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蓑衣 第一百五十九章 :长兴客栈(一)

    正月初九,兴元府。

    清晨,长兴客栈内一片宁静,不断打着哈欠的伙计,一边揉着惺忪睡眼,一边慵懒地将门板撤走,打开店门准备开始新一天生意。但却没料到,他前脚才开张,后脚便已来了客人。

    客栈营生,一般很少有客人会一大清早光顾。

    见状,伙计忙不迭地迎上前去,笑问道:“二位客官,不止是打尖还是住店?”

    来人是一老一少,并且是一男一女。老汉双目失明,步伐阑珊。少女稚气未脱,怀中还抱着一张被破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古琴。

    他们正是不久前,在洛阳城外的破庙中,堪堪逃过一劫的“琴魔舞妖”。

    “小二,跟你打听个人。”

    刘老汉缓缓开口,同时手里还朝伙计递去几块碎银子。伙计见到意外之财,顿时面露狂喜,连忙点头应道:“不知大爷想打听什么人?

    “兴元府内,有几间‘长兴客栈’?”刘老汉问道。

    “瞧您这话说的,长兴客栈莫说是在兴元府,就算是在大宋,也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嘿嘿……”

    刘老汉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那好!小二,我再来问你,这两日你们客栈里,可否住进来一位姓宋的客人?”

    “姓宋的?”伙计眉头微微一皱,苦笑道,“掌柜的吩咐过,凡是店里的客人,我们一概不准多问,至于谁姓宋?谁姓李?在下实在是……不太清楚。”

    “南方来的,四十来岁,七尺身高,五官端正,白白净净。”梅花提醒道,“穿着不俗,言谈举止颇为儒雅……”

    “对了!”伙计猛然惊醒道,“依这位姑娘的描述,我倒真见过一位,不过他只在我们店里包下一间上房,但却并不住在这儿。他曾说过,自己要在此等候两个从洛阳来的朋友,莫非……他的朋友就是你们二位?”

    “正是!他人在哪?”刘老汉急忙追问。

    “那位大爷说,若是你们来了,就请先去房间暂歇,让小的只管好吃好喝地招待,还让你们不必着急找他,他自会来这儿找你们。”伙计见刘老汉承认,不禁面色一喜,心中暗想“又一笔赏钱有着落了。”

    “带路!”

    刘老汉未再多言,轻应一声,随后在梅花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跟着伙计朝二楼走去。

    伙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当表现的分外殷勤,虽然走在前边带路,但却是一步三回头,时不时地朝刘老汉和梅花阿谀谄媚几句。

    此刻,正好有一客人从二楼下来,在楼梯上与刘老汉三人撞了一个对脸。

    来人是位身高将近九尺的胖男人,约莫二十七八岁,圆不隆冬的脑袋顶上,梳着一根朝天髻,后面垂着一绺小辫,其余的凌碎头发,随意散落在周围,模样甚是不羁。

    一张又白又胖的大脸,五官却生的异常小巧,小眼睛、小鼻子、小嘴。相比之下,他那张大脸就如同浮肿一般,显的十分宽阔。虽然五官与脸庞极不对称,但样貌却不难看,反而还颇为讨喜,别显几分憨厚可爱,给人一种上人见喜之感。

    再往下看,高高突起的大肚腩,简直比身怀六甲的女人还要凸显,四肢亦是十分肥硕粗壮。单单是一条小臂,就足有十岁孩童的大腿粗细,五根手指,如五根萝卜般插在掌上。

    此人一身麻衣麻裤,脚踏布鞋,外套一袭灰麻大衫,这件大衫比之身材还要宽大许多,故而穿在他身上,反倒显的此人没有那么胖了。这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远远看去,倒是憨态可掬,颇有喜感。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他斜插在腰间,被长衫遮挡的若隐若现的一把长刀。此刀之长,近乎六尺,宽也有七八寸。若放在一般人手里,绝对是柄难以掌控大刀,但在此人身上却显得颇为小巧,与其硕大的身材相得益彰。

    “大爷,您醒了?”伙计一见此人,赶忙笑脸逢迎,主动打起招呼,“昨夜睡的可好?”

    胖男人咧嘴笑道:“还好,就是床小了点,翻滚不开,睡的不痛快!”其声如其人一样,十分洪亮,底气十足。

    “大爷您能睡着,那就是福气。”伙计苦笑道,“殊不知您昨夜睡下后,竟如天神下凡一般,令整间客栈都不得安宁。”

    “此话怎讲?”胖男人不解地反问道。

    “大爷您……”伙计尴尬地解释道,“鼾声如雷,震天动地。小的昨夜在楼下一宿都没能睡踏实,起初还以为是天上打擂呢!”


    “嘿嘿……对不住!对不住!”胖男人的脾气倒是颇为豪爽,连连赔了几句不是后,还随手扔给伙计一个大银锭,笑道,“拿几坛好酒,切三五斤牛肉,剩下的赏你了。”

    “好嘞!”

