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团的精彩表现,掀起了阅兵仪式的第一个。
直到漫天飞扬的尘土逐渐归于平静,殷黎才意识到,普拉美斯很可能就是骑兵团的最高指挥官。
所有方阵都由其最高长官率领,虽然“五虎将”是闻名军中的将才,但骑兵团不可能设置五名指挥官。
回想起来,普拉美斯不但对骑兵团的故事烂熟于胸,还讲过一些兵团管理的事情,这远远不是一个普通骑兵的眼界和视角。
这次自己被破格录取,似乎也只有普拉美斯能帮得上忙,如果他不是骑兵团的指挥官,怎么会有决定权呢?
“哇天呐!”
“快看那边!!”
身边的一阵骚动打断了殷黎的沉思,抬眸望去,一艘前所未见的巨大战船映入眼帘。
至少30多米长的战船全部用珍贵的黎巴嫩杉木制成,首尾高昂,巨大的风帆迎风招展。
这艘三桅大船,船桅前后以护桅索加固,船身用中央大索连接至船尾,并用绞紧法使所有索具异常紧固。船中的舱房接榫极为完密,船尾还有长桨作舵。
数十名士兵在前端拉着纤绳埋头前行,整艘战船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像一座壮丽的岛屿缓缓前行。
战船上的号手吹响了嘹亮的军号,训练场上的海军方阵立即响起了欢呼予以呼应,掌声雷动。
在场的数千名将士多为陆军,很少有机会前往三角洲地区或红海参与海战,虽然军区中有不少船坞,可很多人仍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一艘完整的战船,个个伸着脖子目不转睛。
这种大型舰船,可容纳两百名士兵,船身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坚固,所以在海上交战时,埃及海军经常采用以船首撞击敌舰的作战方式。
直到舰船靠近,殷黎才看清木船下面垫着数十根粗壮的圆木,不断有人将后面的圆木抬到前方,垫在船身下面。
这样就可以用滚动代替滑动,从而减少摩擦,以较少的人力就能运输极为沉重的物件。
建造金字塔时所用的巨石,通常也采用这种办法进行运输!
高高昂起的船头,并排站着三位长官,分别是海军指挥官、管理造船厂的“船舶建造长官”,以及负责向舰船运输步兵的“战船队首长”。
三位长官意气风发,齐齐向高台上的霍姆将军行礼致意。
海军方阵走远之后,雇佣兵团、军械院、军医院等多个方阵依次从眼前经过。
殷黎刻意仔细观察了一下军医院的方阵,毕竟自己不久之后就会去那里报到了。
三十人左右的方阵相对于前面数百人组成的方阵,显得过于单薄,但却极有特点。所有人都身穿白色亚麻袍,头上戴着绿叶编织而成的草环,有人手中拿着厚厚的书籍,有人手中端着大大小小的瓶子,还有的人小心地捧着一束束植物。
殷黎猜测,不同的装扮可能象征着医生、药剂师和护士等不同的职业吧。
走在方阵最前面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留着短短的白胡子,精神矍铄,应该是军医院的院长。
古埃及人的平均寿命是30岁至35岁,皇室、贵族和家境好的人,平均寿命也就能到45岁50岁左右,这位老先生完全可以算是高寿了。可他却仍然能够昂首阔步地参加阅兵式,真是不容易。
持续了近两小时的阅兵仪式结束之后,霍姆将军代图坦卡蒙法老,为最英勇的十名士兵颁发了该年度的金蝇奖章。
殷黎本以为捣毁乌瑟斯的老巢算是大功一件,可普拉美斯并没有名列其中。转念一想也对,当时普拉美斯执行的是秘密任务,还为此改装易容,此刻更是不会暴露身份了。
接着,霍姆将军郑重其事地向所有人宣布,他即将率领部分精英部队出使中亚,这段时期内,军中事务将全权委托普拉美斯代为管理,直到他返回孟斐斯为止。
此言一出,训练场上立刻响起了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这位年轻的军官究竟有什么本事,将军如此信任他?”
“听说是骑兵团的指挥官,已经获得了好几次金蝇奖章,战功赫赫。”
“可比他资历高的指挥官有好几位,这么年轻就成为全军区的最高管理者,能服众吗?”
“闭嘴!”一个老兵忍不住回头呵斥:“普拉美斯长官也是你们能议论的吗?他跟随霍姆将军在战场上出生入死那会儿,你们还光着屁股到处跑呢!”
新兵们被老兵的语气镇住了,不敢再多说一句,可眉目间怀疑的神情并未消减。
士兵们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
没有卓越的军事天分和管理才能,是无法胜任全军最高指挥官这个重任的。而普拉美斯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年轻气盛,又不显山不露水的,不熟悉的人怎么可能了解他的卓绝的能力?
殷黎这才明白,这段时间普拉美斯忙得饭都顾不上吃,正是在为这次的任命做准备。
看着高台上正用双手接过将军印章的普拉美斯,眉宇间豪气冲天,满是自信,却又谦逊地微笑着,好像天底下就没有他办不到的事。
九死一生的军旅生涯,能活着熬到退伍,靠着国家赐予的良田和福利平平安安过完下半辈子,就已经是多少军人期盼的幸福了。
即使不退伍,在军中熬一辈子,也很难达到权力的顶峰,虽然这次只是代为管理,但这绝对是霍姆将军发出的一个信号,帮助普拉美斯在全军上下树立威信,为成为他的接班人打下良好基础。
本该为普拉美斯高兴的,可殷黎心中却无端地心疼起他来,军区总指挥官,意味着他会更忙,更累了。
回到重新分配的营房不久,就有勤务兵过来通知殷黎去一趟普拉美斯的办公地点。
尽管已经去过那栋白色小楼几次,但这次的感觉却不太一样。一直走到小院的围墙下,也没想明白具体是什么原因,只是这些情绪一直压在心头,让脚步也慢了下来。
轻轻推开虚掩的门,普拉美斯正坐在书桌前认真地阅读文件,他目光流转,神情极为专注,完全没有觉察门口的动静。
桌面上的卷宗摞得比以前还要高,二楼的躺椅也搬了下来,上面还搭着一条薄毯。
看来,最近他肯定老是熬夜,都不回卧室睡觉了!
殷黎不觉皱了皱眉头,立在门口,不知道该不该打扰他。
突然,一声拖长了的声音的“喵”叫传入耳朵,一个黑色的小影子迅速从普拉美斯脚边窜了出来,直奔殷黎腿边,使劲儿地来回蹭着那光滑结实的小腿。
“黑豆?你怎么在这儿?”殷黎立刻忘了局促,抱起多日未见的黑豆一阵腻歪。
再抬头,普拉美斯已经走到了面前,抱着胸,半开玩笑地说道:“如果我要说黑豆和黑风已经打得火热,难分难舍,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