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王子玉认准了周洪露
周洪露家的堂屋里,还是那张八仙桌子,上面却摆满了大菜,鸡鸭鱼肉之外,居然还有一碟泡菜,一碟豆瓣辣酱,都是四川的特色,不知用什么法子弄到的手,可见周洪露对招待王子玉的用心。
周洪露招待国辛,可是干聊的。
冬天,昼脖子短,照在堂屋里的阳光,已经暗去,晒在身子上,也不暖和了,可见,两个人喝的时间,很是不短了。
两个人,也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正掏着掏心窝子,天南地北的,发感慨呢。
王子玉矮矮的个子,干瘦干瘦的,背,有点驼,典型的四川男人。这会儿,黄白净脸色,已经喝得蜡黄了,看样子,酒量是不行的。
“周先生呀,我是见咱中国,大半的国土,尽陷于日本小鬼子的手里,心里实在不甘呀,就放下书本,走出校门,弃文从武,参加了蒋委员长领导的全国抗日运动,被委派来湖西,本想干番大事业,却不料,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实在惭愧呀,从读书人的角度,比起周先生来,我可是没教化的南蛮子了,也是没有出息的四川人。”
周洪露赶紧打住他的掏心窝子话儿,“王先生,堂堂北京的,燕京大学的大学生,能文能武,曲线救国,堪当人杰呀,佩服佩服。”
周洪露嘴里这样说着酒话,心里却这样想着:王子玉不愧是中统出身,比起那些国民党的那些武夫来,甚至比军统出身的国辛,嘴皮子的功夫,确实是有两下子。
中国的士大夫们,骨子里,都喜欢被别人当下凡的文曲星夸赞,听到周洪露专门说他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更是舒心,这是从他跟着兆向龙投降日本后,很难听到的这样贴心的夸赞,就在心理上,把周洪露当做了大学食堂里的大厨师了,“得到周先生的夸奖,兄弟我,万分感激,您可是隆中诸葛亮呀,萧何月下追来的韩信呀。”王子玉眼睛里闪出的净是刘备、刘邦样的热热的光。
在大学,不管是燕京大学,还是什么草鸡大学,在大学生的眼睛里,食堂里的大厨师,永远是他们巴结的对象,心目中的高大帅,能得到大厨师的青睐,勺子头里,稍微的一浅歪,打菜的手,稍微的少哆嗦一小下,大学生的菜碗里,就有可能多一手指头甲大小的肥肉片,别看大学生们戴眼镜,黑板上的字儿看不清楚,但是,菜碗里的肥肉的多少,看得清清楚楚,尤其那些扭扭捏捏的女生,不吃这不吃那,看见肥肉如砒霜,那是在大酒店,在学校的食堂里,看见肥肉,照样的流口水,照样的睡梦里搂着大厨师睡觉。
周洪露赶紧地谦虚,“哪里哪里,诸葛亮只是在四川协助汉刘备建成霸业,成为天下三鼎的一鼎。四川,天府之国,古往今来,出了多少人杰呀,王先生,您,就是其中的一位,国之栋梁,人中精英,马中赤兔,前途不可限量呀,我等只知看家护院,井中之蛙,只可仰视,不可高攀。”
“哪里哪里,惭愧惭愧,”这王子玉,浮不住夸,加上喝了酒,禁不住地不免洋洋自得起来,“四川人,虽然圣人的书,读的少,但受关公,关老爷的影响深,人都像周先生一样,讲义气,像荆轲。”
王子玉明知道周洪露夸的是酒话,但也倾心地当做了真话听,这些年,他在湖西,混的确实瘪势,这样的虚头巴脑的话,也是很少听得到的,于是,正了正身子,提起锡壶,给周洪露斟酒,还拿出来了自己的老本行,把周洪露不再当丘八,而是当成了燕京大学中文系的同窗了,摇头晃脑地风雅起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小南蛮子,不愧学中文的,几句诗,背得有些慷慨,有些韵味,有些悲凉,看来,酒壮英雄胆,是触动了心境,待不住,一不留神,百感交集地他也学喝醉酒的宋江,浔阳楼上题写反诗哩。
“像谁?”
周洪露端起酒盅,正要给王子玉倒酒,听到了王子玉嘴里的荆轲,就半空里打住,歪歪斜斜地问。
看神色,他好像是,他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首极其苍凉慷慨的著名的英雄和这千古英雄的诗歌。
王子玉也一怔,他怔的,是周洪露的只会打打杀杀的武夫,怔的,是周洪露的孤陋寡闻,连这样千古敬仰的英雄荆轲,他,竟然的也不知道,于是,赶紧地提醒,赶紧地当私塾里的掉门牙,留小辫的弯腰先生,“荆轲呀,荆轲刺秦,古戏文里、说古书的,拉洋片的,都知道的,大英雄,古今第一人,江湖、义气!”
王子玉这样的,隆重地,推崇着荆轲,抬眼睛,望着房梁,以掩饰自己内心里的对周洪露的看不起。
房梁上,一只蜘蛛,不慌不忙在织着自己的网,他有点羡慕这只蜘蛛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实在了不起,明知道,自己一去,就会被秦人杀死,但,为了大义,为了团体,为了组织,还是一往无前,现如今,唉,这样的人,太少了。”
王子玉点的太明了,周洪露被点的,有点咧嘴,他再笨,也不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王子玉借那个结网的蜘蛛,向他明示,他是想,让周洪露的水,往他沟儿淌,他们四川人,在这里,就是聪明,喝成这样的要换命了,要两肋插刀了,还这样的聪明似的清醒。
王子玉的意思是说,,在湖西,他王子玉,虽然是国民党的降将,是祸害中国人的汉奸,是中华民族的叛徒,但,因为,曾经,在湖西,中国里的官儿,除了兆向龙,他的官衔最高,能代表国民党,其他的,国辛什么的,包括眼前的周洪露,只要是端过国民党饭碗的,在他王子玉面前,都是矮一辈儿的臣。
他太低估了周洪露,微山湖边上长大的硬汉子,都有这样的秉性:只会对自己敬重的人弯腰,没有几个像峨眉山的花脸猴儿,顺着杆子爬,专往人家痒痒肉上挠。
周洪露决定不再顺他绕麻花,干脆利索,让家伙儿知道他的厉害,把他吓住,震住,让他敬畏,这样了,往后的事情,才好办。
他主意拿定,于是,听了荆轲刺秦的教导的、启蒙的话儿,悠然然、慢腾腾、端起来酒盅,“嗞”,一声响,先一口喝干自己盅里的酒,再把酒盅,往桌子上墩下,拿毛巾,擦擦手。
喝酒的男人,大致的有三种,出汗的、上脸的,脸黄的。出汗的最能喝,边喝身子边解酒,酒就随着身上的汗出来,在湖西,像周洪露这样能出汗的,叫露酒。
能喝酒的周洪露,像是没听出对方的话音似的,边擦着手上、脸上的汗,边满是鄙夷的说:“噢,荆轲呀,就是刺杀秦始皇的那个家伙呀,一般,牛皮儿吹得不孬,话说得也漂亮,可惜,手潮点,家伙也不赶趟,不是成事的料。”
周洪露冷不叮地这么一说,还边说话,边摇头,对荆轲,满是的不屑和不敬。
“什么意思?”
王子玉一子怔住了,恭维话正听得舒服的他,大感意外,这世上,还有对荆轲非论的?荆轲,可是与武夫子关公,在他们老家,大庙小庙的,几千年来,都当神一样的供着荆轲呢,那年年的香火儿,可是养足了大大小小的和尚和道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