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西瓜喜旱忌湿,李卓然选的是西北角的沙壤地,地势高,不会有涝害。他已经将土翻好,也加了肥,只要将种子放上去盖上就好。
颜舜华跟着李卓然沿着田埂往西北边走,和煦的风吹来,叫人心旷神怡。她随口说:“这边好像都是沙壤地,适合种葡萄,可以拿来酿酒。酿出来的酒红红的,也甜甜的,喝了不醉。”
李卓然点头,默默将颜舜华的话记在心里。走出好几步,他才说:“可能要十月十一月才能种。”
颜舜华说:“卓然你拿主意就好。”
李卓然“嗯”地一声,望着颜舜华头上两颗包包头。
比起刚见面时,姑娘都长大这么多了。
李卓然用目光比划了一下,发现颜舜华大概已长到自己肚脐眼。再过几年,可能会长得快一些。不知他可不可以一直陪着姑娘……
不一会儿,李卓然选好的西瓜地到了,李卓然将种子递给颜舜华,在旁边指点颜舜华该往哪儿撒、该怎么覆土。颜舜华严格按照李卓然指挥将西瓜种子撒完,转头望着李卓然,说:“卓然你懂得真多,要不是有你我可没这么轻松。”
李卓然想说点“帮姑娘做事是应该的”之类的话,最后却还是只回了句:“问别人的。”
颜舜华微讶:“你听得懂鞑人说话?”种子是从榷场交换回来的,懂得怎么种的自然也是鞑人。李卓然若是不通鞑人语言,怎么能问出这么细致的种瓜方法?
李卓然一顿,嘴唇动了动,含糊其辞地说了句:“总有人懂。”
颜舜华明白了,李卓然是找了“翻译”。她说:“有机会带我见见你那朋友,我想学学。”
李卓然望着颜舜华。
颜舜华绷紧小脸,严肃地搬出一句话:“师夷长技以制夷!”
听到颜舜华说“夷”字,李卓然目光微动,说:“我学了教姑娘。”
颜舜华说:“也好,反正去见别人云初哥哥他们可能不许。”
颜舜华跑到不远处的溪流边将沾着土的手洗干净,白白嫩嫩的小手竟溪水一刷,马上恢复原貌。她每一根指节都圆润可爱,整体却修长匀称,如同她均匀的体态。她见水里有鱼儿游来游去,不由用指头戳过去捉弄它们,惹得小小的鱼群不得不绕道而行。
李卓然后边也动了手,也蹲下和颜舜华一起洗手。见颜舜华在冰凉的溪水里玩了起来,李卓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
颜舜华一愣,抬头看着李卓然。
李卓然说:初春,天气乍暖还寒,在凉水里泡太久是不行的。
颜舜华乖乖点头。她也觉得自己回到小时候以后,整个人好像都变小了,竟要李卓然来提醒自己别贪玩。
他们姑娘真乖。李卓然这样想着,让颜舜华坐到旁边的石头上,自己就着溪水替颜舜华将沾着泥的小靴子擦干净。
颜舜华见李卓然擦得细致认真,也就没有说话。
等两只靴子都清理好了,李卓然转过身蹲下,说:“回去会弄脏,我背姑娘走。”
颜舜华从来不是那种娇贵的姑娘家,可李卓然刚才才把她靴子上的泥土弄掉,再弄脏就不好了。她乖乖趴到李卓然的背上:“好了!”
李卓然说:“搂紧一点。”
颜舜华点头,双手环住李卓然的脖子。经过这么久的适应期,颜舜华已经能把自己当小孩。李卓然长得比同龄人高,身体也比同龄人精壮,被他背着很有安全感。
春日的微风吹来,竟让颜舜华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她把脑袋埋在李卓然肩膀上,一下一下地打着盹。回来以后,她虽然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可心里那根弦一直紧绷着,仿佛随时会断掉。她不得不马不停蹄地往前走,生怕慢了一步一切就会重蹈覆辙——她所见到的所有人,都会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人世。那种钻心的痛楚让她一刻都不能停歇。
李卓然不同。
李卓然一直在她身边,直至最后还为她守在宫中,悉心掩藏她离宫的痕迹,助她一路北上为朔北十二州搬去援兵。把任何事交给李卓然,她都可以放心。
颜舜华感觉眼皮越来越沉,李卓然走到一半,她便靠在李卓然肩膀上睡着了。
李卓然感觉背上的颜舜华已经熟睡,用手将颜舜华扶好,背着颜舜华在庄园里绕行起来。走过东、走回西、走向南、走到北,他脚步稳健而和缓,每一步都踏踏实实地踩到地上,让颜舜华睡得越发安稳。
颜舜华醒来已是一个多时辰后了,瞧见春日暖阳高高升起,原处的村落飘起了炊烟,她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彻底清醒过来:“卓然你一直背着我?”
