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马 第一章 闲散日子

    森上辈子不叫森,而是叫做范高。

    范进举的范,高力士脱靴的高。这是他走进大学第一天,站在讲台上,冲着全班做的自我介绍。当时大家都觉得这个面相冷漠的年轻男同学还颇有几分辛辣讽刺的幽默感,然而,两年相处下来,大家才发现,这人根本一点都不幽默,当初之所以如此特立独行的做自我介绍,完全是出于个人喜好。

    这是个观极其不正的精神病人。

    就连同宿舍平时走的最近的徐宇都如此评价范高同学,足可见此人究竟有多不招常人待见了。

    其实范高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观不正,道德败坏。而是在许多事情上,总会十分不合群的提出相当奇异的见解,比如说当初学校里开展节水活动,班里的生活委员专门开了一堂班会课,用‘非洲小朋友喝不上水’的套路故事来教育大家‘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的道理,谁知范进不知抽了哪门子风,直接当着过来视察班级活动的校党委副书记的面,站起来用一系列让人不明觉厉的长篇大论,什么‘国的水源根本不适合运到非洲,运输成本比就近净化海水的成本要高出百分之一百十。’什么‘城市的剩饭菜的利用率远远高于身体对食物的利用率。’把整个教室的人说的一愣一愣的,最后硬是将参加过校辩论会,还赢得过最佳辩的生活委员田甜甜驳斥的哑口无言,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竟然被驳斥的站在讲台上哭的梨花带雨。此人行径之恶劣,简直令人发指。

    可若是就此说这范高在学校里是个没人喜欢的家伙,倒也有些偏颇,当初教哲学的吕教授就意味深长的评价了一番这个‘学系一五届最极品学生。’

    用的是屈原先生自评的词。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总之范高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说不出感受的存在。

    直到他见义勇为,将小孩从疾驰而过的车辆前推开,自己却葬身轮底的消息传到大学,大家却都感觉好像是做梦一般。

    这样一个冷漠的怪人,却又死的如此的让人动容钦佩。

    他们或许并不喜欢他,有些人(比如田甜甜)甚至有些厌恶他。

    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奇怪的同学,或许是他们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的人。

    --

    范高对于自己的死,没什么可惜的。

    即便是在岁父母意外身亡,自己成了孤儿的那一天,范高也并没有觉得十分悲伤。

    事实上,他从出生到死亡,甚至到这个世界以来,很少会有类似于‘悲伤’之类强烈的感情。

    父母离开,他只是觉得有些孤独。那种感觉,就好像看见的是一场盛大烟火之后散去的人群,看到了一部精彩电影的结尾。

    没有悲伤,只是有一丝,淡淡的,像是一颗小石子投入静谧湖水里,叮咚作响的…

    孤独感。

    这样奇怪的性格,让范高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亡的现实。

    他的灵魂在一个黑色的甬道之飘啊飘,这黑色并不会使人觉得惊悚,反而会让人有种奇异的安心感觉,仿佛这里才是所有孤独灵魂最终的归宿。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事实上,在这漂流的过程之,时间这个概念似乎都变得模糊不清了。

    可能是转瞬,也可能是星辰幻灭,过了上万个世纪。

    总之,范高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是一片全然陌生的世界。

    这是个十分奇异的世界,范高听到村民们所说的明明就是一种前所未闻的语言,无论是发声方式,还是语法构成,全都和地球上他所知道的任何一种语言大相径庭,可这些奇怪的音符流淌过他的耳道,鼓膜,耳蜗,顺着神经传送到他行使语言职能的大脑,却瞬间就变成了他听的懂的意思。


    这里似乎是一个叫做雪狼的边陲小村,村里的老猎户汉森进山打猎的时候,居然在熊洞之发现了一个昏迷的小男孩,好心的汉森不忍心将小男孩扔在山里自生自灭,便将其带回了村里。

    这个小男孩就是范高。

    他现在不叫范高了,‘范高’这两个音没办法用这里的语言流利地发声,于是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比较贴合这个世界审美水平的名字。

    森。

    这也是地球上一个他很喜欢的画家的姓。

    自从两年前,他决定将‘范高’这个名字留在记忆深处,选择用‘森’的身份来继续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下去的那一刻起,范高便已经真正的死去。

    活着的只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森。

    上辈子他活的很不快乐,一方面是他思考了太多,而另一方面,却是那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之,很难找到一个真正让他静下心来的地方。

    不知是不是冥冥之自有天意,上天给了他一个再活一次的会。

    雪狼村是个安宁的小村子,这里没有任何工业化的痕迹,就如同地球上最古老的农耕明一般,农夫与猎人是这个世界大部分人的职业。

    村民们靠着山林和湖泊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村东头有家叫做狼头的酒吧,里面卖的酒很浑浊,不过这里的人很淳朴,每个人活的都很简答,没有过剩的和过多的需求,一顿美味的烤肉就能够让他们得到最大的满足。

    上一辈子的范高平日里喜欢的便是读书,或许是人生观和周遭的同龄人大相径庭的缘故,范高没有朋友,说句酸到骨子里的话,书便是他的朋友。

    和归田园的五柳先生不同,范高好读书,且求甚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范高是个好钻牛角尖的人,说好听些便是有种格物致知的精神,无论是再复杂的问题,他都会不计较时间成本的将其搞懂,这也导致了他的知识储备远远超过常人,不仅对各种哲学论调信拈来,便是和他所学专业相隔甚远的理化科目,他都有十分深厚的造诣。

    ‘移动的图书馆。’这是范高在大学的另一个称号。

    在与人争论某些问题时,他都能准确的指出自己引用论据的详细来处,甚至细致到某本书的某一章节。

    这样的优点并没有在人际交往方面帮他争取到什么人气,反倒是让他本就古怪的人设变得更加根深蒂固。

    不过还好,人的需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变得十分简单,二十年没有朋友的人生,范高并没觉得有任何不适,或者类似于‘遗憾’的交情感受,反而十分享受这种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独行侠人生。

    拥有极其丰富物理,数学,化学,甚至于械学知识的范高,哦,应该说是森,来到这个世界后,并没有像那些狗血的穿越男主一般,上辈子本来就是个混吃等死的性格穿越后突然萌生出一大股改变世界的热情,他反而觉得,比起地球二十一世纪的红尘万丈,这个世界现在清秀的面貌更让他觉得舒服一些。

    性格决定行为。

    上辈子的范高,本就是一个内心强大到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的变态;灵魂换了个年轻些的载体并没有让他的这种说好听是淡然,说难听就是冷酷自私的性格发生哪怕一丝的改变。

    这两年来,他每天早上帮汉森进山打猎,下午的闲暇时间会帮着隔壁的史密斯太太照顾一下她的那块天地,若是天气好了,就躺在村镇心那片空地上的谷堆顶上看看夕阳,若是天公不美,则去狼头酒馆里听听那个落魄诗人莱茵无趣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什么人生目标,什么理想,这种上个世界被功利社会强加于个人意志之上的无趣价值观,通通玩蛋去吧。

    森觉得现在的日子就再好不过了。

    有时指突然痒了,也会想念书本的触感,这或许是唯一能够勉强称之为遗憾的事情——整个雪狼村都是些不识字的淳朴农民,别说书了,连纸都没有一张。

    不过,美不足才是正好,不是吗?森懒洋洋的瞥了眼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满不在乎的想道。

    日薄西山,这里的黄昏要比地球的更美一些。



第一章 闲散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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