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革命党人在武昌成功起义,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了二千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
但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最终革命果实被北洋军队首领袁世凯窃取,建立了北洋政府,但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并没有改变!
1914年8月1日,德俄宣战;3日,德法宣战;4日,英德宣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期中国保持中立!
德国向北京政府表示,愿将1898年租借中国的胶州湾租借地交还中国。
但曾在甲午战争中战胜过中国的日本警告中国不得接受德国建议,并要求划山东黄河以南为日本对德作战区域,撤退胶济铁路沿线中国军队;日本并未得到北京政府同意,即于8月底至9月初,在龙口登陆占领胶州湾地区。
1914年9月3日,北京政府照会各国驻京公使,声明山东半岛潍县以东地区为日德交战区,以西为中立区。同时并照会各交战国保护中国人民财产,但日军未予理睬,照旧掠夺虐待中国居民,毁坏庄稼,并在山东省发行纸币。
1914年9月21日,北京政府照会各国交战国驻京公使,胶济铁路除潍县以东为交战区外,自潍县至济南段由中国暂行管理;但日本政府声称因军事需要,日军将占领胶济铁路全线,并由日本经营管理之。
与此同时,英国军队也在崂山湾登陆,与日军协同作战。
1914年10月1日 北京政府驻日公使陆宗舆就日军侵占胶济铁路会见日本外交大臣,要求日军撤退;但日本声称胶济铁路为德财产,应予占领,随即令日军继续由潍县西犯,并于10月6日占领济南车站。
至此,胶济铁路全线完全被日军占领。袁世凯命令驻胶济线中国军队撤离。
10月7日,北京政府外交部为日军占领济南车站向日本驻北京公使提出抗议,要求日军迅速撤离。
10月16日,各省将军因日军占领胶济铁路全线致电袁世凯,指出日本有非分企图,中国应采取防备措施。袁世凯复电称,“日本素敦睦谊,谅亦不致有意外之举”,应“静观以待,不必稍形惊扰,致碍外交前途。”
1914年10月23日,日军占领济南车站后,北京政府虽提出抗议,日军不予撤退,日本又在济南设立领事馆。
1914年11月7日,日本及英国军队在胶州湾及胶济铁路沿线向德军发动总攻击,同日,德军向日英军队投降。
1914年11月20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山东交涉员暂由济南道尹陈懋鼎兼任,不久由罗昌接任。
12月6日 山东绅民组织“东亚和平维持会”,推选代表去北京请愿,要求北京政府取消山东军事区域,撤走胶济铁路沿线日军,并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1915年1月7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英日两国驻中国公使,要求正式取消山东交战区,两国在该区域内的军队一律撤退。日本不予理睬。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向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直接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要求北京政府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特权,并要求中国绝对保密。
1915年的1至4月,袁世凯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谈判,一方面暗中逐步泄露内容,希望获得英美支持抗衡日本。中国的谈判代表多次拒绝要求中的部分内容,迫使日本作出让步。中国国内亦出现反日情绪。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
1915年2月26日 日本军队在淄川修筑的金岭镇至铁山的铁路竣工,并开始挖掘铁矿,当地人民群起反对,并至省城济南呈诉。
1915年3月10日日本内阁决定向中国东北、京津及山东派兵。本月共向山东等地派兵3万余人。
在确定答应日本修正案要求的时候,袁世凯召开最高层的国务会议,像梁启超、康有为这样的人也参加了,袁世凯在会上讲话:“此次日人乘欧战方殷,欺中国积弱之时,提出苟刻条款。经外部与日使交涉,历时三月有余,会议至二十余次,始终委曲求全,即冀达和平解决之目的。但日本不谅,强词夺理,终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中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日本最后通牒将第五号撤回不议,凡侵及我主权及自居优势地位各条,亦经力争修改,并正式声明将胶州湾交还中国,其在南满内地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我警察法令及课税,与中国一律。以上各节,比初案挽回已多,于我之主权、内政及列国成约虽尚能保全,然旅大、南满、安奉之展期,南满方面值利权损失已巨。中国国力未充,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则朱使(指英使主尔典)所谓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之委曲、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亡国之痛,。我负国民托付之重,决不为亡国之民。”
二十一条要求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袁世凯不敢立即表示接受。消息一经传开,反日舆论沸腾。欧美列强对日本损害他们在华的侵略权益一致不满,纷纷给予抨击。
日本以支持袁世凯称帝引诱于前,以武力威胁于后,企图使袁世凯政府全盘接受。
中国人民反日爱国斗争日趋高涨,日本见事态严重,便一面宣布第五项为希望条件,属于劝告性质;一面提出新案,内容与原要求一至四项基本相同,仅将若干条文改用换文方式。
1915年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内应允。袁世凯指望欧美列强干涉落空,又怕得罪日本,皇帝做不成,便以中国无力抵御外侮为理由,于5月9日递交复文表示除第五项各条容日后协商外,全部接受日本的要求。
毛泽东得知后,愤而写下四言诗: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何以报仇,在我学子。
袁世凯除对第五项条款声明容日后协商外,公然承认日本的要求。
1915年5月9日袁世凯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正式接受了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并无5月25日完成签字!
全国各地掀起抵制日货的高潮。
全国教育联合会将5月9日定为国耻纪念日,称“五九国耻”。
二十一条内容简述:
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4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5月25日在北京签订了所谓“中日条约”和“换文”。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以吞并中国为目的而强加于中国的单方面“条约”,袁政府事后也不得不声明此项条约是由于日本最后通牒而被迫同意的。
此后历届中国政府均未承认其为有效条约。
总之,二十一条是要中国的政治、军事、财政及领土完全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把整个中国变为日本的殖民地。这不仅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而且也威胁到美英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权益。袁世凯不敢立即表示接受,搞起秘密外交。他为了换取日本对其复辟帝制的支持,派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和日本代表日置益秘密谈判。
在谈判期间,日本侵略军以换防为名,增兵东三省、山东、天津等地,进行武力威胁。
1915年12月12日 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改次年为“洪宪”元年。全国人民群起反对。本月蔡锷等在云南发动讨袁护国战争。
随着护国运动的开展,袁世凯最终死去。
该条约的部分内容由于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在华利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部分条款。
随后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日本对青岛和胶济铁路实行军事占领达7年之久,直到1922年2月4日才被迫同意从山东撤兵,但仍保有在山东的许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