李卓然说:“姑娘难得睡好。”见颜舜华想下地,李卓然蹲下,松开环住颜舜华的手。下一瞬,他感觉一双软乎乎的手抓住自己的小臂。
李卓然望着颜舜华。
颜舜华问:“麻不麻?”
李卓然摇头。
颜舜华严肃地说:“下次不许这样了。我每天都睡得很好的,你把我放回床上我也一样能睡。”
李卓然点点头。他知道姑娘是心疼他。
李卓然说:“姑娘在这边用饭?”
颜舜华说:院今日休月假,她才得空过来庄子这边瞧瞧,既然来了,多待一会儿也好。
不想刚走回主屋,颜舜华就瞧见了沈云初。沈云初在那饮茶,见颜舜华和李卓然一起回来,温言说道:“晚晚,过来喝茶。这是京城慈孝寺新出的茶,在京城很难求来的。你二叔特地派人送来这么一罐,说是多亏了你送的药。”
颜舜华心里咯噔一跳。她可了解自己这表哥了,他说话越温和,代表他心里越不开心。
颜舜华连忙跑过去,说:“我年前听说婶娘快生了,就让人把通州特有的一些药送到京城去了。”她望着沈云初,眼睛黑油油的,“二婶娘生了吗?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沈云初知道颜舜华从小有主意。他伸手将颜舜华抱到自己膝上:“是弟弟。晚晚想回去看看他吗?”
颜舜华察觉沈云初将自己抱得有些紧。她蓦然明白过来,沈云初是害怕她回京城。京城那么远,她去了也不知会遇到什么事,他们在通州只能遥遥地担心着、忧虑着,什么都帮不上忙。
颜舜华环住沈云初的脖子,一脸认真地说道:“以后总会见到的。眼下我还得好好学东西呢!”
沈云初手微微松开,将颜舜华放到旁边的椅子上。颜舜华还小,他不想太早把家中的打算告诉颜舜华,怕吓到了她,让她不愿再和自己亲近。这种担忧很没道理,沈云初却敏锐地觉得这可能性非常大。
沈云初给颜舜华倒了一杯茶。
瞧见那清亮的茶色,颜舜华微讶。她这才想起进门时沈云初提到“慈孝寺”。原本她只是借着那封信猜出一些端倪,瞧见这茶后她已完全确定自己的猜测。
这种喝法,别人绝对不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得到玄冥道人消息时,玄冥道人托人送她的炒茶法,说是给她清心平气用的。在那之后才有了这样的茶。
回想起来,玄冥道人应该是早早瞧出了天下会乱,才胡乱地教她那么多东西,想看看她能不能给那乱局带来一线生机。结果她选错了,一步错,步步错,自己也深陷漩涡、动弹不得。玄冥道人见大势已去,只能送她一杯清茶,劝她宽心放下。
秦失其鹿,天下逐之,本就是自然的。想以一人之力变天下之事,怎么可能呢?
可惜她还是没放下。
颜舜华目光灼灼。
即使重来一遍,她也不会放弃。
她看着杯中的清茶。那个人也没放弃吧,即使所能接触的只有寺中僧人,他也不会轻言放弃——否则也不会以一城之众,挡鞑人举国之师。
颜舜华端起茶喝了一口,两眼一亮,说:“好喝。”
沈云初问:“刚才你们去做什么了?怎么你被卓然背着回来了?”
颜舜华说:“我们去种西瓜。”
沈云初疑惑:“西瓜?”
颜舜华说:“是从西域传到鞑人那边的一种瓜果。”她举起小手,在空中比划出西瓜的大小,“有这么大!瓢是红的,籽是黑的,汁可多了,吃起来可甜了!”
沈云初说:“你从哪儿听来的?”
颜舜华:“……忘了。”
颜舜华忘了,沈云初也不奇怪。颜舜华记性虽然好,可也抵不过她爱到处跑、到处玩,想不起在哪里听人提到过,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沈云初问:“那你们是怎么弄到种子的?”
颜舜华说:“卓然去榷场那边换来的。”
沈云初看了眼静立一旁的李卓然。这人在别人面前都沉默得像个无声无息的影子,替颜舜华做事却尽心尽力。他没有签卖身契,不是沈家的仆从,但他一直跟着李嬷嬷留在颜舜华身边。
朝廷开了榷场,自然是允许百姓去交易的,可普通百姓哪里赶去?也就是李卓然才敢孤身前往。
只为了给颜舜华找那西瓜种子吗?
