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族,是一个被上天遗忘的氏族。他们世代隐居在北疆怯情山阴的密林中,罕与外界往来。整个拾遗族以先祖血脉而分成四个部落。分别以氏,时,拾,是为姓。四个部落间互相通婚繁衍后代。
氏族人居住在怯情山正北的山脚下一个山寨中。山寨北边,有一条只有丈许宽的小河,自西向东流过,拾遗族人称之为白哈里,在他们的语言中,是大海之母的意思。因为,在部落古老的传说里,几千年前他们的一位祖先走出了山寨,又沿着小河向东走了很远很远。他回来后说,小河一直向东流过了不知几万里。又突然向北转了八个弯,最终向南流入了遥远的姬海中。姬海就是这条小河之水慢慢生成的。
这条白哈里,被外界人称之为“百花溪”。每年秋季,草枯花落时都有三四个月的干枯期。从不知源在何处的上游漂来了无数飘落的花瓣,花瓣随着水流向东飘去。当花瓣飘飘洒洒地铺满整条小河,小河便慢慢地干枯了。而花瓣似乎吸取了整条小河的水分,三四个月都艳而不腐。
所以,传说就是传说。这么一条小河怎么可能生出无垠的姬海呢?而以氏族人永不能活到五十岁的诅咒,又怎么会有先人活着走到姬海,再活着回到部落呢?
是的。氏族人被上天所遗忘,却又被上天所诅咒。没有人可以活过五十岁。不管男女,再健康的人也会在四十九岁那年,在睡梦中永不醒来!所以,氏族的孩子,年岁过了十四五就要成亲生子,争取在短暂有限的生命里,能多繁衍几代人。
这个诅咒,这三十年来变得更加恐怖。三十年前,部落里的傻姑不知从何处捡来了一个十岁的孩子。这个孩子不见吃喝,却奇迹般地活着。口不能言,每日里只有傻姑跟他自言自语地交流着。
傻姑其实不傻。原本,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明吧。在拾遗族里,明吧是傻傻爱着你的意思。
明吧长得比部落里任何一个姑娘都漂亮,但是哪怕她已经过了十五岁,也没人敢娶她做媳妇。因为,她整日里东跑西颠,钻山穿水,脖子上挂着的两只奇怪的黑色铃铛便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伴着她欢快的笑声传出很远很远。别人和她谈论婚事,她只会哈哈大笑,手舞足蹈仿若疯癫,才慢慢的被人们称之为傻姑。
拾遗族人,心性善良,珍爱生灵。对傻姑捡来的这个孩子,一直都是包容,怜悯。傻姑带着这个孩子在山寨生活了三十年,还给他取了个氏族名字,叫做明普,是永远忘不了你的意思。虽然明普三十年不见长大一分,但是谁也不会觉得怪异。本来,他们世代活不过五十岁就是难解的怪异。他们只能将这些怪异,归到上天的诅咒上去。
氏族人在这三十年里,每年死去的人比以前更多了,而且岁数越来越小。山寨里为死去的人哭唱的挽歌越来越频繁,越唱越悲伤。渐渐地,山寨里开始流传着明普是恶魔转世,专吸活人寿元的说法。因为,凡是跟明普接触过多的人,生命都比其他人短。
最智慧的摩匹在卜天后,告诉族人,一切都与明普无关。这是上天的警告——哪怕上天遗忘了他们,更诅咒着他们,他们也不能因此对上天有任何不敬,任何抱怨。
于是,族长决定明年的开春新龙宴,在今年就提前举办。整个山寨里的所有人,不管男女老小,全部开始着手准备这个盛宴。
每家每户的烟囱,天未亮就开始冒出炊烟,诱人的菜香弥漫了老远老远……半个上午的时间,山寨中心的街道上,摆上了无数的桌子。桌子紧紧拼在一起,形成了一条不见首尾的长龙。
眼看着日将正午,敬天时辰马上就到了,所有的桌上都摆上了数道饭菜,唯独一张靠近山寨大门的桌上依然空无一盘。想起,昨晚傻姑就带着明普住在这桌人家里,族长和摩匹脸色巨变……
一个壮汉子踹倒门板,众人疾步进了屋内。只有傻姑紧紧地抱着明普坐在堂屋角落里。傻姑脸色苍白,身子在簌簌发抖,就那样紧紧地抱着明普,不管族长怎么询问,她只是将头埋在明普瘦弱的肩膀上,一言不发。
摩匹从内间走了出来,对着族长叹息着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一脸凄然地走了出去。
族长内心一紧,知道这家的男女老小八口人都已没了性命。
他狠下心来,指着明普对门口的两个族内壮年汉子下了命令,“把他扔出山寨!”
