见那个男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日子越发煎熬,以至于,每一个梦醒时分,我都会下意识地摸一下我的脸。我想知道,那张掩盖暗黑、怯懦与自私的皮囊还在不在……

    在我举步维艰,行将崩溃之际,忽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上。

    一切都冥冥中自有安排,一定是吧?

    从不接不在通讯录上的陌生电话的我,莫名接起了电话。

    一个久违的,即使久违也永生不会忘记的声音,赫然响在耳边。

    初恋!

    接下来的剧情,犹如美国大片。我们要于深夜去一个偏僻的别墅区解救人质!知道吗?当初至真至纯的初恋,她竟然干起了类似保镖的工作。而且,她说那是她的家族事业!

    我被命运摆了一道啊。

    我深陷自己的苦恼,号称一直在垂死挣扎,而那个笑出全世界最纯净的笑容的女孩,才是每天面对生死存亡。

    看破这一点,自哀自怜大概不会再有胆量光顾我。

    还记得吗。我说过,性从来不在我的考量范围内。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

    当我全然把自己交付出去,任由她揭开我衬衣的纽扣,任由她打量我满身的丑陋疤痕时,她的眼泪,就是我的灵药。

    是的。我是一个自小被虐待的儿童,长大的,只是身躯,直到我遇到生命中对的那个人。

    ps:有一天,我会结婚,也会当一名父亲。

    我可能会暴躁,在被惹毛的瞬间大吼大叫,但我敢用一半的寿命打赌,我绝对不会动小家伙一根毫毛。

    最后的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话:活下去,救赎就在不远的前方!

    作者的话:商伯年番外,是为了钦慕他的@笑颜忘而写。选用第一人称,受@悉尼米娜启发,感谢亲爱的@凌霜微笑完本后仍投来月票,给了我最后的动力:)诸位:我家的商伯年,顶着盛世容颜,内心一直很凄苦啊……好在,他坚持下来,遇到了他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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