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这一路行来都很小心。
小心得有时候连他呼吸的空气里都有了一丝紧绷的味道。
而这种紧绷的味道通过他身上某种特殊的条件反射反应到他心里后,他的心就会激动起来,如一头饥饿觅食的野兽,终于嗅到了那期盼已久的香甜诱惑的血腥味般的激动了起来。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激动,当然和他的经历分不开。
在同行和官府所收集并整理的资料里,有关洛云的资料是这样写的:
姓名:洛云。
性别:男。
藉贯:不详。
父母:不详。
喜好:杀人。
特长:阴谋、杀人。
职业:落云总寨大当家。
第一武器:一柄一尺三寸六分长的青铜双刃刀。
第二武器:不详。
人生简历:十一岁出道,十一岁零一个月杀人生所杀第一人,其后三十五年创建落云总寨及十七座分寨。统辖伏阿太山北麓八百里。
如果这份资料的内容足够真实,那么毫无疑问洛云的一生是辉煌的。至少比这个世上的大多数人都要辉煌。虽然这种辉煌之中包含了太多的青铜双刃刀的锋利与冰冷,和妖冶如媚眼般的鲜血的殷红与粘稠,但只要能够辉煌,又为什么不去辉煌。
不过自从拥有了这份辉煌之后,他心中的那种激动就越来越少了。山寨中最高处的那把金漆虎纹椅,似乎在制作时设计得过于舒适,使他坐上后常常庸懒得不想起身。
不想起身也就是不想动,在大多数时候,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不动看上去永远都比动要舒服一些。
虽然不动比动要舒服,但是并没有哪一个人想要永远的不动。这个世上永远不动的只有一种人,这种人通常都被人命名为--死人。
死人不动,死人也已不再是人,死人就只是死人。
洛云当然不想成为死人,所以在每年的这个时节,他都要动一动,从最高处的那把椅子上走下来,走到另一个地方去,再在那个地方见一个人。
至于他要去的那个地方具体在哪里?他要见的那个人又会是谁?除了他自己,就连跟随他去过十几年的那十八名亲随都不知道。
不过虽然不知道,在十三年前那名第七亲随无意中提起这个问题,被那柄青铜双刃刀果断而决绝的斩掉头颅之后,再也没有哪个人认为这两个问题会比自己的头颅更重要。
在往年,这样的走动从出发到返回,用时是一个月,这也几乎成了惯例。
但今年这个惯例却被打破了,预计要比平时多用上十几天。因为在见过那人之后,还要去取一样东西。
而就是因为取了那样东西,洛云洛大当家,这位落云山寨的第一强人,才会行事那样小心,也才会使他很久都不曾再激动的心,又一次激动了起来。
在成功取过那件东西之后,现在他们已返回三天了。这三天他们走得既不太快也不太慢,速度和以往保持的一样。不但速度,就连行程安排也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只是他们的心情,准确的说只是洛大当家一个人的心情比较沉重。因为他们一行十三人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们已取了那样东西。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住秘密。
也只有保住了秘密,他们才能平安返回到山寨里,否则一旦秘密泄漏,只怕不出一时三刻,他们就将面临血光之灾。
那样东西太珍贵,珍贵到凡是见过它的人,就忍不住会生出抢夺之心。
或许洛大当家的保密法子确实很有效,他们这三天的行**的是风平浪静,没有生出半点波澜。但虽是如此,洛大当家的心里也没有丝毫放松。
半瞇着眼睛端坐在马上,任凭马匹不急不缓的迈着步子,他的注意力却放在了周围三十丈范围内的路人身上。同时体内的武道之力开始运转,丝丝气流远源不绝的从丹田穴发出,再行经身体各处。这三十丈范围内,任何人如果有任何不一样的异动,他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有效的反应。
十一岁开始杀人,他知道并了解很多的杀人方法,所以他也能防备很多的杀人方法。
不过这种时刻如临生死大敌般的普遍防备,对一个人的精神和功力都是极为巨大的考验。
经过了三天这样的考验,洛大当家也隐隐感觉到了一些疲惫,这使他有些后悔山寨上那张金漆虎纹椅制造得确实太过舒服,舒服得竟消磨掉了他身上那些本不应该过早消磨掉的东西。
好在走过这个名叫三子弯的小镇,再向西行三百里山路,穿过那片不算太大的带状针叶松树林,就进入到了落云总寨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一旦进入到落云总寨的管辖范围内,他们的速度就能提上去,同时他们的安全也能得到一些保障。
速度提上去之后,再有一天时间就能到达落云总寨在这边所设的一个分寨。只要能进入那个分寨,他们这次的行动也基本上算是成功了。
“……的的、的的……”
新换不久的马蹄铁,节凑感十足的敲击在石子路面上,发出清脆而笃定的声响。
将进中午的阳光有些温热的洒淋在天空下、大地上,为这个季节的什物送来那一份融融的暖意。
“离三子弯还有多远?”沉默了半天,行走在一行人中间的洛大当家突然开口发问。
“大概还有十五里!”走在最前头带路的那名亲随答道。
“加快速度,赶在正午前到达三子弯,找个好点的客栈,今晚留宿,在那里休整一下,明天正常上路。”洛大当家没有任何情绪的下达着命令。
“是!”带路的亲随沉声回应。随后他双腿一夹坐下马腹,马匹仰头一声长嘶,便荡开四蹄向前疾驰而去。
一路纵马前奔,带路亲随心中却生出了一个疑问:按往年惯例,并没有在三子弯停下休整的情况,今年这是怎么了?难道对于大当家来说,这一路走得比往年都要辛苦吗?可是看大当家的情形,并没有什么异常啊!他微笑摇了摇头,很快将这个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答案的问题抛出了脑际。
