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李白的诗里写道:“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世人皆认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认为细水流长的关怀是美好爱情的雏形。鲜有人去体会在陪伴中变质的情感。
世界上除了命运,最难以把握的就是爱情。亲密无间、相敬如宾,一转眼可能一刀两断、仇敌相对,一转眼可能又烟消云散、破镜重圆。在爱情里,没有人能够决定青梅竹马和一见钟情的胜算,谁也没有办法活得像沈从文笔下的《正当》那样:在最好的时节遇到最好的人,我们总是看不透现实,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一些差一点就对了的人......
揉揉发酸的脖颈,换上一双轻便的帆布鞋,踏上单车,回到两点一线的生活的□□——那个从小到大未曾变过的家。和母亲在一起,是丁梦现在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不再是冲在前线的警察,她现在又做回了基金经理人的老本行。虽然开始有点跟不上节奏,也总算在慢慢变好。
日光渐渐隐去了灼热的视线,天幕换上了一层灰黑色的斗篷。一辆冷峻的黑色路虎停在楼前,与破旧暗淡的老式居民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丁梦没做多想,准是哪个衣锦还乡的土豪又闲来没事炫富罢了。
她拾级而上,从楼梯拐角射进来的夕阳随着她的脚步一点点地在台阶上退去。二楼的平台上,一抹人影一点点显出了痕迹,丁梦从没想过她会再次在这里见到他.....
一双锃亮的皮鞋,一套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衬得男人的身形颀长而有力。男人的双手插在口袋里,靠着斑驳的老墙,疏剪得体的狼奔头使他像极民国年代上海滩的黑帮老大。他低垂着头,使人看不出神情,像是在思考的样子,浑身却又散发着危险而不可靠近的气息。
丁梦心头一颤,稳了稳心神,迅速整理好思路,试探性地叫了一声:“阿华哥?”
其实与阿华的相遇可以说是丁梦小时候自以为是的女侠生涯的第一笔浓墨重彩。
那年她16岁,放学后一边逗着身边陌生阿姨怀中的2岁小女孩,一边百无聊赖地等着公交车。这时,听到一阵喧闹声,众人齐齐地向前围去,丁梦也扛不住好奇心的诱惑,扒开人群上前一探究竟。
一名衣衫褴褛的少年死死地拽着一个中年男子的衣角,双眼倔强而愤怒地瞪着男人。少年虽然看起来体格健硕,但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让人不自觉地认为是乞丐。中年男人体型微胖,一身体面的西服,手中拉着一个行李箱,像是位刚刚下飞机的成功人士。
看见大家围了上来,男子好像戏马团团长找到观众,高声嚷嚷道:“大家快来评评理啊!这个小乞丐一路上缠着我,非要我给他钱,给了他,他也不走。”
反观少年却是一言不发,没有要解释的欲望,愤怒的眸子更是狠狠地锁着男子,手更是攥紧了男人的衣角,逼出一阵阵的寒意。
“嘿,你个小兔崽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中年男子说着便一个使劲从少年手中抽出了衣角,转身就走。少年突然攥紧了拳头,快步跟上,扬拳就要落在中年男子的身上。然而,没有待他的拳头落到男子的身上,他就感到自己的胳膊被一只凉凉的小手奋力的拽住,像一记闪电穿过他的手臂直直地击中了他的内心,使他无法控制地停住了所有动作。他缓缓地转身,看到一个笑盈盈的少女仰着脸审视着他,一脸的困惑和关心,落山的太阳在她脸上打上阴影。他听到她甜而清澈的嗓音:“请问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
其实要问15岁的小丁梦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制止一场隐发的斗殴,全赖她假期里没事闲翻的武侠小说,她一个冲动,觉得自己成为盖世女侠的机会来了!
见面前的少年还是惜字如金,丁梦就买了两根冰棍,硬生生地将一个塞在他手里,拉着他坐在街边的路牙石上,伪曰其名地谈心,其实主要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一探究竟。
阿华看着眼前真诚单纯的脸蛋儿,心中一动,从父母离世以后,她是第一个对他笑脸相待的人,他动了动嘴角,缓缓道来,他说,我叫阿华,今年18了。刚才在机场遇到那个中年人,男人说,只要他能够把他的行李运送到这个车站,他就会给他50元钱。谁知,那个男人到站后,不但不信守承诺,反而倒打一耙,反咬一口说他是乞丐。他一时气不过,就想要揍他.....
