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血之冠 第两百一十六章 离去

    五名冒险者望着一人一马渐渐远去的背影,谁都没有说话,只听见风中传来的对话。一笔阁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说

    “大白,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唏遛——噗——噗——”

    “还有这种事?”

    “吐——咝——”

    “你这么大个子太显眼了,我很难办啊,带着你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盯上。”

    “呜噜噜——”

    “算了,既然你来了,我就弄一辆马车,你帮我拉车吧。”

    “呜——呜——”

    随着一人一马用奇异的交谈方式拌着嘴渐渐走远,传来的声音也听不清了。

    “光明之主在上,安特到底是谁?”托德喃喃的说。

    “我不知道,应该不难查出来,拥有高阶魔兽作为伙伴的人嗯不多。”穆琳低声说,虽然安特已经走远了,可她依然不敢大声说话。

    “托德大叔,穆琳姐姐,这个任务我们还做吗?”茉莉小声问道。

    众人下意识的朝乱石山丘上望去,乱石中早已看不到任何一只地精。

    “我上去看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群地精应该已经跑了。这群地精是为了这两只巨魔而来,现在巨魔死了,这里不值得它们冒险停留。”

    托德是经验丰富的佣兵,当他看到巨魔、又看到地精在巨魔出现前后的反应,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分明是有一个地精群落,想通过定期投食巨魔,形成共生关系。

    这里的环境距离外界农田太近,其实并不适合地精长期生活,这就很容易得出结论——这群地精多半已经跑路了。

    众人小心的靠近乱石丘陵,仔细观察搜索。

    乱石缝隙里面已经看不到一只地精,倒是丘陵后面有不少地精的脚印——地精逃跑起来是出了名的干脆利索、毫不犹豫。

    ——————————————

    地精拥有智慧,甚至还不算低,至少比猪狗犬马之类要聪明太多,毕竟是曾经建立过笼罩主大陆文明的种族,虽然由于未知原因文明崩溃、整体降智,最终形成了现在狗都不理的肮脏种族,但不可否认,地精依然算是智慧生命。

    凡是智慧生命都会趋利避害。

    所以地精其实是害怕人类的,没有必要的话,地精也不喜欢在人类扎堆的地方附近生活,那实在太危险了。

    比起袭击人类来,在树林里抓一些野兔野鸡、采集浆果,哪怕和猛兽打交道,都比和人类做邻居安全许多。

    只有那些繁殖数量过多,原本居住环境已经供养不起那么多地精的部落,才会通过分群方式,将强壮的地精派出去自寻生路。

    大多数主动袭击人类的地精,都是这种分家出来的地精铤而走险。

    ————————————————

    博安特城,税务厅。

    一名有些发福,但臂膀上依然可以看到清晰肌肉轮廓的中年人,坐在长条沙发上搂住一个年轻人的肩膀,哈哈大笑。

    “阿诺德,你小子可不能像哈里那样,在我这里呆了没有两年就被那帮娘们骗走了。

    想要女人,我这里多的是,丰满的、清瘦的、清纯的、艳丽的,想要什么样的我这里都有,实在不行,喜欢那种特殊风格的、也可以到我领地里去体验。”

    “女人就是坑,血蔷薇那帮娘们更是没几个好东西,你要是娶回来也算了,要是被她们拉去卖命,那可太傻了。

    我跟你说,你想要将来游走世界去历练旅行是好事,可你总得先把这世界的黑暗面认识一下吧?不然出去就要吃亏上当的。

    再说,你也得攒点钱吧?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很多,你想游历大陆,可不是百八十个金币就能搞定的,除非你想苦哈哈的风餐露宿。

    阿诺德,你师父就是我妹夫、你也算我侄子,我还能坑你不成?对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丽莎,爱情女神的祭祀,丽莎,等下好好招待我侄子!”

    杰拉尔德口沫横飞,向阿诺德描述种种文或不文的生活方式。

    杰拉尔德是血潮大公爵安德蒂尔斯的大舅子,这一点货真价实,当年的英俊青年,如今已经被生活磨成了圆形,变成了一脸油腻的中年贵族。

    杰拉尔德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

    先不说自己复兴洛科威家族的功绩,光是日进斗金的博安特城税务主管宝座,就已经让他颇为满足。

    更何况他是洛科威实地男爵,还有自己的领地,完成自己当初发下的誓言——要复兴洛科威家族。

    如果放在别的贵族身上,获得如此高位却没有相应的底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可这在杰拉尔德身上全都不是事——血潮公爵领就在边上,谁还敢动血潮公爵的大舅子不成?

