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这个城市最美的季节,满城的银杏已泛着金黄的颜色,一阵阵桂花的幽香夹杂在徐徐的微风中从四面八方飘来。乐笔趣 m.lebiqu.com
仇美美最喜欢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整个城市被阳光渲染得暖烘烘的,像一杯温热的蜂蜜茶,带着淡雅的清香,甘甜的味道。
仇美美一般在这个时候骑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地在路上瞎逛,享受着这种悠闲所带来的愉悦。
那天跟往日一样,她穿上运动鞋,换上一条休闲的牛仔裤和一件长袖休闲运动衣,慢慢地顺着这个城市的风景区路上行进。
突然,在一个拐弯处,杀出一辆逆行的电瓶车,像一道闪电一样向自己袭来,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伴随着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咣!”自己的自行车受到狠狠地撞击。
“啊!”她尖叫一声,自行车龙头一个180度转向,双手下意识地脱开,整个身体飞了出去,倒在了路边的绿化带上。
她痛苦地爬了起来,只见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头,穿着一身开始掉色了的深蓝色装饰公司的工作服,一脸惶恐地双脚踩地坐在电瓶车上。
自己的自行车前轮已被撞成了“v”型躺在路边。
“你还坐在电瓶车上干嘛?把人家都撞成这样?”
几个热心的人围了过来,在边上指责着这个老头。
“不好意思,我,我赶了去工地。”
“你这不是赶了去工地,你这是赶了去投胎啊。”
老头这时才从电瓶车上下来,站在仇美美边上一言不发。
仇美美看着这老头,腊黄的脸上布满了皱纹,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加的衰老,特别是那双眼睛,像一条即将被宰杀的驴一样透着一种让人感觉辛酸和绝望的眼神,本来还一腔怒火顿时又转化为一种怜悯。
“赶紧带人家去医院。”边上有一个中年人怒斥着老头。
“算了,算了。”仇美美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和双腿,虽然一阵阵钻心的痛传来,但想想也只是皮外伤,自己回去擦点药好了。
她看着自己的自行车,轮胎也被撞击成这样,根本无法骑了,她于是对老头说:“帮我扶到前面把自行车修好就算了。”
“你自己走神避让不及,也,也要负一半责任。”
听到这话,让她内心很不舒服,不由得升起一种无名业火:“你这拐弯不看一下前面的情况?你逆行撞到了我,其他我就追究了,让你把撞坏的自行车修好很过份吗?”
边上的中年人更激动:“你这老头真不识抬举,还在这里强辞夺理,电瓶车开这么快,迟早都是要出大事的。”
老头虽然不再做声,但一脸不情愿,他四下张望了一下:“前面应该有修自行车的,我去看看。”
“好吧!”
中年人正准备弯腰帮仇美美把自行车扶起来,这时老头见有机可乘,跳上电瓶车,比刚才速度还快地一下冲出很远,扬长而去。
“看,看,就是这样一群道德败坏的乡下佬,把我们这个城市弄得乱七八糟……”
仇美美见着这个老头远处的影子,心里拨凉拨凉的。
欧阳恒胜旧事重提,让她整个人又对这群人充满了一种憎恨。
“你还记得我们喜欢的作家毛姆写的游记吗?”欧阳恒胜见仇美美一脸严肃,他知道她这多愁善感的脑袋瓜里又在回味着那一段往事。
“哪一部?”
“《在中国的屏风上》”
“怎么啦?”
“有人把那些帮他搬运行礼的苦力叫驼兽,毛姆说他们明明是会说话的人。”
“是啊!”
“但我接触下来,这些人还真不能叫人,只能叫驼兽,他们没有信仰、没有道德,其实还真只能当驼兽来看待,他们就是要人去管,就像丛林法则一样,弱肉强食,你一旦把他当人去尊重,你最终得到的只是变本加厉地索取,直到啃得你骨头都不会剩下一根……”
“不说了,好乱!”
“什么好乱!”
“我的思维好乱,我觉得你说得有理,但我这次亲身感受的又是另外一种感觉,让我静静。”
“好吧。”
欧阳恒胜看了一眼仇美美,顺手把音乐又调到最大,整个车子都感觉在音符的动感中有节奏地向前飞驰。
仇美美从里面挑出她最喜欢《速度与激情》,闭上眼,静静地听着,在音乐这种艺术形式中,找到暂时灵魂的安静之舍。
汽车很快从高架上下来,又进入城市的道路上,立即变得拥堵起来。
在等着前面亮起的红绿灯时,欧阳恒胜忍不住打断正在闭着眼睛重新听着《速度与激情》,逃避着现实的仇美美。
“晚上要不去景区边上的法式餐厅,听说那里的鹅肝很地道。”
她没有睁开眼,只微微摇了摇头:“不去了,我感觉累了。”
“那去哪里?”
“把我送到我的公寓吧,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欧阳恒胜无奈地抿了一下嘴:“好吧。”
他把车子从实线上变道到左侧的车道,后面响起一阵很不耐烦的喇叭声,但他头也没有回,摆正车身,往仇美美的公寓方向驶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