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游戏乱舞 起源

    “江城”坐落于天朝中部,如果从地图上看的话,它正好处在地图的正中间。最近几年,有人这么说,“江城”已经成为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了,而在几年前,人们总说,这座城市真像是一个大渔村。这几年,“江城”发展的很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可能拥有整个天朝最优越的地理条件。

    “江城”被一条东西走向、横贯天朝的大江和一条南北走向、纵贯群山的小河切成了北西南三块儿,就因为这样,这里才被叫做“江城”。因为此地河网密布,所以这里从不缺水;又因为此地交通便利,所以这里的经济才能发展的如此迅速。

    可是,“江城”也有让人很无奈的那一面,那就是这里极端而恐怖的气候,尤其是夏季的气候,那是种既歇斯底里又疯狂的变态气候。每到夏季,整座城市仿佛就化身为一台开足了马力的微波炉,而城里的人们,顿时就成了微波炉里被炙烤着的地瓜,慢慢的,就被烤熟了。

    对于生活在“江城”里的人们来说,熬过夏季始终是一年里最恶心的事儿。这里的夏天实在是太可怕了,太热了,那是种没有一丝微风的湿热、潮热,尤其到了五月末六月初,整座城市就会弥漫着一种绝望的味道,那是种热到生不如死的绝望。

    到了那时,你就不得不面对:天空中,翻涌着滚烫岩浆的太阳,瞬间就蒸发掉了那极其稀少的云朵,同时,还放射着肉眼可见的高热射线;地面上,蒸腾着的两条大江所散发出的水汽,弥散在空气之中久久无法散去,于是,就形成了一层水薄膜,这层薄膜贴在人们的皮肤上,让人们觉得自己好像又多穿了一件衣服一样,越来越热、越来越绝望、越来越痛苦;天地之间,被煮熟的空气翻涌着一层层的热浪,热浪扭曲着空间,也许,把人们的思维也扭曲了;街边上,像行尸走肉般目光呆滞的行人,艰难的挪动着自己的双脚,即使这样,他们走的也不慢,走慢了可能很快就被晒成干尸了。

    当“江城”逐渐的混成了大城市之后,来这里上学的外地人也就越来越多了。据不完全统计,这里至少挤了有上百所大学,于是,渐渐地,城里开始游荡着将近百万的大学生。

    别看如今这里的地盘儿挺大的,可是,当初设计规划时没有预计到能建这么多的大学,所以,就不得不把这些大学全都建在一起了,就建在西南角的一块城乡结合部那里,那里离市中心很远,坐车到市中心至少得一个半小时,于是,每到夏天,数以百万的大学生们如果想要去市中心消遣一下,都不得不在公交车里挤上一个半小时,在这热得发疯的鬼天气里,他们在车里会有多痛苦呢。

    书归正传,就在这座“江城”里,就在这些游荡于城市里的大学生中,有个人,一个既普通又特殊的男人,也许,他是个挺另类的男人!

    他叫王诩,很普通的名字,可历史名人“鬼谷子”也叫王诩。而且,他这人比较没羞没臊,认为自己的本事比传说中的“鬼谷子”要强多了;更无底线的是,他甚至还有些鄙视传说中的“鬼谷子”,认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鬼谷子”算个屁呀。

    他拥有一百八十公分整的身高,算是有点儿高度了,可体重却只有区区的一百斤,整体上看,有点儿像电线杆儿。说实话,他身上确实是一点儿肌肉也没有,靠着自己那一身的脆骨才勉强能站起来。

    别看他的体型有点儿残,但是脸还是能看的:皮肤白皙,还挺细腻的,显得干净清爽,一看就知道,他就是那种光动嘴、不干活儿的纨绔子弟;标准的瓜子脸,小巧清秀,无数女孩儿都羡慕他那完美的脸型;乌黑的齐耳短发,清晰的显露出他精致的五官;浓眉大眼,高鼻梁,小小的粉色樱桃嘴,有种男生女相的感觉,若不是他说话时带着低沉自大的口音,绝对会有人怀疑他是女人;他深度近视,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色金属材质的无框眼镜,这为他平添了一种学者的气质,再加上他沉默寡言、**自大的性格和那种低头沉思的行为习惯,还真有点儿像个智者。