想到刚过来时瞧见李卓然背着颜舜华在田埂上绕行,沈云初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人对表妹这般忠诚,他应该高兴才是,为什么心里竟有种莫名的危机感?
大概是因为李卓然看起来不像个仆人吧。
沈云初另外倒了一杯茶,含笑对李卓然说:“卓然辛苦了,也尝一杯这种新茶吧。”
李卓然看向颜舜华。
颜舜华总觉得气氛有些怪。
她站起来拉开另一张椅子:“卓然你也坐。”
李卓然淡淡地说:“多谢姑娘。”说完他果真在颜舜华身旁坐下,端起茶喝了。
沈云初:“……”
刚才的感觉果然不是错觉。这李卓然哪里是沉默寡言,分明是孤傲不逊,只肯听颜舜华的话。
沈云初让人去张罗饭菜。
三人一起用了午饭,沈云初便寻机叫颜舜华去程应星那边。
颜舜华朝李卓然挥挥手,便和沈云初沿着小路往书院方向走。庄子离鹿鸣书院果然很近,不到半柱香他们就瞧见了书院正门。
绕过书院正门再走一段路,又瞧见了程应星家附近的梅林。瞧见梅林边上还种了不少果梅,上头结满了青青的梅子,个头已经很大了,再过几天大概就要熟了,瞧着非常诱人。
颜舜华眼睛溜溜转,准备过些天还得过来拜访程应星,顺便摘些梅子回去。不管是腌梅子还是做果酱,滋味都好得很哪!还可以用来做梅子酒,酸溜溜又清湛湛的,特别好喝也特别好看!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往里走,刚到前院,便见程咏絮立在那儿喂狗。那是只有颜舜华那么高的大狗,浑身灰毛,长得像狼。它眼睛是灰蓝色的,望向颜舜华和沈云初时眼底迸出幽幽冷光。
颜舜华眼睛一亮。她没有立刻上前,而是跟程咏絮打招呼:“永旭哥哥!”
程咏絮闻言回过头来,见颜舜华和沈云初一块来了,脸上露出笑容:“晚晚过来了?你们先生有客人。”她拍拍大狗的脑袋,“这是贪狼,我小时候捡的。别看长得吓人,其实可乖了。年后我舅舅那边地龙翻身,埋了不少人,把贪狼带去搜查。舅舅太忙,一直没得空送回来。”
大狗被程咏絮一安抚,乖顺地蹲坐在那。颜舜华得了程咏絮示意,上前摸了摸大狗的毛毛——又顺又滑!颜舜华说:“它真可爱!还能救人,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贪狼听了颜舜华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颜舜华的手掌。
沈云初的心登时提了起来。
程咏絮看在眼里,说道:“贪狼很喜欢晚晚。”不仅让颜舜华摸它,还主动舔颜舜华!
贪狼的舌头都快比颜舜华的手掌要大了,颜舜华却一点都不怕。她兴致勃勃地说:“永旭哥哥,它的牙齿真尖,白亮白亮的,看着好像经常用骨头磨牙。它是不是狼啊?”
程咏絮面色古怪:“舅舅说有一半是。”
颜舜华明白了,这是“混血儿”。就像马和驴可以生下骡子一样,狼和犬能杂交也很正常。颜舜华眼睛亮晶晶:“好漂亮好厉害啊。”
贪狼顿时站了起来,尾巴直直竖起,向颜舜华炫耀它漂亮的皮毛和高大英武的身姿。
程咏絮笑了:“晚晚,看来贪狼它真的特别喜欢你。”
此时屋门开了,一名文士从屋内走出来,年约四十七八岁,留着美须,剑眉星目,瞧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相当俊逸的。颜舜华一眼望去,差点没认出来。等她看仔细了,才确认这文士是骆宜修,东华郡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也是当朝大儒。别看骆宜修年纪比程应星小,名气可比程应星要大得多,朝中不少人都是他提拔上去的。
骆宜修看不惯顾成晁,没少指着顾成晁骂,顾成晁气怒不已,暗中让魏公明弄走骆宜修。
魏公明恨骆宜修提议削他权,下了狠手。
当时朝局糜乱,百官惶惶,魏公明独得顾成晁信重。纵然骆宜修足智多谋,也摸不清阉人的腌臜手段,竟被魏公明联合几个朝臣诬陷下狱。她几番奔走,还逼得薛璇玑与自己联手,才将骆宜修从魏公明手底下救出来。
临去前,骆宜修仰天长叹:“我一贯对你多有不满,不想今日竟蒙你所救。”
其实骆宜修骂得最狠的不是顾成晁,而是她。她生作女儿身,却高调结交朝臣,与不少世家密切往来,以皇后之名左右朝局。后宫干政,宦官祸国,怎么看都是亡国之兆,骆宜修怎么能不骂?