“哼,这个男人实在太可恶了,真是禽兽不如!我刚才不应该拦着你的。”丁梦愤愤不平地嘟起了嘴,努起了小巧的鼻子。“不过,阿华哥哥,对付这样的人就该像你一样!你放心,我绝对不是不信守承诺的人,从今往后咱们就是好兄弟了!我帮着你惩罚坏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好不好?”说完,丁梦还学着大侠的模样爽朗大笑。
少女前仰后合,粗粗的两条大辫子也跟着咯咯地上下晃动,夕阳将余晖撒在丁梦的脸上,给她镀上一层光圈。阿华从没想过,自己久闭的内心会在一个和顺的下午被一个活泼纯真的少女轻易打开。
后来,除了白天里做自己的零工,阿华就会陪着丁梦上下学。丁梦总会在放学后拉着他去吃路边小摊,也总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把自己的零花钱硬塞给他。他喜欢和她在一起聊天,虽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丁梦自己在那儿侃着天南海北,但是,本来不善言辞的阿华却渐渐打开了话匣子,甚至有时还会一脸无辜地欺负下丁梦。他也喜欢看她从学校出来,看到他时闪亮的双眼,听她喋喋不休地喊着阿华哥哥。
只是,快乐的时光永远像白驹过隙......
那年丁梦18,高考失利的她不得不放弃自己梦寐以求的清华北大,委屈地远赴一个远家的大学。那天,丁梦一出校门,就扑到了阿华怀里,将他为她新买的衬衫哭了个稀脏,呜呜的抽噎声像是一只高傲的小鹿,在脆弱地发泄。
然而总有人不会怜香惜玉,总有人爱雪上加霜。两个经过丁梦身侧的男生哈哈地嘲笑道:“怎么?这不是丁大学霸嘛。高考没考好呀?跟我们这群学渣去一种学校呀?不甘啊?那句话怎么说来?人生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当初哥哥我就告诫过你不要那么努力学习嘛!看看现在,啧啧啧!”
没有注意到阿华射来的冷眼,另一个男生高声道:“呦,这是你男朋友吧?怪不得考不好,早恋啊!违反校规啊,丁学霸!”
阿华再也气不过,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侮辱丁梦,他轻轻放开丁梦,一拳就朝两个男生挥去。却被丁梦立刻拦住,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换上一副严厉而不可侵犯的神情,狠狠地瞪了两个男生一眼,拽着阿华就离开了。
送完丁梦回家的阿华越想越生气,什么不努力学习?什么徒劳无功?什么早恋?什么违反校规?
虽然被戳中了心事,阿华承认自己喜欢丁梦,但他也决不允许有人诬陷她的清白!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在意料之外。丁梦再次见到阿华是在看守所,阿华因为打架斗殴致人残疾被起诉入狱。而受害者就是那两个男生之一,一个市长的儿子。聪明的丁梦立刻明白了前因后果,而阿华却一口咬定和她无关。而这一判,就是十年......
后来,阿华被邓桦保释出狱,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诚,他开启了一条黑暗的杀人之路。但他从没有放弃过关注丁梦,待他有了自己的势力,他就开始动用关系打听丁梦的一切。他听说,丁梦与韩灏相爱,他的悔恨,他听到他们分手,他的矛盾,他听说丁梦进了警校,他的疑惑,他亲眼见证韩灏枪杀了他最敬爱的邓总,他的决心,他听说丁梦为韩灏而倒在韩灏枪下,他的疯狂.......直到,他听说出院后的丁梦失忆,忘记了韩灏,他知道他的机会来了,只要丁梦不再爱着韩灏,她就不会为韩灏的死而伤心,他也就有机会获取她的心。
但是,多年在刀尖上行走的经历使他不敢轻举妄动,所以,他来了,为了一解相思,也是为了试探丁梦失忆的真假。
可是,丁梦进专案组时早就掌握了他的资料,虽然她不想相信当年的阿华哥哥正是无恶不作的邓桦的手下,但她必须承认,他这一步,把他们从友人划成了敌人。阿华也不会知道,她的失忆是刻意装出的,她深深明白他前来的动机.....
这,是一场心知肚明,各怀心思的华尔兹......