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那些剑仙在摆下剑仙阵后,为了增加剑仙阵的威力,开始使用通灵术和禁术沟通天道。
1、通灵术所谓通灵。
通即通晓,灵即天地。
其实质含义是通晓天地之道。
并非只能见闻鬼神,与鬼神感通,没有实质意义。
通灵源自阴阳学。
古人认为,盘古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
虽有盘古真人将其划分但仍不能完全隔离,阴阳二气混杂从而化育了万物。
万物中阴阳比较平均的就演化成了人。
至阳者化为神,阳气高于人者化为山神或灵兽。
魄,来源于“地气”(即“阴气”)。
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
通过特殊修炼,将自己的阳气提至阴者化为虚空,阴气稍重者化身为草木。
因此活人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为魂,来源于“天气”(即“阳气”);二为高与常人,来使用式神等阴阳术就叫做灵力。
灵力可以遗传,也可以通过后天努力得到。
如阴阳眼就是通过先天遗传得到。
“式神”就是侍奉其主的神怪或是灵体。
阴阳师操控式神是阴阳术师的主要法力技能。
有通过封印函定下契约书的,有通过结印阵降服方法的,有以流镝以朋友关系自愿递交,一般阴阳师佩戴流镝配合“染付春秋,和汉三才,修罗”3个结押产生契约术,引导神灵成为自己式神,并将自己超脱欲念。
等平时需要帮助时以剪纸而成形,可以利用“木灵御币,集古兵要,五音分金”契押和式神约定召唤咒语,只要念出约定的咒语[随时控制招唤出来,连人的魂魄都可以使用,也有以活的生物为凭借做为式神。
2、禁术禁术盖由早期气术、符法派生而来,始见于东汉末。
《后汉书·方术传》载,徐登、赵炳善越方(即禁术),徐登以气“禁溪水,水为不流;炳复次禁枯树,树即生荑”,以及其他禁火、禁虎诸异事。
1葛洪《抱朴子内篇·至理》篇亦记其事,唯赵炳作赵明,谓左慈、赵明等能以气禁水、禁火、禁沸汤、吹拔入木之钉等。
《抱朴子内篇·遐览》著录禁术专书:《入温气疫病大禁》七卷,《断虎狼禁山林记》《召百里虫蛇记》各一卷。
表明魏晋时,禁术十分流行。
禁术可大别为“气禁”、“咒禁”两类。
《抱朴子内篇·至理》记气禁,其文曰:“吴越有禁咒之法,甚有明验,多气耳。
(1)气禁一种以运气为特征的咒术。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渐江水》:“孙权使贺齐讨黟歙山贼,贼固黟之林历山,山甚峻绝;又工禁五兵。
齐以铁杙椓山,升,出不意;又以白棓击之,气禁不行,遂用奇功平贼.”
清袁枚《续新齐谐·鬼气袭物》:“赵衣吉曰:‘凡鬼物摄人及器具,皆用气禁,能以小容大。
’”(2)咒禁道教施法仪式中,常有咒语、掐诀、步罡等,它们和书符一起成为道法的基本手段。
道士以画符念咒、掐诀步罡来施行法术,以增强人们战胜邪恶的信心。
这些法术本身具有使人类在无法控制的异己力量面前保持心理平衡和生活信心的文化功能。
咒语咒语是一种被认为对鬼神或自然物有感应或禁令的神秘语言:咒语常和以人体真气禁制鬼神、外物的气禁术结合在一起,称为禁咒。
有时和符一起出现,称做符咒。
道士在施行咒术时又往往借助某些中介物,如咒水、咒枣等,这些施过咒术的水、枣也有咒术的效力。
道们中对咒术的效力有极高的肯定。
《太上正一咒鬼经》说:吾含天地?,咒毒杀鬼方,咒金金自销,咒木木自折,咒水水自竭,咒火火自灭,咒山山自崩,咒石石自裂,咒神神自缚,咒鬼鬼自杀,咒祷祷自断,咒痈痈自决,咒毒毒自散,咒诅诅自灭。
道士认为有法力强大的尊神,不断把秘藏在天上的咒语传授下来,念动咒语即有几万乃至几百万的天兵天将应召来服役。
(3)念咒与气禁念咒与气禁:念咒时常常要求与体内的运气、在意念中存想相关的神灵形象(存想)统一起来。
认为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内气作用於对象,使之受到控制,或发生相应的变化。
这种方法称为禁咒,又称气禁,简称为禁。
气禁的方法在中国古代巫术中就已经使用。
晋代葛洪《抱朴子内篇.至理》说:吴越地方有称为禁咒法的,很有显著的效验,(那原因)是法师气充沛。
(吴越有禁咒之法,甚有明验,多气耳。
)从近几年来考古发现看,气禁流行的地区不限於吴越地区。
楚、蜀等地区都有类似的方术。
据葛洪的记载,禁咒的应用范围广泛,有入大疫不受传染、驱逐邪魅,禁虎豹蛇蜂、为人治病,乃至於禁水倒流等。
气禁术被道教所吸收,成为道法的一部份,早期道教正一盟威道的二十四阶籙中专有一种《禁气籙》,可见已经是整个法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一般道士在念咒时与内气的发放相伴随,念咒兼有以气作用於对象(通常称为布气,又称内气外运),因此对於道士平时的炼气,提出了一定要求。
咒禁,是以禹步、印诀、存想、闭气、符、咒等禁术行使术仪,感召灵力来敕役万物,而且术仪的行使都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比如将念咒分为心咒、微咒和密咒。
心咒指不发出声音,心神存意而咒;微咒指轻声念咒,只让自己可以听见;而密咒是指口中有言,但念咒速度或音韵不停地变化,使他人听而不晓其音。
念咒时不仅要求字音无误,而且需与禹步、行气、印诀相结合,并存想有真神降临。
3、神州天道道在中国哲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表示“终极真理”。
天道,指自然界变化规律。
运作永恒一切的法则。
犹天理,天意等。
语出《易·谦》:“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
《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於夏.”
晋陶潜《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天道幽且远,鬼神茫昧然.”
《庄子·庚桑楚》:“夫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寳成。
夫春与秋,岂无得而然哉?天道已行矣.”
中华神州古老的天道,是中国上下五千年文化核心名词。
在中国古代儒学中天道常与人道相关联,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
中国古代哲学家大都认为天道与人道一致,以天道为本。
一些哲学家主张,天道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天人互不干预。
如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应“制天命而用之”。
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天有意志,天道和人事是相互感应的,天象的变化是由人的善恶引起的,也是人间祸福的预兆。
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
还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天道具有某种道德属性,是人类道德的范本,天道是人类效法的对象。
世界,必有其规则,是为天道。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一人之身心,唯有感悟一途,此乃天道也。
所谓天道,即使万物的规则,万物的道理,一切事物,全都是有一定规则的,而其外在的表现形式,能量守恒定律。
因为自身的原因,我们只有用自然的方式,来感悟天道,通过模仿一些接近天道的东西,来实现感悟天道的目的。
而对天道充分的理解后,便可以永存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