    伙计大喜,心想今日真是出门遇贵人,这才开张没一会儿,竟已先后得到不少赏钱。

    “您先大堂歇着,酒肉马上就来!”

    伙计招呼一声,转而引着刘老汉和梅花继续朝二楼走去。胖男人也满脸堆笑地侧身让过他们,迈步朝楼下而去。

    然而,就在他们错身而过之际,原本满面春风的胖男人却突然脚下一顿,身子站定在楼梯上,下意识地开口道:“站下!”

    闻言,伙计、刘老汉、梅花同时一愣,伙计回身看向胖男人,脸上蒙着一层疑惑之色。

    “大爷,您还有什么吩咐……”

    “你们两个……”胖男人并未理会伙计,径自走到刘老汉和梅花身前,一双小眼睛狐疑地上下打量着他们,幽幽地说道,“看你们的穿着打扮,似乎有点眼熟。”

    闻言,梅花脸色猛然一变,可还不等她出手偷袭,刘老汉却先一步拽住她的胳膊,继而瞪着一双浑白不堪的盲目,干笑道:“这位朋友,你或许认错人了,小老儿与你素不相识,何谈眼熟?”

    “不对!”胖男人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着刘老汉和梅花,脸上的憨笑也随之变成一抹别有深意的戏谑,“怀里抱的是什么?”

    “古琴!”梅花谨慎地回道。

    刘老汉赶忙补充道:“老朽与小女孤苦无依,只能靠游走江湖,四处卖唱为生,故而……”

    “那就对了!”胖男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得意地笑道,“别人不认识你们,我却认识。一老一少,一个瞎子、一个少女,名义上是四处卖唱的父女,实际上却是专做人命生意的杀手。江湖人称……琴魔舞妖。对不?”

    被胖男人一语戳穿自己的身份,刘老汉和梅花不禁心头一惊,不过二人并未急于出手,只是静观其变。唯有那客栈的伙计,在听到胖男人的话后,吓的身子一哆嗦,险些瘫软在楼梯上。

    梅花冷视着满脸坏笑的胖男人,而刘老汉则语气漠然地反问道:“是又如何?”

    “要真是你们,那老子可就发财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嘿嘿……”

    此刻,胖男人的憨态可掬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抹隐藏在浓浓笑意下的阴森恐怖,大笑道:“说起来咱们算同行,我偶尔也会做些收钱买命的生意。不过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不挑人,什么昧心钱都肯赚。但我不是,我干活挑人。”说罢,胖男人还朝梅花挤了挤眼睛,露出一个自以为英俊的笑容。

    “哦?”刘老汉虽表面上不动声色,但他的右手却已悄悄摸向梅花所抱的古琴,似笑非笑地反问道,“不知阁下专挑什么人下手?”

    “差不多就是你们父女这样的。钱多,还好杀!嘿嘿……”胖男人直言不讳,大大咧咧地回答道,“你们或许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值多少钱吧?就在前两天,洛阳城有人出价黄金一千两,悬赏你们二人的脑袋。啧啧啧!真是不简单,一颗脑袋就值五百两黄金。我看你们的脑袋,简直比珍珠翡翠还值钱。嘿嘿……”

    “你……”

    “女儿羞恼!”不等梅花怒斥,刘老汉却强压着心头不悦,沉声道,“不知阁下今日究竟何意?莫非你真想将我们父女的脑袋摘去换赏钱?”

    “除非你出价更高。”胖男人精打细算地坏笑道,“你们若出价高过一千两黄金,那我自然不会去做亏本的买卖。怎么样?老子够有诚意吧?”

    “哼!”

    闻听此言,刘老汉不禁心中一怒,暗想道:“洛阳城中出钱悬赏的一定是贤王府,不用问也知道他们四处追杀自己的目的,正是为了报自己杀死汪清术,转而嫁祸贤王府之仇。殊不知,此事我们也是受人所托,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洛天瑾出手果然大方,我们办成这件事,拿到的好处也不过区区一百两黄金。如今眼前这厮开口便是一千两,简直可恶之至。若真有一千两,我父女二人又何须冒险去得罪洛天瑾?”

    刘老汉在愤怒的同时,也越发替自己感到不值。他之前本以为一百两黄金,已是出价不菲,但却没料到此事竟会给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带来麻烦,甚至还有性命之忧。如此想来,这一百两黄金的价钱,还是要的太少了。

    “阁下须知若揽瓷器活,还需有金刚钻。”刘老汉心中有气,故而语气不善地冷声威胁道,“你既知我父女二人的凶名,又岂敢在此大放厥词?就不怕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吗?”

    胖男人嘿嘿一笑,满不在乎地大手一挥,朗声道:“若是连你们两个小角色都解决不了,老子日后就不必再在江湖上混了。”

    刘老汉心头一惊,料想此人如此自信,定有过人手段,不禁疑声问道:“敢问……阁下究竟何人?”

    “无名小卒,秦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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