两个汉子犹犹豫豫,好不容易慢腾腾地挪进了堂屋,却迟疑着不敢下手。
“你们怕什么?将他绑了身子,找根木干,抬猪一样也得给我抬出去!回来了,让摩匹给你们念咒清身净魂!”
两个汉子这才挪到傻姑和明普跟前,其中一个伸手去拉傻姑,却不料被傻姑一口咬在了手腕上。傻姑抬着头,瞪着黑漆漆的眼睛,满脸怒火地盯着动手的汉子。
“傻姑,你给我让开。不然,我连你***!”族长怒喝道。
傻姑沉默而倔强地看着族长,抱着明普的双臂更加用力。
“打!”族长怒不可遏,指着明普沉声道。
两个汉子四处巡视了一番,一人捡起摔落在地上的门闩,举起便向着明普抡下。
“嘭”地一声,门闩应声而断。
却见傻姑不知哪来的力气和敏捷,在门闩落下的瞬间,起身护在明普的身前,拱起后背扛下了门闩的重重一击。
另一汉子从院中找了一根小臂粗细的木棍,抬腿走进来,见自己的同伴一脸茫然地看着族长,而族长依然沉着一张脸。他那本就简单的脑袋也没有多想什么,举起木棍就狠狠地砸在明吧的背上。
连续两下“嘭!嘭!”声,族长才反应过来,大喝一声:“住手!”
傻姑颤抖着缓缓侧过一点身子,转着头对族长道:“不准打他!我们走!”声音有如野兽即将扑出捕捉猎物时发出的那声低吼。
族长默然。望着傻姑那张依旧美丽,眼角处却划出了几道尾纹的脸,两鬓的几抹斑白,以及她嘴角在静静溢出的一道殷红鲜血。他心里的怒火渐渐消去。好像傻姑和自己同岁人,已经四十八岁了吧?轻轻叹气,罢了,就放他们走吧。
……
……
花开花落二十番,百花溪枯了又涨二十回。百花溪流过怯情山脚,蜿蜒向东三百里,穿过莫家寨。
莫家寨里,百花溪边有间草屋。草屋里住着一老一少,老者年过耄耋,须发全白,却精神矍铄。少年不过十四五岁,仿若痴呆,整日里沉默不语。
这老者是莫家寨最尊贵的大幕司莫夫子,他通天道,卜世俗万事。
这天,莫夫子从外地回来,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草屋里,小女孩安静地坐在那少年身边,时不时地用她那双黑亮的眼睛偷偷打量一下少年。
“这对铃铛是你给他的吧?”莫夫子不知从哪里,变戏法一般拿出一对黑铃铛。
小女孩满脸疑惑地看着铃铛,皱着眉头。
莫夫子见她这副可爱样子,哑然失笑。心中不禁觉得好笑,她怎么会记得前世呢?
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将铃铛分出一个,递给小女孩,和蔼地说道:“这一个就还给你吧!”
小女孩迟疑了一会,终究还是伸出一只粉嫩的小手,一把抓过铃铛,双手捧起,低头细细观察。嘴角渐渐地弯出一道弧线。
“以后,你就叫明吧了。是那铃声清脆的意思。可好?”
小女孩歪着脑袋,只是想了一下,便狠狠地点着脑袋表示同意。
“哈哈……”莫夫子开怀大笑。
“你曾经叫他明普,说永远不会忘记。所以,老夫把你带来,让你们在这个轮回里相遇相守。有了你的陪伴,他应该不会再有孤单,所以老夫给他取名莫孤。”
莫夫子的声音逐渐低沉而干涩,“小明吧,既然你应了这个名字,那就再守他八个轮回吧!你注定了生不达天命,死不入轮回,又何必奢求其他感情?你短暂的生命只为他而绽放美丽,让他莫再孤独。”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变得沉不可闻,小明吧只是隐约听到了一句“既然氏者民上无天,天又岂能容氏……”
因为不解和疑惑,便牢牢地记在了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