    只是这么看,他勉强也算是个非主流的帅哥了,可是,他在长相上还是有些神奇之处的。在他双眼的周围,围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是种看起来有些病态的黑眼圈。浓浓的黑眼圈配合着他那苍白的皮肤,整体看来,有点儿像那种在古代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瘾君子,似乎还像那种弱不禁风的纨绔子弟、浪迹世间的酒囊饭袋,其实,他自己认为,自己最像的应该是过去港产片里的僵尸,那些僵尸也是在苍白的脸色下顶着一双巨大的黑眼圈。

    为什么他成了这副德行呢?一个底子不错的帅哥怎么把自己折磨的像个肺痨鬼一样呢?原因很简单,简单的令人无语。王诩此人酷爱夜间活动,经常熬夜,又不喜欢见太阳,所以,日也熬、夜也熬,终于熬出了熊猫眼!

    说完了他惨不忍睹的形象,再说说他的人生经历吧。他小学是在家乡读的书,初中同样呆在了家乡,高中也是。大学混到了“江城”,读的是“生物化学”这个专业,四年后,毕业了,接着读,硕士读的是“药学”,三年后,又毕业了,又读博了,专业还是“药学”,如今他已经读到博士研究生的第二年了,又快毕业了,马上进社会了。

    最后来说说他的性格吧,这就有的说了。刚入小学时,王诩的性格属于开朗型的,学习成绩也还算是数三数四的,可是,自从小学五年级以后,由于课业的原因,就不得不养成熬夜的习惯了,熬夜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习惯,可他竟然喜欢上熬夜了,只是他所谓的“熬夜”和那些酷爱学习的“好孩子”们不同,他熬夜不是用来学习的,是用来读闲书的,他喜欢读史书和兵书,这可不是小学生该读的东西呀。

    上了初中以后,他的学习成绩还是数三数四的,但是,他的性格变了不少。由于长期研究史书和兵书,见惯了兴衰荣辱、熟稔了王朝更替、通晓了尔虞我诈,渐渐地,他变得越来越内向、越来越深沉,那些兵书战策中的大智慧,已经渐渐地融入到了他的血液中了,他也变得越来越与众不同了。

    就在这时,他又喜欢上了一些权术和权谋类的书籍,这些书完全就是用来修炼城府的,根本就不是他这个年龄该读的。

    上了高中以后,他的成绩还是那样,依旧数三数四的,可是,由于长期沉浸于权术、权谋的学习,他的性格越来越古怪了,胸中城府也逐渐深厚,损人利己的招数学了不少,自己心里也挺高兴的,觉得自己长了本事了。

    但是,家里人挺担心他的,觉得这孩子怎么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了,不会是自闭症吧。于是,就让他尝试着读一些诸子百家、哲人先圣的书,这些书还是很有用的,读着读着,家人眼中的他再次开朗起来。

    考上大学以后,他来了“江城”,由于大学是个神奇的地方,时间多、任务轻、压力小、好糊弄,所以,以他的博学,学业上自然是毫无压力的,成绩也终于晋级到了数一数二的水平了,同时,他也精通了不少自己专业上的知识。

    四年读完,保研成功,他又读了三年研究生,同时,也掌握了点儿社会科学的知识。研究生毕业,保博又成功了。

    随着知识量的增加,他自以为自己应该是个知天文、晓地理的人物了,甚至比传说中的“鬼谷子”还要厉害百倍!