    再说百合花领的大公爵和血潮公爵两人关系不清不楚,杰拉尔德坐镇税务厅,连城主都奈何不得。

    这不,因为税务官们常常要和底下那些偷税漏税的刁民做斗争,税务厅必须有一支拿的出手的武装力量,妹妹百丽儿(爱蜜莉雅)就会支派高手轮流前来压阵——其中甚至有高阶强者。

    再比如说前不久刚刚结婚,离开博安特城,带着新婚妻子去旅行的哈里;还有现在这位阿诺德,都是安德蒂尔斯的亲传弟子。

    这几个人虽然名声不显,但是真正实力绝对可怕,未必比高阶强者差到哪里去。

    这些人会给他来打下手,纯属看在自家亲戚份上。

    说曹操,曹操就到,杰拉尔德刚说讨厌血蔷薇的人,血蔷薇的人就冲了进来。

    “拉维丝小姐,您现在不能进去!”守门的卫兵大声叫到。

    “滚开!”一声娇喝响起。

    “咣——”一声,办公室的门被一脚踢开,一头红色短发的女孩直冲进来。

    “阿诺德,别听杰拉尔德叔叔胡扯,我们血蔷薇才不会利用男人,我们全是靠自己打天下!”

    一脚踢开大门以后,发现里面的情况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红发女孩拉维丝恶狠狠的看了丽莎一眼,语气却柔和了下来。

    “淑女、淑女!拉维丝,我给你请的家庭教师就教了这些?回去我要剥了她的皮!”杰拉尔德痛心疾首。

    “哈,谁不知道萝安是——”说到一半,拉维丝望了阿诺德一眼,把话题硬生生扭转到另一个方向:

    “对了,阿诺德大哥,你知道血潮领那边,有谁拥有一匹白马类型的高阶冰霜系魔兽吗?”

    拉维丝特罗蕾不但是血蔷薇佣兵团团长的女儿,同时也是暴熊邦特雷尔的继女。


    邦特雷尔乃是老洛科威男爵的大弟子,和杰拉尔德一同出生入死也未曾分开过。

    可到了战争结束的时候,当杰拉尔德功成名就、成为男爵的那一刻,这位当强盗比当佣兵时间还长的男人,却以自己当不惯骑士为由,离开杰拉尔德洛科威男爵,入赘血蔷薇佣兵团,娶了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佣兵。

    杰拉尔德对此简直是痛心疾首,对骗走自己好兄弟的血蔷薇美狄亚特罗蕾更是心怀不满。

    当然,有邦特雷尔在,两家关系再怎么恶化也恶化不到哪里去,拉维丝特罗蕾甚至能以半个洛科威家小姐的身份,自由出入杰拉尔德的别墅庄园。

    “嗯?没听说过血潮领有高阶冰霜系魔兽啊?”阿诺德颇为惊讶。

    安德蒂尔斯对领地的掌控,远非这个时代其他领主可比。遍布整个领地的血潮军退役军人和血潮军预备役,全是他的耳目爪牙,高阶魔兽如果存在,绝对瞒不过血潮领的核心人员。

    “奥,那大概起其他地方的人,他们说那只冰霜系高阶魔兽的样子像是一匹很高大的白马,叫做大白。”拉维丝放下心来。

    “什么!?”阿诺德‘蹭’的一下站了起来。

    ————————————————

    ‘骨碌碌——’足有一人多高的车轮在石板路上滚过,一辆单人旅行马车从博安特城的南城门驶出,朝南方驶去。

    这辆旅行马车车轮大、车厢小,是典型的轻便马车。

    不过,这辆马车和其他双马拉车的旅行马车有些不同,只有一匹巨大的白马拉车。

    不过,别看拉车的马只有一匹,可出城不久,这匹白马一路小跑,眼看就要超过一队豪华车队。

    “出门在外要懂规矩,谁让你随便超车上来的?”穿着燕尾服的车夫不客气的说道。

    ‘啪’的一声,一根马鞭在白马前方虚抽了一下,阻止大白继续前行。

    这年头,城里还有石板路,但是在城镇外面都是土路,车马扬起灰尘,所以只有地位最高的人,才能走在最前面以免吃灰。

    拉车的那匹白马居然很是人性化的斜睨了车夫一眼。

    车夫浑身一冷,然后勃然大怒——一匹畜生也敢看不起人?

