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安歌,我看你还是直接放弃吧,省的被我打得鼻青脸肿的,那可就不好了。”
一个广场之上,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位大约二十有余,这男子体型魁梧,肌肉扎实,身高八尺有余。光站在那,就好像一堵墙似的。
男子对面,站着的却是一少年,和那大汉比起来,算得上是“瘦弱不堪”。
广场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不下数百余人,都纷纷望向那广场中央的两个人。
“哎,我说章嫂嫂,你看这情况,谁会赢?”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村妇问着边上的人。
那村妇边上,另一个与她年纪相仿,被她称为章嫂嫂的女子伸头伸脑的想要往广场里观看。
可惜奈何人太多,她又没有那些男人那般的身高,一点影子都看不到。
有些无奈的说道:“这人也太多了吧,不过我觉得应该是那李毅会胜,往年的时候,他差一点可就入选了。只不过当时碰上了我们村最厉害的那几个小伙子,这才落下马来。今年这比试,我看他是定能入选了。”
“我也觉得是那李毅。”那先前的村妇听了章嫂嫂的话,认同的点了点头。
又说道:“那李毅可是李老头亲自教出来的,据说如今那身手可是比他家老头子都厉害了。”
就在这两位村妇聊得起劲之时,另一边却是插进一个中年男子来,加入了那两个村妇的讨论之中。
“哎,我听李老头昨天和我吹嘘,说他家那孙儿李毅如今都要度过脱胎了,快进入换骨了。等一进入换骨,就算到了外面,那也算是高手一流了,那可都是富贵人家里面当客卿的人物!”
“真的假的,这么年轻就要进入换骨了?”那章嫂嫂一脸惊讶之色。
接着又说道:“那何家娃娃可能真的要倒霉了,我可是听说了,这何家娃娃和这李毅有些不对付。”
“可不是嘛!”那中年男子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何家这小子也真是的,从前就被李毅修理过不少次,却偏偏还不长记性,每次被那李毅挑衅两句便要动手。”
诸如此类的讨论之声此起彼伏,大多都是认为那李毅会取胜的。
何安歌站在这广场之上,面色平静如水,心中也并无多少波澜。
只是却回想起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心中不由唏嘘不已。
这世事无常,果真是一语中的,丝毫不夸张啊。
“李毅,废话别说如此多了,你若真有本事,就直接把我打趴下了,嘿嘿,话说多了,小心到时候打了自己的脸。”
何安歌嘿嘿一笑,看着眼前的李毅。
短短几日时间,曾经他不管用什么招式,都打不赢的对手,如今他已经是有些不放在眼中了。
他如今的渴望,只有变得更加强大。
强大到让这天地都不能束缚与他,也只有强大之后,才能守住那曾经的落尘山。
天命!我会杀上云巅去找你的!
让我们把时间稍稍退回,说说几日之前……看看何安歌在这几日发生了什么……
日出东方,白雾渐渐散去,青山绿水渐渐浮现,阵阵鸟鸣悠悠传来,好一片风水佳地。
在这其中一座山脚下,有着一个村庄,数十户人家,偶有炊烟袅袅升起,鸡鸣犬吠,正是早起之时。
“安歌,莲儿,过来吃早餐了。”一位妇人在厨房,一手拿着一只木碗,一手拿着一个木勺,正在一个小锅里面盛粥。
这妇人鬓发微微有些泛白,但面容倒是并无老态,依然白皙细腻,毫无褶皱。
眼神也颇为清亮,不显得暗淡,嘴唇微薄,嘴角微翘,颇为好看。
细长高挑的身段,也依然婀娜多姿,正所谓“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说的便是这妇人吧。
随着妇人的叫喊,一对孩童从外走来。
一男一女,男孩约莫十四五岁上下,女孩确是看着只有七八岁儿。黑色的头发和清秀的脸蛋上还沾着些许水珠,显然是刚起床洗漱完,那睡眼还有些朦胧着呢。
“娘亲,今儿早餐吃的啥呀?”女孩儿睁着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可爱极了。
她身子较小,还未长个,那桌子上的食物确是看不到的。只能扑闪着这对似会发光的眸子,希冀的望着自己的娘亲。
“今儿也喝粥,你这妮子,洗脸也不晓得擦擦干净,总是这般粗心大意,不像个姑娘,将来你长大了看谁还会中意你。”
妇人那清冷的眸子中带着慈爱,望了一眼自己女儿,也不晓得她像的是谁,这般活泼好动,粗心大意的。
“娘亲,今儿怎么又是喝粥呀,我都喝了好些天的粥了。”那女孩儿一听娘亲说到粥,那后面的话就全都听成了耳旁风。
好看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小嘴也撅了起来,那小小的脸上挂满了不高兴,一开口便抱怨起来。
“莲儿,听话,等哥哥今天进了山里给你找些肉食。”
那男孩儿见自己妹妹这般模样,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许下了承诺。
这男孩身材高挑,十四五岁便有了七尺高,头发挽成了一个发髻,身材也属结实,面容也算清秀。
可和那妹妹比起来,样貌确是差了几个档次。不过眼神到是炯炯生辉,让人看了也是一个精神烁烁的好儿郎。
“哥哥你可不许哄骗我哦,不然我以后可不理你了。”
女孩儿这才转忧为喜,将那对好看的眸子笑成了月牙。一把跳上了桌前的凳子上,就要吃起来。
“哎!你这孩子,小心烫着!”