    话又说回来,无论什么人,即使是城府较深的王诩,在天朝读书上学这么久,也是会压力山大的,再加上他喜欢反思和算计,那压力就更大了,于是,他不得不找些方法来减压,主要的方法就是,看小说、玩游戏、看电影和电视剧。

    说到玩儿游戏、看小说,他绝对算是行家里手,而且涉猎甚广,并且品味很宽,他基本上什么游戏都玩儿,什么小说都看。

    好了,他的故事开始了。时间开始于2015年6月1日下午三点,正是“江城”一天里最热的时候。


    此时此刻,没有课的王诩正在寝室里玩儿“极品飞车9”呢!

    随着笔记本儿电脑里的那辆“gtr”疯狂的过弯儿,他的身子也跟着屏幕里的赛车左扭右扭的,臀下那把曾经披着红漆但现已露出本色的木制方凳被折磨的“叽里咕噜”的乱叫。

    他为何玩儿“极品飞车9”这么原始的游戏?这可是2005年出版的游戏啊!原因很简单,因为天太热了,笔记本儿电脑的散热能力有限,玩儿其他游戏电脑可能会死机,所以,只能将就的玩儿些比较原始的游戏了,其实,他电脑里的游戏挺多的,只是都不能在这个季节玩儿。

    外面很热,王诩的寝室里更热。这里的温度明显要比外面高上好几度,把他蒸的满头大汗,他就像是被从河里刚刚捞出来的一样,浑身上下都趟着水儿。为什么他这里这么热呢?因为他的寝室位于六楼,在最顶层,离太阳最近、离地面最远,所以,整个房间就好像是一台烤炉一样,而王诩就好像炉子里正在慢慢旋转着被烤熟的乳猪一样,说不定一会儿他就熟透了。

    同一时刻,九天之上,星河之间,一柄丈许长、小臂粗的长矛,拖着诡异的紫色电芒,划破空间,向着某个就要改变命运的人飞来。

    仔细看的话,这柄长矛好像是玉制的,矛身的颜色好似汝窑瓷器般有种“雨过天晴”的清纯之美,矛尾盘有一尊紫色三足金乌,矛身从上到下浮雕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五圣兽,矛尖两面,一面浮雕出赤色太阳纹,一面阴刻着黑色月亮纹。整体一看,就知道这柄长矛不是普通的东西,感觉相当有来头!

    这时,王诩正玩儿的爽呢,突然,外面的天色暗了下来,似乎快下雨了。

    怎么回事儿?王诩有些诧异的看了眼窗户方向,不会吧,这会儿才下午三点,天气预报也没说这会儿要下雨呀,那这是怎么回事儿,不是日全食吧,也没新闻提到今天有日全食呀,到底怎么回事?

    感觉外面的天气越来越奇怪了,王诩暂停了游戏,起身走向阳台,想看看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突然,“咚!”的一声巨响,一柄长矛穿透了寝室的屋顶,刺穿了那台还在运行的笔记本儿电脑,透过心脏刺穿了王诩那孱弱的小身板儿,钉在了寝室的地板上。

    笔记本儿电脑卡在了矛尾,王诩卡在了矛身的中间,矛尖深深地钉进了地板中。

    鲜血顺着矛身缓缓的向下流着,不一会儿就在矛尖处的地面上积了一小摊儿血迹。

    “哇!什么情况啊?”双脚不由自主的就开始悬空的王诩,被突如其来的事件惊呆了,下意识的揉了揉眼睛,想从眼中擦掉这些不合逻辑的乱象,可是,什么也擦不掉,自己还是在悬空,“不是吧,我应该是在做梦!”

    王诩一边安慰自己一边仔细的上下打量着那柄很炫的长矛,别看他此刻已经被长矛穿身了,可是,不知为何,竟然不疼,所以,他真的认为自己是在做梦!