骆宜修走了,朝中再也没人敢说话。骆宜修悉心为朝廷网罗来的人才,贬的贬,死的死,整个朝廷就像被抽了源头的死水,再也翻不出半点波澜。
顾成晁高兴了,魏公明高兴了,奸臣乱党们也高兴了。
颜舜华定定地望着骆宜修。眼前的骆宜修还那么年轻,他目光有神,熠熠宛如天上寒星,腰杆挺拔,仍有着永不弯曲的背脊。他是一个一心为国的好臣子,先皇临去时将顾成晁托付给他,顾成晁却放任魏公明逼他去死。
可到最后骆宜修都没有放弃。他虽然离开了京城,却没有隐姓埋名去安享晚年,而是去了最危险的朔北十二州,去了被放逐到边境的东华郡王身边。
那人曾以病弱之躯替朝廷夺回京城和朔北十二州,却又被他亲自迎回的“南朝廷”和“南皇”驱逐出京城,再也不得离开朔北半步。
不可原谅!
当时做出那种可恨决定的人,应该算上她一个吧?
当眼睛里只容得下一个人时,便不会再去想别人会不会委屈。那时她就是那样的,想着“东华郡王声望太高”,想着“一国不能容二主”,也就没有替东华郡王说半句话。
没想到过不了多久,顾成晁就指着她鼻子和她吵了起来:“够了!你这也管那也管,是不是想你来当皇帝!”
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也成了“声望过高”遭顾成晁猜疑的人。
那时她也希望自己改改脾气,像薛璇玑那样和风细雨地一开口就能让顾成晁改了决定。可她就是改不了、就是学不会。她总想着他们一起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应该不必顾忌那么多,却没想过顾成晁那么听薛璇玑的话是因为喜欢她。
而对于心里不喜欢的人,自然是你说什么他都不会听,反倒觉得你太烦人。
颜舜华正想着,骆宜修已走下木阶,仔细地打量着她。
见颜舜华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一点都不怕生,骆宜修也不奇怪。刚才他已从老友那儿听说这孩子的事,解出那两道难题的是这孩子,让鹿鸣书院变了面貌、想从鹿鸣书院截胡的也是这孩子,这么个小娃娃可不能小瞧了。
骆宜修说:“小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颜舜华回过神来,察觉骆宜修眼底的探究,便明白骆宜修是明知故问。她笑眯眯:“问别人名字,先要报上自己名字才对!”
颜舜华能这样,沈云初可不能。沈云初是见过骆宜修的,知道骆宜修是程应星的至交好友。他上前向骆宜修见礼:“骆先生,这是晚辈的表妹,你叫她晚晚便好。”
颜舜华:“……”
骆宜修哈哈一笑:“小家伙,被你表哥拆了台吧?快咬他一口。”
颜舜华见骆宜修笑得爽朗又开怀,心情也好极了。她和骆宜修抬起杠来:“我又不是狗!”
旁边的贪狼听了,咻地蹿了过来,尾巴竖得直直的,像在表示自己才是狗。
连素来谦谨守礼的沈云初都被它逗笑了,对程咏絮说:“永旭贤弟,你的贪狼可真聪明,都能听得懂人话了。”
听到这声“永旭贤弟”,骆宜修意味深长地望向踟蹰着要不要上前问好的程咏絮。
程咏絮明显在担心骆宜修一开口就戳破自己的乔装。
骆宜修笑呵呵地说:“永旭贤侄,是不是小时候被我罚多了,不敢过来和我说话了?”
程咏絮的心霎时放回原处。
她往前迈了两步,乖乖喊道:“骆先生。”
沈云初有些惊讶:“原来永旭贤弟曾师从骆先生,难怪算术学得那般好。”算术是沈云初的短处,他虽不至于学不会,但绝对没有程咏絮那么好的天赋。
提到算术,骆宜修立刻来了精神。他朝颜舜华招招手:“来,你说的那些法子我都看了,也琢磨了很久。要不你现在出两道题考考我?”
颜舜华说:“不要。”
骆宜修瞪她。
颜舜华说:“既然你都会了,有什么好考你的。”
骆宜修说:“那你出点我不会的。”
颜舜华眼珠子一转,也学着骆宜修刚才那样笑呵呵地说:“我若出了您不会的,您要帮我做一件事。”
骆宜修最喜挑战,当下就应了下来:“没问题!”
颜舜华朝他伸出一根小指头,一脸天真烂漫的笑容:“来,拉钩。”
骆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