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生了万物,却又将万物无情地抛弃。于是,时间不以万物的喜悲,无情地流逝。
一晃,十年过去了!
大理国,在南苍国西边。同样臣属周国。东南边境,有一天高镇。镇子不大,人口也不多,却因处于两国搭界处,每日里来往商人不断,这小镇倒也繁荣。
小镇外有条小河,河不宽,水不深,却架了一座桥。桥这头守着一队家丁,衣服胸口处绣着一个“高”字,每日里对过往的商贩行人进行盘查,待收得过桥费方才放行。
每月初,也有几伙家丁对镇里的商铺店肆挨户地收取保护费。
大家敢怒不敢言,因这些家丁是镇里田老爷养的打手。
田老爷本是大理京城一高官后代,数次考取功名未果,便寻了这边境小镇,养了一群打手,巧取豪夺,鱼肉乡里。几十年来,这小镇的天都被田老爷挖高了两尺。老百姓便将这小镇取名“天高镇”,也有那“天高皇帝远,田老爷就是天”的意思。
这日,守桥家丁拦住了一名女子。
她穿了一身淡绿色罗衫,裙摆上方绣有连绵青山以点缀,一条白云纹软纱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三千青丝简单地挽成一个髻,插着一支莲花白玉簪。一对红翡翠耳坠挂在那晶莹剔透的耳垂上,左手皓腕戴着一只粉红玉镯。
秀眉淡扫,清眸明亮中带着一分冷漠。冷眸下掩着一块白纱,看不出她的年纪。
家丁将她拦下,并非觉得她有什么可疑之处。只因那面纱挡不住的绝美容姿。
一个家丁摸着下巴靠近这绿衫女子,色眯眯的上下打量着,双眼中闪烁着光芒。
他咳嗽一声,努力做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却语带调戏:“小娘子,可是要过桥?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绿衫女子口气冷漠地吐出一个字:“滚!”
那家丁脸色一变,正欲说话,却见绿衫女子素手一挥,他的身子便腾空而起,狠狠地撞在了后面几个家丁身上,几人吐出一口鲜血,后退了几步跌倒地上。
绿衫女子神色淡然地走上桥去。其余的家丁惊慌失措,紧紧握着手中长枪,却哆哆嗦嗦地让开了一条通道。
进了小镇中,绿衫女子寻了一家客栈,要了一间客房。扔下银两,走上楼梯。
待进入房中,面纱轻轻摘下,露出一张皓若秋月的精致脸庞。
竟是张思瑶!
虽然,已过去了十年,但是此时的张思瑶与十年前,容貌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一张鹅蛋脸上,成熟与冷艳代替了昔日的稚嫩与娇柔。
十年是悠长难耐的。
自从跟随师父修真,如今自己已踏入知者境初期,是凡人口中的“上仙”了。十年来,只要闲暇下来,心中就不由自主地想起哥哥,忆起昔日与哥哥的点点滴滴,心里有如刀剐般地难受。所以,她努力修炼。不敢让自己有太多时间的闲暇。
十年又是短暂易逝的。
自己的相貌没有什么变化,在脑海中,哥哥也依然是那十年前的样子。每次做梦,一切都像昨天刚发生般清晰。梦中,哥哥怜惜地看着自己,摸着自己的头发,宠爱地说自己是傻丫头。还有那十年前的倚峦之乱,更是无数次将自己从梦中惊醒!耳边依稀听见哥哥在大喊着:“放开我……我要去救瑶儿……”
师父说,如果能明悟前身,自己可能就会淡忘一些今生的过往。所以,她更加努力修炼。除了哥哥,她想忘掉一切!
“笃笃笃——”
几下敲门声,将张思瑶从迷茫中惊醒。
“谁?”
张思瑶戴上面纱后问道。
“小姐,小地来给您送热水了。”
张思瑶衣袖一挥,房门便吱呀一声自己打开了。
一个灰布衣青短裤的客店伙计,提着一壶热水,低头哈腰地快步走进来。将水壶放在桌上后,又躬身后退关门而去。
张思瑶倒了一杯水,面纱掀起一丝,粉唇轻抿了几口。虽未着茶叶,却有着一股淡淡的甜味透过味蕾。秀眉微皱间只觉得阵阵困意涌上。
心里一惊,瞥了一眼房门,她眼中闪过一丝冷厉,闭眼趴在桌上。但是,暗中却运转元力,元力在经脉行过一周后,终于将那困意驱出。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房门被人轻轻推开,方才送茶水的伙计探头探脑地打量了一番后,转身关上门,走了过来。步伐带着得意,脸上挂着荡笑。摩挲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好一个标致的小妞……真是我见犹怜啊!只看这身材都让六爷忍不住了!嘿嘿——”
来至张思瑶身旁,伸出手正欲将她脸上面纱拿掉,张思瑶却猛然坐起身子,冷漠地盯着那六爷。
那六爷一惊,一愣,暗道,不好,中计了!
只腿一蹬,竟一步跨过桌子,落在窗前,再一蹬地,便破窗而逃。
张思瑶冷冷地“哼”了一声,心中元力一动,身子直接飞起,从窗子飞了出去。
陶麻六满心苦楚。感叹着自己真是命运多舛。
刚摆脱了一个凶神,没几日又惹来一个夜叉。暗骂,贼老天这是要坑死自己的兆兆啊!
