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云公主开踏春宴?”叶初雨刚到荣和堂,就从叶老夫人口中听得这个消息。
挽云公主是皇室未出阁的公主中年纪最大的,生母贤妃出自弘州杨家,贤妃入宫多年,只得这一女,却因才貌出众而颇得圣心,听闻圣上曾言:“倾云一滴泪,天上一颗星。”
有这样一个连哭泣都能惹人怜爱的公主,贤妃虽然膝下无子,在后宫的地位却也超然。
“是啊。挽云公主是上京有名的才女,每年都会在她的别院里办踏春宴,凡是出挑的年轻男女都会接到帖子。”看着叶初雨并未对叶云娆和叶以玫的到来而不满,叶老夫人露出一抹满意的笑。
叶以玫脸上的红疹早就退了,如今整个人容光焕发,似乎比之前还要更艳丽几分,只是看向叶初雨时,眼中的阴狠之色一览无余。
断了子嗣,如今能走的只有那条路……染了丹蔻的指甲狠狠掐在手心里,叶以玫的眼中似要喷出火来,将叶初雨焚身而死……
叶初雨一进门就察觉到了这两个姐姐一明一暗的敌意,她面上丝毫不动,心中却是百感交集。
这就是她的家么?真是好笑……
“二姐今日气色真好。”叶初雨淡淡一笑,既不亲热也不算疏远地问候了一句,“大姐手上的伤好些了么?我那里还有许公子留下的伤药,一会儿让竹心送去些,不然留了疤就不好了。”
当着叶老夫人的面,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叶初雨对这个祖母很有好感,也不忍心让她难过。
“祖母,公主今年的帖子邀了几人?”微微点头,算是接受了叶初雨的好意,叶云娆又问起了踏春宴的事来。
“你们仨的名字都在帖子上。”叶老夫人很得意,她一共就这三个孙女,今年却都能被邀请,这从侧面也验证了叶家女儿的出色。
要知道,挽云公主的踏春宴可不看什么门第高低,就算出身公侯之家,若是不能入她的眼,就算是嫡出子女也不一定能接到帖子。
“云娆,参加踏春宴你有经验,这次你们姐妹三人一同去赴宴,你要好好照顾以玫和初雨。”
“是。”
叶云娆微垂眼睫,压下心中的嫌恶。自己和挽云公主年纪相仿,自从有这踏春宴以来,叶府能赴宴的向来只有她一人,如今却又多了两个……
不过转瞬之间,叶云娆又恢复了柔柔的笑意,抬眼看着叶以玫和叶初雨:“二妹妹和三妹妹都能被邀请,真是太好了。”
给叶老夫人问安之后,叶初雨回到自己的院子,翻出许千澜送的祛疤药膏,让竹心给叶云娆送去。
送是送了,至于叶云娆敢不敢用,就不是叶初雨该考虑的问题了。反正她的举动一定会被传到叶老夫人耳中的。
叶初雨坏心地想着,叶云娆一定是不敢用的,没看叶以玫之前被折腾成什么样子了嘛。
“三小姐。”竹心送了药膏回来,“大小姐让奴婢转告您,挽云公主的踏春宴会在京郊别院举行,那里的翠微花开得极好,往年参加踏春宴的女子都会穿得鲜艳一些,也算应了挽云公主赏花踏春的景儿。”
“穿得鲜艳些?”叶初雨把玩着手里的茶杯,朝着竹心眨了眨眼睛,“你信我那大姐说的么?”
“不信。”竹心早就听叶初雨说了宁国公府上发生的事,现在她对那个人人称赞的大小姐全无好感,立刻下意识地答道。
“可是府里只有大姐参加过踏春宴,我该怎么求证她说的是真是假呢……”叶初雨故意为难地皱起眉头,竹心立刻会意地道:“奴婢可以趁出府买东西的时候打听一下。”
相府的大丫鬟,和其他权贵家的丫鬟多少也算熟悉,要打听些无关紧要的消息也不算难。
“很好。”叶初雨轻啜了口茶,用眼神表示着对竹心的满意。
下一秒,她立刻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秀致的眉眼弯成了两片月牙儿。
“出府哎,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少了我呢……”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她还没有机会能自在地出门呢。
虽说北苍并没有禁止女子出门的风俗,可她之前一直“大病初愈”,是以白氏和叶老夫人都不准她随意出门。
第二日,叶初雨就带着竹心出了相府。
走在上京最宽敞的天耀大街上,看着两侧琳琅满目的货摊,叶初雨心中充满了新鲜感,津津有味地逛着。
很快,就在前面不远处,一家门面很精致的店铺吸引了她的注意,匾上“荣宝斋”三字,很明显,这是一家珠宝店。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珠宝首饰,叶初雨当然也不例外,立刻甩下竹心奔了过去。
叶初雨在店中转了一圈,指着柜台中央一支墨玉雕成的簪子说:“老板,那个拿来给我看看。”
墨色的光泽缓缓流动,到手的触感却又温润熨帖,叶初雨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支簪子。
“这位小姐眼光真好。”老板见叶初雨穿戴不凡,就知她定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忙不迭恭维着,“您看这玉的品质,再看这雕工,这边角花纹的处理……”
“多少钱?”叶初雨打断了老板的推销,她买东西向来图个眼缘,别的倒真没多想。
“这上京的首饰怎么都这么俗气,还不如咱们家里的工匠……”一个穿天青色锦袍的年轻公子一边抱怨着一边迈进店门,身后跟着的少女眉目清秀,面对那公子的抱怨,也只是极好脾气地笑着,并不反驳。
“哎?”那公子突然发现了叶初雨手中的墨玉簪子,大步上前,仗着身高优势一把夺了过来,迎着日光细细打量着。
“执夙,你看这个好不好?”那公子献宝似的将簪子捧到少女面前,不待她看清,又抬手插进她发间,后退几步看了看,满意地点头:“我家执夙还是适合玉石,那些金银俗物不要也罢……”
被唤作执夙的少女就比那公子理智多了,并没有理会他的喋喋不休,而是先对叶初雨道歉:“是我家公子唐突了,还请小姐见谅。”
叶初雨这才发现,原来执夙只是一个侍女,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沉静优雅的气质,怎么比不少官员家的小姐还高贵?
那公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似乎做了件不太合礼的事,可还是看向老板:“那簪子多少钱?本公子要了。”
“喂,明明是我先看中的。”叶初雨虽然对执夙很有好感,可这也不能成为她原谅的理由,看那公子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立刻气不打一处来地反驳道。
“小丫头,那簪子不配你,还是我家执夙戴上更好看些。”公子回头看了叶初雨一眼,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又指着隔壁柜台的首饰说:“素银,粉晶,冰玉,这些才适合你的年纪嘛。”
叶初雨气极反笑,这算怎么一回事?他居然“好心”地替自己参谋起来了……
“不,这簪子是我先看中的,我今天就要买下来。”主不主,仆不仆,叶初雨对这对男女突然来了兴趣,故意和他抬起了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