    突然,怪异的事儿又发生了,只见,地面之上的那一滩血迹开始缓慢缩小,鲜血竟然顺着矛身向着矛尾回流,甚至,连王诩胸口飚出的血箭也飞向了矛尾。

    “我x!不是吧!?”王诩有些傻眼了,他发现那些从自己身体中喷出的血液,竟然开始不停的汇入那台笔记本儿电脑中,与此同时,那台吸了血的笔记本儿电脑竟然开始“咔嚓,咔嚓!”的冒出黄色的电光来。

    此刻的王诩,已经惊讶到无语了,他只能双目圆瞪、嘴巴微张、眉毛上扬的瞪着那台疯了的电脑。虽然他也算是博学多才了,可是,眼前的情况能用什么学问来解释呢,难道自己真的被一柄长矛给穿身了吗?那为什么自己不疼呢?难道这会儿希腊众神在玩儿奥林匹克吗,难道这长矛就是他们玩儿的标枪吗?谁能给自己一个解释吗,不管是谁,不管给的理由合不合理!

    就在王诩想要找出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并且扭动着身子试图从长矛上脱身时,原本青翠欲滴的长矛,开始起变化了,就见,长矛通体由青色变成了紫色,矛身表面还微微的弥漫出了一层薄薄的紫色薄雾。

    更诡异的现象接着出现,不知为何,卡在矛尾的笔记本儿电脑也开始发飙了,被长矛穿透的窟窿处开始放射出如龙似蛇般扭曲着的紫色电茫,而且,随着它不停的吸血,电茫也变得越来越强,本来电芒只有小手指般粗细,可是,渐渐地竟然变得和手腕一样粗了,与此同时,电芒竟然开始顺着矛身向下盘旋突进,并且朝着卡在长矛中部的王诩来了。

    “我去!”突然间被长矛刺穿,已经够让王诩无语的了,这会儿笔记本儿电脑上竟然还能冒出紫色闪电,这不得不让他彻底崩溃了,这都是些什么呀,难道今天是世界末日吗,不会呀,世界末日不是在2012年吗,如今都2015年了,已经过去三年了,怎么还有这种事儿发生呀!

    “嗤!”的一声响起,那声音就好像五花肉滚进了沸油中一样,就见犹如小孩儿大腿般粗细的紫色电茫终于扫到了王诩,先是他的左臂,整条左臂瞬间就被气化了;然后是他的右腿,也被瞬间气化了;最后是他的左腿,也没逃脱被气化的命运。

    看着自己的身体就这么简单被玩儿坏了,王诩彻底愤怒了、爆发了,他怒吼了一声:“x,这是什么呀!从来只有我玩儿电脑,哪能轮到我被电脑玩儿啊!去你老娘!”

    电芒没有理会王诩那微不足道的怒吼,继续“噼里啪啦”的肆虐。弹指间,王诩的身体已经被气化到只剩下孤零零的一颗头了。虽然只剩了一颗头,但是,他的头竟然不依靠任何凭借就那么漂浮在了空中,而接下来,那颗孤零零的头颅看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幕景象!

    只见,嚣张过后的笔记本儿电脑缓缓的融入了矛身,与矛身融为了一体,而矛身之上竟然渐渐的浮出四个金色的上古大篆——造化玉牒!

    “x,不是吧!”王诩无比诧异的喊了一声,眼前这是什么呀,这真的是自己的梦境吗,不是神仙玩儿我吧,“上古混沌至宝造化玉牒!万神之祖鸿钧老祖手中的大杀器!《封神演义》第一神器!混沌鸿蒙紫气的载体!盘古开天前的就存在的神秘圣物!不会真的是造化玉牒吧!”

    话音未落,王诩、造化玉牒、屋顶破洞,一切的一切王诩在这个世界上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全部消失无踪。

    于此同时,在无数平行宇宙中的一个位面之上,一名身着青布长衫、一头齐耳短发、躺在一张小腿高并且没铺褥子、被子的十分粗糙的木板儿床上的少年,缓缓地睁开了神秘的紫色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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