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奸臣第一百七十六章你就算了一片焦黑的蔚州城,城门都被烧成了一堆木炭。
从城门口走出来的人,身上脸上都是一片漆黑。他们好像一个个行尸走肉一样,本能的朝着有光明的地方行去,但还未等他们走到光明笼罩的范围,他们就无力的倒在了地上。
蔚州城里面的民宅商铺被烧了个一干二净,三千骑兵昨天夜里一共投射了一万五千个装着白磷的瓦罐,这种规模的袭击,对于这座城池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唐宁并非铁石心肠,看到这一幕的他,心里多少也有些触动。但是他不会后悔,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会这么做。
鲁启仁的眼泪估计都已经流干了,白磷被研制出来后,试验他是见过的。
他知道这种东西不是靠火来对人造成伤害,而是靠燃烧后的烟尘来伤人。
明火易躲,但空气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东西。弥漫在空气里的剧毒,要如何才能躲得掉呢?这座城内,恐怕已经没有活人了吧。
“让我来守这座城吧。”鲁启仁有些憔悴的说道:“给我留下五千人,你去跟完颜阿骨打作战吧。”
唐宁深深的望着鲁启仁,鲁启仁一开始还敢跟他对视,过了几秒,他就把目光挪开了。
妇人之仁的话,唐宁说不出来。因为他自己的心里也很不舒服。
点了点头,唐宁道:“好,自己去找人,我这就走。”
“……”
一片黑漆漆的城池,一个穿着黑甲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不仅仅是这一身的黑色,还有空荡荡的内在。
…………………………
新州破了,蔚州也破了。宋军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下子连破两座城池?
看着回来报信的骑兵一脸惊恐的模样,完颜阿骨打派人给他送了些水,让他匀口气慢慢说。
那骑兵就一五一十的汇报,尤其是昨天晚上,城墙上的弟兄们拼了老命用吊篮把他和一匹马放下来,眼看着火焰把他的身体吞噬,他就不由自主的发抖。
他把前天夜里蔚州城的遭遇形容成了炼狱。
看着他深深的黑眼圈,完颜阿骨打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没睡觉,可能他一闭上眼,噩梦就会立刻找上门。
想到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是这样,被杀的那个混蛋在自己梦里追了自己三个月,终于在自己杀第二个人的时候消失不见了。
“辛苦了,下去好好休息吧。”完颜阿骨打
拍了拍他的肩膀:“在朕身边,你可以不用害怕了。”
被完颜阿骨打这么和颜悦色的一说,那骑兵一直紧绷的神经似乎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说了一声多谢陛下之后,就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完颜阿骨打命人将他带下去休息,自己则是回到了座位上杵着下巴沉思。
他在这边跟西军作战已经有十来天了,前三天攻破了宋军二十六座寨堡,本以为会一鼓作气的把剩下的州城一并攻破,却不曾想,州城内的宋军抵抗相当激烈。
这恐怕又要变成跟夹山一样的持久战,如果是这样,那情况对自己来说就太不利了。
从前年六月出兵开始,到今天也快有两年了,这两年来,自己率领的士兵作战就没停过,要不是因为自己陪着他们,恐怕这群早就已是强弩之末的士兵,支撑不到现在。
完颜阿骨打知道,战争与吞并是使金国强大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女真族中有句老话叫做祖神不会创造更多的土地。
所以完颜阿骨打在夹山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吞并了辽国之后,金国下一步要怎么做?
难道还要去跟宋国打仗吗?宋国地大物博,吞并他们确实会让金国更加强大。但是,国库里的积蓄并不多,国内的国民还有很多都过着食不饱腹的日子。
如果自己继续打仗,穷兵黩武之下,恐怕辽国的事情又会再一次在自己身上上演。
完颜阿骨打曾经跟自己信任的人商量过这件事,自己的大儿子说,就该继续进军,把宋国的粮食抢过来,养金国的人。
但二儿子却说,种庄稼还要等个一年才能收割,为什么不跟宋人友好相处,学习一下他们的发展模式,套用到金国身上呢?
况且汉人人多势众,踩死一只蚂蚁算不得什么,一个人可能把天下所有的蚂蚁都给踩死吗?
这件事曾经在廷内造成过一场争论,宗翰、宗磐两个孩子力挺自己的大儿子,叉着腰跟宗望对骂。
宗望是个喜欢讲道理的人,骂人肯定不如宗翰和宗磐,因此只能闷闷的挨骂,气得发抖,也说不出一句话。
最后宗翰和宗磐还把斜也搬出来,搞得宗望怒哼拂袖,悻悻离去。
其实完颜阿骨打从内心来说,是比较倾向于自己二儿子的。因为他觉得这才是一个有远见的人思考的方式。
邻国之间的相处策略,其实跟邻居之间也差不多。如果没什么深仇大恨,真没必要把人往死里弄。
关系处得好一些,逢年过节还能互相送点礼物,探望一下对方,这不也挺好吗?
但是自己大儿子的话,又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成。斜也是自己的亲弟弟,连他都赞成吴乞买,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斜也,粘罕,蒲鲁虎,这三个人可是代表了女真的三代人啊。
完颜阿骨打每想到此,就觉得头疼欲裂。
他总觉得还是当个小部落首领的时候,更轻松一些。当了皇帝,就要考虑到方方面面。这个人的感受啊,那个人的感受啊,什么阿猫阿狗会不会挠自己一下,咬自己一口啊云云……
正当完颜阿骨打愁眉苦脸的思考之际,斥候忽然回来禀报信息了。
“报~!报!陛下,末将已经侦查到宋军越过灵丘,顺桑干河西进啦!目前他们已经在应州北侧六十里处下船!”
完颜阿骨打一愣道:“这么快?!”
“陛下,现在怎么办?”一旁的一名年轻将领上前一步道:“陛下若要出击,就由末将去征讨宋贼吧!”
“粘罕……”此人就是完颜宗翰,是完颜阿骨打的侄子。
这次完颜阿骨打跟完颜撒改两人前来攻辽,一开始只是把他带在身边,想让长长见识。却不想,他逢战必先,屡立战功。
因此,完颜阿骨打担心自己这个侄子会把命丢掉,就特地把他放到了自己身边当亲兵。
“你啊,你算了吧。”完颜阿骨打摆了摆手:“以你那冒失的性子,跟那个姓唐的宋人对上,多半是要吃大亏的。
那边不用管,有你父亲率领五万兵马在应州。你父亲他性格稳重,最不吃姓唐的那一套,你就在我身边好了。”
完颜阿骨打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唐宁这几年来屡战屡胜,声名鹊起,早就已经被人给盯上了。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懂得这个道理的完颜阿骨打,自然不会对唐宁置之不理,他对唐宁的研究,甚至比想象中的更加深刻。
他知道唐宁这人是利用火药来对敌人进行攻击,然后在敌人陷入劣势想要找机会反败为胜的时候,忽然间抓住破绽,将敌人一举击溃。
性格浮躁的人对上他就是一场噩梦,反倒是那些沉静如水的遇到他,会让他十分难受。
粘罕年纪小,性格定然是有些浮躁的。所以他不适合去跟唐宁作战,况且自己的二儿子还败在他的手下,现在被宋人押去了开封府,生死不明,完颜阿骨打不想自己这个大侄子也步宗望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