从大理京城一路逃至这边境小镇,幸亏修炼了一篇无名遁法的基础篇,不然早就被那天木一剑阁的弟子给擒住了。几日里躲在这个客店扮起伙计,本以为甩开了天木弟子便安全了。却不想色心一起,又惹来了一个厉害的美貌女子。
能无声中驱除掉自己下在壶嘴里的“睡仙粉”,也只有知者境以上的修真者才能做到,远远不是自己这道者境中期能抗衡的。
一个在地上狂奔逃命,身后扬起一道长长的尘土,一个在天上隔着几十丈紧紧追赶,脚踏粉红玉镯,划出一条粉带……
好在此时正值晌午,人们都在休息,便是那些行商者,也不会顶着烈日赶路。一路上不见人影,不然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了。
不知不觉间,张思瑶已追了二百余里。心中诧异:那贼人明明未到知者境,还不能御剑飞行。但是不知修行了什么道法,竟然始终甩开自己几十丈远。而且这个距离还有渐渐变大的趋势,自己根本没有多余心神去施法攻击。
再往前百余里外,便是一片广袤的森林了。若这贼人逃进林中,只怕顷刻就能把自己甩开。
张思瑶暗暗加速运转元力注入脚下玉镯里,心中满是不甘。看这贼人的下药手法,隐蔽而熟练,自己都中招了,何况凡人呢?也不知被他迫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在张思瑶思索间,随着一声叱咤,一道青光突然从前方远远激射而出。瞬间落在那道尘土前端。一时间,尘土滚滚,碎石乱飞。
张思瑶几个呼吸间飞过去落在地上,只见那贼人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
这时眼前一晃,一个男子站在自己面前。
这男子,一身红袍黑带束着,左胸处,银丝绣出一团翔云,一把青剑立于云中,只露出剑柄和剑尖,金丝描芒,夺目万丈。
手持一把三尺青色木剑,坠着红丝剑穗。
气质优雅,相貌堂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正是一个男人一生中最辉煌而迷人的时候。
张思瑶知道方才出手的正是这红衣男子,淡淡开口道:“多谢道兄!”
那红衣男子细细打量了一下张思瑶,虽然她带着面纱看不到容颜,但是,无论是气质还是身材,都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丽至极的女子。
眼中闪过一道亮光,瞬间又恢复平静。拱手道:“应该是在下道谢才是!在下追这采花贼已数月,险些被他逃了。今日多谢仙子相助,才将这贼子擒住。在下天木一剑阁李逸,敢问仙子芳名?在哪个门派修道?”
张思瑶看不透这李逸的修为,初次相遇,不想与之有什么交情。便没有回答,依旧以云淡风轻的口气说道:“不打扰李兄了。告辞!”
说罢,便转身离去。
那李逸不禁心中升起一丝怒意,却强行压住。向着张思瑶的背影,语含自信与骄意地道:“李某先将这贼子押回门派复命。他日若有缘再遇仙子,还望能告诉李某仙子的芳名!”
也不管张思瑶是否听见,又是否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便提着那六爷的后衣领,御起青木剑腾空而去。
又是悠悠数月一晃而过。
自下山历练已过去两年多了,张思瑶有所感悟,便决定回山静修,明悟前身。
一路向北。白日沿着道路而北行,夜间遇城则寻间客栈休息一夜,无城则找处僻静处打坐修行。
这一日傍晚,她来到建宁城。此地离自己门派只有十余日的路程了。
在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正行在楼梯上,却被楼下的吵闹声打断了脚步。她驻足转身望去。
原来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趁伙计不防,偷偷溜了进来,低着脑袋站在一桌正吃饭的客人旁边。伙计发现后,赶紧过去驱赶,一把薅住乞丐那披散着的,挂着树叶柴草的头发,一使劲将他甩在地上。
伙计先是弯着腰向那桌客人赔笑道歉。等客人不与他计较,他这才转过身去,脸色一变。
对着躺在地上的乞丐,啐了一口,指着他骂道:“你这混货!告诉你多少次不准来这里乞讨了?非要被我打死才长记性吗?”
那乞丐头发遮盖着脸庞,看不见面容和表情,声音低哑地问了一句:“我只是想问问他们知道杨柳山吗?”
伙计闻言更怒,骂道:“老子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不知道!就是有人知道也不会告诉你的!”
骂完,抬腿向那乞丐肚子上狠狠踹去。
边踹边怒骂着:“老子就是拿着鱼肉去喂狗,也不给你一口剩饭剩菜……”
直踹得那乞丐抱着肚子蜷缩起身子。任由伙计踹在他的身上,一声不吭,也不反抗。而店里其他人都脸上带笑地看着热闹,不管不问。
张思瑶眉头皱了皱,开口道:“住手!”
众人闻声望去。
张思瑶脚步不动,袖中划出两块碎银,扔到那伙计脚下,淡淡说道:“给他些吃的!”说完,便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张思瑶不是看那乞丐可怜,心生怜悯。只因为哥哥经常这样做。虽然,他说钱太多,揣在身上真的太沉了,不如找些人帮忙花花。
但是,张思瑶却记住了,也学哥哥一样,每每遇到乞丐,总会扔下一些银子或者食物。不求他们能感恩戴德,只求能为哥哥积点善德。
一夜打坐。天亮后。张思瑶的身影出现在城中街道上。
城中的人们,或从身边匆匆而走过,或坐在铺子里吃着早点,聊着天……
感受着芸芸众生每天为了生存而生存着,一种怀念感涌上心头。
初阳下,张思瑶的身影长长地映在地上。因脱尘而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