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纪年20000年,5月1日,丑时,深夜1点到3点间。
益州的州府是成都城,城南三千里外的崇山峻岭中绵延着一条南北走向的河谷,延着河谷的走向有座坊市,坊市里有条古街,古街两侧店铺林立。此刻已是夜半三更,除了街北的青楼妓寨依然灯火通明外,整条古街已然沉眠。
街西有一间毫不起眼的店铺,单层,硬山顶平房,面阔六间,进深八间,前铺后宅。铺面朝东,门板封着,显然,还没到开业的时间。
铺内里屋有张光秃秃的木板儿床,床上躺着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忽然,少年缓缓地睁开了紫色的双眼,一双像紫罗兰一样迷人的眼睛,一双似乎有着某种魔力的眼睛。
没错,紫眼的主人就是王诩,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
当王诩悠悠的睁开双眼时,眼前不远处竟然横着一根巨木房梁,房梁周围搭着一条条木制的屋顶骨架,骨架上还排着一列列整齐的灰色瓦片。此情此景,怎么看也不对劲儿,再夸张,这屋顶也不可能是自己寝室的屋顶。
这是哪里呀?眼前的景象让王诩有些诧异,这是自己熟悉的寝室屋顶吗?不是吧!自己寝室的屋顶应该是白色的石灰顶啊,而眼前这屋顶明显是灰色的瓦片儿顶啊,更搞笑的是,灰瓦下面还有木制房梁,大学宿舍怎么可能会有木石结构的房子呢,如今的年月,这种结构的房子应该是历史古建筑吧。
不仅如此,不仅仅是眼前的景象让王诩无法理解,身上还有种不爽的感觉。他觉得自己似乎好像是躺在冰冷坚硬的石头地上了,本能的想伸手扶地起身,来个飞龙在天,可却发现自己连伸手的力量都没了,仅仅是试图做一下伸手的动作,就让他满头飙汗、浑身剧痛、气喘不止,这种感觉,就好像跑肚拉稀无数次后又跑了个马拉松一样,是种无法言喻的奇妙感觉。
“什么情况啊?”王诩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突然,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好像变了,不是那种浑厚而低沉的声音了,似乎是清脆而高亢的声音,好像是那种还没过变声期的少年的声音。为什么声音会变?他忍着剧痛下意识的抬起胳膊扶了一下本来应该架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但是,却什么也没摸到。眼镜呢?怎么回事?忽然,王诩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不会是那啥了吧?”
从他醒来开始,就一直面对着诡异的情况,但是,再诡异也无法使他慌乱半分,也许,使他如此平静的原因,是他性格中的那份天生的冷静与理性吧;也许,是无数经验告诉他,慌张是没有用的;也许,他已经被吓傻了。
怀着对自己现状的猜测,王诩准备从木板床上起来看看。他先平躺了一会儿,蓄积了一点儿体力,然后,忍着浑身的剧痛,硬生生地坐了起来,“哇塞!不是吧!这是哪啊?不会是真的穿了越了吧!?”眼前的景象,让王诩连疼痛都忘了,他只能嘴角微张、瞪着双眼环视着周围。
他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张半米高的木板床上,床板的木料还挺上乘的,黄花梨的,怪不得那么冷那么硬呢。虽然床板的木料上乘,可是,床上却连褥子被子都没有,更甚者,床头连个枕头都没有,自己刚刚枕着的是一段儿圆木,上面还带枝带叶的呢,这床真寒酸!
木板儿床顶在一间小屋的一角上,小屋呈长方形,大约有二十平方米,屋内有三四根儿木柱支撑着屋顶,绝对的木结构的房子。墙壁应该是石头垒的,黑乎乎的,也不知是不是石头,反正看起来挺像的。整体看来,这小屋和欧洲中世纪的监狱长的很像,有着哥特式的风格,都是又小又黑、又冷又潮,总体看来,这屋子的条件比自己那狗窝一样的寝室还要差,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
屋内一面墙上开了扇很粗糙的木门,木门是由两块竖板儿、一块横板拼成的;门边挂着一面半人高的镜子,金光闪闪的,似乎是黄金材质的,但王诩可不这么认为,他对冶金有所了解,一眼就看出这面镜子是青铜所铸,刚出炉的青铜比黄金还像黄金呢,只是时间久了才会被氧化慢慢变成青绿色;除了开木门的那面墙,剩下三面墙中有两面墙上钉了三排木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拇指粗的白色小瓷瓶,瓷瓶的作用不明,但是,都挺精致的,每个小瓷瓶都用布帛封口,一半儿是用蓝色的布帛,一半儿是用红色的布帛,由此可知,这些小瓷瓶中应该装着两种不同的东西。
顶着床头的那面墙上没钉木架子,墙面正中间开了一扇小窗,月华顺着窗口溜进屋来,正照在王诩身前的床板上,疑似地上霜。他吃力的扭头,看了一眼窗外,窗外那神奇的天象震惊了他:只见清朗无云的夜空中挂着两轮明月,是两轮啊,而且颜色还不同,一红一蓝,相伴而生,大小更是了不得,比那个自己熟悉的原装的月亮要大上一倍有余。
“哇塞!这下……一定是……穿越了!”王诩苦笑了一声,机械的把头扭了回来,下意识的扶了扶自己鼻梁上那已然不存在的眼镜,眉头皱起来了,小声嘀咕着,“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会到这儿,我可不想穿越,冒险不是我的爱好,穿越可是风险最大的活动了!”