    他举起马鞭,就要动手抽打这匹看不起人的畜生。

    要知道,真正有钱人出行,怎么也得弄几辆长途旅行马车,带一些护卫佣兵随身保护,谁会乘坐一辆单人旅行马车?不怕路上遇到盗贼吗?

    “住——手!”远远传来杰拉尔德声音,他的声音中充满惊恐,甚至都有些破了音。

    敢打大白?还是在血潮大公爵面前鞭打他的坐骑,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

    一柄脱手而出的双手剑如光轮急斩,穿着燕尾服的车夫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马鞭只剩下不到半尺长短的木柄。

    接着,马蹄声如狂风骤雨,一名骑士急冲而来,一巴掌就把这名车夫从驾驶位置上抽得飞了起来,掉下马车,跌落在地面。

    “啊——”车厢中传来惊呼。

    车队护卫们纷纷握住刀剑。

    先前掷出双手剑,斩断马鞭的是阿诺德,而现在赶来的自然是杰拉尔德。

    抽飞车夫的骑士,连等待战马停下的时间都没有,在半空中单手一按马背,人已经从马上飞跃而起,稳稳落在单人马车的车厢前。

    “是师父吗?”

    “阿诺德,你怎么在这里?”安德有些奇怪。

    自己这些弟子连高阶都没突破,潜力还没发掘干净,怎么就跑出来了?

    “师母让我来这里历练一段时间。”阿诺德恭恭敬敬的低头回答。

    “——也对,但不要把功课放下,在没有突破高阶之前、不要过度折损精气。”

    安德创立的狂剑士一派,特别讲究身体基础。

    毕竟别人都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几十份外界能量来形成斗气,而安德创立的狂剑士一脉,却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七八份血系能量形成的狂战士血气。

    这样形成的斗气固然比别人精纯许多,进阶时容易许多,可是,这种血系斗气对身体基础素质的要求也高。

    因此,必须等到进入高阶阶段,可以直接用外界吸收的血系能量来代替身体精气,才可以毫无后患的结婚。

    所以哈里在这边偷偷结婚以后,才不敢回到血潮领,赶紧带着老婆结婚旅行去了——这件事安德还不知道呢。

    “我明白的,老师。”

    两人对话中,周围的护卫渐渐围了上来。

    “你们这群白痴想干什么,哈瓦斯,赶紧叫他们滚蛋。”赶上来的杰拉尔德连忙呵斥。

    “这是怎么回事?”哈瓦斯也是一名男爵,他并不怕杰拉尔德:“杰拉尔德,这人到底是谁,你得给我一个交代。”

    “交代,交代个屁,老子救了你的命,回头是你要给老子一个交代才对。”杰拉尔德快速低声说了一句。

    哈瓦斯男爵脸色一变,杰拉尔德这死胖子并非信口开河的人,而且看他刚才那紧张的样子,也绝非是装出来的。

    “你们都退下,不可失礼。”哈瓦斯男爵吩咐道。

    他亲自跳下马车,跟在杰拉尔德后面走去向那辆单人马车走去。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杰拉尔德既然这么说,那位马车里的人物一定不简单。

    杰拉尔德跑到单人马车前,放低声音说:“安德,是你吗?”

    安德走出车厢,当然是顶着一张陌生的面孔,不过说话声音还是老样子:“杰拉尔德,阿诺德,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离开领地,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明白,这些人我都会安排好的。”杰拉尔德点头哈腰,可是言语中已经是一片杀机。

    年轻时他天不怕地不怕,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可现在杰拉尔德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油腻贵族了,自然知道血潮大公爵的吩咐意味着什么——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半分犹豫。

    至于哈瓦斯男爵,有阿诺德出手,再加上自己虽然已经是个水货了,但好歹也曾经是中阶狂战士,和阿诺德联手之下,杀光他们并非难事。

    血潮,并非只是一个名字或者代号,那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在这块土地上,谁敢面对血潮之怒?

    “————我没让你杀人,只要封口就行了。”安德揉了揉额头,无奈的说。

    深居浅出十年,没想到,自己的凶名依然深入人心。

    “这里交给你了,我要走了。”

    跟在杰拉尔德身后的哈瓦斯男爵听着三个人的对话,内衣早已湿透。

    他不是傻子,能让杰拉尔德如此讨好,连百合花大公爵都未必做得到。

    至于瘫倒在地上的车夫,哈瓦斯男爵决定,回头就让他人间蒸发——再不把他蒸发掉,自己就要人间蒸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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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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