对于大当家的命令,他们只有执行,没有疑问,也不需要产生疑问。就算产生了疑问,也应该马上把这个疑问忘掉。如果忘不掉,大当家很快就会请你走一条路,一条虽然最终人人都会走,却绝没有一个人愿意走的路。
风雨客栈是三子弯最大也最豪华的客栈。虽然这种大和豪华在真正见过大世面,比如像洛大当家这样的人眼中,显得有些幼稚、荒唐和可笑,但是像洛大当家这样的人,一旦来到三子弯,风雨客栈还是会成为他们的首选。
旅途是劳累和辛苦的,如果条件足够,又何必再在吃和住上虐待自己。
所以在住进了风雨客栈以后,洛大当家脸上很快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很满意,满意那名亲随的办事效率,也满意风雨客栈老板见到他后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摇头乞尾的卑仆模样。
无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他以俯视的目光看待别人时,他心里就会自然而然的生出一种主宰般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陶醉,也让人很满足。能陶醉能满足,当然也就能满意。
然而真正让洛大当家感到满意的,却并不仅仅是那种陶醉和满足,而是风雨客栈的客人很少。
风雨客栈在这个时节已进入生意上的淡季,在旺季爆满到要加床的房间,现在却有九成九是空的。
客人少,要防备的对像自然也跟着减少。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稍事放松一下。沉重的精神负荷和每时每刻都紧绷着的肌肉,使他这三天犹如背着一座大山在走。如果有机会能放松一下,那又为什么不放松。
这一点就是他打破往年惯例,选择在三子弯休整的第一个原因。
而第二个原因,如果从广意上来说,那就应该称之为他的阴谋或者智慧。他在这一路算来,万一那件东西在他身上的秘密泄漏了出去,那么知道这个秘密要下手抢夺的人,选择最好的下手地点,就是他们所必需要经过的那片带状针叶松树林。那片树林既可以藏人,又可以遮掩动手的痕迹,是杀人隐尸灭口的一个绝佳之地。所以要应对这种情况,他就必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首先养精蓄锐,以饱满的精力和体力来迎接突变的发生,总比以疲惫之躯相抗胜算要大上一些。
其次是改变进林时间,如果对方算准了他上午要进林子,而他上午恰好没有进,那么对方的心理备战就会松懈下来,这时候他们以精锐击之,在心理上无疑已占了优势。
既得胜算又占优势,在三子弯休整就成了必然之事。
要休整就要真正的休整,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之后,又小睡了一会儿,才在客栈小二的侍奉下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套衣服,泡了一壶细雨映雪,坐在窗前品饮起来。
细雨映雪是大陈国内的十大名茶之一,极品价格可比黄金,是饮者之流的至爱。
洛大当家在二十年前偶然一次尝到细雨映雪之后,就成了它最忠实的喜爱者。
淡绿色的茶水面上笼着一层如雪絮一样薄薄的白色雾气,然后这些雾气有些许如细雨柔丝般向上袅袅升起,缕缕散入空气中。
底层白雾为雪,轻飘雾气为雨,细雨映雪,果然形如其名。
然而若只观其形,则只能得此茶的三分韵意。
在大陈国内最大的茶庄庄主陆白雪所著的《茶之铭》一书中,对细雨映雪茶是这样描述的:细雨映雪,形而名之得韵三,饮之,丝由舌而喉,贯肺腑,则肺腑之气俱开,若冬残之雪遇春之细雨,柔而化之,化而融之,融而升之,唯大雅。
而在另一本不知作者为何许人也的《茶志》一书中,对细雨映雪的描述是这样的:以细雨之春阳,化肺腑之地阴,饮之提神、升阳、解疲。
或许这提神、升阳、解疲,才是让像洛大当家之流,真正喜欢上细雨映雪的原因。至少现在之所以要饮上这一壶,他有九成的目的就是为此。而剩下的一成,则就是单纯的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
毕竟饮之为品,方才不辱一个茶客的身份,而一旦上升到品的级别,若没有足够的时间作保证,又怎能品出个所以然来。
随着一大壶细雨映雪渐渐减少,太阳也走完了它在这一天里的路程,为天边涂上一层最后的艳丽之后,缓缓向比西山更西的黑暗里坠去。
星月东升,夜以它依然挺拔的身姿,拉开了独属于它自己的那张舞台大幕。
掌灯时分,又一桌丰盛的饭菜摆在了洛大当家及其一众人的面前。
饭桌上是惯常的沉默,除了略显粗犷的咀嚼与吞咽声和偶尔发出一两下叮当之音的碗筷敲击声外,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寂静。
饭后稍作休息了一会儿和安排了一下明天上路的事宜,洛大当家早早的就上了床。
在熄灯前,他将那柄已跟随了他三十年,如他另一条手臂般的青铜双刃刀放在了枕下,虽然他知道在风雨客栈里这样做显得有些多余,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在大陈国西南一带道上混的,没有人不知道这家看似破破烂烂、拥挤不堪,和大与豪华扯不上半点关系的风雨客栈,其实却有着极为惊人甚至恐怖的背景。所以如果不想在这惹上麻烦,那就最好不要去找麻烦。但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他的经历和经验告诉他,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值得信赖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