“我得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王诩闭目沉思,右手食指下意识的敲击着床面,敲出了木鱼的节奏,同时,思绪跟着节拍回到过去。
一些细节慢慢的浮现,自己刚才似乎是在寝室里玩儿“极品飞车9”,然后……
“哇塞!不是吧!不会是那柄长矛版的‘造化玉牒’吧!?”王诩苦笑着睁开了眼,无奈的叹了口气,“‘造化玉牒’是长矛吗?《封神演义》里可不是这么写的呀!我竟然摊上穿越这么个事儿了!哎……”
就在王诩自我调侃时,一股庞大的信息流突然闯入了他的识海,信息中包含的是一个人的记忆,确切的说,是一个少年的记忆,有零有整的,信息量还是相当庞大的,但是,比起这股庞大信息流,王诩的脑容量却是更加强大,十个人的记忆也无法填满他那变态的大脑,何况这只是个小孩儿的记忆呢。
王诩苦笑着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嘲的思索了起来,这回自己摊上大事儿了,真真正正的穿越了,穿到了一个仙侠的世界。没错!是仙侠的世界!不是武侠的世界!武侠算老几,武侠只是一帮愤青、黑社会,他们只会舞刀弄枪而已,而仙侠就不同了,仙人是什么,是可以上天入地、劈山煮海、腾云驾雾的超人,是可以长生不老、与天地齐寿的怪胎,仙人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分分钟可以毁天灭地。
好吧!王诩接受现实了,穿越不可怕,仙侠也不可怕,仙侠更好,自己也可以成仙嘛,成了仙,说不定就能回去了,仙人的能力可不是自己可以想象的;自己到底不是这里的人,在这里没有朋友,没有归属感,回去,回地球去,才是自己的第一要务;再说了,即使不接受现实又能怎样呢,如今自己也算是又活了一回了,不能随便再牺牲了,以后得活的更加谨慎才行;还有就是,自从黄易黄大师的神作《寻秦记》问世以后,穿越什么的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已经是可接受的情况了,不穿越反而跟不上主流了。
既来之,则安之,虽不是自己的本意,回家才是自己的愿望,但是,怎么才能回去,回家之路怎么走,自己完全没有头绪,看来得慢慢摸索了。不过,回去是一定能够成功的,因为,既然能穿到这里来,那就一定能穿回去。想要回去,就得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
自己是怎么穿来的呢?一定是“造化玉牒”带着自己来的,想要回去也得靠它,可是,它在哪呢?还有,自己是属于哪种类型的穿越呢?
熟悉穿越的朋友都知道,穿越也是有各种各样的类型的,比如:有整体穿的,有灵魂穿的,甚至还有局部穿的。那自己这种是属于什么类型的穿越呢?
其实,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到铜镜那里看看就行了。如果镜子里面出现的是自己原来的样子,那自己就属于整体穿了;如果镜子里面出现的是一个自己没见过的人,那自己就属于灵魂穿了;如果镜子里出现的不是人,那自己马上自杀,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能不能回去已然不重要了,地球是无法接受有思想而非人类的物种的。
王诩艰难的挪到床边,准备穿鞋下床,刚刚低头,就看到灰砖铺成的地面上整齐的摆放着一双青色布履。布履这东西,清朝以后就几乎灭绝了,没想到自己竟然可以在博物馆以外的地方看到真货,真是大开眼界,由此可见,这地方虽然是仙侠世界,但是,这里的生产力水平还是很有限的,此时依然在使用布履这种原始而粗糙的鞋子。
穿鞋,下床,移步到了门边的铜镜对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王诩安心了。镜中人没变,依然是原来的自己,但是,年龄好像小了很多,是自己十五六岁时的样子:苍白帅气的脸,深灰且略带点儿黄色的齐耳短发,瘦瘦高高的身材,熊猫一样的黑眼圈。
不对!有变化!自己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儿没了,那眼镜值好几千呢!自己瞳孔的颜色也有点儿奇怪,变成紫色了,略显诡异啊,这一穿把自己穿成老外了!
“哦……”王诩苦笑了一声,无奈的自我调侃道:“《封神演义》果不欺我,据称‘造化玉牒’里有鸿蒙紫气,果然不是戏言,鸿蒙紫气真威猛,把我的眼都熏紫了!”
“幸亏啊,不是灵魂穿,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脸!”王诩自我安慰道,“穿越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年轻了不少,穿越前我已经二十八了,现在估计还不到二十!”
“啧……啧……”王诩有些不爽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爽的不是里面的人,而是那人那一身的奇怪行头。
上身圆领儿青布长衫,下摆过膝,麻布的料子,便宜而粗糙;下身玄色长裤,也是麻布的料子,质地比上衣更粗糙,估计也更廉价;腰间系着一条赤色的锦带,正面镶了三块儿方形青玉,中间一块儿大的镂雕了龙吐珠,左右各一块儿小的浮雕着不知名神兽,这俩神兽估计是本地特产,毕竟是仙侠世界,没几个灵兽、神兽的,真对不起这张脸。
别的不说,就只看这身儿行头,王诩就知道这里应该是类似古代社会吧,生产力水平很低,应该是相当于清朝以前水准。如果是现代社会,谁穿长衫和布履啊,这身套装,不但很难看,而且影响活动。
“好吧,不就是换了一身行头吗,就当是角色扮演换装备了。”王诩接着自我安慰道。
看完了自己的新形象,王诩也该分析下自己周围的环境了,毕竟是穿来的,不是本地“土著”,而且,还得了份儿别人的记忆,那只能说明,有个本地“土著”被自己穿死了,自己已经取代了那个杯具的“土著”了。
忍着疼痛,王诩咬牙切齿的缓缓坐回了床边,开始整理所得到的那些记忆碎片,想要找出个头绪把所有的东西连贯起来,渐渐地,他已经粗略的了解了一些这世界的信息了。
“哇!”王诩不由感慨,当他真正接触到少年记忆中关于新世界的内容时,他神往了,这是多么奇妙的世界,多么值得去逛一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