妇人见状,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女儿还真不像自己。又望了一眼边上站着的男孩,心想,果真是“男儿像母,女像爹”呀。
这户人家是青山村七十二口人家中的一户,这妇人名秋忆雪,原本乃是大户人家出身,家有良田千亩,仆从数百。
从小也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过来的。
却怎知十五年前有那恶人起兵造反,想要谋夺了这天下。
大乱动荡之年,那富贵人家也与市井小民无异,反贼杀上门来,夺了这良田,抢了这金银,杀了这百余口人。
好在那管家的儿子忠心耿耿,拼死护卫当时还是深闺小姐的秋忆雪连夜逃窜,这才保住了她的小命。
俗话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便只能以身相许罢了。他俩就这样成自己私定了终生。
那管家的儿子叫做何天浩,遭逢大难前,对她也是极好,早就是一个心儿都系在了她身上,只是主仆有别,也不敢言罢了。
那秋忆雪虽不是芳心暗许于他,但也算是对他有些好感。如今大难临头,她那心里也是六神无主,慌得很,如今这也算是个英雄救美的桥段了,那自然是芳心便也动了。
两人逃了千里,到了这穷山僻壤的青山村落了根,头年便生了个男娃。
刚出生时也不哭也不闹,就直勾勾的看着给他接生的接生婆,可把接生婆给吓坏了,当场就给跑了。
夫妻俩那个担心呐,就寻思着,决定让村里的算命先生给看一看,这孩子是不是中了邪,若是中了,也好寻个解救的办法。
那算命先生一见了这娃,便一声惊咦,掐指算了许久,眉头都皱成了一团儿。
最后一巴掌“啪”的一声拍在他那算命桌子上,说这孩子没啥事情,就是命格不定,犹如空空无物,取字为安,闻歌而宁之。你给他取名叫做安歌吧!也好压压命!
夫妻两一听孩子没事,这才放心回家去了。
哪知又过了几年,夫妻两又生了一个。
这孩子刚出生便一声惊雷,连夜小雨,手臂之上还带着一个莲花胎记。
可把他两吓坏了,又去请了那算命先生,那算命先生一看,又是一声惊咦,面色古怪,眼神奇怪,心里直呼怪、怪、怪呀!
看了一眼秋忆雪和何天浩一眼,心里那是大大的腻歪,咋这两人生的孩子命格都这么奇特呢?
于是又是扬手一巴掌下去“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好似要拍烂这跟了他不知道多少年的木头桌子。
嘴里大呼“这孩子也没事,就是天生命格混乱,剪不断,理还乱,这手上还有个莲花印记,莲花乃祥瑞之物,又正好压着她这乱命!
我看这孩子就叫何绮莲啦!命绮莲花,镇万般煞!这样便稳妥了罢!”
就这样,何安歌和何绮莲加上何天浩和秋忆雪,在这青山村里一晃眼便过去了十五年,村里也从六十三户人家发展到了七十二户。
“娘亲,家里的食量可是有些拮据了?”
何安歌用略带担忧的目光望向自己的娘亲,他知道这几日全部喝粥,一定是家里粮食有了困难,妹妹还小不懂这些,但是他确是明白的。
“唉,是有些。余量最多只能撑上三日,这还是天天喝粥省下来的。”
秋忆雪望了一眼自家角落放着的那装米的米缸。脸上泛起一股愁容。继续说道:“唉,你爹爹去了百里外的那个县城去买米了,按理说昨日便该回来了,可是到了今日还未回来……”
余下些许话语确是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只是又叹了口气。
“娘亲,今儿我去后山那林子里打些野兔子添些吃食吧,您莫要担心爹爹,以爹爹的身手,一般的歹人也不是对手。”
何安歌看着自个儿娘亲如此忧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得随口安慰一句,便想着上山打猎给娘亲分担些忧愁。
“唉,你去吧。”
秋忆雪心里担忧,看见儿子要去打猎也没在意,答应了一声。
就在何安歌准备完上山的行装,准备出门的时候,秋忆雪确是想起了一事,赶忙喊道:“安歌,你需小心一些,我听村里张大伯说,最近这山上好像来了些许豺狼虎豹,他上山时偶有见到一些野兽尸骨。若是遇上危险,便赶快回村,莫要逞强。村子里有人烟,那些猛兽也不敢过来。”
何安歌听完娘亲的话,却是哈哈一笑。
“娘亲,我的身手你还不知道吗?爹爹这两年把他那些功夫可是都传给了我,不是我吹嘘,虽然我还及不上爹爹那般厉害!但区区一些豺狼虎豹之流,若是遇到了,我便一并打了,也让娘亲与妹妹尝尝这狼肉的鲜美。”
“不许胡闹,娘亲从前怎么教你的,就算本事再大,也不可骄傲狂妄,否则定会遭劫。”
秋忆雪见儿子如此不放在心上,不禁皱起眉头,训斥出声。
“娘亲教训的是,孩儿一直谨遵娘亲的话,若是遇上危险,孩儿自然也是心中有数的,不会乱来。”
说完,何安歌便一溜烟儿的落荒而逃去了。娘亲的嘴上功夫,他可是承受不起,若是让她说下去,那也不用去打什么猎了,她能说上一日呢。
各位读者大大,如果觉得小说开头难以入眼,请直接跳跃到第六章观看!请不要放弃这本书TvT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